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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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

 

虽然共产党从制定第一部宪法开始,自由一直被确立为宪法中的重要条款,但这不过是对西方国家宪法本本的一种抄袭而已。因为企图垄断公民思想的共产党,在它血管里流的血,它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是极权主义的,都是反自由、反民主的,怎么可能给它统治下的人民享受自由呢!正如多伊切在《斯大林政治传记》中所说,这部精心构思的宪法(指斯大林1936年宪法)“表面上自由的语句,背后以断头台为前提”(见《传记》381页。或见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第500页)。说共产党统治的历史就是一部扼杀自由的历史,这并不夸张。

 

1950年,中共之国始建,便对知识分子群体开展思想改造运动,即“洗脑”运动,清除他们思想中的西方文化与作为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接着开展了一系列的思想文化批判运动,如批判胡适的“反动思想”,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等等。

 

1952年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大刀阔斧地砍掉反映人类文明演进中文化积累的一些重要学科,如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把共产主义的先验理论,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以共产主义先验理论为旗帜的革命史,如联共(布)党史、中共党史等作为基本教材,对青年学生进行灌输。即使是其他-些课程(如文学、史学),也体现马列主义为指导,无不渗透着党文化的血脉。院系调整和课程设置的大换血,是对高等院校伤筋动骨的一次大手术,其实质是进行思想文化的改朝换代,即以“俄系文化”取代“欧系文化”,这是中共对国民实施思想文化垄断具有长效性的战略性举措。其危害直至当下,并将贻害百年,至今无有清算!

 

1957年的“反右运动”是一次对上百万知识分子群体和他们家庭成员进行全歼的迫害运动,对中国整个知识阶层的精神和心灵造成严重创伤,对中国的文化科学事业和政治、经济的发展更造成巨大的损失!之后的中国形成了“舆论一律”、鸦雀无声的局面。这自然为极权主义者大喜。运动后毛泽东自豪地说:“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1958年8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文革中毛泽东又说,“知识越多越反动”。这都是毛泽东反文化反科学的自供状。

 

1966—1976:文革十年,浩劫十年。文革对中国的破坏是全方位的,其深度创伤是文化与道德。文化大革命,恰是大革文化的命。

 

文革所以能掀起狂澜,乱及全国,具备了两个条件:一是毛泽东享有至高、至尊的权威,他可以玩弄国家于股掌。一切国家机构和一切法律制度不仅是他的从属物,而且成了多余的东西;二是对毛的个人崇拜铺天盖地,无以复加。崇拜的氛围不仅覆盖党国政治生活和一切舆论空间,也弥漫于每个家庭和个人的私人领地。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一条,那就是人民的愚昧,政治上的不开化。那亿万年幼无知的红卫兵,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所向披靡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打、砸、抢、抄、斗,以为在主宰这个世界,实际上是毛泽东搞文革的一个工具而已!二十多年之后,而且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才感到当年行为是多么荒唐!

 

那个年代,社会一切正常的文化活动都停止了。学校停课闹革命。大学停止正常招生达十一年之久(1977年11月才恢复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只上演《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八个宣扬共产革命的样板戏。文学及各种形式的艺术创作歇业了。学术研究、各种理论探讨活动也熄火了。全国几百家出版社只出版毛泽东著作和毛的语录(后来也印一点马、恩、列、斯等著作)。人类丰富多样的精神产品或者被批判、焚毁,或者藏之冷宫,禁止阅读。偌大中国,只有“两报一刊”发声。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梁效”是文革领导小组御用写作班子)。人们所能听到的乐曲是高音喇叭里播放的“东方红”、“大海航行靠舵手”。人们一度“早请示,晚汇报”,还要跳“忠字舞”呢!各种批判会,辩论会,以及一般的会议,乃至去商店购物,首先要背诵称为“最高指示”的毛泽东语录……什么叫思想统一?什么叫步调一致?这就是。那些有成就的学者、教授一夜间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那些优秀的作家、文艺工作者则都成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吹鼓手”,都无可逃遁地遭到批斗、迫害,乃至命赴黄泉。昔日是讲台上的教师,今日成了“牛鬼蛇神”,遭受学生们无端谩骂、凌辱。少数思想敏锐的青年人对这个反常的现象私下进行议论,一旦被告密,便遭灭顶之灾,立即以现行反革命罪论处加以枪决!……人们生活在恐怖中,也生活在虚伪中。历来认为讲真话是做人的道德底线,是起码的社会公德。可直到已是21世纪的今天,讲真话成了道德楷模,思想勇士。“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是季羡林的名言,成了人们处世为人的座右铭。这社会是在进步,还是在退步?不要说文革年代,整个共产极权体制下,人权在哪里?自由在哪里?法治在哪里?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东方古国竟沦落到这个地步,每个炎黄子孙怎不痛心疾首!中共领导人不断倡言要“复兴中华”;要复兴中华,我看最重要的是要救治文化与道德的创伤,中国才有崛起的希望,才能赢得世界的尊重。

