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7月04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张祖桦 [字体:大 中 小]
    
    
张祖桦:你拿什么来抗拒民权?

    
    
















 
 
 
 
 

 
张祖桦先生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爱因斯坦研究所前
    
    
    
  近日,贵州省瓮安县正处于中国舆论的焦点,这场被当局定义为“打、砸、抢、烧”的6.28突发事件无疑是2008年最引人瞩目的公民维权行动,凸显了公民力量与政府力量的抗衡,记者就公民维权的系列问题采访了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先生。
    
    《参与》记者:您说过中国公民连“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都没有,最近在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大规模官逼民反的群体性事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老百姓普遍对法治丧失信心,您认为公民维权运动怎样才能成功地进行下去?
    
    张祖桦:我在《马丁·路德·金与美国民权运动的启示》一文中对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持续深入展开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公民维权运动要有高尚清明的哲学思想作为导引。我所谓的哲学思想的精髓,是指信仰人的尊严和价值,奉行和平非暴力抗争的宗旨,落实正义原则,以普遍仁爱的精神化解仇恨、推动制度变革。这些原则应该成为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主流和方向。
    
    非暴力原则关涉到人民反抗暴政的权利及正当防卫的权利,人们为此时常会有一些争论。甘地对这个问题有过一段经典的解说:“一边是真理和非暴力,一边是谬误和暴力,在这两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我们也许不可能做到在思想言词和行为中完全非暴力,但我们必需始终把非暴力作为我们的目标稳步地向它接近。不管是一个人的自由还是一个民族或整个世界的自由,都必需通过这个人、这个民族或这个世界的非暴力来达到。”
    
    二、精英和大众要互相尊重,相互配合。在任何形式的社会运动中,精英和大众都是不可或缺的两大要件。再有天才的精英,如果得不到大众的支持,也只能成为昙花一现的悲剧角色。由社会精英发起的社会运动,如果得不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和群起响应,就决无成功的可能。同样,声势再大的群众运动,如果得不到社会精英的正确引领与组织,也很难避免成为“乌合之众”的命运。
    
    三、注意从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个案)入手。由于政治制度的桎梏与法治建设的滞后,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所面对的社会政治环境要比当年的美国恶劣得多。但这不等于说,美国民权运动的有益经验,中国就不能学习和借鉴。从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个案入手来推进维权与法治建设,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维权人士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黄静案、杜导斌案、孙大午案到2004年两省五地罢免贪官案到2005年的陕北民营油田案、山东临沂计生案、蔡卓华牧师案、太石村案,到2007年的五省市农民宣布收回土地所有权、厦门PX事件,2008年的上海市民抗议“磁悬浮”、成都市民抗议彭州石化项目等许多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事件,都有维权人士的深度介入。尤其是孙志刚案件,在民间维权力量的联合抗争下,最后导致政府决策废除了罪恶昭彰的收容遣送制度。厦门PX维权行动也取得了成功。
    
    四、注意利用现有的政治资源和法律资源。现有的宪法、法律、规制、程序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或者说解决不了许多问题,但也决非一无用处。这些政治资源是可以被用来做为公民争取自身权利的工具的。它们可以转化为公民维权抗暴的依托、扩展权利的凭据、进行法律博弈的工具、推进法治与宪政的武器、教育(驯化)统治者的教材和累积社会变革条件的筹码。现有的政治与法制资源当然很不完善,比如宪法中某些所谓的基本原则、法律条文存在的诸多缺失、甚至于被称之为“恶法”的存在,但应该明白,这些东西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行消失的,只有通过人们的不懈努力一步一步地加以改变。而这并不影响我们从中开掘可资利用的内容,据以进行合法合理的抗争,且这样做更容易得到社会各界(包括中共党内的开明力量)的认同与支持。
    
    五、逐步形成社会力量与社会运动,持续不懈地进行努力。中国现实的政治环境显然无法与当年的美国类比。美国民权运动面对的是一个民主、法治和宪政的政府,正如马丁·路德·金强调指出的“美国民主的伟大之处是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而中国公民维权运动面对的则是一个专制的、独裁的、权力不受限制的政府,中国公民的各项基本人权如言论、选举、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宗教信仰、人身自由根本得不到保障,连“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都没有。在中国,民主、法治与宪政制度的建立都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因此,公民维权运动更加需要理性,需要团结,需要稳健,需要坚持,需要逐步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与社会运动。中国公民维权运动只要循着这样的路向长期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地向前推进,则无论是谁也没有可能阻挡得了。
    
