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某“行为艺术家”在英国一家电视台公开表演吃死婴的“行为艺术”,引发各界人士的讨论和批评。其实,“吃人肉”和“吃粪便”早已是中国前卫艺术圈内众所周知的一条成名捷径。中国人向来不以勇敢著称,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却是全世界最勇敢的一群人。对于大部分西方的艺术家而言,不管他们是否信奉基督教,他们都在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的文化传统中成长,他们有所为,也有所不为,他们在突破传统的某一部分的同时,也恪守传统的核心部分,比如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比如对暴力的拒斥等等。中国的“艺术家”们却敢于打破一切“陈规陋习”,并尝试挑战人类的道德伦理和法律的界限,所谓“无信者无畏”也。他们将这种无畏的精神当作艺术“创新”的勇气。这种“勇气”确非一般西方艺术家所能具备的,因此西方人只能在他们面前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二零零零年,一个名叫彭禹的女性“艺术家”创作了一件名叫《人油:幸存者的方式》的“作品”:她将一具死婴的尸体用火烤出油脂来,再通过塑料管将油脂输入另一具死婴的嘴里。这个“作品”极具现场感:肉体被烧烤的气味、流动的油脂以及从容不迫地操作这些程序的“艺术家”,一起形成了惊心动魄的“艺术奇观”。按照这位“充满悲悯之心”的“艺术家”的阐释,这件作品不是表现暴力和残忍,而是表达“对人类自相残杀的批判”。多么深刻的主题啊!但我不知道这位女士是否已经成为母亲或即将成为母亲,如果她有孩子的话,她能用温柔的口吻地告诉她的婴孩说——“妈妈使用跟你差不多大的婴儿的尸体制作过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吗?如果她的孩子知道母亲如此而行,还会尊重这样的母亲吗?
另一名因吃人而闻名的“艺术家”朱昱,则自称为“基督徒”——此种基督徒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我不知道朱先生在悠然自得地吃完人肉之后,如何面对耶稣那充满慈爱与悲悯的眼睛?在面对众人的置疑时,他理直气壮地宣称:“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那就是人为什么不可以食人?有哪一个民族的宗教在教义中规定了不可以食人?又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有不可食人的条文?只有道德,而道德是什么呢?道德无非是人类发展过程中根据自身所谓人性需要可以随意改变的东西。”他进而认为:“从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只要是非犯罪手段的食人行为是完全不受人类社会中宗教、法律的约束的;现在是我们向全世界公开说明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志并拿我自己的食人行为来对抗关于不可食人的人类道德观念的时候了。”
这些逻辑混乱的说法让人毛骨悚然。吃人者大言不惭地将自己打扮成“反道德”的英雄,将其创作的“艺术作品”赋予某种不朽的价值。在这类冠冕堂皇的“为艺术而献身”或“艺术高于一切”的说辞背后,是一种不择手段地博取名利的、如狼似虎般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如此炽热,如同火山岩浆一般在中国的土地上翻涌,吞噬它遇到的所有人。这不是艺术,而是“反艺术”。 就是这样一些披着“艺术家”面具的魔鬼,居然在艺术圈内颇有市场。当“吃人”成为某些人显示其“先锋”姿态的手段时,这些人已经将自己开除出了“人类”的行列。这些让人恐怖和恶心的“艺术”的出现,显示出今天中国的艺术界已不存在任何“底线伦理”和“道德律令”。艺术应当引导人们仰望天空,还是将人拉入粪坑?艺术不应赞美魔鬼,而应荣耀上帝;艺术不应当将人类变得更坏,而应当让人类更向往崇高。从此意义上来说,吃人的行为绝对不是艺术形式之一种。
圣经中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照的。人的身上残留有神性,因此人是万物之灵,人与其他所有动物都不一样,人是不能被屠杀,更不能被同类吃掉。人类的道德伦理和宗教戒律乃是法律产生的根基,人类之所以形成“社会”,正是依赖于道德伦理、宗教戒律和世俗法律体系。某些道德准则确实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和更替,某些道德准则却与人类的存在相始终,比如圣经中的这句话,从亘古到永远,都不会废去。艺术不应当是道德和法律的敌人,艺术应当与道德和法律之间建立起某种和谐的关系来。艺术的本质固然是自由,但艺术仍然有其最后的界限——如圣经中的“十诫”和国际人权公约等,绝对不可以用“艺术”及其他崇高的名义来触犯。倘若失去了这一界限,那么希特勒和毛泽东便堪称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行为艺术家了——他们不仅屠杀了百万千万计的民众,还深刻地改变了民众的审美趣味和心灵结构,哪个行为艺术家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功”呢?如果失去了这一界限,那么用锤子一连杀死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的学生马加爵,也堪称一流的行为艺术家,他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屠杀计划,这个计划不也是实施一项行为艺术的漫长过程吗?
