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研究一个社会除了要看这个社会的人们做了什么之外,还应该看这个社会的人们应该做什么却没有做。通过这一对比我们能够更好地看清社会的本质,挖掘出社会病态的深层根由。一般说来,导致人们应该做却没有去做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无知,二是恐惧。如果说在古代社会人们主要是出于无知而犯错的话,那么在今天,无知的人虽然还不少,但大部分罪恶是由于人们知法犯法、知义而行不义造成的。因此,造成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集体失语、集体无行的主要原因不在无知,而在恐惧。对一个社会恐惧心态的研究将有助于人们真切地认识该社会的普遍生存状态,从而有助于探讨解开社会困局的路径。
1941年1月6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致国会的咨文中, 宣布了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尤其这“免于恐惧的自由”的提出,显现出罗斯福总统的睿智,而广为后人所称道。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在这个《宣言》的序言中确定“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1975年4月,捷克异议人士哈维尔在《给胡萨克的公开信》中说到:“恐惧并不是当前社会结构中仅有的建筑材料。然而,它是主要的、基本的材料,没有它甚至没有表面的统一、纪律和一致,断言我们国家可以获得稳定局面的官方文件即基于此。”并且哈维尔先生通过大量事实阐述了:后期极权社会最高的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谎言。弥漫的无所不在的恐惧造成了弥漫的无所不在的谎言。
既然无所不在的恐惧成为后极权社会运转的基本条件,那么追溯这种恐惧现象背后的根源,就成为解开后极权社会谜团的钥匙,并为最终结束后极权社会提供参考依据。
一、 恐惧笼罩下的生灵
关于什么是后极权社会,李慎之先生在《哈维尔文集》的序言中曾经对此有过一个经典的概括:后极权社会“就是极权主义的原始动力已经衰竭的时期,就是革命的‘总发条已经松了’的时期。权力者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前辈所拥有的原创力与严酷性。但是制度还是大体上照原样运转,靠惯性或曰惰性运转。权力者不能不比过去多讲一点法制(注意:绝不是法治),消费主义日趋盛行,腐败也愈益严重。不过社会仍然是同过去一样的冷漠,一样的非人性,‘权力中心仍然是真理的中心’。这个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慌言。”
哈维尔曾经细致而深刻地描述过后极权社会那种无所不在的恐惧现象:“因为恐惧失去自己的工作,中学老师讲授他并不相信的东西;因为恐惧自己的前途,学生跟在老师后面重复他;因为恐惧不被允许继续自己的学业,青年人入团和参加不管是否必要的活动;在这种畸形的政治信誉的制度下,因为恐惧他的儿子或女儿是否取得了必要的入学总分,使得父亲采用所有义务的和‘自愿’的方式去做每一次被要求的事。因为恐惧拒绝的结果,导致人们参加选举,给被推荐的候选人投票,并假装他们认为这种形同虚设的走过场是真正的选举;出于对生计、地位或前程的恐惧,他们不得不投票赞成每一项决议,或至少保持沉默;是恐惧使得他们经历自我批评、赎罪、不光彩地填写一大串丢脸问题的令人羞辱的行为。恐惧或许有人会告发他们,将他们驱逐出现存社会,他们通常在私下里表达他们真实的想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使得劳动者以他们名义的所谓‘工作义务’,是那种恐惧忍受经济倒退、努力想改善自身和为了讨好权势者。实际上,同样的动机也隐藏在建立‘社会主义劳动突击队’的背后,存在于这种清醒地意识到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在给上级的合适的报告中被提及。恐惧导致人们出席各种官方的庆祝会、示威和游行。因为恐惧被从正在进行的工作中驱赶出来,许多科学家和艺术家效忠于他们事实上并不接受的观念,写他们不同意的或明知是虚假的东西,参加官方的组织和参与他们认为是几无价值的工作,要不歪曲和删改他们自己的作品。在保存自己的努力中,许多人甚至报告恰恰是他们自己对被报告人做的那种事情。”哈维尔的描述经典地反映了后极权社会恐惧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在后极权社会恐惧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深层动因。