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宗教自由是个法律概念,它不牵涉各宗教教义,维护各个宗教的宗教自由权利;另一方面,就宗教人士而言,虽然不认同其他教派的教义,但从捍卫人权和关怀社会公义的角度,可以维护诸种宗教的法律权利。维权律师在维护中国宗教自由上发挥了巨大作用,非常值得钦佩。
 
一、目前宗教自由状况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宗教自由一度有提升的表现,文革中被消灭和禁止的诸宗教开始恢复,但2014年习近平上台以来,加紧了对各个宗教的改造和镇压。改造与镇压是中共政权对付宗教的两种手段,是迫害中国宗教自由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对缺乏历史传统和普世影响的新兴宗教、对与政府有直接冲突的宗教教派,中共采用以邪教罪名直接镇压的政策,如对法轮功、全能神,对新疆地区某些伊斯兰教教派等。中共镇压这类宗教的法律依据就是刑法第300条,与此条对应的所谓邪教,一般是指2000年和2005年中共公安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14种邪教名单。而2014年刑法第300条中的所谓邪教种类开始扩大,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一餐厅发生杀人案,官方很快宣布是“全能神邪教”所为。6月3日,当局操纵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公布了20种邪教名单,其中与基督教有联系的就有15种之多,其他包括法轮功等。这也是法轮功第一次被中共官方正式文件确定为邪教。之后官方新闻中说抓捕超过1500名邪教徒,这里除了全能神外,肯定还包括农村家庭教会、地下天主教等教派。
 
去年为什么是由中国反邪教协会而非以往公安部门出面颁布邪教名单?究其缘由,这是为了避开政权裁判宗教、政权掌控宗教的嫌疑,而由表面上是民间协会的反邪教协会来发布,这也说明中共开始意识到由政权直接来宣布一个邪教名单对于现代政治来说是非常荒唐的。
 
尽管如此,中共政权定邪教仍然相当随意。如2014年8月,珠海市以邪教罪名对佛教一教派华藏法门进行查处,再次逮捕其领袖吴泽恒。吴泽恒是佛教某派传人,1990年代初创立华藏法门。1998年他上书改革政治,1999年被判11年徒刑。2011年释放后继续弘扬华藏法门,倡导“日行一善”,影响巨大,结果以邪教罪又被抓。华藏法门并没有出现在现行邪教名单中,这说明中共确定邪教的随意性。
 
宗教及教派的正邪、是否异端还是正统问题,是宗教内部的事务。我们基督教内要定一个教派是异端,那要讨论很多年,神学院、牧师们要开好多次会议,才能从教义等方面确定该教派是否异端,而政权没有权力和能力判定宗教教义的正邪。
 
(二)对具有深厚历史传统和普世影响的宗教,当局采取全面改造、把各宗教最核心部分拿掉的办法对付,使各宗教减少与中共的对抗性,达到与社会主义、中国梦的融合。目前中共进行的基督教中国化、佛教中国化、伊斯兰教中国化、天主教爱国会等等改造宗教工作,使各宗教丧失了其信仰特征,各个宗教成为四不像。
 
针对佛教,中共一直进行中国化的改造。去年6月11日下午,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学诚法师应邀到燕京神学院以《佛教中国化的主要经验》为题向全院师生作讲座,讲述佛教如何从“沙门不敬王者”转化到“沙门崇敬王者”。中原佛教大多已经将“沙门不敬王者”(慧远法师语)的早期传统丧失,依附于政权。这在香港占中运动中佛教界几乎无任何参与即可看出。
 
针对基督教,去年在基督教最为兴盛的浙江温州等地大拆十字架,有将近700多座十字架被拆。拆十字架就是拆除基督教的信仰核心。8月5日,中国宗教当局召开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确定要确立中国特色神学思想、要用所谓中国文化来改变基督教建筑风格、宗教仪式等等。
 
针对天主教,中国建立官方天主教爱国会,切断天主教徒与梵蒂冈教宗的任何联系。上月底河北一梵蒂冈教廷封立的地下主教石恩祥在关押中去世,他活了94岁,却被关押了53年,2011年他被带走后家人就杳无音讯。教宗是天主教的最大特色,一个不与梵蒂冈教宗联系的天主教还是天主教吗?
 
