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

二○一四年我在哈佛法学院访学,美国律师协会(ABA)的出版部门找到我,希望我写本书来讲述在中国从事人权工作的经历,并通过这些经历描绘中国的政治、法律、社会以及可能的前景。我们讨论了这本书的结构、要包含的案例,我拟定的名字叫《黎明前的黑暗》。

谈到中国政治,很多人只聚焦于中南海的派系斗争或中央文件,但这仅仅是一部分真相。我一直在向世界讲述另一些故事:因为从事组织反对党而被判重刑的良心犯,为遭受迫害的基督徒、法轮功、藏人和维族人而辩护的人权律师,为废除收容遣送、劳教等非司法监禁而努力的人权捍卫者,因为传播真相而被监禁的记者和作家,为反抗一胎化政策、强制徵地、司法冤案、环境污染、贪污腐败而不屈抗争的公民们,通过非政府组织来推动民主意识、捍卫言论自由权利、促进性别平等的活动分子们。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并因为自己的人权活动被停课、被大学开除、被剥夺护照、被吊销律师执照、被绑架、秘密关押和遭受酷刑折磨。在这个压制性的政权之下,过去十多年来,这些人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忽略这些人,就无法真正瞭解中国,这些人是中国的希望。

和我联络的ABA出版社的负责人认为这“将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遗憾的是,在我把签好的正式出版邀约发给他们之后,ABA变卦了。他们在给我的邮件中说,“我们担心出版你的书会惹恼中国政府,而我们在中国的合作项目也将处于危险之中。”

我不想过多批评ABA.作为人权律师,我理应对他们支持中国法治的努力表示感激。这件事只是中国共产党对西方世界的负面影响的一个最新例子。我在美国还有两次类似的经历:已经安排好的演讲被大学临时取消,理由一模一样:害怕影响与中国的合作项目。孔子学院和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在中国政府的控制下,正在侵蚀西方的学术自由。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也在和中国政府眉来眼去。红色资本大力渗透港台媒体和其他国际媒体,一些西方记者因为自己的新闻报道让政府不高兴遭驱逐出境或禁止入境;一些电影为了进入中国市场而不得不更换演员或删改情节;一些著作为了在中国出版而接受重要观点的删减。研究中国的不少西方学者确实存在越来越严重的自我审查。道理很简单:如果你研究的课题属于“敏感”课题(从法轮功、天安门屠杀、高层家族的腐败到新疆、西藏的人权灾难等等),或者你的结论让中国政府不高兴,你就有可能得不到签证,这样你的学术权威、职位、资源都会处在危险之中。我的一些教授朋友,受人尊敬的法国学者侯芷明、美国学者林培瑞、黎安友就多年无法进入中国,藏学家史伯岭因为支持被判无期徒刑的维族学者伊力哈木,而在二○一五年被禁止入境中国。这些“负面典型”的遭遇一定是学者们尽力避免的。

“自我审查”成工作习惯

ABA的做法和思路是相当典型的:他们,还有很多西方政府部门、国际律师组织、人权机构、基金会在开展一些与中国法治和人权有关的项目,比如ABA的法治项目,比如中美人权对话,比如中国──欧盟法治对话,比如对中国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察进行培训,比如和大学、官方律师协会进行交流合作。他们认为这些合作是重要的和有效的。为了不影响合作的持续,他们要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些东西,不能谈法轮功、天安门屠杀、西藏、新疆、高层腐败,他们也要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些人物:政治异议人士、被判过刑的良心犯、“激进的”人权律师和街头活动家,他们不断揣摩中国政府变来变去的脾气,不知不觉中,他们帮助中国政府把那些制造麻烦最多的人和组织消声和边缘化了。不知不觉中,自我审查成了他们的工作习惯,进入了他们的肌体。

国际NGO的自我审查有明显的经济利益的驱动:避开被打压最严厉的、最艰难的、无法短期见效的领域,才有可能作出可看见的“成果”:某些政策的松动、培训了多少人、开了多少会、媒体作了多少报道。只有这样,他们才有东西写到年度报告里,才能继续获得资金支持。和官方大学的合作可以给他们带来生源、培训用费、研究经费、就业岗位,以及可能的寻租机会。和权力部门的合作可以带来更明显的直接利益、种种便利和间接好处。

市场的考虑让一些企业配合独裁者作恶。雅虎(Yahoo)向中国安全部门提供客户信息导致几位作家被判重刑,思科(Cisco)帮助中国安全部门提供网络监控和过滤设备。乐高(Lego)以非政治化为名拒绝向艾未未供应产品,ABA辩解称他们的考虑是“纯粹经济的(purely economic reasons)”;姑且不说这并非事实,问题是,ABA难道不肩负比纯粹经济利益更多的东西么?比如正义和法治?