恐惧笼罩着每个人的心灵,左右着每个人的行为取舍。在这个社会人们的行止不是发自于对善的追求,对真的渴慕,也不是本乎于自身的权利,而是完全权衡于政治权力的暗示。说其暗示是因为许多东西并没有明确陈列在某个法规或文件中,而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渗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尤其现实中一些人因企图超越政治限制而被迫害的实例一再昭告人们不得不屈从于某些大家心照不宣的规则。在后极权社会,表面的规则已经日渐合理化了,但是,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人们都只按潜规则办事。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恐惧。
后极权社会的恐惧蚕食了一切私域,使恐惧无所不在。人们不仅无法逃离社会生活,不得不与共公权力打交道,而且在这个社会没有可以躲避的私域,这个社会没有提供给任何私人以逃离恐惧获得喘息的空间。这个社会公权被肆意用于营造社会控制的杠杆,各种最先进的技术进步不是首先用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而往往首先被用于社会控制,使人们顺服于极权的意志。为了这种控制,极权触角延伸到每个可能的角落,以致私人电话被监控,通信被检查,私人住宅被安装窃听,私人聚会被跟踪骚扰,私人电脑被设埋木马,甚至夫妻的床头夜话都可能成为政治迫害的依据,这一切都是有现实的案例作为明证的。许多异议人士被判刑,他们的私人信件、私人通话竟被作为罪证堂皇地供于法庭;姚立法先生在家里与人交流都被冲击,在饭店与朋友聚餐都被拘押传讯;还有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被罚的,等等。极权的无所不在导致这个社会没有任何隐私,更没有躲开公权侵害的任何私域。西方早在近代初期就已形成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空间在今天的中国仍然难以觅得一丝影子。
后极权社会的恐惧也贯穿于它的始终,恐惧无时不有。后极权社会的恐惧支撑着极权的运转,如果一旦没有恐惧,极权也就不复存在。这种恐惧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换着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突出重点,如在某时期镇压异议人士,在某时期镇压宗教团体,在某时期镇压民间NGO,在某时期镇压上访,在某时期镇压维权,等等。但这种镇压是一贯的,只是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而已。变化的只是镇压名单中的先后秩序,镇压的本质是不变的。这种“长期保持高压政策,主动出击,露头就抓,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统治方针就是赤裸裸的恐怖统治,它的宗旨就是要在社会营造一种恐惧的气氛,使社会中人人自危,互相提防。长此以往,社会中的个体完全屈服在这种恐惧中,从而半被迫半自觉地依从于统治者的意志。
后极权社会制造恐惧的手段有些是延续极权社会的。比如说它会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利用一切可以触及到人的情感、精神、意志的因素。如近年来对一些异议、维权人士的乡邻进行动员,除了一些可能被收买成奸细、告密者外,更多的是使他们疏远孤立异议人士,不仅如此还对这些异议维权人士的三亲六眷进行排查,找他们问话,让这些沾亲带故的人感到压力,产生恐惧,从而给那些异议、维权人士形成亲情上的一种压迫感,以掐制人的最原始情感来达到控制的目的。但另一方面,后极权社会的统治又具有新的特点。由于后极权社会已经丧失了它的原动力,信仰已经崩溃,道德早已沦丧,法制只是伪饰,统治者已完全受个人利益的支配,从而更加无所顾忌。他们甚至利用社会黑恶势力来制造恐怖气氛。由于黑恶势力的阴暗、残忍、不可捉摸、无理无法、无情无义、唯利是图性,使社会恐怖的历史记忆得到现实强化,让这些异议、维权人士陷身于随时生命有危险的困境中,如去年以来郭飞雄、高智晟、刘正有、姚立法、孙不二等等维权人士屡屡被地方黑恶势力殴打就是明证。同时统治集团还会对一些典型的人物采取全方位、不间断的监控、骚扰,形成庞大紧张的压迫态势,以给社会树立起恐怖的范例,警示社会其他潜在的可能效法的敌人。所以,后极权社会的统治表面看来似乎不再是那种赤裸裸的暴力,但本质上它更多地运用了人性的一些弱点来制造恐惧的氛围,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这种从肉体威胁的恐惧向情感、意志等精神恐惧的转化,体现着后极权统治的精细化特点。
二、 追溯恐惧之源
