长平:专制下岂容民主自治?


    ■乌坎村村民以抗争换来了选村委会的权利,但在中共专制体系下,实验最终以失败告终。数据图片
    
    在文革中受迫害失踪的著名报人储安平曾经说过:「国民党手上民主是多少的问题;共产党手上,民主是有无的问题。」几个月前,香港2017年普选讨论,还是多与少的问题──选择何种方案;8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让香港人突然面临有和无的选择──要么接受一个最坏的普选方案,要么就没有普选。
    
    有总比没有好,一点点进步也是进步,这似乎不难作出选择。但是,香港人应该了解,与此类似的有限制的普选,在中国内地并非新鲜事。法律规定,中国内地近50万个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及村长由村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而且「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包括城市在内的中国最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也是如此,即「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也由选民直接选举。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提名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也就是说,香港民主派所争取的公民提名,在这些选举中早已实现。
    
    中国甚至还试验过乡长、镇长直选。1998年,香港回归的第二年,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6,000选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新中国」第一位直选乡长。共有15人直接报名登记成为候选人,通过类似于西方民主的竞选及投票过程,最有能力的谭晓秋最终当选。谭晓秋连任两届,其政绩令上下满意。深圳等地也进行了类似试验。但是,因为跟中国法律及政党管理体制的冲突,直选乡镇长无疾而终。
    
    村长直选大多受上级操控,徒有形式,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最著名的是广东「乌坎事件」。2011年底到2012年初,乌坎村民誓死抗争,赢得了选举权利,实现了短暂的真正自治。曾经被政府视为捣乱头目的林祖銮、杨色茂等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及委员。一年之后,乌坎民主走到尽头。村委会承诺的收回被非法出卖的土地问题,并没有途径解决。村委会内部矛盾重重,分崩离析。村民以渎职、贪污等理由,投诉民选村官。
    
    这两宗事件已有很多调查研究,其基本的结论是,在一个专制的大环境中进行小范围的民主选举,面临重重障碍,走入死胡同势所必然。就专制与民主而言,这些地方进行的就是「一国两制」试验,均以失败收场。
    
    香港人大概不愿意把香港和步云、乌坎进行比较。除了地方大一点,香港人津津乐道的是,这里有上百年的法治、秩序和言论自由传统。也许他们不知道,早有历史学家指出,中国有两千年「皇权不下县」的历史,县以下均为宗族自治。「新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专制权力要改造这种传统易如反掌。
    
    香港普选争端,再一次提出这样的问题:专制政体下是否能够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
    直到今天,对此问题,香港人仍在回避,整个世界也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