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132天的杨佳母亲王静梅

杨佳案虽然经过一审、二审和判决,但关键人物杨佳母亲王静梅一直处于“人间蒸发”,社会各界都被蒙在鼓里。杨佳母亲“失踪”4个多月时间里,人们都在猜测(也只能猜测),期间竟然还传出王静梅“自杀”的小道消息。虽然最后证实是谣言,但谣言更就揪动民众“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决心,也使当局陷于被动尴尬的境地。

几个月来,有良知的律师诸如北京律师刘晓原等,有正义感的学者诸如艾未未等人,不舍不弃呼吁司法公正。终于,关键人物杨佳母亲王静梅终于有了消息。11月5日,杨佳姨母王静荣接到居委会电话,告诉她,王静梅在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王静荣探望妹妹王静梅后,不顾当局施加的压力,毅然决然将消息通报给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之后,刘晓原律师以及记者一同前往北京安康医院,谜底逐渐揭开。原来是北京大屯派出所将王静梅送往安康医院,原来是上海警方律师谢有明到医院让王静梅签署委托书,原来是上海警方和北京警方共同制造了“绑架”案。

人们愤怒的依然是当局蔑视法律,无视舆论。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是杨佳案的要害,而杨佳案从一审到二审判决,最关键的证人王静梅却被当局“藏匿”,公检法一条龙都在被权力操控,上演了一场无耻卑鄙的双簧戏,蒙骗民众,羞辱法律,所谓的“依法治国”暴露无遗的是权力对法律的肆意践踏。

现在人们的目光盯住了最高法院,杨佳母亲王静梅如果有精神病,她所签署的律师委托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同时,杨佳本人可能也患有精神病。最高法院是否对一个病人实行死刑,是否根据程序非法而退回重申,成了一个检验中国司法制度的试金石。

●杨佳母亲失踪谜底揭开后,律师、学者、评论人士发表要求司法公正的呼吁

▲北京律师刘晓原发表文章《对杨佳死刑的复核,考验最高法院智慧》

杨佳袭警案,折射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如何处理这起案件,考验最高人民法院的智慧和能力。

在侦查阶段初期,闸北公安分局不予以回避;案件引起广泛质疑后,上海市公安局才决定案件由自己侦办。侦查完毕后,原由闸北公安分局取得的证据,仍然移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又移送给了法院。违反程序取得的证据,最后竟然也被法院采信。

更使人惊讶的是,上海警方与北京警方联手,将王静梅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依照法律规定,证人是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其协助警方调查后,警方应让证人回家。即使证人突发精神疾病了,也应当立即通知家属,协助家属将其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而不能偷偷的将证人送往精神病医院。

也许王静梅突发精神病时,警方来不及通知其家属。但是,当家属找上门来报失踪案了,公安机关为何还不说出真相呢?为何竟欺骗说“王静梅在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呢?这到底是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到医院强制治疗后,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知家属。

将被告人的母亲,将本案关键证人王静梅,秘密地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隐瞒消息长达四个月,在家属上门报案了还在欺骗。王静梅的家属和社会民众可据此合理怀疑,这是在变相控制和拘禁证人。

7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为杨佳做精神病鉴定。此时,王静梅在安康医院正接受精神病强制治疗,为何不把这个消息告之鉴定中心。被鉴定人的家属是否有精神病史,这可是鉴定必须收集的材料。以\”一问一答\”形式,不做医学仪器检查,不收集家属的病史资料,只用一天时间就作出了结论,这样的鉴定可信吗?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当杨福生聘请的律师到了上海,为了挡着北京来的律师会见,上海看守所竟然不顾《律师法》规定,竟要律师去取得检察院同意。检察院就给杨佳做了一份笔录,称杨佳拒绝父亲为自己聘请律师,只接受母亲聘请的律师。拿到了杨佳的\”挡箭牌\”后,司法机关竟然安排上海律师进京去安康医院,找到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精神病人王静梅办理授权委托。

难道我们的司法机关不懂法律吗?难道不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无效吗?司法机关不守法律,由其召唤去的律师同样不守法。明明是违法之事,律师也敢去接受。

在精神病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人,在没有对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前,民事行为能力应是不确定的,即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但绝对不可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在没有证据证明王静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律师是不能接受其授权委托的。

因此,王静梅对谢有明的授权委托根本无法律效力。说得更准确、专业一些,在没有对王静梅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司法鉴定前,她对谢有明、谢晋律师的授权委托书,是处在法律效力待定状态。

在一审开庭前,也许担心王静梅显身后会暴露授权无效问题。谢有明、谢晋律师在会见杨佳时,叫杨佳在其母授权委托书上再签了名。然而谢律师在一审辩护时,坚持认为杨佳是精神病患者,要求为他重做精神病鉴定。

律师一开始的授权出自一个精神病人,后来虽然由杨佳追认了,但是被告人在律师眼中却是一个精神病人。既能你律师认为被告人是精神病患者了,那你还去让他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这也不是太可笑了吗?

二审时,司法机关学聪明了,让法援中心为杨佳指派律师。然而,翟律师又不认可指派的身份,认为自己经过了杨佳\”面试\”,杨佳在授权委托书上签了字,自己是由杨佳聘请的辩护人。但是,他同样掉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里。在二审辩护时,翟律师也辩称杨佳是精神病人。

由于律师不是由王静梅监护人(王的父亲或姐姐)来聘请,也不是由被告人父亲所聘请,且又不认可是法院指定的身份,又坚称杨佳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律师跳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出不来了。律师去接受一个自己都认为是精神病患者的被告人聘请?到底是不懂呢?还是有意为之呀?

