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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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是中共元老、中共现任总书记习近平父亲习仲勋的遗愿。
 

在一次讨论会上,习仲勋说: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怎样保护不同意见。从党的历史看,不同意见惹起的灾祸太大了!‘反党联盟’、‘反革命集团’、‘右倾投降’、‘左倾投机’等等,我经历过的总有几十起、上百起,但最后查清楚,绝大多数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见,属于思想问题,有不少意见还是正确的。我们对党的领导人,应当热情拥护,对党的方针、政策应当坚决执行,但是对领导人的主张,对党的方针、政策,不是不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个《不同意见保护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即使提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应该受处罚。
 

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民法室业务牵头人李由义说:宪法已经规定了‘人民代表在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正是保护不同意见的法律。
 

习仲勋说:我的意见是,任何人都应当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不只是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才有几个?也不只是在各种会议上,平时说几句不同意见就犯了罪了?
 

李由义说:前些时讨论修改刑法,已取得共识,对仅有思想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能因为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而处以刑罚。
 

习仲勋说:不给刑罚,还有批斗、禁闭、降职降薪、调离、开除等等处分等着呢。我说的保护,是指保护不同意见者的一切权利,不受刑罚,也不受其他处分,这样才能让人畅所欲言。
 

李由义说:您说得很对。这正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地不说真话的根本原因——怕受处罚,怕说了真话倒霉。(高锟:《习仲勋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12期,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原主任。)
 

上述对话,突显习老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初衷、内容和目的。第一层意思是,对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对领导人的讲话、指示,都可以提出不同意见。第二层意思是,发表不同意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仅在各种会议上,也包括平时说话和妄议。第三层意思是,保护不同意见者的一切权利,不受刑罚,也不受其他处分,包括批斗、禁闭、降职降薪、调离、开除等等。
 

如果真的制定了一部囊括上述三层精神的《不同意见保护法》,那么,中国人民群众就不会再为发表与主旋律不合拍的意见或异议而提心吊胆,缄口装哑,甚至违心地拥护奉承,吆喝领导圣明,取而代之的是人人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如果中国有《不同意见保护法》,前些日就不会出现震惊全国乃至整个地球村的任志强事件。著名企业家任志强因为发表了与中共领导人观点不同的意见,骤然招致党媒口诛笔伐,受到官僚及其御用文人的批判和公审,被扣上反党内奸人渣等一大堆令人毛骨悚然的政治大帽子,人格尊严遭到肆意侮辱和丑化,甚至被公告要给予严肃处分。由此可见,习仲勋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多么重大啊!
 

习仲勋之所以感慨如此痛彻,认知如此深刻,立法愿望如此迫不及待,与他亲历毛泽东极左时代,目睹成千上万不同意见者被残酷迫害乃至被剥夺生命有直接关系,也与他自己因持不同意见而饱受迫害磨难分不开。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却有一部分人,或因为无知,或因为中毒太深,或因为别有政治野心,常以毛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口号为据胡扯八道,称颂毛时代提倡言论自由、保护不同意见。事实呢,毛的这些口号不过是耍阳谋,为引蛇出洞,待到大批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上当受骗,敞开胸襟给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善意提意见和建议以后,便举全国之力实施大围剿,一家伙打了数百万右派分子,对其实行残酷的无产阶级专政,并株连其家属子女长期受歧视。为坚持反右运动的正确性,只是扩大化而不是完全错误,结果,数百万右派分子都平反了,唯独不给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仁炳、林希翎(学生)6人摘帽。
 

当下有一帮妄图复辟毛泽东极左路线的奸臣佞徒,对10年文革红色恐怖,极尽粉饰美化之能,把红卫兵、造反派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行为,说成是言论高度自由不同意见是受到最好保护的。如此颠倒黑白的扯淡,无疑要遭到亲历文革浩劫者的痛斥和抨击。须知,文革浩劫中的那种所谓的言论自由是戴紧箍咒的,是受刚性钳制的,不可以越雷池半步。一切想着毛神仙、一切服从毛神仙、一切紧跟毛神仙、一切为着毛神仙是全民的话语准则——亿万人民鹦鹉学舌,绝对统一,都是在重复毛的口水毛的官腔——照毛泽东语录说话,按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文革后更名为求是〉)发声;毛泽东的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是圣经,人人必须背诵,稍有偏差,便被砸烂狗头
 