人们为什么会产生恐惧?显然在这里所讲的恐惧并不是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机体反应,它是一种社会伦理学意义上的普遍状态。哈维尔先生说:“我们涉及的恐惧是在更深的意义上,如果你愿意,可以说它是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即对于一种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机的集体意识或多或少的分享,忧虑什么是或可能是受威胁的”,“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我们国家的任何人在本质上都是十分脆弱的。每个人都有东西要失去,因此每个人都有理由担忧。一个人可能失去的东西的范围是广泛的,包括处于统治地位的人享有的各种各样的特权,所有提供给有权有势者的特殊机会,享受诸如宁静的工作、提升和执掌权力,在自己的领域里工作的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对其他公民来说都享有的仅仅是基本生活的有限水平。”
在这里哈维尔先生将恐惧概括为对有东西要失去的担忧,“对于一种持久的、普遍存在的、危机的集体意识的或多或少的分享,忧虑什么是或可能是受威胁的”。可见后极权社会的恐惧指的是社会的一种普遍生活状态,是人们对不可预知的外在威胁的担忧,对自身命运不可控性的恐慌,它是个体没有依靠(指法律、公理、道德)而完全依从外力、任由外力摆布的随机性命运的写照。具体而言,就是这个社会的个体随时面临着:1)失去目前拥有的东西;2)丧失未来可能的机会;3)承担过去留下的问题。但是,任何社会的人们都会面临生活的风险,为什么在后极权社会就成了一种恐惧的状态呢?要回答这问题显然需要弄清不同社会人们行止的依据。
纵观人类有史以来的社会形态,从人们的行止依据而论大际可分为三种状态:其一、法律未予明文禁止的就是可行的。在现代文明的法治社会,人们的活动是以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为范围,即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可行的;其二、法律明确规定的才是可行的。在所谓的半开化式的法制社会,人们的行动以法律明确许可的范围为活动范围,人们的行止由法律来划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不被允许的;其三、在地球上还存在着一种超越于法律之上的依照统治者的意志来限定人们行止的社会。这种社会无论法律禁止之外的,还是法律规定之内的,都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依据,而在法律之上的统治意志的好恶才是人们行止遵循的准则,这就是极权社会。在前两种社会状态,无论是法律禁止的,还是法律规定的,人们的行止都是有依据的,什么该行与不该行还是明确的,一个人触犯了什么,该受什么惩罚还是清楚的,生活在这种社会的人们对自身命运还是可把握的,至少他对今天要失去什么,明天可能丧失什么,过去自己所行要承担什么还是清楚的,是有据可依的,因而也就不存在太大的恐惧了。只有生活在极权社会的人们,他们的行止是由一种看不见的统治意志所支配,由于统治者意志的可变性、随意性、隐蔽性,使得这个社会的人们行止失据,一个时期可行的,往往到另一个时期又成为禁止的,如此一来人们对自身行动的后果就没法预测,因而对今天拥有的,明天可能的,及过去所作的均没法把握,这种随机性、不可测性,就必然导致恐惧。所以在后极权社会人们对不可预测命运的担忧就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实。
普遍的命运无定,形成了普遍的社会恐慌,导致恐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间。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极权社会人们行止的不确定?为什么后极权社会的统治意志就不能成为确定的一惯的法规来引领这个社会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社会政权合法性的要件。
