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马恩选集》第1卷,第38页)

——恩格斯也说:“那时(指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 (《马恩选集》第3卷,第320页)

在共产主义社会,对人统治的国家机器消亡了,但仍有“联合体”,它的职权是调节整个社会的生产,履行“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

可以把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的“联合体”与历史上的各类国家,在职能上做一比较。

一般的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其职能第一是维护统治者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马克思主义将之解释为阶级压迫的工具);第二是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第三是经营一部分经济项目。

而联合体的职能,据马克思与恩格斯之说,仅调节社会生产,对生产过程进行领导。就是说,它只承担经济事务,对各种社会关系不再加以干预了。

其实不然。即使社会不再存在阶级,还会出现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人们之间会发生各种纠纷乃至冲突。毛泽东不是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吗。所以,这个联合体还得去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不然,人类不是又退回到无政府状态中去了。所谓“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不免是一种空想。

所以,这个联合体同以往的国家一样,还得承担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此外,它还要包揽整个社会的经济事务,领导这个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实际上就是垄断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这就是后来在苏联和中国所推行的计划经济。由此,它与以往的国家相比,还背上了一个管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巨大包袱。

由此可见,联合体的职能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复杂更艰巨了。由此而来的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政府或曰公共管理机构的部门增加了,膨胀了;官僚的骤增,上层建筑规模的扩大,至使社会负担突破历史记录。二是社会生产一旦由政府包揽,经济官僚主义作为官僚主义的新品种随之孽生,成为政府和社会身上的一个寄生赘瘤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肿瘤。这种现象南斯拉夫的吉拉斯首称为“新阶级”(1956年)。90年代以来中国学界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我认为称“新权贵阶级”更好些,因为这个阶级不具有资本主义的基因。政府包揽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其结果是:产生特权阶级,不产生经济效益;产生腐败分子,不产生管理精英;产生主观主义,不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必然失败,原因在此。

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由国家掌握全部生产资料,对社会生产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也只能是一个空想而已。

(三)

对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进行抽样评述,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


第一,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远景进行预设、构想,这是一种先验的甚至是超先验的思维方法,因而难逃乌托邦的空想命运,一旦加以实施,只能是大祸临头,吃尽苦头。这并不排斥对国家的发展和改革进行规划,制定方案。这种规划,是从现实条件、现实需要出发,为了解决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以引导社会前进,这不是空想,不是先验主义。当然,这种规划、方案在实施中也要不断地加以修正,使其完善化。

第二,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被共产党人称之为人类最美好的理想,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最终目标。那么,人类的历史有没有最美好的理想社会以及终极目标呢?

请看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说法。他说:“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暫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但是对……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 (《马恩选集》第4卷,第212-213页)

恩格斯还说:“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同上,第212页)。

结论是:没有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和理想国。认识和历史只作为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而存在。在辩证哲学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恩格斯)。

文革时期的思想家顾准也喷发出了这样的思想。他说:“革命的目的,是要在地上建立天国——建立一个没有异化的、没有矛盾的社会。我对这个问题琢磨了很久,我的结论是,地上不可能建立天国,天国是彻底的幻想;矛盾永远存在。所以,没有什么终极目的,有的,只是进步。”(《顾准文集》第370页)他在另一文中说:“至于弊病,哪一种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没有的。这个人世间永远不会绝对完善,我们所能做的,永远不过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同上,第363页)。

马克思设计了一个完美的共产主义社会,类似于宗教教义中所宣扬的“天堂”、“天国”之类的为人们梦寐以求的美好幻境。两者虽然都是一种空想,但不可忽视它们之间的区别:每个人要能进入这种境界,宗教要求你积德、行善、宽容,要遵守各种戒律;而马克思主义要求人们献身革命,牺牲自我,去斗争、批判、消灭,推翻罪恶的旧世界,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两者的社会影响因而大异!

笔者剖析了马克思学说的先验主义性质。所谓先验主义的学说,就是不能被实践经验证明为之正确的理论。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可是他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学说,却是先验的,是从他脑子出发的。

在近一个世纪里,马克思的学说在中国获得了不少信众,成为中共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曾被毛泽东独断地赞誉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可是,在中共成立及其之后的一个时期中,即使党内的一些主要领导人,如陈独秀、毛泽东、瞿秋白、周恩来等,他们只是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对这个主义却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了解。及至1949年之后,即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陆有了相当的普及,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解在学术界仍存在分歧而进行不断的研讨,这是一。二是,中国的知识界和中共的领导层中,至今没有人提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先验主义的学术成果,这是不能科学地评价马克思主义价值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将马克思主义付诸实践之后将会产生何种后果,在实践之前固然不得而知(实施主持人如毛泽东及中国民众以为能够为社会带来福祉);就是在实施之后产生了种种灾难性后果,对之的认识和反省也都是从领导人的思想、秉性等去寻找原因。或深入一步,从制度方面去寻找原因。这虽然是必要的,但却没有找到马克思主义这个根子,有些人至今还把执政党犯错归结为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以致在付出了惨重代价之后,马克思主义依然是中共的思想旗帜,认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取得的(见《宪法》)。现今中国,马克思的学说仍享有主导地位,以不断地给予注射强心针的方法,继续在误导人们(尤其是青年学生),继续在误导中国。时到今日,我们应该从马克思的先验主义陷阱中走出来,回到经验主义,然后才可能再上升到理性主义。中国的知识人首先应该有这个觉悟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