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眼中的“爱国爱港”

中共所谓的“爱国爱港”,大多数港人难以认同。因为,受过人权、自由、民主、法治、宪政等现代政治文化熏染的港人对“爱国爱港”特首的要求,并不在於他与中央跟得多紧,而首先在於他能否保障港人已经享受到的自由、法治不受损害,并能及早带领港人真正实现已经追求了三十多年的民主,以保障香港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港人能拥有一个幸福永续的现代化文明制度。他应该是诚实守信的道德榜样;应该为未来平等公义的香港勇担责任;应该虚心倾听真实民意,关注底层民生,努力提升底层民众的生活质量并保障其权利,努力缩小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他还应该对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落后(它已深深影响到香港)勇於发声。但遗憾的是,在很多港人看来,梁振英的很多做法恰恰相反,特别是在攸关港人前途和后代福祉的政改问题及其争议上,其“政改报告”对港人的真普选要求轻描淡写甚至扭曲。很多港人认为体制内沟通完全不获尊重且路已走尽退无可退,决定靠街头抗争(和平佔领中环)表达诉求。在“佔中”获得近八十万签名支持之时,政府的应对却是联手大陆有关部门派钱搞“反佔中”活动,拼凑假民意挑动“群众斗群众”撕裂香港社会。当全国人大常委的“八?三一决定”明显违背《中英联合声明》与《香港基本法》,阉割港人自治权,并引发港人强烈批评反弹时,政府不愿也不敢为港人的权利发声。当“佔中”发生时,政府最初的打算是强力镇压;当硬软兼施无效,竟学大陆国安部门的做法使上黑恶手段(此类作派,在大陆维权人士陈光诚、高智晟、刘萍、许志永、滕彪、李承鹏等等身上早屡见不鲜),这严重损害港人的核心价值观,是让香港走向沉沦的极其恶劣的行径。

如此“爱国爱港”,除了与中共有特殊利益勾结的香港权贵,还会有多少港人真心认同?以这样的“爱国爱港”标准预先在小圈子里筛选特首候选人,港人能服气吗?

“爱国爱港”的陆版、台版与国际版

“爱国爱港”还有“大陆版”、“台湾版”与“国际版”。

其大陆版便是中共要求的“爱国爱党”。只要你宣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像《环球时报》那样宣扬“爱国与爱党是一致的”,宣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不批评中共及其政府和体制,那么,不管你做官怎么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欺上瞒下、与民争利、官黑勾结、践踏法治乃至残民以逞,不管你办企业如何污染环境,生产假冒伪劣、地沟油、毒奶粉,不管你经商如何坑蒙拐骗,不管你做学术如何虚浮瞒骗,不管你教书如何误人子弟……,你都仍然是放心可靠的“爱国爱党”的好“人民”。但如果胆敢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财政公开、政务公开,提倡公民权利、公民社会,提倡自由人权民主宪政,那你就是“企图颠覆国家”的“敌对势力”!

其台湾版便是中共眼里的“爱国人士”、“统一力量”。只要你赞同中共所定义的“一个中国”或“九二共识”,或只要在车上贴个中国国旗,或只要唱几首“爱国歌曲”,最好还能讚几句中共及其领导人,喊几句“祖国统一”,那么他就待你为上宾,让你上央视,高价购你的产品,暗中助你竞选,给你投资优惠、着作发行便利与演艺便利,多少利益都可输送。但如果批评中共对台政策僵化,主张台湾人权优先,或批评大陆人权恶劣、政治落后,台湾很难与之走到一条路上,那么你就是十恶不赦的“台独分子”、“分裂势力”、“民族罪人”!

其国际版便是中共眼里的“国际友人”、“友好国家”。只要你肯讚扬一下“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崛起”,讚扬一下中国的执政党及其政策,讚扬一下中国的领导人,或者帮着做一些中国政府或大使馆不方便做的事,那你便是“国际友人”、“友好国家”。你就可以到中国获得大笔投资、低息或无息贷款,或者大手一挥免除钜额债务,你就可以在中国获得额外的投资政策支持、着作发行支持,获得大额订单。你还可以像朝鲜领导人去世那样有中国官媒CCTV、《环球时报》等如丧考妣般为你沉痛哀悼、大幅报道。在毛时代,你还可以像阿尔巴尼亚那样索取无偿钜额援助,像越南、朝鲜那样割我国土,像柬埔寨波尔布特那样戮我华人,而仍亲密地互称“同志”。但如果你批评中国人权恶劣、制度落后、老人政治、法治倒退、贫富悬殊、网络封锁,不管如何有理有据,或即便只如实发佈一下空气污染指数,或仅是坐个飞机普通舱让中国官员难堪一下,或只是给中国某人颁个“和平奖”,那你就是“用心险恶”、“亡我之心不死”的“反华势力”!

中国不幸摊上了这么一个政治伦理观、价值观与人类文明潮流、民心民意如此严重脱节,却强以一党之私(准确讲应是一党权贵之私)绑架整个国家民族利益的“领导核心”,能不矛盾尖锐、处处对抗、处处火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