一个合法的政权应该具有三层意义,或包含三大要件:其一、合符自然律,即合于天道。人类社会的诞生不过是自然演化的一个插曲,人类只有依从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延续、发展自身。一个社会政权的建立应该首先要合于自然发展的规律,否则必遭“天谴”,灾难不断,且绝难持久;其二、合符人性律,即合于人道,符合人的发展需要,使人性健康全面,使人的恶性得到有效控制,人的善性得到有效张扬,政权成为民意的代表,作为民心的向往,社会处于良性的运转中;其三、合符人文法,即合于社会普遍认同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制的程序来实现政权的合法性。在今天,一个政权不管它如何标榜自己符合天道与人道,它必须履行人类社会总结摸索到的确认合法政权的程序,即民主选举、民主授权、民主监督下的政权运作。这三方面,在古时通过“君权神授”来反映,而现代文明政治认为体现这三层意义的是民主宪政,历史经验证明只有民主宪政才能最根本保证政权三要件的统一与完整。既然现代社会政权应该具有这三要件,那么回过头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后极权社会合法性的缺失。
后极权社会是个既无法延续“君权神授”,又不愿意履行现代文明合法程序的政权;既不敢认同权力来自公民的授予,也不敢高扬暴力抢夺权力的正当,于是权力合法性就没法找到依托。一个没有合法性的政权,就没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就如同飘浮在半空的云雾,一时往东,一时往西,随风而动,无可依靠。这种统治意志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就导致社会行止失据,所以地球上一切极权国家都上演过反复的社会大动荡、出现过循环的民族大悲剧。中国近半个多世纪的灾难,就活生生地注释出这种缺失合法依托下的政治反复大震荡。在这么一种震荡中,身为其中的任何人的命运都是不可确定的,包括统治者本身,都生活在恐惧中。毛泽东之所以发动一次次的运动,是因为害怕权力旁落,至于他下面的人更是被整得死的死,残的残,没有几人善终的,普通百姓就更苦不堪言了,整个社会都沉陷在恐惧泥淖中。这种全社会性的政治恐惧,在今天主要转化成一种物资性的恐惧,对人生没有保障、没有安全的恐惧,由此也可探索到官僚们疯狂贪污的一些心理因素。
一个没有合法性的政权为什么就必然导致社会的普遍恐惧呢?因为没有合法性的政权,权力就不可能得到依法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如没有关锁的猛兽,没有设堤的江河,肆虐、泛滥就成为必然。没有监督的权力与人性的恶相结合,就必将衍生出无尽的罪恶,导致社会普遍的灾难。这种灾难在普通百姓那里表现为权利被无端地侵害、剥夺,发展机会的丧失,一切保障的空置。这种恐惧在掌权者那里就表现为疯狂摄取式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然而这种疯狂攫取又不得不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追诉。
合法性的缺失与人性罪恶的联姻产生出权贵阶层这个怪胎。权贵阶层的不法不义是有目共睹的,一个不法不义的阶层要想维系其统治就只有以不法不义的手段,于是他们在恐惧法理与道义清算的前提下努力将罪恶进行到底,将自身的恐惧转嫁给社会,将一切可能反抗罪恶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社会普遍的恐惧来平衡权贵犯罪的恐惧,这既是犯罪心理的需要,也是掩盖犯罪事实、保障犯罪成果的现实需要。于是恐惧通过权贵阶层进一步转嫁到社会普通大众,因为这些普通大众是权贵的侵犯客体,他们随时有可能起来追讨正义,这样普通大众就是权贵的潜在敌人,对普通大众的打压就是权贵的必然选择。事实上权贵阶层除了恐惧民众外,他们还恐惧权贵之间的内斗,因为体制性犯罪也给体制性内斗提供了充实的依据。所以他们不仅恐惧未来的正义清算,而且恐惧现实权力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这种双重的恐惧下,中国大量官员不仅向外转移资产,而且直接外逃他国。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内部通报,仅仅从2000年到2003年6月30日,党政部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失踪就达6528人,外逃836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905人,自杀死亡1252人。可见这个社会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后极权社会产生恐惧的根源是政权合法性的缺失,没有合法性的政权是不会建立起有效的法制体系来约制权力并为社会提供行止的依据的,没有约制的权力与人性恶的结合产生罪恶的权贵阶层,权贵阶层因恐惧正义的追讨,为了掩盖罪恶就采取一切手段来镇压民众反抗,民众在面临剥夺的恐惧后还将面临因维权带来的更深层的镇压的恐惧。如此一环环地恐惧衍生,形成吞噬整个社会的恐惧综合症。社会就是这样被层层的恐惧裹挟着,谁也无法逃离,谁也不能幸免,谁也不能超然于恐惧之外。后极权社会营造了恐惧的社会氛围,然而没有提供解决恐惧的正当途径,正如前面所言没有提供社会行止的法制规范。那么这个社会如何才能走出恐惧?
