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案发至今,一百三十五天。从一辆自行车的合法性问题引发到一个国家的司法合法性问题,从个人死亡到国家司法伦理死亡,可以说伤亡惨重。
2007年10月5日,那个叫薛耀的脚巡,吃错了药,将一个骑车旅游的年轻人拦下,在验证了自行车租赁单后,仍然由于“态度问题”,执意唤来同僚,将杨佳强行带回所里“修理”。
在闸北芷江分所警匪巢中,陈银桥、高铁军等,将杨佳拖进黑屋施暴。杨佳拨打110后,督查吴钰骅对杨佳软硬兼施,试图为同僚开脱。
在之后的三百天里,杨佳反复投诉无果,多次受到来自上海警方的威胁。
案发之后,在一百多天检察院侦讯,法院的一审、二审中,上海的公检法队伍,攻守同盟,违章操作,执法犯法,掩盖证据,拒绝程序,将杨佳案成功的上升为拷问 中国宪法尊严,拷问执政党执政能力,拷问法制社会,拷问司法程序,拷问人权、民权现状,拷问中国的社会性质,拷问改革开放的现实与前途的本世纪第一要案。
不幸的是,以上所述与杨佳有关的上海政府、公安,检察院,中、高法院,整个公检法队伍,浩浩荡荡的长期战斗在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一线,有着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的队伍,之中没有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党性原则,为了公务员职守,为了个人良心站出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国家利益为第一生命,个人利益服 从党的利益,致使全军覆没,无一幸免。这是既不可思议,又令人欢欣鼓舞的世界,不可不谓悲喜交集。
同样葬送掉的是,那个懦弱无能,品质低下的谢有明律师,那个卑鄙无耻,衣冠禽兽的翟建上海“东方大律师”,那个罪恶的挂在司法部之下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那个将郏啸寅非法拘禁的上海警方,那个将杨佳的母亲绑架拘禁 在公安部“强制治疗中心”的北京公安,那个大屯派出所,欺骗了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的宋警官。那些在国家公民安危,在司法正义,社会公正问题上,昧着良心,说着谎话的专家、学者、精英王八们,央视的所有的新闻、法制节目,那个叫白岩松的弱智伪君子,那些不为市民的安危说话的媒体,北京晚报新京报三联周刊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等等等一丘之貉,你们浪费了纸张不说还瞎了眼,怎么也有脸见人。那些秘密审讯、跟踪、恐吓、绑架、栽赃、拘禁的职业坏人们,为了那一场没心没 肺的噩梦般的奥运会,将多少人收容、关进了精神病院的坏人们。你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命运,那就是因为一辆自行车而死去,听上去多少是有点冤。由一辆自行车拉 动内需创造生产力,这也是社会主义特色。
一个国家的良心,宪法的意志,民族的尊严,最终会终结在一辆自行车上,终结在一个“无正当职业”的青年的一次上海国庆之旅,这是无数为了新中国的未来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智大勇的革命先烈们所意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