安排律师到精神病医院找正在接受精神病强制治疗的人办理授权委托,这不仅是中国司法史上的奇闻,更是一大丑闻。

也许上海司法机关与谢律师会辩称,王静梅不一定真有精神病。如是这样,那么你们就把公安机关逼上了“绝路”。将一个可能不是精神病的患者,送去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这不是严重侵犯了人权吗?这完全是非法拘禁了。安康医院对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不进行确诊就接受其入院治疗,同样严重侵权违法了。

这样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了,他们不可能“掐”起来,只能继续连手去忽悠。

案件进入一审后,对这起公开审判的案件,法院竟然不让市民旁听,将旁听席位全给了公安机关和指定人员,严重违反了“公开审判原则”。

一、二审庭审时,法庭不出示作案工具实物,只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对图片质证,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

辩护人申请对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一审法院(包括二审)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杨佳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为由,当庭驳回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而此时,杨佳的母亲却在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

杨母身在何处,司法机关知道,一审辩护律师也知道。为何都失声不语?

特别使人感到可气的是,谢律师是知道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且又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为何不以王静梅在精神病接受治疗作为理由与依据呢?

如此上演“双簧”戏,不只欺骗了家属和民众,而且还使法治蒙耻。

王静梅了解案件的起因,她是本案的一个关键证人,又是一个对被告人有利的证人。然而,公安机关却让她藏身在精神病医院。如果王静梅真的患了精神病,她虽然不能作为证人,但她的精神病史,是申请对杨佳进行重新精神病鉴定的理由与依据。

一审时,法庭不同意让被告人出庭,杨佳拒绝对证据质证。上诉期间,通过二审辩护人做工作,杨佳终于开口说话了。他之所以上诉,是认为证人不出庭,审判程序不公正。杨佳要求证人出庭,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为何对他的合法合理要求,二审法院也不给予保证呢?

如此审案,还有什么程序正义可言?

本案证据漏洞太多,依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根本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七秒钟杀死四人;五分钟杀死杀伤十人,从一楼跑上二十一楼。这样的法律事实,只能蒙骗精神病人。

如果真的是杨佳杀人了,就应当还有更加完整的录像,作案时间绝不可能是五分钟。大厅里录像是二十四小时的,只在法庭上晃了几秒钟,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作案时间本来可从顾建明与吴钰骅打给指挥中心的通话记录中查明,为何不去调取通话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这可是原始客观的证据呀?

这起袭警案,本来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件,凶手也是被当场抓获的,客观证据很容易取得。但是,由于案件涉及到公安机关,简单的案件就复杂化了。由于案发日期是七一,又把案件政治化了。

杨佳袭警案中,使人恐惧的不仅有凶手的残忍,还有司法机关株连无辜之人的做法。郏啸寅只因一个帖子,就定以诽谤罪名,被锒铛入狱。王静梅只因是关键证人,就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秘密治疗四个多月。

郏啸寅发布谣言,理应受到谴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这不是犯罪行为。他被抓获四个多月了,竟然一审都还没有开庭审判。

王静梅是不是真的精神病患者,不能仅凭公安机关的医院说了算吧?是不是该让一个中立性医院出诊断结论呢?是不是还得做一个司法鉴定呢?

王静梅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吗?如只是受刺激而发病,为何经过长达四个多月治疗,还不能痊愈出院呢?

被杀死的警察是无辜的,王静梅不也是无辜的吗?

王静梅如何被秘密入院的,公安机关应当给家属一个交待。

有民众认为杨佳是“英雄”,我想这不是民众好恶不分。造就这样的“英雄”,除了多年来的社会矛盾,难道与司法机关“遮遮掩掩”的做法没关系吗?

杨佳袭警案,不仅事实不清,而且程序严重违法。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一起全国关注的案件,办案程序竟也如此违法,如果不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怎么可能在民众心中树立司法的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案件,我们拭目以待。

▲中国学者、居住在北京的刘晓波博士发表文章《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北京市安康医院

2008年11月10日,自杨佳案发后一直失踪的杨佳母亲终于有了下落,也证实关注杨佳案的公共舆论的猜测:杨母王静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统强行送到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据刘晓原律师披露,王静梅对其妹妹王静荣说:在杨佳案发后的第二天2008年7月2日,她就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

此前,杨佳案发当日的2008年7月1日,杨母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人间蒸发”132天。无论是杨佳的姨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人口遗失的立案,还是杨佳父亲委托的刘晓原律师的法律请求,无论是国内外知识界法律界的持续质疑,还是网络舆论的强烈呼吁,上海司法当局就是“死不开口”,拒绝回答有关杨母的一切问题。

对杨佳杀警的动机,再没有任何人比杨母更清楚了。早在2007年10月5日杨佳被执勤民警带到芷江路派出所时,杨佳就与其母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显然知道杨佳在派出所内的遭遇。在杨佳回京后通过合法途径“讨说法”的过程中,杨母也是一直在场的见证人,知道杨佳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诉及其具体诉求。在上海警方两次派人来京与杨佳进行协商时,杨母更是在场的见证人,知道双方是如何协商及没能谈妥的原因。故而,杨母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察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于非政府性质的“黑社会”。