三、 消解恐惧之路
既然恐惧之源是政权合法性的缺失,那么重建政权合法性就成为解开社会恐惧的钥匙。一个政权如果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是不可能有长治久安的。所以要想使社会免于恐惧,首先必须解决好政权的合法性。重建政权合法性就是要落实主权在民,权为民授,在民主监督下行权,在政党民选中轮替,实现中国百年宪政的梦想。只有一个合法的政权,才会建立起社会合理的法律体系,使社会行止有法律的依据,使社会矛盾有法律的裁决,社会个体的命运才会在法律原则上得到自我掌握,任何外力都不致无端干涉个体的自主,都无权左右个体的发展,当一个人有法律的依靠时,他就与强大的政权在法律前处于同等的地位,他就无惧于强权加于他的无妄之灾,他就可以免于无端的恐惧。
那么如何才能重建起政权合法性呢?在一个充斥着罪恶的极权政体中,从中外的历史先例来看,我们没法找到它自身革新以实现合法化的路径。当然这不排除极权体制内一些良心人士在文明感召下的抗争,但体制性痼疾与人性的罪恶决定着这种抗争的艰难与弱小。若指望体制内生出完全革新体制的力量,这不仅渺茫,而且几近幻想。所以这个极权政体自身是没有重建合法性的能力的,那么重建政权合法性的力量就只能来自外力。到目前为此,可以援引的外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国际文明世界的促进力,二是民间社会成长起的抗争力。
先看国际文明世界的促进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一、二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以及近年来恐怖集团的活动,使人类日益认识到文明休戚与共的意义。作为产生恐惧的极权社会,如果不受到约制,不能实现根本变革,那么早晚它必将把这种恐惧输入其他文明的国度,让他国也不得安宁。这从伊拉克、朝鲜及古巴都可以看到,灾难绝不只圈限在它一国之内,早晚必将漫延到它的邻国,祸及其他民族。所以人类社会现在已认识到,人类恐怖的最大策源地是罪恶的极权政体,要想使人类免于恐惧,就必须结束一切极权政体。基于这种认识,文明世界日益关注那些生活在极权统治下的生灵,并努力支持那些致力于改造极权政体的力量。国际文明世界的声援与帮助,对生活在恐惧统治下的人们无疑是有着巨大的精神支持的。在人类日益融合成一体的今日世界,文明世界的努力对促进极权政体的终结永远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
当然,更重要的力量还在于极权社会成长起来的民间抗争力。极权社会中虽然恐惧笼罩着每个角落,但一些响应人类良知与正义召唤的勇士总能冲破恐惧、奋起抗争。我们看看极权社会在地球上存在的历史,会发现反抗从来就没有止息过。一部极权统治的历史也就是一部反抗极权的历史。试看中国近半个多世纪来,从反右到文革,从西单民主墙到八九民运,从九八组党到近年的维权运动,抗争此起彼伏。虽然在极权统治的沉沉暗夜中,我们也总能看到星光在天际闪烁。应该说中国人民反抗极权统治的努力从来就没有间断,然而这种努力历经半个多世纪,至今尚未凝聚成根本改变极权统治的力量。总结其中的得失,我们固然可以看到多方面原因,然而国民的普遍恐惧实在是保证极权社会延续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今天中国社会,应该说民众对社会的不满是普遍的,但不满却没能结成有效的促成社会革新的力量,究其原因在于人们的恐惧在阻止着人们采取行动来改变这种不满。一方面是对现实的普遍不满,另一方面又不敢采取行动来改变现实,这就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悖谬现象。如何将普遍的不满转化成一种变革社会的行动?显然驱散笼罩在人们心头的恐惧是促使人们迈出切实改革步伐的前提。那么,如何驱散人们心头的恐惧呢?
