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革命不可,当以颜色革命为宜(民主中国图片资料)
 
革命与颜色的关系源远流长
 
从上世纪末绵延至今的颜色革命浪潮既不是理论家,也不是政治家,而是由大众传媒首先命名,然后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开来的。乍看起来,把革命和颜色扯在一起,这一概念的诞生具有偶然性,其实不然,如果我们检阅一下颜色革命之前的世界革命史,可能会大吃一惊,因为史上诸多的革命都曾经与颜色高度相关.
 
根据中国古代阴阳家邹衍发明的“五德终始说”,王朝的更迭循环由金木土水火五行相生相剋所决定,其相生则为依礼禅让,相剋则为暴力革命;而五行相对於五德,五德相对於五色──白、青、黄、黑、红,也就是说,每一个朝代都有其上天注定的德性和颜色,而每一次合乎天意的改朝换代,也都可以称之为“颜色革命”。此学说看似无稽,却至少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被奉为真理,拥有众多的拥趸,秦、汉(包括新莽)、魏晋南北朝的最高统治者都是五色革命学说的忠实践行者。秦始皇创立了他的黑色王朝,不仅“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而且“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史记》秦始皇本纪),似乎秦始皇以一种机械的甚至迷信的方式践行五德终始学说,以至於把黑色政治上升到了“依法治国”的高度。而秦始皇之所以理直气壮如此行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相信秦之取代周,其合法性证据就在於周是火德,尚红色,而秦是水德,尚黑色,故秦克周是天意,秦行黑色暴政,亦是天意。邹衍的颜色革命与颜色政治理论成全了秦帝国,却害苦了秦始皇的传人,不施仁义的黑色暴政不久即酿成了秦帝国二世而亡的黑色悲剧。
 
揆诸历史,颜色与革命的紧密关系不止体现於中国的玄学理论,二者在实践中其实也不可分离.一般来说,公开反抗人们在聚集起事的时候,都会在他们的旗幡上,或者袖箍、帽徽、衣衫上突显某种(或某几种)颜色,以此认同於己军,并区别於敌军。比如,古有赤眉军,今有“红衫军”;古有黄巾起义,今有“雨伞运动”。在此类活动中,颜色的确是极其重要的运动集结符号和政治道具。而且,一旦一场影响远大的革命与某种颜色形成了固定搭配,久而久之,这种颜色也就成了这场革命的信物、吉祥物和意象物。有时候,为了突显革命的“先进性”或正当性,革命家们往往还要赋予颜色以宗教或政治意识形态上的特殊涵义,或冒充神授天启,或妄称“历史必然性”──如李大钊那样,“试看将来的寰球,必是赤旗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颜色革命”乃是常事,古今中外皆有,并非当代独联体、中东欧、阿拉伯的特例。
 
法国三色革命与中共红色革命
 
法国大革命时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拉法耶特创造了三色旗,最初的含义不过是红、蓝两色代表巴黎的贵族和市民,二色共襄居中的白色,白色代表法国王室。当国王被砍头之后,三色之义演变为自由、平等、博爱三种崇高的政治目标,法国革命由此昇华,获得了高於时代、跨越历史、指引前程、照耀世界的普世意义.革命对颜色的应用之妙,莫过於此。
而各国共产革命不约而同选红色为通用标识符,这不仅基於马克思的一句戏言,更是一个关於暴力专政的隐喻,一种表达嗜鲜血、尚杀伐的意识形态宣示。比如中共革命,在颜色上下足了功夫,从打红旗、建红军、割据红色根据地开始起家,到内战胜利确立红色政权、统治红色江山、传位红色接班人;六十余年红色瀰漫中国,文革时甚至连交通信号灯也打算改成红行绿停;改革开放后中共学西方建股市,更一反绿涨红跌的国际惯例;习近平如今更发明了“红色基因”一说,对一种普通颜色表现出走火入魔一般的偏爱,已颇有邪教意味。以此而论,中共革命固然不符合以公民非暴力抗命为主要手段的颜色革命特徵,却是比任何一场当代颜色革命更加癡迷於颜色崇拜和颜色专政的“颜色革命”。
 
汉娜?阿伦特说“战争与革命决定了二十世纪的面貌”。但是不可否认,到了二十世纪末期,革命的声誉已经一落千丈。在颜色革命这一新品种横空出世之前,革命在世界史上的主要标志性事件乃是群众暴动、武装起义和内外战争──总括而言,不外乎“一声炮响”之类;而革命之后多灾多难的政治新秩序往往还要靠断头台、契卡、古拉格、镇压反革命、文化大革命之类的恐怖统治来建立和维系.像英国和美国那样不轻易革命、却极善於革命的民族毕竟凤毛麟角,世上大多数民族都是该革命时不革命、一旦革命又不断革命、不把革命搞到天怒人怨不肯收手的。所以,到了二十世纪末期,经过思想家们痛定思痛的持久反思,革命之事──包括革命党、革命派、革命家等等附属物──已经不再那么激动人心了。
 