正是在这132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托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也是在这132天中,公共舆论在强烈关注杨母的下落,持续地大声地呼吁杨佳案审判的司法程序正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和纵容之下,上海司法当局一直罔顾司法公正,执意私吞杨佳案的审判,在聘请律师、提供证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阴的,不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师”,将最重要的证人王静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里,致使杨佳案的整个司法过程毫无公正可言。与此同时,上海司法当局无视滔滔的公共舆论,执意向社会隐瞒杨佳案的关键信息,拒不回答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致使举世关注的杨佳案陷于权力黑箱之中,公众的知情权也遭到蛮横的蔑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或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杀人),也可以脱罪。以此类推,一个精神病人的授权,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杨母从7月2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事实已经曝光,让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更加昭然若揭:杨佳案一审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司法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和谢晋,两位律师是在王静梅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让其签订委托书,等于无耻官权与无耻律师的联手违法。首先,谢有明和谢晋二位律师所为,是再明显不过的知法违法,为了拿到代理杨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采取卑鄙的违法手段,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予授权,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和亵渎律师的职业道德!其次,躲在“二谢”背后的上海司法当局,就是非法关押且强迫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主要罪魁,当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当局还是让其御用律师前往北京安康医院取得杨母的授权,岂不是视司法公正如儿戏吗!

是的,在党主司法的今日中国,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违法屡见不鲜,但在类似杨佳案这样举世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难以完全封锁信息的互联网时代,上海司法当局如此明火执仗地执法违法,绝不给“依法治国”的国策丝毫面子,等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胡温中央的耳光,真可谓“无法无天”的典型了。

如果说,杨佳的刀光及舆论效应是戳破了“和谐”假象的利剑,那么杨母的出现就是指向中共官权的另一柄利剑,既戳穿上海司法当局的弥天大谎,也刺破了中国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国的面纱。在此意义上,与其说是杨佳和杨母有病,不如说是中共体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对上海地方当局的无法无天,中央政府居然毫无作为!

现在,上海司法当局对杨佳的不公正审判和对杨母的残害,因杨母的出现而变得更加难以掩盖,让关注杨佳案的人们更聚焦于最高法院的复核。最高法院对杨佳案复核的结果,不仅关乎中国司法和中国政府的信誉,也关乎中国的司法及整个制度的改革,更关乎民心所向和中国转型的走向。

在此关键时刻,最高法院何为?民间拭目以待!

不管最高法院对杨佳案的复查结果如何,民间都不应该放弃对杨佳案和杨母的关注。因为民间的关注,不仅是表达对上海司法当局和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强烈不满,也是在表达民间的权利诉求,在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在参与推动中国司法的改革和中国社会的进步。虽然,我无法确定此前民间关注杨佳案的持续努力,是否对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种作用,我愿意把杨母在死刑复查阶段的出现与公共舆论的持续施压联系起来。我看到了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等人的持续质疑,刘晓原律师等法律界人士的不断追问,数不清的民众的广泛关注,……这才是推动中国走向光明的源泉所在。

▲学者、艺术家艾未未发表文章《杨佳案水落石出》

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时候,石头终于显落了出来,真是海枯石烂。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终于有消息了。从今天知道的事实是,王静梅没有走失,没有自己隐藏起来,她是被中国的公安系统绑架,被国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王静梅被带进了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

你任意改变所有的事实,让所有的媒体封口,你可以让整个政党昧着良心,你可以让全部的公检法不说真话,你可以收买所有的律师法官,可是你仍然无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实。这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杨佳有一个母亲,她被“失踪”了。

王静梅是怎么样失踪的呢?2007年10月1日杨佳母亲第一时间接到杨佳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作为第一证人知晓杨佳案情,从杨佳被警察殴打到后来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

2008年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被上海方带去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以后人间蒸发。

在此之后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对杨佳案件进行了非法的侦讯,一审二审,并判处死刑。期间中国顺利的举行了“有史以来最成功最辉煌”的奥运会的光荣历史性时刻,杨佳的母亲在北京公安局的安康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在杨佳被非法的判处死刑的过程中,唯有上海司法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过杨佳母亲的“委托书”,就是此委托书成为北京的熊烈锁律师被拒绝代理杨佳辩护的全部理由。在全国公民关注司法程序正义,大声疾呼寻找杨佳母亲的一百三十二天里,无论是上海公检法还是北京公安都不置可否,拒绝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于七月十七日,接受杨佳的姨妈的人口遗失的立案。由于王静梅被非法绑架拘禁在安康医院,使得杨佳案自始至终没有可能获得最起码的信息和公正。

王静梅的出现,至少在几个方面证实了中国广大的公民对杨佳案的关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机关可以秘密的将重要证人关进医院“进行治疗”,可以拒绝回答公众媒体询问,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人进行“精神病治疗”,这种事情只听说发生在前苏联。如果王静梅在精神病院,那么谢有明怎么能接受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委托?关于杨佳案已经说得太多了,还要说的会更多。是杨佳“有病”这家人“有病”,还是这个国家体制有病呢?。

对杨佳及其母亲的残害,对事实真相的掩盖,对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不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伤害么?这无疑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远远大于那个傻逼奥运会,因为它确实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

让我们继续关注中国司法的违法进程,关注一个体制是如何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这一切是鹰达牌料理刀和杨佳无法预见的。由此而看,杨佳案件不仅仅是牵扯到北京和上海公安,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会公正的问题。

现在我要说的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没有想到的是,曾经冤杀无数易如反掌,今天要杀一个疯子傻子,居然会这样的难。

见过下流的没有见过这样下流的。几十年来,百姓都沉的住气,你们还沉的住气吗?