达赖喇嘛也是藏传佛教的最主要特征,但中共一直不让藏族人供奉、崇拜达赖喇嘛,这显然是对藏传佛教的彻底歪曲。另据媒体的报道,新疆地区对伊斯兰教的迫害,已经达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水平。
 
总之,目前中共政权改造各大宗教的后果是,出现了没有十字架的基督教、没有梵蒂冈教宗的天主教、没有达赖喇嘛的藏传佛教、没有斋戒的伊斯兰教。
 
二、维权律师们的贡献
 
面对镇压与改造的两种手段,维权律师们在代理各个宗教教案时有不同的待遇,如代理法轮功、全能神等被定为邪教的教案时,律师们直接面对的是公检法一体的610办公室,律师们很难胜诉。律师们的代理本身就成为犯罪,代理此类教案的律师几乎都见不到自己的当事人。很多律师因为代理此类教案而被吊销执照、抓捕判刑,如著名的高智晟律师、王永航律师、郭国汀律师等。尽管如此,维权律师们在去年也就邪教罪进行了多次的抗争。
 
如珠海警方以邪教罪镇压“华藏法门”教派后,2014年8月28日,陈科云律师、吴魁明律师等21位律师关于华藏教案进行联合律师声明,指出对该案未审先定性为邪教罪,非常不妥:“对本案事实的报道严重不实,相关媒体应予立即纠正或者进行澄清。”
 
另如2014年3月20日,中国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人和九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亲属,前往黑龙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徒,结果所有维权律师被殴打,四位律师共有24根肋骨被打断。此一事件导致全国各地律师、维权人士前往建三江去维权抗争,在海内外引起巨大的关注。
 
而对官方还不敢定为邪教彻底消灭的宗教如基督教等等,维权律师们的抗争就有很大的空间。如2014年6月25日发生的曹县教案中,由于赵永林律师等维权律师的参与,很多被抓的家庭教会信徒被取保候审。8月初,湖南邵阳当局羁押了13名家庭教会领袖及信徒,近20名维权律师迅速赶往湖南邵阳,为各自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去当地公安部门交涉,8月27日为止,邵阳教案所有被捕基督徒都被释放。
 
另在最近正在审判的迫害家庭教会和基督教幼儿园为特征的柳州教案中,5名基督徒被捕后,8位维权律师组成维权律师团,赶赴柳州,经过力争,争取到了《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的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使当事人在狱中权利能有一定保障;在庭审中,由于隋牧青律师抗议第一次开庭时违法安检律师,所以第二次开庭时法院没有对律师再进行安检。
 
三、维权与革命的选择
 
维权是利用现有法律体制维护当事人权利的救济方式,维权的前提是现行的法律条款还有一些可以利用的空间,可以拿来从事维权活动,是真正在维护现有法律尊严。但是,面对越来越多的维权律师被驱逐出法庭、被吊销执照、被抓捕判刑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我们不禁要问:维权律师连自己的权益也很难维护,更何况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呢?认真维护现有法律尊严反而受到迫害,难道要彻底颠覆现有法律体制才是出路吗?
 
维权律师进行维权时,都还表示对这个体制没有彻底绝望,但如果连律师法律辩护的权利和机会都剥夺了时,那么就没有人寄希望于现行法律下的救济和援助,而直接准备群体抗争和以牙还牙了。到那时,就没有维权这一说法,剩下的就只能是起义和革命;维权律师也就不干律师这行,而要一个个成为革命家了。不让百姓走法律途径,只能使百姓走革命之路;不让律师通过法律维权,只能逼律师成为颠覆体制的革命家。社会革命是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价的,并不是中国人前途的最优选择,但是中共政权倒行逆施、怙恶不悛,也许真的要让革命成为我们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