 

文革后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国人对他寄予美好的期待,他上台之始某些方面调整了治国策略,进入了所谓改革开放的后毛时代。遗憾的是他仍坚守毛的极权体制衣钵,将改革开放引上一条邪路。他旗帜鲜明地“反自由化”长达十余年之久,并把“反自由化”不力的两位贤明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非法赶下了台。八九“六四”血洗天安门广场则是邓小平一生之“杰作”。就策动武装部队对手无寸铁的无辜学生和市民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而言,创造了世界纪录,为古今中外的暴君大开眼界。邓小平以为,从此可以把民众对民主的诉求埋入坟墓。可惜,时过境迁。“文革”之后,民智已开(我称“文革”是以“恶”的形式的一场启蒙),加上先进思想进入国门,要继续恐吓国民,垄断思想,已今非昔比。“08宪章”主持人刘晓波在法庭上说,希望我是“因言获罪”的最后一个人。邓小平不懈地反自由化其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收效并不显著,说明中共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极权统治已由强势进攻退居疲于防守的态势,而民间的自由思潮已成为思想文化领域的潜主流。2015年初,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的文件,向高校提出“绝对不能让西方价值观的教材进入课堂”等要求,结果不了了之,自行流产,更说明对思想文化领域的垄断已是明日黄花,江河日下。

 

当然,扼杀和遏止自由,不见当局有任何懈怠。这几年极权体制对自由一再亮出王牌的亊件屡有发生。

 

——如“党内民主”,由此推动“国家民主”。这是党内不少老者的期盼。

 

但是,极权体制下的党是怎样的一个党呢?如果这个党不能控制本党的思想和行为,怎么能驾驭国家和左右百姓的言行呢?所以,自列宁始,在党内就实行“铁的纪律”,就推行“严格的集中制”,要求全党保持高度的统一。后来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卢森堡批评了列宁的“严格的集中制”,因此将之改为“民主的集中制”了。但是,是否因此有了民主的成分了呢?没有。加上“民主”二字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招摇过市。

 

这个“民主集中制”,中共作为党的组织原则,作为党内的生活准则(中共建国后将之推广到国家政治生活),一直当个宝,贯彻至今。中共的党章规定: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其中,“少数服从多数”似乎有些民主的味道。但在实际生活中,无论少数或多数都得服从领袖一人,可称“全党服从一人”。斯大林、毛泽东不都是这样干的吗!所以,“民主集中制”就是“服从制”,就是“集中制”。民主是遮羞布,服从、集中才是硬道理。谁来集中呢?地方党组织是那里的第一把手。所以有人调侃:第一把手是绝对真理,第二把手是相对真理,第三把手没有真理了。中央、全党呢?由总书记来集中。苏共从斯大林开始,当上总书记就拥有绝对的权力。服从和拥护成了每个人的唯一选择。谁要表示不同意见,就是“反对派”,就“请君入瓮”,加以清洗。托洛斯基、布哈林等,就是这个下场。毛泽东玩弄绝对权力并不比斯大林逊色。彭德怀、刘少奇等也是同样被收拾的。直到现在,可能还有人还在怀念这种绝对的权力呢!所以,我发现一个秘密:拥有几千万党员的共产党实际上是一个很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是组织原则(规矩),一是党魁(老大)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了这一点。黑社会内部,天无二日,山无二虎,老大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层层屈从,谁敢哼一声“不”!