▲北京律师刘晓原通过自己的博客叙说过程:杨母现身精神病院后,京城媒体齐患“失语症”

11月5日,杨佳姨母王静荣接到居委会电话。王主任在电话中告诉她,王静梅在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问她想不想去看看?

此前为寻找妹妹的下落,7月中旬时,王静荣还去朝阳区公安机关报过失踪案。公安机关答复她,王静梅接受调查后,在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王静荣与居委会领导约好时间后,11月9日,她在王主任的陪同下,来到了设在顺义区的安康医院,见到了神秘失踪四个多月的妹妹。王静梅告诉姐姐,自己是被派出所送来的。

王静荣会见王静梅后,有人要求她不要向外界透露消息。

经过一般思想斗争,在11月10日上午,王静梅还是忍不住给我打了电话,将自己在安康医院见到了王静梅的消息告诉了我。

王静梅失踪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我获知这个重大消息后,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即向社会公布。

我写了一篇短消息在博客里予以发布,随后又给王静荣打了电话,请她下午来一趟律师事务所,商讨写一份材料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忙完了这些,着手代她起草了一份“紧急情况反映”。

我想,仅仅把消息发布出去还是不够的,必须以家属名义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信,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负责杨佳案死刑复核的法官。也许他们还不知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呢?(后来想想,其实我是多虑了,有关部门肯定不敢向最高人民法院隐瞒王静梅的下落)

11月10日下午一时许,王静荣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我将上午写好的一份“紧急情况反映”交给了她。这份材料是以她的名义发出,必须由她审查看过签字确认。

王静荣向我们讲述会见王静梅一事时,有几家外地媒体驻京记者和一家国家级媒体记者在场,一直关注杨佳案的艾未未和助手赵赵也在场。

当晚,还有一些外地媒体记者向我核实了消息,京城有一家多次报道过杨佳案的晚报记者也采访王静荣,并表示要在第二天报道此新闻。

11月11日早上,我在网络上搜索到了《南方都市报》报道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的新闻。

在我们去安康医院路上,王静荣告诉我,京城某晚报记者本来也要随同前往,后来记者得到消息说不让报道,所以也就不来了。

随同我们去安康医院的,除了一家外地媒体,还有一家国家级媒体。

在安康医院与潘主任交谈过程中,我们问了是谁将王静梅送来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强制治疗问题。潘主任说是派出所送来的。

反复问这样问题,其实已经是多余了。因为王静梅不可能自己跑到设在顺义区的安康医院。按照规定,把精神疾病患者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除了家属有权送来外,只有公安机关有这个权利。

当然,公安机关也不是随便就可把精神病人送进来,按照《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规定,必须要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后,还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家属。

11日晚,京城有一家媒体记者给我打电话,说准备第二天发消息,但需要核实一下情况。我与他开玩笑说,你们敢报道吗?记者说,可以报道呀!这家媒体“胆子”比较大,也不是市属媒体,袭警案发生后,也曾报道过王静梅失踪消息。

12日早上,我买了一份报纸,发现他们并没有报道。后来,我在网络上搜索新闻,只看到《南方都市报》作了后续报道。下午,杨福生给我打电话说,那天随同采访的京城某周刊记者告诉他,稿件写好后也不让发。这是一份国家级周刊杂志,以前多次报道过杨佳案。

12日下午,《南方都市报》记者给我打来电话,问有没有什么新消息?我把王静荣、杨福生给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书之事告诉了他。我笑着问他,你们有没有接到禁令?他说,暂时还没有。

12日晚六时多,京城某时报的记者给我打电话,核实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消息,并问最近两天有什么新进展,他们准备在13日作报道。我告诉她,王静梅、杨福生都给最高法院寄出了申诉书等材料。她有点不放心,要了杨福生的电话,还表示要看材料复印件,最好能看一下王静荣讲述会见王静梅的情况录像。我说,在艾未未博客里有一个视频,你可以去看看。过了一会,记者再打来电话说,艾未未博客视频没有了。我告诉她,那你到律师事务所来吧!

这家媒体在7月中旬时,曾经追踪报道过王静梅失踪案。

晚上八时,记者派了一个助理从朝阳区左家庄跑到了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左家庄在东边,我办公的酒店是在西边。一东一西,相距还是很远。由于记者着急赶稿件,就叫助手打车赶来了。

当晚十时多,我给11日采访过自己的记者发短信,问他为何报社不发消息?他说,采访过公安机关了,人家说不知道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所以就暂不作报道了。

短信聊有些麻烦,我又拨通了记者的电话。我说,某报今晚采访了我,估计他们会报道。他笑道,这是不可能的。我又问,《南方都市报》为何敢报道呀?他告诉我,人家的胆子比较大嘛!

今天早上(13日),我买了某时报,果真没有看到报道。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相关新闻,只有《南方都市报》作了后续报道。

王静梅失踪四个多月后,在精神病医院显身,难道还不是重大新闻吗?

京城媒体集体“失语”,是不是也该去医院治一下“失语症”?

“口子”已经打开,到底谁还想掩盖真相?

