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8日
 
 
2001年,国际奥委会投票决定授权中国举办2008年奥运会,尽管其人权记录不彰和北京在10个类别的评选中只有一个达到最高评级。近15年过去了,中国不仅未能改善其人权状况,而且自习近平2012 年掌权以来,发动各种运动并以立法来缩小中国的民间社会空间、控制信息传播和言论表达,并阻碍法治。尽管中国政府违背承诺和侵犯人权,却又成为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竞争者。
 
今年 3 月下旬,国际奥委会评委会派团前往中国,对其是否适合主办 2022年冬奥会进行评估;而就在那个月早些时候,中国当局因拘留五位女权人士上了国际媒体的头条新闻;这些女权人士所做的只是倡导性别平等和反对在公交车上的性骚扰。今年7月初,中国当局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在全国24个省市范围内有250多名维权律师和活跃人士被失踪、拘留、讯问、监视居住。这种全国性的大规模镇压——警方采取行动,官方媒体配合抹黑维权律师的做法,向国际社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政府、联合国独立专家、律师协会等专业组织以及世界各地的民间组织纷纷发表声明,对这一事件表达强烈关注。到目前为止,仍有25 人“被失踪”或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拘留。
 
中国当局以刑事罪名治罪合法维护公民权利的律师和活跃人士,损害了其宣称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目标“增进社会和平、促进人类尊严”所做的任何努力,因为这些律师和活跃人士是保护公民权利和司法制度公正的主要行动者。藐视以往对奥运的承诺、藐视受中国法律和国际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的行为不应受到奖励。国际奥委会不应继续无视中国违背承诺的记录、无视当前中国的人权危机而如期选举,否则会有损害奥运品牌、损害国际奥委会的信誉和独特的奥林匹克精神的风险。
 
我们敦促国际奥委会推迟定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对2022年冬奥会举办城市的选举——因中国的人权状况正在严重恶化,奥委会需重新考虑主办冬奥会的候选城市;推迟选举也将会给中国政府机会,使其可以采取具体的行动来展示其遵守国际承诺和《奥林匹克宪章》精神。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在主办城市选举之前立即采取行动,以表明其对尊重人权的承诺,—个具体的步骤是:释放所有因合法行使其基本权利而被关押的维权律师和活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