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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长斥责加拿大记者提问中国人权

 


 

2016年6月1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渥太华与加拿大外交部长迪翁联合举行了记者会。会上,加拿大记者阿迈达·康纳利代表五家加拿大媒体组成的记者团向迪翁提问:“关于中国如何对待人权倡导者的担忧一直不少,比如香港书店老板凯文·高,更不用说中国对南海的领土野心对区域稳定产生的影响。基于上述担忧,为什么加拿大寻求与中国建立更紧密关系,您计划怎样通过这种关系促进该地区的人权和安全,您是否专门提到了凯文·高的案件?”

 

在迪翁回答之后,王毅外长主动回应:“最了解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是你,而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所以你不要再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你去过中国吗?”“你知道中国现在是人均8000美元的一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保护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到把6亿以上的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的宪法中去了吗?”

 

对于王毅外长的这种怒斥,加拿大记者事后表示,没料到王毅会主动回应,中国变得比以前更加强硬。

 

王毅外长的怒斥,同样也在世界舆论场引起激烈反应,但眨多于褒,颇有损于中国外交的形象和影响。笔者也不同意这种外交作风,但本文只想借此谈谈普世价值的人权概念及其理论与实践问题。

 

我认为,王毅怒斥记者提问的那些话,恰恰暴露了他本人和整个“赵家人”对人权概念的片面理解或无知或有意歪曲。他的“你知道中国现在是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保护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特别是“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到把6亿以上的人摆脱了贫困吗?”这两句话,表明他们的所谓人权,就是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有饭吃,生活过好一点,仅此而已。这显然是对人权概念的实质歪曲,同中国赵家人一贯宣传的所谓生存权就是首要的人权是一个调子。王毅那些话的实质也是:我中国赵家人执掌中国政权,让中国人的生存权得到保证,摆脱饥饿和贫困,就是最大的人权,人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然而,我要说的是,人的生存权的保障并非首要的人权,政治权利才是人权的核心内涵。理由有两点:1.人的生存权是天赋的自然产生的,不需要由别人来赐予和承认;2.人有其他动物所不具有的智能,他降临人世后就具备一定的生存能力和不同程度的抗击某些自然和社会力量损害其生存的能力。从这两个意义上说,人的生存权就不是争取其他权利的首要权利。

 

但人的生存仍有许多艰难险阻。首先是变幻莫测、威力无比的自然灾害和疾病的袭击,这绝非个人或少数人的力量所能战胜,绝对需要社会群体的力量来对付。其二,人群中天生有体力智力强弱之分,人性又是恶的,弱肉强食也是人类生存的法则。弱者的生存权始终面临强者的威胁。其三,此人群彼人群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导致生存环境的巨大差别,生存环境差而恶劣中的人群,持续生存的困难和危险更大。三种情况显示,任何一个人群,无论从整体或个人特别是那些弱势的整体和个人,都需要一种强大的有组织的社会或国家力量来支撑和帮助。否则,生存就比较困难,甚至会昙花一现。这就是诞生人类社会和国家组织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但任何社会组织和国家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倾向作恶。他们既可能为帮助和保护全体人类的生存服务,也可能只为部分人群服务,更可能帮助一部分人弱食其他部分的人,甚至只利用所掌握的权力为本集团或群体的优质生存服务,而大肆压榨全体人群。如何防止和消除这些现象的发生,就需要发展人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来对付,即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都有权利监督和制约这些公仆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或首要的权利当然不是生存权而是政治、社会等权利。因为作为个人或小群体的人,要想生存下去或生活得好一些,就必须在社会和国家中享有同其他任何人所享有的同等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权利,才能迫使社会和国家保障其生存权而不致忽视或危害其生存权。

 

所以,人权通常是指用来保障人的生命权、生存权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权利,而不是指生存权本身。从1188年利比里亚半岛莱昂王国的议会得国王阿方索九世批准的一组权利,中经英国大宪章、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到1948年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等都没有提及生存权是人权的首要权利,连生存两字也未见,而只提及所有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世界人权宣言》提到了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并把它们放在宣言的首位。这些恰恰是属于政治社会方面的重要人权,而不是人的生存权。提出生命权的目的,就是强调任何个人、社会和国家都无权随意剥夺人的生命。剥夺人的生命权,自然就是剥夺人的生存权。

 

正如以上所述,人的生存、发展和改善绝对离不开集体的社会和国家力量的支持、保护和帮助,但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威胁又来自社会和国家力量的侵犯和危害,所以预防和制止这种主要危害的力量就是保证人人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又多种多样,其中最根本的是人人享有对国家公仆的平等的选举权、监督权和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权。当今普世价值的人权概念,实质上就是指的这几点。只要有了这些人权,其他人权就自然有了,包括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因为只有经过全体国民的选举和授权,并授国民的监督和罢免,才能真正体现国民的主人翁地位,真正使国家和社会公仆(官员)诚实为国民服务,不敢利用权力损公肥私,侵害国民的权利和利益。

 

这是一条经过人类社会发展中无数事实检验和证明了的真理。过去和现在的民主国家特别是成熟的西方民主国家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一真理同时显示,只有国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才会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捍卫人权;而一切反民主的专制独裁国家尤其是共产极权国家,本质上是不讲人权必然是侵犯和损害人权的。比如共产专制制度,它的本质就是用消灭一个或几个剥削阶级和私有制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公有制社会,怎么会讲人权、尊重人权呢?