▲学者、艺术家艾未未发表文章《杨佳案连带死亡人数》

杨佳案案发至今,一百三十五天。从一辆自行车的合法性问题引发到一个国家的司法合法性问题,从个人死亡到国家司法伦理死亡,可以说伤亡惨重。

2007年10月5日,那个叫薛耀的脚巡,吃错了药,将一个骑车旅游的年轻人拦下,在验证了自行车租赁单后,仍然由于“态度问题”,执意唤来同僚,将杨佳强行带回所里“修理”。

在闸北芷江分所警匪巢中,陈银桥、高铁军等,将杨佳拖进黑屋施暴。杨佳拨打110后,督查吴钰骅对杨佳软硬兼施,试图为同僚开脱。

在之后的三百天里,杨佳反复投诉无果,多次受到来自上海警方的威胁。

案发之后,在一百多天检察院侦讯,法院的一审、二审中,上海的公检法队伍,攻守同盟,违章操作,执法犯法,掩盖证据,拒绝程序,将杨佳案成功的上升为拷问 中国宪法尊严,拷问执政党执政能力,拷问法制社会,拷问司法程序,拷问人权、民权现状,拷问中国的社会性质,拷问改革开放的现实与前途的本世纪第一要案。

不幸的是,以上所述与杨佳有关的上海政府、公安,检察院,中、高法院,整个公检法队伍,浩浩荡荡的长期战斗在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一线,有着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的队伍,之中没有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党性原则,为了公务员职守,为了个人良心站出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国家利益为第一生命,个人利益服 从党的利益,致使全军覆没,无一幸免。这是既不可思议,又令人欢欣鼓舞的世界,不可不谓悲喜交集。

同样葬送掉的是,那个懦弱无能,品质低下的谢有明律师,那个卑鄙无耻,衣冠禽兽的翟建上海“东方大律师”,那个罪恶的挂在司法部之下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那个将郏啸寅非法拘禁的上海警方,那个将杨佳的母亲绑架拘禁 在公安部“强制治疗中心”的北京公安,那个大屯派出所,欺骗了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的宋警官。那些在国家公民安危,在司法正义,社会公正问题上,昧着良心,说着谎话的专家、学者、精英王八们,央视的所有的新闻、法制节目,那个叫白岩松的弱智伪君子,那些不为市民的安危说话的媒体,北京晚报新京报三联周刊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等等等一丘之貉,你们浪费了纸张不说还瞎了眼,怎么也有脸见人。那些秘密审讯、跟踪、恐吓、绑架、栽赃、拘禁的职业坏人们,为了那一场没心没 肺的噩梦般的奥运会,将多少人收容、关进了精神病院的坏人们。你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命运,那就是因为一辆自行车而死去,听上去多少是有点冤。由一辆自行车拉 动内需创造生产力,这也是社会主义特色。

一个国家的良心,宪法的意志,民族的尊严,最终会终结在一辆自行车上,终结在一个“无正当职业”的青年的一次上海国庆之旅,这是无数为了新中国的未来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智大勇的革命先烈们所意想不到的。

▲评论员盛大林发表文章《“藏匿”杨佳的母亲,必须给一个解释》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此前她已经“失踪”了四个月。原来,她从7月初至今一直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据报道,7 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王静梅被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此后便不知所踪。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曾向警方报案,说妹妹失踪了,但警方一直没有答复。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据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儿子作下了惊天大案,母亲却不见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上海警方又说,杨佳称只接受母亲委托的律师,于是杨的辩护就被指定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王静梅究竟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失踪?……几个月来,很多关注杨佳案的人都在追问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答案。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对一位公民以患有精神病的名义进行强制治疗,是要履行一定程序的,比如专业机构的精神病鉴定、强制治疗的审批,其中通知患者的家属是必须的。然而,北京市的公安机关不仅不主动通知家属,而且在亲属报案后仍然不予告知。甚至在媒体不断追问的情况下,警方仍然保持沉默。这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故意隐瞒!果如此,那就相当于王静梅被“藏匿”起来了。

那么,北京警方为什么要隐瞒此事?是谁向知情的民警下达了“封口令”?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什么预谋?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首先,王静梅是案中的重要证人。杨佳当初在上海与民警发生冲突后首先跟母亲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而且此后上海警方两次赴京与王静梅协商和解事宜。此外,王静梅的“失踪”也直接影响了审判的公正。因为辩护律师由自己委托还是由当地法院指定,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更重要的是,王静梅因患精神病被强制治疗的事实更让人怀疑杨佳也患有精神病,实际上二审的律师早就提出了再作精神病鉴定的请求。二审已经宣判20多天了,所幸死刑判决正在最高法院的核准之中。如果在执行死刑之后才“找到”王静梅,那么杨佳案岂不是要成为永久的“疑案”?