 

顺便一说,共产党所久兴不衰的“政教合一”、“君师合一”之党風,却是黑社会组织所没有的。共产党的总书记(或主席)既是国家元首,又是精神领袖和理论权威。就是说,既是国王,又是教皇。既是国君,又是国师。有了总书记,人们就无需再向教皇膜拜、向专家、学者请教了。“文革”初期,林彪给毛泽东挂了四块牌:“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导师,伟大舵手”。后来毛泽东说,只留下“导师”,其他统统去掉。因为“伟大领袖”已非他莫属。想当年他在北大当图书馆管理员一月只拿5个大洋,而那些教授们,个个是那么风光,根本不理睬这个小小的管理员。毛一直很憋屈,所以非要弄个“导师”当当。现在我毛泽东终于是个国家顶级的导师了,真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泽东点的就是这盘“君师合一”的大菜。与此相联系,毛泽东还推行“权力真理论”。小权有小真理,大权有大真理,拥有绝对权力者就拥有绝对真理,而没有权力的平头百姓自然就没有真理了。他们必须学习领袖的讲话、指示,领会其精神要义,以便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文革”时期把毛泽东的语录当作“最高指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这种个人崇拜的风气时下虽然不再流行了,但这种“君师合一”的传统是否完全抛弃了?因为政教合一,君师合一,有利于加强专制,巩固极权,它是极权统治的一个基因。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了《纪律处分条例》,其中有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禁止“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条款,违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条例颁布后,党内外反响强烈,引起热议。

 

人们翻开《党章》,内有规定,党员享有以下权利:(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2004年9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其中第七条: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第九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第十八条: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

 

如此看来,上述《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惩戒条例与《党章》与《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其精神是相悖的。

 

那么,党员应当遵守《党章》、遵守《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还是遵守《纪律处分条例》呢?

 

正确的答案是应当遵守《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众所周知,国家各种法律之内容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否则就是违宪,应予废止。同理,党章是党内的最高章程,享有最高之权威;其它各种党规均应与党章保持一致,否则就失去合法依据。

 

《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那么,谁是中央?不少人以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办公厅……乃至中央领导人,都是中央,都可以代表中央。这种对中央的理解很泛,很含糊,不严谨。

 

在中共历史上,从二大到八大的党章中都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从九大至今,对此表述有了微妙的变化: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由于全国党代大会5年才举行一次,因此,通常情况下,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就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承担此责。党的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经它产生才具有合法性,才代表全党意志。也就是说,不经过全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与大政方针,不能代表中央意志。

 

现在,我们假设,党内民主了。就是说这个党抛弃了集中制,改行民主制了,那么是否会推动国家民主化呢?首先要肯定,党内民主肯定有利于国家民主。但实现国家民主,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障碍,那就是党国体制。如果党国体制仍是不可动摇的,党对国家的领导仍是必须坚持的,那么国家仍是一党的所有物,政府仍是一党的政府,各国家机关仍是党的附属机构,各新闻媒体仍是党的喉舌,军队仍是党卫军,如此等等,那么,国家民主化的前景仍是黯淡的。所以,只有党国体制真正退休,开创多党竞选,政府民选的局面,中国才能步入宪政民主的阳关大道。

 

上述所论各点说明,在极权体制下,要摒弃“党国体制”,要实行“依法治国”,要保障公民各项“自由权利”,要实现“党内民主”,并由此推动“国家民主”,都难免是镜花水月,皆无可能。向极权主义者争法治、争自由、争民主,无非是与虎谋皮。有时候,根据极权者的某种需要,会赐予你一点阳光,一点空气,一点自由,但只是为了你们这些奴隶们能生存下去,以便使我可以继续统治、玩弄这个国家。只有粉碎这个极权体制的铁笼子,全国人民才能走向自由民主的新天地。这对于中国,或许漫长,或许就在明天。因为国人对民主化的期盼已是太久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