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2008.09.19

 

当中国的成年人用三聚氰胺心安理得地毒害着自己的孩子,“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从虚幻了的现实退回到遥不可及的理想。德国之声记者潇阳认为,毒奶粉事件反映出中国社会与人的失范,说明中国还远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家。

毒奶粉事件是危害中国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而也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如果把国家理解为公共服务的权力结构,那么公共安全事件也就是国家安全事件。中国当政者为了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用铁腕政策对待政治敌对势力、政治异见者、民间抗议群体和大众传媒时,殊不知颠覆中国长城根基的恰恰是那些非政治性毒药。

面对天灾如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国人表现出爱心、信心、力量和团结;面对人祸如三鹿毒奶粉,中国人愤怒的同时,却感到无能为力,特别是当你感到你每一口吃喝都可能是一剂毒药时。矿难事件、食品毒害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之频繁,已经成了中国社会的一种常态。像孟学农这样的\”倒霉蛋\”两度因公共事件而辞职固然有偶然的因素,也是\”官员问责\”制度正在生效的一种进步,但是一再发生遵循着同样的逻辑和模式发生的人祸,说明中国的问题已经不是处理几个官员就能解决的。惩前而不能毖后,回收了毒玩具,却漏掉了毒奶粉。

有关毒奶粉事件的讨论中,很多人都看到了背后的制度问题。问题在于,仅仅用一句\”这是制度问题\”来归结所有的类似事件,并不会带来认识上的进步,更不能提供具有当下现实意义的\”解药\”。中国官方推动的政治制度变革如果目前已经有迹可寻,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是一种低社会成本的\”以独裁结束独裁\”式的渐变,而经济学家更多的是一厢情愿地在尝试用制度创新理论来诠释和沙盘推演中国的经济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政治与社会制度改革。而中国的问题是,在现有制度不能一夜废止、新制度还没有孵化出现的情况下,中国人还能够做些什么来杜绝类似毒奶粉事件的发生?

毒奶粉事件固然有制度上的深层原因,但它的直接参与者却不是体制中的政治权力垄断者,而是各个层次上的社会利益集团和个人。这一事件原因链中,有个体奶农,有奶站,有奶粉加工厂的各级主管,有行业潜规则的制定者,也有食品安全与检验部门和地方官员。相信这些人当中的多数在私人关系和空间中应该不乏爱心,但是当他们以一个社会角色发挥一种社会职能时,却表现出惊人的道德沦丧、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唯利是图。就在他们以集体犯罪的方式用毒奶粉毒害着成千上万的婴幼儿时,他们自己的孩子可能也在被别人用毒面粉毒害着。

当人们讨论什么才是好的人类社会生活秩序时,制度主义者往往从人性本恶出发,只相信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相信道德的自觉作用;道德主义者则看到的是任何制度有它的局限性,而道德教育才是唤醒人心向善从而社会向善的黄金之路。但是无论是不妥协的主张制度改革者还是道德信仰说教者,在中国的复杂现实面前似乎都拿不出一个哪怕能说服自己的能够杜绝毒奶粉的良方。毒奶粉事件并不能用一个简单的制度上的或者道德上的因果关系来加以解释。只要不解决制度性约束(如政府权威和法律权威)和道德自律的双重失效问题,中国就还不是一个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现代化国家。反过来说,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家,必然是一个有着能够整合制度与道德双重规范的价值体系作为基础。

毒奶粉事件暴露出的是当下中国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上的缺陷,是社会普遍的诚信道德的缺失,是法律制度与法治文化的缺位;它同时也急功近利的经济主义和投机主义泛滥的结果,是权力精英与经济强势团体、社会财富与资源垄断精英阶层达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潜规则被全体社会成员复制和学习的结果,是\”摸石头过河\”时早晚绕不过的暗礁。当前,中国政府的权力合法性主要是来自经济上的持续发展和一定程度上的关注民生政策,但这样的合法性并不能保证长治久安。能保证长治久安的只能是\”可持续性的软实力\”,而软实力只能通过文化重建和价值重建才能获得。中国已经不大可能重返极权主义时代的老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自生文化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在价值上支撑一个现代化的中国,以世俗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更不会容忍用一种宗教信仰整合社会的局面。如果说有一种价值规范能给转型中的中国提供一个稳固可靠的支点的话,那就是将维护个人尊严作为一切秩序与制度设计的最根本价值。只有将这一最根本的价值作为政治体制和社会规范的准绳,中国才有希望发展成为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