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伯事件上,湖南警方执意庇护陈队长,公安部任由他们公然对抗“依法治国”,是“权力的傲慢”。
 
 
 
 
最近一段时间如果要评比最烦心的人,新浪微博@长沙警事的小编肯定会上榜,因为受区伯嫖娼案的牵累,小编发的每一条微博主文都没人在意,跟贴里全是质疑、批评和辱骂,不少网友每天都过去喊一嗓子:你们的陈队长哪里去了?!
 
有一个网友在@长沙警事后面跟贴如此调侃:你有你的法律,我有我的无赖。我是陈检罗,我为长沙警方代言。
 
在亿万网友的围观下,长沙公安保持着惊人的“冷静”,仿佛将头埋进沙中的鸵鸟一般。此等反常举动形同默认陈检罗就是陈佳罗,就是招待区伯并代付嫖资的那个陈老板。否则以长沙警方往昔之强悍作风,早就要以造谣传谣罪名进行跨省追捕了。
 
然而我也不敢不愿相信“区伯被嫖娼”一案是长沙公安领导层的集体决定,监督广东省公车私用的区伯实在不值得他们如此付出;我更愿相信这是广东方面记恨区伯的人私下与陈队长的暗中勾兑,布局一年终于差点成功。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后者,为何长沙公安局、湖南公安厅执意庇护陈队长而不惜赔上整个湖南警察的名声,并进而连累到全国警察?巨大的得不偿失,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可以看出来的。
 
那么更大的问题来了:此案吵得沸沸扬扬,闹得举世皆知,即便湖南警方执意庇护陈队长,公安部乃至更高的层面为何任由他们这样干呢?这样干不是公然对抗“依法治国”么?
我思来想去终不得其解,只能将此归之“权力的傲慢”。这种无论在什么政体下权力都会得的病,在非民主体制下会表现得更加明显。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民众无法对权力进行节制,无法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于是不止傲慢,而且骄横。
 
所以呢,我一直以来对那种所谓境外敌对势力的说法很排斥,分明是自己搞臭搞死自己的,怎么能怪到别人头上呢?连马克思他老人家都明白说过: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
前些天某央媒发文批公知煽动民众恨政府,大V公知徐昕调侃说:支持狠批。因为,瓜农是公知煽动城管打死的,空气是公知煽坏的,食物是公知煽毒的,水是公知煽污染的,亩产万斤是公知煽动造假的,二奶是公知煽到领导床上的,王立军是被公知煽进美领馆的,裸官子女是公知煽动到美国的,刘志军是被公知煽进红楼梦的……
 
紧跟着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中增加了“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渗透”的内容。有一网友的评论令我印象深刻:只有洼地才怕被渗透。我从历史上看到,敞开胸怀包容一切与我不同者方能成为大家,个人如此,国家亦如此,蔚为大观的唐朝文化即是榜样。
 
出事了将责任推卸到别人头上,这是有违政治伦理的下作之举,也是某些人最爱用的障眼术,几十年来屡试不爽。其成功秘诀就是利用境内老百姓淳朴的“爱国主义”。这些年我在网络世界遇到过太多这样的“爱国者”,他们中除了五毛外,的确有不少是发自内心的,只要党和政府一声令下,他们随时会拥上去咬噬“境外敌对势力”和“勾结境外敌对势力的汉奸卖国贼”。
 
然而,任何手段皆有用穷之日。此次在“区伯被嫖娼”一案上,是找不到任何“境外敌对势力”影子的,连五毛都没法去为长沙警方声援。以往容易被忽悠被煽动起来的群众也在铁的事实面前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区伯这边去谴责长沙警方构陷公民的无耻。
 
但是,傲慢的权力似乎并不在乎这些。是的,这次他们不敢像往常那样强横地去抓捕质疑和批评者,但是他们也不打算回应民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势,“我是无赖我怕谁”。
 
两千年前的秦王朝、一百年前的清王朝和四年前的卡扎菲王朝都是在这样的傲慢中逐渐丧失民心,走上不归之路的。他们都是自己把自己搞死的。古语说“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这似乎是傲慢权力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