    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前后持续了十几年,最终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黑人民权运动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的社会生活图景与美国人的价值观念,因而使美国真正成为了一个兼容自由与平等的伟大国家。我相信,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长期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也一定会取得最终的胜利,从而推动中国的法律与政治制度发生深刻变革,促使中国实现民主转型,使人权与自由真正成为人民生活中的有机内容。
    
    《参与》记者:时下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时代背景比以前有什么变化?
    
    张祖桦: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一、民主化的时代: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势难阻挡。从西欧到苏东到南美到非洲到亚洲,要求民主、申张民权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颜色革命的骨牌效应持续发酵,连中南海的高参也在高唱“民主是个好东西”,你拿什么来抗拒民权?
    
    二、互联网的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狂飙猛进般地发展、网络媒体的大量诞生、网民快速增长,使得封锁新闻、控制舆论的愚民政策彻底破产;维权群体可以通过网络低成本地将信息迅速地传达到全国和全世界,并可以较为充分地弥补组织资源不足的缺陷,将维权力量集结到一起。
    
    三、全球化的时代:信息与经济的全球化打破了国家的藩蓠,使整个人类的利益空前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人权无国界,维权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正义的事业需要互相奥援,人们对此感受得愈来愈真切。
    
    这三点对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都非常有利。
    
    《参与》记者:您认为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张祖桦:中国公民社会向前发展的主要障碍还是来自政治方面与制度环境方面,因为中国的现状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力广大无边且基本不受任何制约,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比如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受到层层限制,民间组织动辄得咎,志愿者团体很难发挥出自己想起的作用;公民的言论自由与表达权遭受打压,互联网也遭到严密控制;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宗教信仰、人身自由、迁徙自由和通讯自由都得不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市民的房产权利和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利普遍受到侵犯而很难得到公正的司法救济;公民参与政治活动,如参选基层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发表政治见解,讨论政治话题,提出政治性建议,都会受到来自政治层面的压力……。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些都影响到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发展,使公民社会的成长受到限制。
    
    《参与》记者:公民维权运动与中国社会民主转型的关系怎样?
    
    张祖桦:我觉得二者之间是一种紧密关联、“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当今世界是“民主化的时代”,民主化的主要诉求之一就是申张民权、申张公民权利,这与维权运动的诉求是完全一致的。维权事件虽然大多集中在社会经济领域,一般不带有政治性;但是由于当下中国的侵权主体是政府与公权部门,而政府与公权部门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侵犯人权的主因是由政治制度造成的,所以,要从根本上维权,必然要求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要求实行宪政与法治、要求公民治理与自治。同时,公民的政治权力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达权、结社权、参与公共管理权,均是公民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争取和维护。因此,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一定会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转型;而宪政民主的推进也一定会有助于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
    
    《参与》记者:您在《宪法不是一张空头支票》一文中提出,“今日中国正处于从专制极权政体向宪政民主体制嬗变的转型时期”。请问您认为这一转型时期具有哪些特征?
    
    张祖桦:我认为,中国的社会政治转型时期主要具有这样几点特征:第一、从专制极权政体到威权政体再到半威权政体,执政集团的统治能力呈现逐步衰减的趋势;第二、公民社会逐渐生长壮大,民间组织得以迅速增长,公共空间逐渐撑大,中产阶级逐渐发展并进入到政治过程中;正如美国政治学家胡安·J·林茨与阿尔弗莱德·斯泰潘在《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一书中指出的,“活跃的公民社会不仅推动了政治变迁,产生了政府和国家,从而启动了民主转型,还可以防止逆转,从而推动转型的完成,有助于民主的巩固,并有助于民主的深化”。第三、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和大多数人的政治共识,政治变革与制度创新的社会条件逐渐成熟;第四、公民维权运动和各种社会运动风起云涌,公民的权利意识与民主意识空前高涨,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第五、随着社会自由化程度的扩展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民主化在中国终将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殷海光先生在《中国文化展望》中说得好:
    
     台风正在狂吹,
    
     谁能用勉强的方法阻止?
    
     谁能借怀古之幽情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