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与前瞻”征文


近期,陈水扁海外洗钱弊案不仅成为台湾媒体上最热门的话题,也成为大陆媒体上的焦点新闻。不过,两岸媒体报道的切入点却有所不同:台湾已经拥有了亚洲排名第一的新闻自由度,陈水扁无论在台上还是在台下的时候,媒体始终对其“大不敬”乃至穷追猛打,其中固然有蓝绿对立、党派争斗的因素,但更多还是因为媒体在承担作为“第四种权力”的监督作用。而台湾媒体对前总统的贪腐弊案作连篇累牍的报道,这本身便是民主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与之相反,中国大陆至今仍然没有基本的新闻自由,媒体乃是中共的喉舌,一方面对自身病入膏肓的腐败状况保持沉默,另一方面却大肆渲染陈水扁的丑闻。

这种报道乃是隔岸观火、别有用心的:由于陈水扁长期坚持台独理念,是中共最为厌恶的台湾政治人物,利用此弊案将其批倒批臭,何乐而不为呢?此其一也。既然陈水扁陷入了贪腐的漩涡,陈是台湾政治生态的典型,所以正好可以借此将台湾的民主成就作妖魔化处理,让大陆民众“心甘情愿”地放弃民主的诉求。此其二也。所以,陈水扁出事,最高兴的到不是岛内的政治对手国民党,而是对岸本来事不关己的共产党。这是中共最为“喜闻乐见”的结果,大陆媒体在报道陈水扁弊案的时候,隐然有一位“党妈妈”在背后苦口婆心地“教育”老百姓说:你们不是羡慕台湾有多么民主、有多么自由吗?看看今天台湾都乱成了什么样子!你们不是对党国的全盘腐败感到愤愤不平吗?看看台湾民选的总统也不过如此而已,他们选出来的也是一个腐败分子啊!由此可见,天下乌鸦一般黑,你们即便有了自己选举的国家元首,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你们还是在党国的独裁统治下乖乖地过几天安稳日子吧!“稳定”才是压倒一切的“硬道理”——而这样的“稳定”,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你们啊!

然而,我对陈水扁弊案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首先,陈水扁弊案的出现,并不能证明民主政治的失败,而只是表明台湾的民主制度尚在成熟和完善之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高楼大厦不可能一天便建成封顶,人不可能一天便吃成个大胖子,民主制度也不可能一天便臻于完美。台湾走上民主道路只有二十多年时间,且受制于亚洲及中国源远流长的专制主义传统,包袱极重。台湾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里,以基本没有流血的方式逐步推进民主化,在世界范围内亦堪称奇迹。经过了四次大选和两次政党轮替,台湾的民主制度已然巩固下来,再出现一个新的独裁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陈水扁固然是一名政治强人,固然能在其在位期间让司法机关和侦查机关对其弊案沉默不语,但他仍然无法永远用纸包住火——他的家族根本不能像大陆的李鹏家族那样无限期地逍遥自在、为所欲为下去。这就是形势、制度比人强的道理。当然,陈水扁弊案确实危害极大,即便不能颠覆台湾的民主制度,也足以败坏人们对政治的信心、消解人们对政治的热情,所以对台湾社会的伤害将是长久的、全面的,正如南非学者罗伯特•加利特加德在《控制腐败》一书中指出的那样:“腐败泛滥的社会是不健康的社会。同样,巨大的财富与贪婪堕落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人权被践踏的社会,或者是种族主义否定我们共同的人性的社会,也是不健康的。我们不应该丧失这种‘道德堕落’的危机意识。”

民主当然有粗糙与精美之别。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政体,也是最稳定的国家之一,但美国的民主制度也经历了两百多年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的大框架基本不变,但也有若干修正案使之适应时代变化;两百多年来,美国三权分立的格局大致保持,但三者之间的权力分割仍然处在动态调整之中。美国总统亦爆出过诸多丑闻,如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等等,这些丑闻无疑玷污了总统这一最高职位。但在美国历史上,还没有一名总统在卸任之后,像陈水扁这样因为腐败而受到司法机关的调查。换言之,在历届美国总统当中,许多人都有道德和人格上的缺陷,但利用总统的权势去赤裸裸地追求金钱的人,倒还一个也没有。陈水扁连金钱这一关都还没有跨过去,与其说是总统,不如说是财主,简直就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政治人物。英国学者斯蒂芬•莫尔在《权力与腐败》一书中指出:“如果说政治是野心勃勃者追求丰厚油水的手段,那么很明显,获得权力就是第一步,但这需要金钱。……财力不足时,在最好的情况下,贪欲还有时会战胜理智的判断;在最坏的情况下,那就是根本不考虑献金的来源,先捞到手再说。”这段话简直就是对陈水扁的堕落轨迹的形象的概括。陈水扁出身贫寒,他时常以此炫耀。其实,穷既不能构成阶级上的优越,亦不能形成道德上的标榜。很多案例表明:越是穷人家的孩子,越是对金钱有莫大的欲望,越是不愿遵守道德及职业准则,因而对民主制度最具潜在的威胁。陈水扁即是如此。而陈水扁最终不能逃避司法的追究的事实,让人对台湾的民主和法治仍然具有相当的信心。