首先,在意识上要认清恐惧,藐视恐惧。要知道人类最大的恐惧是恐惧自身。要改变自身的恐惧状态,屈服于恐惧绝不是消止恐惧的方式,相反这会强化恐惧,使恐惧更加有效,这样也会给产生恐惧的方面提供进一步实施恐惧的依据和动力。如果我们认识到恐惧原来是实施恐怖者自身的恐惧,施予我们身上的恐惧不过是为了掩盖它们自身的恐惧而已,我们就会藐视这种恐惧,就会在精神上超越这种恐惧。当我们进一步认清,极权社会的恐惧原来是极权政体合法性缺失,引起政权统治者的恐慌,进而将这种恐慌转嫁给国民,制造社会的恐惧时,那么我们就端正了我们自身的心态,我们就知道了正义、公理、法理在我们一边,我们就有足够的底气走出恐惧。所谓理直而气壮,义正而词严。真理、道义在手,敢问天下何惧之有?
其次,针对极权统治对不合作者重点打击、各个击破的手法,联合抗争成为必然。随着极权社会统治的不断走向精细化的特点,它们制造恐惧往往利用人性的弱点–亲情、意志、耐力等等,通过孤立、隔绝、干扰、监控等手段,来形成强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恐惧,公开、联合、声援显然是战胜恐惧的重要方式。反抗极权的恐惧是因为个体在庞大专政面前的弱小,如果有国内国际的同仁们互相勉励,互相声援,那么就会打破孤独、封闭,就会精神上强大自我,就会战胜自己的恐惧。针对极权社会统治的精细化,民间反抗力量的联合既有现实的必要,也有现实的可能,因为毕竟赤裸裸的血腥已经成为过去,抗争力量的存在空间在不断加大,抗争力量越是联合紧密就越不易被掐死。
再次,现代文明的抗争方式是避免恐惧的有力保证。人类社会在反抗极权政体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从中外的先贤们总结摸索的抗争路径来看,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原则,有理、有利、有节是方法,依法、公开、合作是手段。维护人的基本权利是正义的事业,是阳光下的事业,阳光下的事业就是要阳光下的手段,要告别那种传统专制下的阴谋政治,而公开也是战胜恐惧的最有效法宝,是攻破极权政体阴暗特务统治的利器。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恐惧就是不公开,而一旦呈现在阳光下就没有什么恐惧了。
最后,对人性要抱有信心。要相信那些施予恐惧的极权体制中人比我们更恐惧,并且他们也会力图摆脱这种恐惧的,也就是说施加恐惧的主力本身也具有反叛恐惧的动因,理性最终会促使他们放弃极权体制。所以对生活在极权政体中的人们包括那些极权体制的维护者我们应该要保留信心。从根本上说这是对人性的信心,相信挣脱恐惧的笼罩、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是每个人的共同愿望。让我们给予那些极权体制中的良心复苏人士以最大的鼓励,为他们为结束极权恐怖统治的任何一点努力而鼓掌。当一切不愿意生活在恐惧下的人们都携起手来时,结束恐惧的日子就到来了。到那时我们都会发现,原来极权体制也不过是纸老虎而已。只要我们大家都抛开恐惧,它也就灰飞烟灭了。
从古今中外的历史可见,一个社会变革的到来,最根本的动力还是社会自身变革力量的成熟、强大。中国在根除极权恐惧之源时既需要国际文明世界的支持与帮助,同时主要还得靠自身抗争力量的成长壮大。面对泛滥于极权社会的恐惧,让国际国内一切正义的力量紧密联合起来,为实现人类共同免于恐惧的自由而努力!
2006年12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