颜色革命改变了传统革命的面貌
 
革命改变了二十世纪的面貌,幸而二十一世纪革命自身也在迅速改变面貌、提升颜值。先是独联体各国普遍存在的假普选诱发了格鲁吉亚玫瑰花革命、乌克兰橙色革命、吉尔吉斯郁金香革命,然后是阿拉伯实际奉行终身总统制的各国爆发了由突尼斯茉莉花革命引发的“阿拉伯之春”运动,埃及、利比亚、也门、叙利亚均陷入革命浪潮,至此,独联体、中东欧、中东、北非的地缘政治已经面目全非,而颜色革命加入革命大家庭之后,革命的旧貌也已经焕然一新。
 
人们早已发现,颜色革命与颜色的关系并不那么密切,除乌克兰之外,颜色所起的标识作用或号召、动员作用都不甚明显.至於那些花朵革命的命名,则是西方媒体命名技术匮乏、过於牵强附会所致。花朵与革命的关系也不大,在所有那些发生过颜色革命的阿拉伯国家,公开自焚事件比花朵道具所起到的“革命性”作用更加显着。倒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菲律宾人推翻马科斯独裁政府时对黄丝带的有效运用,本世纪发生於泰国、台湾的多次“X衫军”(X为红、黄、黑、白)运动对统一颜色服装的大规模运用,台湾“太阳花学运”和香港“雨伞运动”对其各自表演性道具的反复运用,比之独联体和中东阿拉伯国家要来得更加重要一些。
 
其实,颜色革命之不同於以往革命传统的最突出特点显然不在於颜色、花朵之革命作用的有无与多少。对比言之,大概有以下四个特点值得一提:一是以比较短促、基本上非暴力的社会运动──主要是街头抗议运动──取代经年累月、反覆无常的武装斗争;二是以不分阶级、种族的公民性取代以往革命奉为圭臬的阶级性、群众性;三是并没有革命党和职业革命家的精心策划和发动,直接由公民抗议运动自动升级而成;四是并没有高深宏大的革命理论指引,更没有蛊惑人心、混淆梦境与现实的乌托邦远大理想,而完全诉诸於卑之无甚高论的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价值。以上四点,才是颜色革命改变以往革命面貌的整容功夫之所在。
 
如非革命不可当以颜色革命为宜
 
本文不想对颜色革命作一个简单的是非判断,因为事实上,各国颜色革命的起因虽然类似,但过程和结局各有千秋,未必尽如人意,革命之后的政治经济状况也大不一样:出现发展奇蹟者有之,陷入政治泥沼者亦有之。但无论如何,站在比较革命的角度,可以肯定的是,颜色革命不论成功与否,它总是要比传统暴力革命的混乱周期更短,社会代价更小,所以,如果非革命不可,当以颜色革命为宜。
 
发生过颜色革命的那些国家有一个共性,就是政治体制表里不一、名实不符,合法性系统自相矛盾,出现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独联体国家当初脱离苏联独立时,都曾向人民承诺以民主立国,并大都把选举制度、议会制度、三权分立白纸黑字写进了宪法,但事实上,这些承诺都是假的,政府以控制资源、垄断媒体、操纵选举、监控公民、镇压反对党派等各种非法手段维持专制统治,政权被原为共产党官僚的亲俄独裁者长期把持。但无论如何,哪怕是假普选,独裁者也要过选举关,每当选举季来临,反对派趋於活跃,政府就会万分紧张,因为假普选难免有穿帮露馅的时候,所以,独联体国家的选举造势运动往往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颜色革命的温床。
 
而“阿拉伯之春”之所以在总统制国家狂飙突进,而对君主制国家冲击不大,其原因在於,中东、北非那些总统制国家徒有总统制之名,事实上都是(已经是或者打算成为)权力无边的终身总统.不是君主、胜似君主,不仅权力比君主更大,统治行为也远比君主更粗野,而且,只要有一丝可能,他们的假总统职位还打算世袭下去──比如这两年焦头烂额的阿萨德总统就是子承父职。但不妙的是,在名义上、在法律上,这些独裁者却都号称──也不得不如此号称──是靠“选举”上台的,也都是确确实实有选举程式、有固定任期的。这种名实不符的政治现象就给抗议者们提供了撕破假体制、走向真革命的法理机遇和充分理由。孔子说过“必也正名乎”!
 
在这些实行假民主、假普选、假总统制的国家发生颜色革命,十分正常,近乎合理。颜色革命的原因乃是内因为主、外因为次,并非如《人民日报》、新华社所指责、谩骂的那样,是“西方敌对势力”或“美国政府”的“煽风点火”所致,更非如新华网所言,是“恶毒的”、“残酷的”、“肮髒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对於那些注定要改变政体、不改变不足以自我正名的国家,颜色革命其实是一种幸运,像俄罗斯、哈萨克、白俄罗斯、阿塞拜疆、土库曼这些独联体国家,总统一再连任,选举已完全变味,事实上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终身专制总统制,白俄罗斯、阿塞拜疆、土库曼等国甚至连民主共和国的假面遮羞布也都不打算要了。对於此类倒行逆施,若否弃了颜色革命,又有何种更加高妙的政体解救之策?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