其次,陈水扁弊案的出现,让我们更加深切地体察到人性之恶,从而更坚定地选择在人性恶的前提下创设的民主机制。阿克顿勋爵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陈水扁固然腐败,但他的腐败还不是一种绝对的腐败。在中国大陆,一个基层的官员的贪污数额,便超过了已经披露出来的陈水扁家族的贪污数额——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便是重庆市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贪污受贿案件。晏大彬在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周某、廖某某等人或其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款项二千二百二十六万余元。巫山县是一个贫困地区,每年的财政收入仅仅一亿左右,晏大彬一人的贪污受贿数额便达到了当地年度财政收入的近四分之一,而他还仅仅是一名科级干部而已。可以设想,当地的县委书记、县长们一共敛聚了多少财产,官职的高低与贪污的多少是成正比的。大部分中国大陆的贪官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而曾经手握最高权力、善于玩弄权术的陈水扁却不能继续欺瞒民众、狼狈不堪地落入法网。这两种制度,究竟哪一种更好呢?当洗钱案件被揭发出来之后,陈水扁多次被传唤出庭,在庭上语无伦次、频频失态,甚至妄图以攻击李登辉、马英九来转移视线;而陈家女儿在街头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更是声泪俱下、声嘶力竭地谴责陈水扁的党内同僚,认为吕、游、谢、苏四大天王个个都有份。其实,陈家人要埋怨的话,只能埋怨他们生在了台湾,而没能生在大陆。因为台湾有民主制度,所以陈水扁没有成为一手遮天一直到死的毛泽东。陈水扁被送上了法庭,相信对此后任何一名掌权者来说都会形成巨大的威慑力量。可见,惟有民主制度方能遏制人性之恶。

是的,我们不能对人性抱有过于乐观的评估,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民主斗士跃登龙门之后便实现了“好人治国”的梦想。当年,出身贫寒、刻苦好学的陈水扁,考入了人人羡慕的台湾大学。在大学期间,他便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律师,成为当时岛内最年轻的律师之一。在国民党实行党禁的时代,他毅然放弃在海事案件方面的专长和资源,而选择成为美丽岛事件中被告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从此开始参与党外运动。后来,陈水扁担任由黄信介等人创办的《蓬莱岛》杂志社社长,该杂志社的宗旨便是“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为此,陈水扁曾经被国民党当局陷构入狱,昔日国民党所采取的正是今日中共惯常使用的“政治事件非政治化处理”的方式——因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冯沪祥论文抄袭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学者举证历历,当时的《蓬莱岛》杂志“以翻译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遭到诽谤罪的起诉,陈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上诉后改判八个月徒刑。可以说,陈水扁在掌握政权之前,确实为台湾的民主化做出了相当的贡献,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些历史功绩仍然是不容抹煞的。但是,是否因为他曾经是一名人权律师和民主斗士,他就自然而然地是一个好总统呢?就政治家的个人操守以及施政能力而言,陈水扁远不如当年的蒋经国,这一点从台湾近年来的多次民意测试中便可以看出。即便是与之政见对立的批评者,也不否认蒋经国的清廉务实;相反,即便是与陈水扁政见相近的党内同僚,也不会掩饰对贪得无厌的陈氏家族的非议,连吕秀莲也公开批评说:“他怎么如此之贪!”

由人权先驱蜕变为贪腐之王,陈水扁堕落之迅速,让人警醒。在今天的中国大陆,有一个正在崛起中的人权律师群体,类似于当年台湾的陈水扁、谢长廷、苏贞昌、张俊雄等“辩护律师世代”。他们当中,有不少我所尊敬的正直而博学之士,如老年一辈的张思之,中年一辈的莫少平,青年一辈的滕彪。然而,在这个群体之中,也有一些在人品、能力和胸襟等方面均远不如陈水扁的权力狂人。他们还没有夺取政权,便开始讨论起如何杀人、分权和发财了。对他们来说,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之中的“权力”,亦可以拼命相争。比如,这个圈子中以“谋略大师”著称的法学博士范亚峰,便经常给周围的人封官许愿,以影子内阁的灵魂人物自居。然而,在实际操作当中,他利用海外资本创办的一个所谓的NGO机构,却是由他的妻子、姨妹等一家人主持的“家族企业”;他所组织的一个查经班,人人都要对之绝对服从。这样的人能够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健康力量吗?我不相信。在此类律师和法律学者的心目中,其实最反对民主和法治。一旦这样的人掌权,其腐败的速度与程度,其独裁的速度与程度,都会远远超过陈水扁。

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一书中指出,民主存在的前提是,倾向于民主以及民主政治制度的公民和政治领袖占据了“实质的多数”。民主制度必然面临各种危机,“只要好勇斗狠、敌视民主的少数人达到相当的数量,对于损害一个国家维持民主制度的能力来说,很可能已经足够了”。他认为,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国家的文化,如果民主不能形成一种国家文化,那么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便难以生存下来,“如果公民和领导人对民主的观念、价值和实践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一种稳定的民主的前景就更加光明;如果这些信念和倾向落实到国家的文化中,并且大部分能够在代际之间传承,这就是最可靠的支持。换言之,就是国家拥有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大陆,真正信赖和持守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的人,在当局那边,可以说根本就找不出一个来;而在民间这边,亦是屈指可数的少数。

对于更加复杂、艰巨和漫长的中国大陆的民主事业来说,彼岸的陈水扁洗钱案件带来了诸多的启示。我个人的收获是:放弃英雄救星的崇拜,着力于民主制度的建设;终结激进革命的模式,埋首于民主文化的培育。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如果将来中共垮台之后,取而代之的政治领袖,未必就比陈水扁高明多少。

20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