 

所以从这一深层次角度看,有人在网上写批评王毅的文章中说,中国赵家人从来就不讲人权,既符合历史事实,也符合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逻辑。毛泽东统治中国的27年,被他下令屠杀的中国人达几千万人之多,当上世纪60年代初,中国正闹大饥荒,成千上万的农民被活活饿死之际,毛泽东和周恩来却不愿拿库存的百亿斤粮食来拯救灾民生命,宁可用它去换取外国的工业和制造原子弹的技术和设备,这不是赤裸裸的蔑视人的生存权又是什么?他们心里哪里有人权概念?甚至可以说,当时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人权。

 

不错,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赵家人开始有了转变,放弃了毛泽东僵化落后的完全公有制经济,部分接受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从而出现了王毅所说的,三十年间,中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6亿以上的人摆脱了贫困的良好局面。但王毅应该知道,这一良好局面的出现,只是由于邓小平显现了某种清醒的头脑,为挽救中国赵家人的政权即将崩溃的命运,坚决要求和敦促全党果断采用资本主义道路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挽救民心,避免彻底丢失政权,这绝不是邓小平和整个赵家人要维护和尊重人权而实行这一根本转变的。

 

而这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正如秦晖教授反复分析指出的,又是赵家人用低工资、低人权方法,榨取老百姓主要是农民的血汗和严重毁灭自然资源和环境而达成的,它既损害了当代人的生存基础,也剥蚀了几代人的生存基础。这又从另一重要侧面证实了中国赵家人始终是不讲人权和尊重人权的。

 

王毅以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据,说“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保护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对此,我的回答是:①如我前面所述,经济发展有助于改善人权,但绝不等于尊重和维护人权,更不是尊重和维护人权的主要标志。②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是美国人口的四倍多,更是欧洲富裕小国的几十倍之多,它理所当然地应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甚至第一大经济体,否则才真是不可理解的。何况它现在的人均国民收入还只有美国和欧洲富裕小国的人均国民收入的十分之一多一点,有什么值得夸耀的?③中国在经济大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普遍而严重的强制拆迁,剥夺人的财产甚至生命权的等严重侵犯和损害人权的行为。④中国在经济大发展过程中,在政治领域中一直存在严厉而残酷的打压宪法赋予国民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侵害人权的行为,甚至以违反宪法基本精神,自立所谓“颠复国家政权罪”等法律来惩罚那些政治异议人士,把他(她)们关入牢房。

 

更有力的驳斥,则不妨看看当前的中国一些危及人权的评断指标:

 

(1)中国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和唯一的大国。它证明国民收入分配严重不公,未能真实地保障收入最低的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这正是忽视人权的证明。

 

(2)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大国,与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地位绝对不相称。这是严重忽视弱势人群的生存权、生命权的显著表现。

 

(3)中国是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国家,全世界有十个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其中六个在中国。中国的水、土污染面积达80%左右。这是未能保障人的生存权的铁证。

 

(4)中国是世界上癌症发病率、死亡率最高的国家。这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未得到相应保障的证明。

 

(5)中国是全世界实行一党专政、党指挥政府、党国一体化的唯一大国和党国一体化的三个残存国家之一。它是国民没有自由没有人权的总根源。

 

(6)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只能由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指导思想主导和支配的大国和三个此类残存的国家之一。

 

(7)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不实行一人一票、多党竞选的大国。这是最大的人权缺失。

 

(8)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以“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惩治发表不同政见的国民的大国和两个此类残存国家之一。

 

(9)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不批准国民行使宪法赋予他们游行示威的权利,只有声援政府反对某些外国政府的抗议游行例外。

 

(10)中国是世界上新闻最不自由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11)中国是世界上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

 

(12)中国是世界上对国民管控最严厉最严密的国家,中国赵家人的各级组织几乎无处不在无所不在,连私企和外企也不能幸免。中国对私人通讯和网络监控之严密,没有任何国家能出其右。连邮寄和快递的包裹也要凭身份证和事先打开查看。

 

(13)中国是世界上官员自杀率最高的国家

 

(14)中国是世界上冤假错案最多的国家

 

(15)中国是世界上“冤民上访”最多的国家。

请问,在自然和经济领域如此恶劣,政治和思想上如此受压制和不自由的情况下,中国人怎么还有人权可言?中国赵家人又何来的尊重和维护中国国民的人权?上述15条又怎么能证明中国赵家人已经很好地保护了中国人的人权而不是践踏了人权?

 

当然,把经济大发展,民生的改善当作重视和保障人权的首要甚至唯一标准,并不是王外长等人的创造,而是源于其更高的上司,源于中国的现行制度。因为正如本文前面所说,这个制度或主义本来就不可能有人权概念,不可能重视人权,它只是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当作他们搞专制的合法性工具;他们迫于现代人类社会重视和维护人权的压力,不得不顺水推舟,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自立为维护人权的最高标准或唯一标准,以抗衡普世价值的人权概念的压力。

 

现在的问题是,普世价值的人权概念的压力是任何力量也阻档不住的,它一定要也一定会进入全人类的头脑。所以那些坚持反人权概念或固守旧观念的中国官员应该及早反思觉醒,接受普世价值的人权概念,顺应和跟随时代潮流前进!有小部分人或少数人肯定会固守旧观念而离去,那也是他们的选择权利,只能任他而去,无伤大局。

 

当然,在中国要从根本上改变人权观念,完全接受普世价值的人权观,必须进行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变革,走普世价值的民主自由道路。但人权观念的改变也有助于民主自由制度的建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2016年6月7日 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