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天津法院审判了好几位维权人士。看起来很成功,所有人都认罪服法,甚至有人揭发同伴,甚至攻击帮助过他们的组织和个人。这让共产党的宣传机器高兴了不止一天两天,手舞足蹈一番狞笑。这也让老百姓看了心寒齿冷,让天下有冤屈愤怒的人们更接近绝望。

 

这是成功吗?不。这是失败,是彻底的失败。习近平也知道维权和维稳的关系。他在两年前说过:“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这个道理很正确,也很简单明了。没有在严格法制基础上的维权,社会怎么能够稳定下来呢?

 

公正而严格的法律和法制体系,是解决社会矛盾,达到社会稳定的基本条件。这是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古代就已经懂得了的道理,。在春秋战国时期,谁的法制进步更快,谁的社会内部矛盾就解决得更好,谁的国力就最强盛。人民安居乐业,是国家强盛的基础。

 

现在的中国,总有一大群人民不安、不满,像人民日报说的那样上街闹事。这样的国家能够强盛吗?这样的人民能够幸福吗?人民不幸福是上街闹事的原因;人民得不到法律的公正对待,是制造不幸福的原因。而不能或者不想维护法律的公正严肃,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人民日报把责任推给的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冤民们。

 

现在冤民们逐渐丧失了对中国法制的信任,大批大批地跑到国外来向联合国申冤,甚至希望美国政府来主持公道。这是因为他们愚昧吗?不是,我看他们都挺聪明理智,他们这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不得不出此下策。

 

他们为什么会出此下策呢?就因为在中国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而且是从基层一直到最高层,官官相护,一党专政,逼得人家无路可走了。他们根本不是人民日报所形容的刁民、暴民。人在绝望时,就是一根稻草也会抓住,联合国虽然无用,比稻草的希望还是大一些吧。

 

有法为什么不依?执法为什么犯法?这就是一党专政的特色。天下官僚是一家,怎么能不是官官相护呢?既然官官相护,就不必顾虑贪赃枉法会出什么问题,这正是自古以来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的暴政的主要原因,也是所谓王朝气数已尽的主要原因。

 

用违法的手段强力镇压,企图保障王朝的稳定。这种馊主意也不是习近平的发明,也是古已有之。有效吗?短期内似乎有效,其实却是把矛盾掩盖并且扩大了。就像往轮胎里不断打气一样,看上去外表没什么变化,等到压力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就会爆炸。

 

社会问题也一样。那些愚蠢的官僚们以为,压一压不就解决问题了吗?这正是在给社会矛盾增压,在积累爆炸性的力量。正确的方法是大禹治水那样的疏导,有计划地减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西方民主国家的成功经验,就是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前提下,实行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这个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共产党的农奴制的计划经济,而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调节收入分配。是让一些人成为富翁,以确保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也让其他人适当地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让全民都富裕起来。这样的社会必然很少矛盾,必然是个稳定的、安全的社会。

 

怎样保证市场的公平来增强驱动力?怎样才是适当让全民都能分享发展的红利?这就需要有公正执行法律的政治体制,和随时能够照顾所有人的政府,即所谓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共产党曾经不断这样承诺过,但是一次也没有做到过。

 

为什么呢?因为在一党专政的制度里,官僚阶级的权力失去了制约。他们必然使用这个权力去无限制地扩大他们的自由,自由地掠夺他人和国家的财产;自由地欺压他人的人身权利;自由地违法乱纪。官官相护是百姓丧失权力保障的根本原因。

 

什么样的制度可以改变中国的现状呢?这就是民主制度。人民的选举权限制了官僚们的自由度,迫使他们不得不遵守法律,不得不和所有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你就是亿万富翁,你就是贵为总统,也没有违法乱纪的资格。犯了法一样要受惩罚。

 

民主制度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选票可以保证政府关心所有人的福利。不会造成一部分人太富裕而大部分人陷于贫困。适当调整分配,使人民都可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这只有官僚权力受到制约的民主政治可以做到。一党专政的官僚权力无限大,人们生而贪婪的本性保证他们不会自愿与社会共享财富。

 

民主制度要做到以上两条,就必须有反对党和反对派,这是制约台上的执政党的必要条件。要形成反对党和反对派,就要有言论自由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这就依赖于公正的法律体系,而不是现在这种违法乱纪专门对付老百姓的所谓法制。而法律体系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只能依赖被百姓选票所控制的民主政治。法制和民主互为支撑,没有民主就没有公正的法律体系;没有公平公正的法制体系,民主也不可能生存。

 

而习近平却背道而驰,强力打击言论自由,坚决反对依法保障人身权利,以违反法律的方式镇压百姓。这不是在逐渐走向民主,这是在强化一党专政和无法无天。那些还在希望习近平掌权之后推进民主的人,该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