当然,更多的中国人参与吃人,不是出于艺术的喜好,而是出于生存的压力。每逢水旱灾难,饥民们便不得不吃人,故“人相食”写满了中国的二十四史。崇祯二年,延安人马懋才在《备陈大饥荒》里,详细记载了当时“人相食”的惨状:“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如果说此种吃人尚出于无奈,那么有计划、有目的的吃人,则充分现实了中国政治及文化的野蛮性。鲁迅说过:“中国的文明不过是阔人安排享用的人肉的宴席”,直到今天,这出“人肉宴席”还在有声有色、源源不断地上演着。统治者坐在上席,艺术家坐在下席,大家一起把酒言欢、杯盘狼藉。
今天,究竟还有谁在“吃人”呢?除了某些洋洋得意的行为艺术家们,官和商,以及他们的帮忙和帮闲们之外,还有很多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吃人,他们吃人的肉体,也吃人的灵魂。那些山西黑煤窑的老板们在吃人,他们儿女的豪华婚宴堪比海湾石油国家的王室,但每一道菜里都有矿工的血肉;那些修筑豆腐渣工程的建筑商以及他们所贿赂的官员们在吃人,他们从修建校舍的经费中贪污了大部分,孩子们还没有来得及哭泣便被掩埋在废墟之中;那些见死不救的医生们在吃人,他们的眼睛里只有金钱而没有生命的价值,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的降临;恐吓地震中遇难孩子的父母的余秋雨和代遇难孩子立言歌颂党恩的王兆山们也在吃人,他们的嘴巴上擦的不是“文化口红”,乃是还在流淌的鲜血。是的,那么多的人都在吃人,那么多的人不以吃人为耻。是的,那多的吃人者没有丝毫的内疚感,而惟有骄傲感。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罢了。这是一个吃人的城市,这是一个吃人的国家。这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这是一种吃人的文化。人肉宴席如流水般绵绵不绝。“人相食”既是中国的历史,也是中国的现实。
人的善良是靠不住的,人的邪恶却极容易被外部因素激发出来。很多人无法相信二十世纪居然发生那么多的大屠杀,纳粹的大屠杀,斯大林的大屠杀,毛泽东的大屠杀,红色高棉的大屠杀,卢旺达的大屠杀,天安门的大屠杀……文明难道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吗?文明对人类的制约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一位讲授大屠杀课程的美国学者采取了一种奇特的教学方式:在第一次课上,她让学生思考人们对待街头乞丐的不同态度,观察一些人在遇见乞丐时将视线移开的现象。她试图表达的观点是,大多数违反人性的恐怖事件的根源并不在“外部世界”,他们起源于对陌生人完整人格的否定,以及不承认其他人也是人类的一员。这位学者指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平凡的日常行为和大多数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超出了我们大多数人的理解。用这样的一种观点去分析中国的“行为艺术家”们,官和商们,以及他们的帮忙和帮闲们,他们何以心安理得地吃人呢?因为他们已经不把被吃者当作同类了。
吃人是中国的象征与现实,从历史一直延续至今,从高等人士贯穿于草根阶级。中国文化中充满了暴力和复仇文化,中国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都应当致力于改造此种文化并开启另外一种生存方式。研究暴力与和解问题的英国学者安德鲁·瑞格比在《暴力之后的正义与和解》一书中写道:“正是这种暴力和复仇的文化,繁衍出了过去的憎恨和冤屈,从这一代传到下一代,根植于家庭、学校、工厂内发生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下去: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应当增进爱、同情和信任,还是传播仇恨之心、暴戾之气?如今,中国的社会秩序支离破碎,暴力气氛笼罩在城市和乡村。在此严峻时刻,文化艺术应当承担拯救者的责任,而非加剧社会的冲突和堕落。文化艺术应当呼唤健全明朗的人格形态,而非让邪恶渗透进我们的每一个毛孔。让我们将吃人的中国改造为人们彼此相爱的中国。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初稿,威斯康星大学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定稿,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