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台湾大选,民进党落败。可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表现不俗。在她表达对支持者的感谢时,明确表示:“台湾不能没有反对的声音,不能没有制衡的力量”。

  反对的声音,就是异见。意见是小异见。异见是大意见。

  其实,人类就是在不断地否定中进步乃至进化的。人类历史证明,那些对社会持批判态度者并非社会的敌人。而当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谢泳先生更是认为:“一般说来,凡是批评的声音,最后证明总是对的。”

  中古基督教会有一种制度,称作“魔鬼的辩护士”。这种制度规定,中古教会每讨论一种教义,必要有一个人担任反驳此种教义,让大众尽力批驳他。还有一本谈犹太人智慧的书中这样写道:“判处死刑的时候,如果裁判所的所有审判官意见一致,则判决无效。”

  上述这一切都表明,异见是个好东西。即使是教义还是法庭审判,都需要有异见。没有异见反驳的教义不能称之为教义,没有异见的审判,很难称得上是公正的审判。由此推理,没有异见的社会,不可能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然而,中国大陆,好像不懂。远的不说,近日,因在互联网上发帖被当地检察院控为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已被撤诉——的当事人兰州失业教师陈平福,当媒体问他之前在法庭上是如何陈述的时是这么说的:“我在法庭上主要说,这个指控是违反宪法的。我写的都是亲身经历的事,咱们的社会道德素质在下滑。生活中、文化中,确实遇到了很多不好的东西,应该说出来,让大家看看,不好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出现这些情况,最终让社会更好一点,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我没想着让大家造反,这不是我的初衷。”


  转眼就是新年!大家都喜欢说新年新气象。可眼见已是岁末,我们的“新气象”又在哪儿呢?我们想说什么,又能说什么!放眼望去,偌大一个国家,政府要民主一点,国民就民主一点;政府要思想解放一点,国民也就思想解放一点。官员的思想,就是国民的思想;政府的思想,就是国民的思想;再极而言之,中央的思想就是全中国人民的思想。这与毛泽东时代一个人的思想代表全中国人的思想虽有进步,但也实在太小了。

  中共说不走老路,中国十三亿多人就跟着说不走老路;中共说不走邪路,中国十三亿多人就也跟着说不走邪路——只是什么样的路是邪路,同样也只能由中共定义;中央说要继续坚持马坚持毛坚持邓坚持江坚持胡,中国十三亿多人也就只能乖乖地跟着说要继续坚持这些东西。以此类推,我们谁都可以得出无可辩驳的结论,这就是:官员的思想解放到哪一步,国民的思想也就解放到哪一步;政府的思想解放到哪一步,社会的思想也就解放到哪一步;最后,中央的思想解放到哪一步,整个国家的思想也就解放到哪一步。

  这不是很可怕吗?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第三编第六章中说:“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专制制度”。也就是说,凡主张社会主义者,思想根子一定是专制的。可我们就是不承认,非说社会主义不仅能实行民主,而且比资本主义更民主;社会主义不仅也能搞市场经济,而且比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得还要好。真是笑死人了。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明知怎样做是对的,却就是不愿意去做;不愿意去做不说,还偏要找个谁都不会信服的理由,说中国不能那样做。三皇五帝,亘古至今,有这样的道理吗?更重要的还不在这里,更重要的是有这种思想说这种话的人,一直代表中国。

  可这样的结果,我们已经都看到了:中国绝大多数人因为已经不需要思想,也就没有了思想。中国更多的人,一个个都像没有灵魂的木偶,他们的灵魂都攥在垄断了思想的人的手中,一切都听命于有思想特权的人的操纵。说起来,这要算是笑话,然而,却又千真万确。思想,这个原本是上帝赠送给人类的宝贝,它可以“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不受任何时空限制。然而,在我们的国度,很多人对这宝贝却像贾宝玉对待他的“劳什子”一般,自愿舍弃了,实在可悲可叹。自然,如果你当真去指责这些人,他们很有可能还会反问一句:不舍弃,又如何?普通国民要思想又有何用!

  想想也是。什么民主化,什么解放思想,都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甚至就是一个个幌子。我们所说的“民主”,是对政府有利的民主;我们所说的“解放思想”,也是对政府有利的解放思想。甚至就像有位老者所言,我们的“解放思想”,是要你把思想解放到中央给你规定的思想上来,再说白点,就是把思想解放到“听党的话,跟党走”。除此之外,我们不再需要什么民主,也不再需要什么解放思想。即使文明,我们有人所强调的“多样性”,很显然,也同样是有利于政府的“多样性”;那些不利于政府的文明,不利于政府的“多样性”,就留给别的国度留给别国的政府吧。在我们的政府看来,那不是我们中国人所需要的。中国人民只需要中国政府所需要的一种叫做“多样性”的“文明”,而这种“文明”又恰恰不同于人类那些已经高度发达国家的文明。

  不过,这样说,好像也不大能说得通。我们即使再主流的媒体,也承认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已经实现了高度文明,也承认我们的文明与这些高度文明的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既如此,按照人类常识,尚处在低等文明的国家只能向高度文明的国家学习,并逐步向高度文明发展,而不能因为自己还处在低等文明,就害怕自己的人民羡慕那高度文明,就“创造性”地弄出一个文明的“多样性”来。


  文明确实有多样性,可“有比较即有鉴别”。至今仍残存的美国印地安人,肯定也有他们的文明,然而,我们今天又还有哪个民族会倾心于印地安人那种文明呢?当人们把印地安人那种理当也要算“多样性”文明中的一种,拿出来与高度文明一比,立马相形见绌。所以说,我们绝不能以“文明有多样性”为借口来拒绝学习和引进人类更先进更发达的文明,更不应该还把人家走上高度文明的那条道路称之为“邪路”。这些原本都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果还需要我们用冒着发表“异见”乃至会遭囹圄之灾的代价,实在会让整个地球上不论国别不论肤色的人都要感到心寒齿冷。

  六十多年前,无数的人们浴血奋战,推翻的是一个专制的“党国”,而他们的理想,也是要建设一个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其实,就连当时一个最大的“在野党”不也一再发誓“要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吗?然而,六十多年过去,这个在野党在执政之后为何又重蹈覆辙,甚至比前一个执政党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我当然承认,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国情,我们的政治文明一时半会儿还不能简单地去与一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比,但我们完全能做到的,却也没有做到。比如,实现自由、民主、结社、罢工,这并不是多么难以做到的一件事,更不是拿一个“国情”作借口就能敷衍得了的,然而,大半个世纪,我们却一直做得含含糊糊,吞吞吐吐。再比如,现在一遇上某些外交麻烦,所谓代表国家代表政府代表中国所有人的新闻发言人就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国家当然好,除了“党国”,除了偏好专制者,有谁不喜欢法治呢。然而事实是无情的,它可以戳破一切谎言。别的不说,一言九鼎地执政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仍没有一部“新闻法”——这又如何证明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

  说起来,令中华儿女伤心不已,时至今日,不论国内国外,也不知有多少人都把我们这个据说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看作是一个“极权国家”。什么叫“极权国家”,说白一点,就是专制国家。有些人似乎始终不明白,一个国家法治不法治,绝不是自己说了算的。

  2012已经走完,在这岁末,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给官员推荐了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很多人认为,留给新一届政府实行政治改革的时间不会太多,千万不要浪费了,因为整个国家已经是坐在大小无数的“火山口”上。

  201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