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大陆各地纷纷出台“从严治党”、“政纪从严”的规定,进一步收紧“八项规定”的制度笼子,令党员干部纷纷私下里叫苦不迭,很多公务人员大有末日来临之感。
比如浙江丽水市上月下旬出台“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和领导干部六个带头”的规定,其中规定不准参加公务宴请、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不准接受异地接待、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等,对可能涉及公务行为的饭局作了穷举并予禁止,总共是19种可能的具体情形,而且最后加上一条“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的规定,让公职人员彻底无漏洞可钻。丽水市的规定虽然禁止了“二十类饭局”,实际上等于是说,以后公务人员就别想打着公务旗号吃吃喝喝了。其中第一条“不准参加公务宴请”,有点难于理解。不准参加公务宴请的前提是有人搞了公务宴请,这是不是意味着公务宴请本身被禁掉了呢?好像是,在这种风声鹤唳的情形下,大家杯弓蛇影,谁还敢提议和参加公务宴请。这样的禁令不可谓不彻底。一些具备公务人员身份的人在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调侃说,以后公务人员连同学会、亲戚间请吃饭都不行了。甚至有人透露,广州规定饭桌上有两个穿制服的公务人员,即被视为公务吃请。不知这种说法是否为真,但已足见,公务人员已经感觉到有一张纪律之网正在罩在自己头上。其实早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出台“八项规定”后,中纪委就要求各地制订实施细则,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行动起来。湖北省出台了“常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五种情形”,列举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滥发津补贴、文件简报会议过多、等十五大类问题,并作出细化规定,凡违反者都要被采取纪律措施。但中共的问题从来都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有纪不依、执纪执法不严、违法违纪不究。制度漏洞也是有的,中共老生常谈的一个说法是“规定过粗,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党从来都是禁止党员干部大吃大喝的,但什么是大吃大喝,实际上没有个谱,人们想为自己大吃大喝找个说得过去的名目和借口不难。由此派生出另一个老生常谈,即“建立健全制度”。党甚至提出了“将党内纪律法制化”的设想。其实中共的问题不是制度少了粗了,而是制度太多,党员干部很难了解并记住。中共发布的文件,除部分属于工作部署外,多数都属于纪律性质,此类文件无日不发,而且事无巨细都以文件规定之。公车配备有各种文件,分务用餐又有文件。同样的禁令,元旦要发,端午、中秋各重复一遍,春节更要发文重申。其中有中央的,还有省级的、市级的乃至更基础的。如果全部找出来,绝对是汗牛充栋。但制度之所以权威有效,套用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其《法律的道德性》一书中阐明的道理,乃因其具有公开透明的道德品质,也就是众所周知。众所周知,它才可以在道义上要求大家严格遵守,并在人们违反的情况下予以处罚。但文件多到汗牛充栋,究竟还有多少人记得?所以有些人违纪之后,乾脆托辞不知道有此禁令。更重要的是,当各级权力忙着制发文件的时候,他们已陷入文牍主义八卦阵,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共是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党,基层掌握和行使权力既大,又缺乏自治能力,结果细无巨细都需要党中央言传身教,最后归结于最高领导人的英明伟大。公务餐几菜几汤,由中央规定;公车多大排量、价格几何,由中办发文。但再伟大的一个领导人,怎么可能管尽天下大事小事,而且能够管得井井有条?就算是有一个中央纪委,人员编制达1000多人,但以中国之大,公务员和准公务员队伍达数千万之众,公务人员参加20类饭局之类的小问题都不说了,单是省级、副省级以及下沉一级到厅级的违纪违法大案要案,他们管得过来吗?权威主义的困境,在今日中国已经见于盲者、闻于瞽叟,迄无解套之法。党中央可能会觉得,我将各级党委、纪委武装动员起来,他们将以分级代理的模式把中央从严治党的英明决策向下贯彻下去。但公车私用靠纪委管好了吗?没有。其他方面,纪委也注定管不好,光靠中纪委管更是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