不管怎么说,强制治疗王静梅且故意隐瞒这个事关重大的事实,都必须给出一个解释。

▲评论人士李克杰发表文章《杨佳母亲带病现身考验司法理性》

在杨佳袭警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之际,突然传来一个惊人消息:杨佳已经“失踪”四个多月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尤其令人惊讶的是,王静梅根本没有“失踪”,而是自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11月11日《潇湘晨报》)

杨佳母亲王静梅的“带病现身”,让本来就存在激烈争议的杨佳案再生新疑点。有一个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疑问,那就是,杨佳袭警案影响如此之大,在一二审过程中几乎是全国人民都在寻找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而且王静梅身患精神病的实际状况对杨佳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为什么要不约而同地为被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的王静梅“保密”呢?是王静梅本人的意思,还是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影响而作出的“积极配合行为”?事实上,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这一重要“情节”更让人浮想联翩,这些疑问最终必然折射到对杨佳案是否公正的猜疑上。

在笔者看来,杨佳母亲患精神病被强制治疗这一事实,使杨佳案一审中的相关程序面临质疑。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来源于王静梅精神病治疗期间的签字委托。那么,刚入院治疗不久的王静梅签字委托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存疑问。如果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意味着杨佳案一审中委托律师程序有瑕疵,特别是结合公安机关和律师共同“保密”王静梅患精神病这一重要情节,必将成为笼罩在杨佳案头上的厚重疑云。所有这些疑云,都需要司法机关的实际行动及相关机关和人员的合理解释来加以消弭。

所以,杨佳母亲王静梅的“现身”,特别是她正在接受强制精神病治疗的现实,再次给杨佳案增添了新疑点,也考验司法机关的法律理性。

▲评论人士刘水发表文章《杨佳母亲露面牵出三桩连环案》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拘押四个多月终于重见天日,尽管还未享受完整的人身自由。杨母失踪之后,笔者曾在个人博客发布寻找杨母的《寻人启事》,从常识出发怀疑杨母不是走失而是被“关押在北京或上海的政府度假村、宾馆和招待所等地方。”果然与预测基本吻合——杨母被秘密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对外称安康精神病院。警方的野蛮毒恶行径令人发指,已经不能用人的行为来理解他们。据北京律师刘晓原最早向外界透露,11月9日,杨佳姨妈王静荣在北京警方安排下在精神病院见到妹妹王静梅。他们在办公室谈话约20多分钟,随后姐妹俩单独在10平方米病房谈话约5分钟。遮盖在杨佳案上的迷雾散去露出部分轮廓,但是远未暴露全部真相。

警方在杨佳死刑复核期的关键时刻,刻意安排杨母露面,是对以前违法行为的补偿,还是另有企图,并不重要,杨母作为关键证人指出杨佳患有精神病才是最为重要的,还原并坐实了杨佳案的一些细节。这让杨佳案真正出现转机,也不排除官方释放出积极信号,极可能是在试探民间智慧,也可能为免杨佳死罪——在精神病上重新定位杨佳杀警案,为平息顺从巨大民意而为自己寻找下台阶的体面。

笔者暂时倾向于官方是在探查民间反应。这从另外一个事实可以得到佐证。在大陆媒体一片噤声、公众得不到杨佳案进展的消息时,有两个人通过新浪博客源源不断将细微消息和评论向公众披露,而相关评论资讯都被网友转帖汇集在这两个博客。一个是律师刘晓原,另一个是艺术家艾未未。重要的是,他俩都亲自介入到法律援助、公民投诉、审判现场观摩、与杨佳亲属保持机密联系等重要环节。二者着力点虽有不同,但他们的良知和勇气,四个月来已得到证明,值得钦佩。与此相反的是,其它大陆博客和论坛有关杨佳的评论,几乎都被删除,这是准官方行为,没什么好怀疑的。这就说明,官方而不是新浪网是在有意开放这两个博客,虽时有删除他俩博文,但基本都能复原。官方的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释放民间愤怒情绪,二是观察民间反应。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以权衡利弊或获得进退依据。杨佳案从杀警发端到囚押杨母、指定律师等等环节表明,这已经不是一次司法审判,而是政府意志主导的行政审判、政治审判,只是民间的剧烈反应,打断了官方预定的企图。

现在基本可以认定以下事实。

第一,杨佳有精神病。其母在杨佳杀警前一年已发现症状,并试图治疗;其母被官方确认为偏执型精神病,杨母二叔也有精神病,也就是说杨佳有家族精神病史。因此,一审前上海司法机关对杨佳的精神病鉴定不真实,非常草率,有故意误导公众嫌疑。但是难在没有一家独立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即使官方机构真正鉴定出杨佳有精神病,他们也不敢私自公布,除非官方事先指定杨佳有精神病。

第二,警方绑架拘押杨母。7月2日,亦即杨佳杀警次日当晚,其母即被上海和北京警方关进北京顺义区北京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警方诈称王静梅自行走失,王静荣在大屯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警方不作为,遂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但被法院拒绝受理,将律师赶出法院。警方关押王静梅并知悉其行踪,但故意隐瞒,因此,北京警方存在故意欺骗公众行为。

第三,一审律师谢有明和谢晋强迫杨母在辩护人委托书上签名。

第四,杨佳最初投诉上海警方殴打他之后,上海警方先后两次登门协商,并答应赔偿杨佳1万元试图私了,被杨佳母子拒绝。杨佳只要求警方提供办案回执,被拒,杨佳将现场对话用MP3做了录音,该录音被警方搜家时拿走。

第五,杨佳穷尽司法救助手段。杨母再次证实杨佳购买了1000张信封、邮票,装在纸箱放在自家阳台上,向媒体投诉,再联系杨佳在上海派出所遭受殴打时,即打电话向警务督查投诉、返回北京后又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向闸北公安分局督查科投诉,这些事实都证明杨佳守法意识很强,在遭受殴打后用尽合理合法渠道试图得到一个说法,但是,这些正常通道都被上海警方堵塞了。综合判断杨佳杀警案这些前置因素,决定杨佳案的定性——义愤过失杀人——捍卫个人尊严的自卫行为。

