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民主中国资料库)
 
 
“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9月9日,王岐山在会见外国政要时首次提到了中共的合法性来源问题。依照王岐山的论述,中共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二是政绩,三是民众的支持率。其实中共的御用文人针对中共长期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已经做过了许多论述,而且也基本上与王所表述的一致,但这次由常委一级的大佬公开提及合法性问题,还是第一次。有理由相信,王岐山的公开提及并非出于偶然,而是中共在面对所谓新常态危机下的一次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扯谎。在说清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合法性有个比较系统的认识。
 
关于“合法性”
 
“合法性”一词的发明标志着近代以来思想界对政权统治本质反思的进步,因它第一次将被统治人群的意见纳入了政权统治的视域,使得人们对统治的认识从单边走向了双边。
 
对“合法性”概念内涵的深入挖掘过程正是自由民主浪潮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针对合法性概念的理解出现了两种取向:一种是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实证取向,即对现实中存在的统治者进行合法性分析,从而促使合法性欠缺的政权开始合法化进程,即合法性重建;另一种是以卢梭和马克思为代表的先验派,他们关注的不是现实的已经存在的政权的合法性,而是一个政权在成为政权之前的孕育它的先天条件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概念的先验性表现在:一旦孕育某个政权的先天条件是合法的,那么由这些条件孕育出的政权就必然具有合法性。比如说卢梭所谓的“公意”和马克思所谓的“人民”,一旦某一集团接受了“公意”或是“人民”的授权,能够代表“公意”或“人民”站出来说话,那么由这一集团组建的政权便具有了先天的合法性。这种先验的合法性看起来是很有道理,好像能说服很多人,并且也确实使历史上许多非法政权因此获得了合法性的外衣。但是因为“公意”和“人民”的抽象性,使得代表“公意”和“人民”的政权的行为很难被及时检验,从而使得这一合法性很容易被非法政权所盗取。更加之难以避免多数的暴力,而使得这种政权极易走向专制独裁。
 
关于第一种合法性取向,马克斯•韦伯在实证的基础上得出三种合法性标准是A. 你必须遵从传统;B. 你必须服从法律;C.你必须服从超凡的神力。因此,当统治者宣称自己代表了传统,符合法律或具有克里斯玛力量时,他们的统治也就被分别称为传统型统治、法理型统治或克里斯玛型统治。这三个标准虽然产生于实证却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事实上的政权往往是这三种标准的综合。这种合法性取向的最大特点是它允许一个合法化过程的存在,即一个非法政权可以通过合法化过程获得合法性。当然这一合法化过程并不是政权单方面的自我表达,而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合意,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一合法化过程即是民众同意的过程。 马克斯•韦伯的合法性取向具有很强的通融性,它使得合法性能够摆脱先验的绝对的抽象困境,而进入一个实证的自我改良、自我完善的过程,从而使得暴力式的改朝换代趋于消解。而卢梭和马克思的合法性取向因其先验的绝对化色彩,便不存在这一通融性。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因此由资本孕育的资本主义政权是绝对的非法,不存在自我改良、自我完善的过程,因此一切用于这方面的努力都被认为是一种对劳苦大众的欺骗。既如此,那么改变现状的唯一方法就是暴力革命,即从下而上的翻天覆地式的改变。这种绝对化的合法性取向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弊端。人类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存在其局限性,都不能算是好的社会制度,因此只能放弃对好的社会制度的追求,转而从不好的社会制度中选择最不坏的制度。先验性的合法性取向若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还不失为一个理想的境界,但这一脑袋中的天堂一旦落实到实践中便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地狱。
 
马克斯•韦伯对合法性的解释固然也存在其局限性,但它为我们开启了一扇寻求被统治者同意的大门。民众的同意是合法性的充要条件。民众同意并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上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能应用在每个人身上的概念。政权的合法性既取决于民众的同意,那么民众的认识水平就决定了合法的政权的性质。传统、法律和超凡的神力都曾是能使民众服膺的关键。但时代的发展使得自由和民主成为了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下的人们的共同追求对象,也即,马克斯.韦伯之后出现了新的价值体系,唯有符合这个价值体系的政权才能称得上是合法性政权,否则就需要开启合法化进程。
                       
新常态下的合法性危机
 
依据以上对合法性的介绍,可以看到威权政权的合法性具有先天性缺陷。 对这种情况,威权政权也是了如明镜的,因此它们在政治之外也会试图寻求合法性外衣,即试图通过非政治手段获得民众的认可,维持威权的政治性质不变。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威权主义政权的所有类型都是通过提高政府绩效、引入自由经济改革与煽动民族主义情绪,来降低公众的不信任,挽救政权的合法性危机。但是,这些策略在短期内或许是有效的,从长期来看,它们都会将维权政权拖入另一种合法性危机之中。
 
中共政权是从极权主义演变来的威权政权,其合法性存在先天性缺陷。中共政权处处以“人民”说辞,宣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且其宗旨即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人民”外衣的包装下中共好像获得了合法性,并自夸自己的优越性,但随着民众觉悟的提高,中共政权一步步迈入了合法性危机的困境。中共政权是通过暴力建立的,当民众的觉悟还停留在“打江山,坐天下”理所当然的阶段时,中共政权是有其合法性的。但这个合法性经过三十年的动荡,已经消耗殆尽。为了挽救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危机,邓小平开启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道路。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百姓生活的改善部分地修补了中共的合法性欠缺。近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经济总量跨入第二,使得中共的底气变粗,开始从理论上、道路上、路线上“自信”起来。习近平上台以来,在一个个大刀阔斧的反腐力作背后,经济开始下行,财政收入减少,许多地方甚至持续出现负增长。习近平的幕僚们将这种状况称为新常态,即此状态不会马上消失,会称为常态,如同曾经以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常态一样。新常态下的经济下行使得民众对政权表现出了不满,开始质疑中共的执政能力,并再一次掀起了对中共政权合法性的怀疑和否定,经济下行和中共依靠经济增长弥补合法性欠缺之间形成矛盾。在一个民主国家,经济发展有升有落,都不会对政权形成压力,因为民主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不是经济发展,而在于民主框架下的竞争和参与,而且经济发展有升有落本就是经济发展的规律。但是在中共这里,经济发展一旦下行,政权的合法性危机就会出现。而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当权者能做的就变本加厉的镇压和封锁。习近平上台以来出现的以下三点变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
 
第一,政治上对异己的打压更加严厉。任何有可能或有潜在可能挑战中共权威的力量都被划入被打压范围。最近以来对异议人士和人权律师的严酷打压就能说明这一点。
 
第二,舆论上加强封锁,特别是对互联网的封锁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自任中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就能说明中共对封锁的重视程度。
 
第三,以民族主义为号召强化对海内外人士的分化,中央统战领导小组的成立就能说明这一点。
 
面对民间新一轮的合法性质疑,中共采取的是全面打压的举措,这无疑会使其陷入更大的危机之中。对于中共是危机,对于中国的民主转型就意味着新的机遇。重建合法性基础的方法只有实行民主转型,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对待民众不再是掩饰和欺骗,而是让民众充分参与到政治决策中;对待政敌不再是你死我活的互掐,而是在法治框架下的和平竞争。唯有实现真正的民主普选和充分的政治参与,无论是哪个政党上台执政,其合法性才会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