1967初夏,我请一个远乡来的同学到县城中心饭店就餐,刚点一个菜名就挨收银员骂了:为人民服务!——滚蛋!我同学醒悟快,连忙补上一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接下来,服务员才卖饭菜给我们。那时候,不管你到哪里买东西,哪怕是买只尿壶,也要先背一段毛泽东语录。这就是毛时代的所谓的言论自由
 

那年秋,我真的碰上一回砸烂狗头的事件。一个中年汉子到县新华书店买毛主席像。从他前面是‘日本’,后面是‘尿素’”的衣着看,就知道他可能是个村干部。那时节,买布凭票,全家人的布票凑到一块不够一个人用的。大小队干部搞特殊化,计划供应的日本尿素用完后,袋子全被他们私分做衣服。当时有一段流传甚广的顺口溜:大干部小干部,一人一身尼龙服。前面是‘日本’,后面是‘尿素’。穿青的穿蓝的,就是没有社员的(人民公社社员)。那汉子把钞票往柜台上一摆,吆喝道:买张毛主席像!女营业员反问:你说什么?”“买张毛主席像!”“你再说一遍!”“买张毛……”还没等他说完,不知啥时溜到其身后的两个戴红袖章的家伙就把他架了喷气式,推到主席像前,猛蹬其腿弯,令其跪下请罪,周围响起一片砸烂现行反革命的狗头的口号声。这时候,买主席像的也醒悟了——主席像只能说,不能说。只见他鸡啄米般地不停磕头,大声念叨:我该死,我有罪,我的狗头该砸!书店的造反派还算宽容,见他认罪态度不错,没有押到外面游街示众,让他了毛像就放行了。
 

这就是被当今毛左”“毛粉颂扬有加的毛时代的所谓的大民主言论自由。其实,在浩劫时代,只有毛神仙一个人的言论自由,他可以信口开河,说颠就颠,说倒就倒,指鹿为马,亿万人民都是匍匐在他脚下任其愚弄的玩偶。与九五至尊的马克思加秦始皇(毛泽东自诩语)的最高指示最新指示,一旦意见不同,哪怕是腹议,就要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仅底层百姓如是,中共高层官员伴君如伴虎,出现半句言差语错,就要被打成反党分子反党集团。国家主席刘少奇因此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头号走资派,被永远开除党籍,折磨致死,匿名焚尸;邓小平因此被打成二号走资派邓纳吉,举国声讨批判,贬为庶民,反复检讨,逼迫承诺永不翻案”……中国高官因持不同意见获罪惨遭迫害者,实在是数不胜数。
 

中共现任总书记习近平父亲习仲勋的遭遇也算一个典型。他不满13岁参加革命,1953年9月后,历任政务院秘书长、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在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康生向毛泽东诬告习仲勋策划出版小说《刘志丹》反党反毛。习仲勋发表不同意见、自辩其诬的权利被剥夺,毛当众圣喻定论: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不论革命、反革命,都是如此。于是,习仲勋便被打成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成员,关押审查,丧失自由,文革浩劫期间受到残酷批判斗争,遭到长达16年的不公正对待。陕甘宁老区有上万人被打成彭、高、习集团的所谓黑爪牙,不少人被整残、整死。直到毛死、四人帮垮台以后,1979年8月习仲勋的冤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说句不中听的话,也许会被某些认为是幸灾乐祸的话,追随毛泽东出生入死打江山的开国元勋们,许多人被恩将仇报,招致种种磨难,甚至死于非命。从某种角度厘清细析,也不乏活该咎由自取的意味。设若高官们都不争相阿谀奉承,都不争当神坛的基石,毛泽东咋会成,以秦始皇自居?咋会一言九鼎,一句顶一万句,容不得不同意见?设若中共顶层没有家长,不树个人权威,不搞个人迷信,允许不同意见畅所欲言,那毛泽东就不可能成为什么大救星红太阳。他也就没有能力为所欲为,频繁发动政治运动,无休无止地瞎折腾,更掀不起文革红色浩劫的滔天恶浪。历史容不得假设,但历史毕竟是镜鉴和教训。
 