上海司法机关两次审判,在认定事实上漏洞百出,如“7秒连杀4人”、“5分钟内从一楼跑到11楼杀警、然后再到21楼杀警”、无法证明戴面具者就是杨佳等等关键事实。现在杨母露面,杨佳案的所有聚焦点都转移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厅,能否发回重审、能否认定杨佳精神病,取决于民意的力量。在司法不公成为普遍现实时,民意天然具有正义性和正当性。

杨佳从上海街头遭遇警察盘查那一刻起止杨母露面,媒体和社会公众都被动地由警方牵着鼻子走,警方不惜作假隐瞒部分事实,而这些消息随着审判和关键证人逐次公开化,都证明警察扮演了恶人角色。纳税人供养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以人民为敌的。这些都进一步印证并强化了“警察国家”的实质。北京警方伙同上海警方拘押杨母、隐瞒失踪真相、欺骗亲属,这是两个直辖市警方的联合,还是公安部在背后指挥协调的,都值得疑问。各地警方不能依法独立办案,这是司法黑恶的原因之一。杨佳事件也将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迫切性体现出来。由司法系统单方面操控舆情到宣传系统的媒体一片噤声,最恶劣的后果是造成社会大众被误导,真相被蒙蔽。即使杀人犯也享有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此外,上海司法机关因执法违法而心虚表现出极端不自信,这也被公开化,政府的“非法性暴力”——显性暴力和隐性暴力充斥杨佳案始末并覆盖其家人。

最为重要的是,由杨佳杀警案——杨母被关押,连带引出另外三个连环子案。

第一,北京和上海警方相关警察构成故意欺骗公众罪、伪证罪。

第二,北京和上海警方未告知王静梅亲属、并经亲属同意、认可,强制将其从派出所送往精神病院,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第三,谢有明和谢晋律师构成胁迫欺骗罪。

杨佳母亲和亲属有权利起诉,这三项诉讼及时起诉,密切关联杨佳案死刑复核。上述警方和律师犯罪事实,笔者未查法规,不一定准确,但涉罪方向大致如此。

●媒体的报道和分析

▲11月10日北京律师刘晓原在自己的博客报道:杨佳姨母来到律所,详细说了王静梅的情况

今天下午一时左右,王静荣来到律师事务所,随后,《南方都市报》、《南都周刊》、《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来了,艾未未与助手也来了。

王静荣告诉我们说:“11月5日下午,居委会王主任给我打来电话,说王静梅有病在医院治疗,上级通知你可以去见她。11月7日星期五晚上,王主任与我约好在星期天(9日)去医院看望王静梅。9日上午,我与王主任坐车去了顺义区。在路上时,司机还找不到路。大概走到半路上后,突然有两辆车走在前面引路,这样才顺利找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的安康医院。”

王静荣继续说道“医院潘主任告诉我,王静梅有人格障碍,属于偏执性精神病。表面上看,她只是脾气不好,性格暴躁,你们家人才会误以为她是正常人。”

王静荣问潘主任,王静梅是何时进医院的,潘主任回答说是“7月2日晚上,被带到这里来的”。

(注:今天下午长江商报记者获知消息后,给这家医院打电话问过,医院回答说是“7月4日送过来的”。那种说法是正确,有待于取得病历后才能确定。)

在医师陪同下,王静荣见到了失踪四个月之久的妹妹。从外表看,王静梅没有什么变化,她自己也不认为有精神病。

王静梅说“医师要我吃药,要给我打针,想把我说成精神病人,我不想吃药,也不想打针。”

王静梅告诉王静荣:“谢有明律师是来医院找过我。他一见到我就逼着我签字,后来我考虑了一下,自己没有自由了,只好签了授权委托书。”

王静梅还把纠纷的起因说了出来:“上海警方来过北京两次找杨佳,第二次还到了家里,谈话时用MP3做了录音,杨佳出事后被派出所搜查走了。杨佳没有提过一万元赔偿,只是要一个处理此事的回执。当时警方提出赔偿1500元,我们并不同意,他们又提出给一万元私了,我们表示不要钱,只要一个说法。”

“杨佳一年前就表现不正常,我还买过精神病医学方面的书,对照书上所说的精神病人特征,感到杨佳确实出了问题。但我没有送她去治疗过。”

“我一直想出来,儿子被抓后,自己心里特着急,我要为他聘请律师,杨佳的事只有我最清楚”。

当王静荣告她是不是回过家时,王静梅说“我有两套钥匙,一套在自己手中,另一套在杨佳手里。出事后,两套钥匙全被派出所拿去了”。

王静荣说,王静梅一人住一个房间,大概只有十几个平方米。也许担心她会自杀吧,房间里有摄像头。

王静梅告诉姐姐,自己在10月31日拿到了二审裁定书。医院说过,再过一、二个星期会同意自己出来。

——–

今天上午十时三十三分,我接到王静荣的电话立即写了博文发出来。有一个时间写错了,居委会王主任是星期三给打的电话,我以为是星期六了。

文章发出后,我立即为王静荣起草了一份“紧急情况反映”,内容主要是,王静梅已患有精神病,在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治疗,杨佳也可能是精神病患者。此案应当发回重审,重做精神病鉴定,以避免错杀精神病人。

下午将这封情况反映信交给了王静荣,她认真看了并确认签字后,用特快专递寄给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