比什么都不做还要坏

自我审查带来的些许的负罪感,有一个最大的安慰剂:“但是,我们换得了推动中国法治和人权的空间啊。”

于是几乎所有的项目、资源都跑到了中国政府部门、官办NGO(GONGO,我把它译成“甘狗”──甘作政府的走狗)和官方学者那里。这真是荒谬的事情──支持法治、人权的资源,竟然大部分都流到了破坏人权的机构和人手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权研究所、律师协会、妇联、残联、记者协会、官方工会、御用学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他们不是代表中国全部律师么?这不是ABA的对口部门么?不找他们还能找谁?──但是,这想法完完全全错了!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级律师协会从来都不代表中国律师,他们收钱、年检、腐败,甘当政法委和司法部司法局的走狗和帮凶。我的书中有一部分讲述人权律师努力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民主选举,却遭律协阻挠和报复。律协积极主动地帮助政府吊销了我和其他不少人权律师的律师证,他们积极地制定政策,限制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律师协会从来都是政府限制和迫害人权律师的马前卒,或许对头脑单纯的西方人来说,配合统治者迫害人权律师的律师协会、打压记者的记者协会、不为工人说话的工会、压制言论自由的作家协会、贬低人权的人权研究会、压制学术自由的大学──这些玩意儿太难理解了。支持这些“甘狗”,比什么都不做还要坏。

培训警察、法官和检察官?基本上是个笑话。他们以为判冤案错案是法治意识不够或者业务水平不够,又错了。冤案源源不断地产生主要是因为司法不够独立,党政部门和官员随意干涉司法。不能说这些培训完全没用,但这基本上是隔靴搔痒,而且在客观上也掩盖了真正的问题。

于是他们只关注政府默许的、非政治的、温和的、安全的领域:环保、动物保护、残障人权利、儿童权利、女权、扶贫、公民教育、公共卫生之类。这些领域的某些部分也是必须要避开的:涉及街头的女权活动、涉及高官腐败的环保或艾滋病工作、涉及组织化的扶贫或公民教育项目。即使这样,他们尽力去政治化的某些活动仍被当作“境外敌对势力”、“试图进行和平演变”,被贴上政治的标签。中国政府不高兴的范围越来越大。取悦中国政府的温和人权政策,完全没有换来工作空间的扩大;当局已经通过大肆抓捕维权人士、关闭NGO、颁布境外NGO管理法、国家安全法等等,给出了明显信号。

绥靖政策是在助纣为虐

法治对话和人权对话?中国政府把这些对话当作拒绝进行实质性改革的挡箭牌。“我们在谈判啊,我们在改革啊,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啊”──对话结束之后,抓维权者、抓记者更多了。酷刑、强迫失踪、黑监狱、宗教迫害没有减少。文字狱在增加。曹顺利因为参与UPR被酷刑致死,真班禅仍然被失踪,但增德勒仁波切、张六毛在监禁中死亡,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徒刑。诺贝尔得主刘晓波没有释放,律师和他们的助理们一个个被控“颠覆政权”,教堂和十字架被毁,新疆和西藏的状况不断恶化,“进步”的地方是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电视认罪”,越来越多的跨境绑架(桂民海、李波、幸清贤、唐志顺、包卓轩、李新……),越来越多的对海外维权人士的国内家属进行绑架和关押(长平的弟弟和妹妹、温云超的父母和弟弟、蔡楚的家人……)。

尽管我写下了大量的文字,但在中国出版不了自己的著作。如果ABA因为避免激怒中国政府考虑拒绝出版我的书、从而能更多更有效地促进中国的法治,那我举双手赞成他们撕毁我的出版合同。显然,他们的想法错了。因为他们预先设定了不碰的范围,所以只能支持官方机构和官方学者。在中国,不碰共产党不高兴的事情,能现实地推动法治和人权吗?这些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实际上起到了为中国政府背书的作用,他们不断地向世界传达一些误导的信息:中国政府在真诚地进行法律改革并且不断地取得进步。大量的资源养肥了那些两头通吃的伪维权人士和御用专家学者,这对最前沿的、最勇敢的行动者、狱中受难的良心犯无疑是一种羞辱。然而恰恰是这些被预先排除的人才最需要支持,也最值得支持,是这些人冒着风险挑战专制、持续不懈地捍卫人权和推动法治。

国际NGO对中国的温柔政策只是西方国家对独裁中国的绥靖政策的一个延伸而已。自我审查要么出于对中国政治和社会的误解,要么出于短视和自私的利益计算。聚焦有空间的体制内、忽略被打压的反对力量;重视短期利益、贬低普世价值,这些政策不但没有得到人权状况改善和法治进步的结果,而且,日益明显的自我审查削弱了自身的道德威望和自由社会的价值基础。更有甚者,某些西方政客所奉行的绥靖政策、某些国际组织和公司在中国所从事的活动,已经是在助纣为虐。──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