习仲勋之所以建议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既是对缘于自身所受迫害的追根溯源的刻骨总结,他不希望今后再发生迫害不同意见的悲剧;也是对中共搞个人迷信、独裁、专制,肆意打击不同意见,制造无数冤假错案的锥心反思。由此可见,习仲勋关于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建议意义深远,价值巨大。如果个人独断专权的政治生态环境得不到彻底纠正和清除,在中国再搞骇人的政治运动、重演文革浩劫悲剧,实在是太容易了!政治流氓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举全市之力唱红打黑,致毛泽东阴魂借体还阳,山城一片红色恐怖,并且殃及全国不少地方。所幸的是,这个红二代大衙内恶贯满盈,自我爆炸了。不然,兴许中国二次文革浩劫早就四海翻腾云水怒,五州震荡风雷激了。
 

在如何避免文革浩劫在中国重演的问题上,习仲勋和彭真两位中共元老有过这样的一段对话。习说:要有一个制度,有一种力量,能抵制住‘文革’这样的压力才好。彭真说:我们建立法制,就是要能抵制住各种违法的行为。‘文革’是极严重的错误,今后决不许重演。习说:问题是,如果今后又出现毛主席这样的强人怎么办?他坚持要搞,怎么办?我看难哪,难哪!彭说:所以,我们今后一定要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出处同上)
 

习仲勋的担心是:今后再出现毛这样的强人,他坚持要搞独裁、文革,那是很难制止的,或曰根本挡不住。至于彭真之言,只要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就可以遏制毛这样的强人肆意妄为。恕笔者对先辈的不恭,彭真老未免太过天真。毛时代不是也有宪法和法律吗,而他成了神仙皇帝以后,宪法和法律便皆废纸。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是毛对自己的形象比喻。既如此,毛强人便想怎么折腾就可以怎么折腾,谁能奈何得了?所以,习仲勋忧心忡忡啊!他惟恐中共今后再出现像毛泽东式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党魁。
 

不幸的是,习仲勋老人家阳寿结束过早,2002年5月24日不幸病逝。其在世时,不可能预知自己的儿子能在10年后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如果他先知先觉,他一定会经常叮咛,尤其临终前更会反复嘱咐:儿啊,一定要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儿啊,人民至高无上,万万不可做毛泽东那样的强人;儿啊,文革没有一点好处,万万不能让其死灰复燃。【笔者注:习仲勋说:毛主席过去讲对文化大革命要三七开。七好在哪里?文化大革命没有一点好处,当时是对形势估计错了,运动发动错了。来源:2013年10月14日中华网转《贵州都市报》】
 

习仲勋老人家的遗愿如能得以实现,那是中国人民的福分!现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50年后的今天,否定文革却是官媒的忌语,说文革没有一点好处将被视为妄议;总书记的画像挂出来了,像章公然戴进了全国两会;总书记的颂歌谀诗遍布网络,愈演愈烈;总书记的夫妇,一个成了人民的父亲(大大),一个成了人民的妈妈;还有嫁人就嫁习大大”……习仲勋老人家的在天之灵瞰视华夏如此景况,肯定心如焚,泪如雨……
 

父爱如山,父愿如天。老父16年磨难是警钟,莫让英灵不安宁。但愿习仲勋老人家的遗愿能够在今朝得以实现:尽快出台《不同意见保护法》,让天下公民不再为妄议提心吊胆;铁腕荡涤个人迷信毒霾,彻底清除文革浩劫死灰。这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注:新闻链接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131014/18087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