在这两天内,我会陪同王静荣去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让她通过上访程序约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法官,当面陈述自己对案件的看法。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11日报道: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现被关在精神病院

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六警被杀案,被告人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证实被当局送往精神病院治疗。杨佳杀警案一审时,辩护律师的合法地位一直受到质疑,而关键人物的王静梅却一直失踪,并一度传出她已自杀身亡的谣言。家人认为王静梅是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而杨佳的律师表示案件应发回重审。

杨佳案一审时,当局声称杨佳只接受母亲王静梅委托的律师谢有明为他辩护,但自案发,家人就一直无法与杨母联系。北京的大屯派出所曾于7月初传唤杨母问话,并告知其家人,问话结束后,杨母就自行离开的派出所。

杨母的姐姐王静荣两日前获所属居委会领导的通知,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的治疗。

王静荣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她在周日前往医院探望过妹妹,由于时间仓促,王静梅只能简单告诉她当时的情况,她是7月2日被送进医院,谢有明曾到过医院找她签委托书,但并非她本人主动委托,而是当局指派来的。王静荣说,妹妹根本就无精神病,她相信是当局想借此阻挠外界跟她联系。她说﹕她以前从来未有精神病的记录,是当局强迫她进去的,医院要她打针吃药,但她一般都不肯接受。

王静荣说,妹妹目前的精神状态很正常,但医院并无表明何时可以出院。她已把有关的消息告知律师。

在死刑复核阶段协助杨佳的北京律师刘晓原表示,当他获知有关的消息后,感到十分惊讶。刘晓原说,谢有明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有精神病,从法律而言,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而谢有明竟然接受委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

刘晓原说﹕我们只能从医院的诊断作为证据,这个委托肯定不合法,因为她有精神病,她就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委托律师,我们会尽快以她姐姐的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这个问题,要求他们重视,如过核实杨母有精神病,案件就认发回重审。

刘晓原说,据王静荣透露,他们的叔叔也曾患过精神病,因此杨佳是极有可能患有精神病。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部门,缺乏独立性,结果受到质疑,因此应当为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佳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

记者曾多次致电安康医院,但电话都无法联络上。

杨佳被控于7月1号,在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外纵火,再持刀闯入该分局,连续刺伤九名民警及一名保安,事后其中六名伤者死亡。案件8月底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以闭门方式审讯。9月1日,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提出上诉。上海高级法院于上月20号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11日采访报道:杨佳母亲突然被允露面意味着什么?

杨佳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一直“失踪”的案件重要证人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突然有了消息,正在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律师说,由于王静梅的出现,家人有足够依据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作杨佳精神鉴定,而杨佳案也可能获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方华的采访报导。

在十一月三日上海维权人士郑恩宠提及杨佳母亲百分之九十九已经去世的消息后,王静荣于十一月五日接到居委会领导电话,通知她妹妹王静梅在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十一月九日,她终于在安康医院见到了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

受杨佳父亲杨福生委托的律师刘晓原星期二对本台说,他与王静荣星期二上午再到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属下的安康医院探望王静梅,目的有两个,一是纯綷探望,二是向医院申请王静梅的诊断证明。

可是都被院方拒绝,不让会见的理由是,星期天王静梅与姊姊见面后至今情绪激动,不宜会见家属;至于诊断证明,由于仍未完成治疗,所以无法开立,兼且要申请先要有王静荣居地的居委会开证明。

不过,要为杨佳重做精神鉴定的话,只能在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时才能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阶段不会为杨佳做鉴定:若他母亲有精神病,可能基于遗传基因,那杨佳从做案形态等行为来看,他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根本这个问题还牵涉到一审、二审控辨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那么现在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了,更应慎重避免错杀精神病人。

对于有关当局在这个时候通知家属王静梅的下落,王静荣说王静梅从来没有精神病病史,而安康医院也说不清楚到底王静梅怎么了:

记者:杨佳他母亲之前有过精神病纪录吗?

王静荣:没有。

记者:那医生诊断已确定她有精神病了吗?

王静荣:这个我也不太好说,他根本没说清楚耶。

记者:医生怎么说?

王静荣:你不要再问我了,政府现在责备我说我不应该把这事说出去,我说我没说呀,是人家问我的呀,不是我说的呀。你现在别问我这事啦,我现在特别难办。

杨福生也说: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个阶段突然把他妈妈抬出来了,但能起多大作用,是我一直不解的问题。

刘晓原表示,按照中国的法律,精神病医院对王静梅强制治疗四个多月后,有关部门才通知家属去会见,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规定。

王静梅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在此之前,七月一日杨佳案发当天,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失踪”一百三十二天。

可是王静梅说,当时她就已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

关注此案的北京律师江天勇星期二对本台说,按照现在这种情况,若王静梅真有精神病,那么一审时谢有明律师如何获得的王静梅委托书代理,人们对此案的公正性一直存在怀疑,现在更证实了此种怀疑。

他认为:一审二审存在诸多程序性问题,那么最高院应该重视它们,杨佳的母亲出现了,但是是在精神病院里面,是一个限制或者没有民事能力的公民,那么前面的委托有效性他应该充份的考虑,那委托的有效性出现问题,杨佳的辨护权也是存问题的,我希望最高院能在这个问题上充份的考虑。

▲南方都市报11月11日报道:杨佳母亲失踪数月 原来在精神病院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杨佳母亲就在这里接受强制治疗。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杨佳母亲就在这里接受强制治疗。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此前她已经“失踪”了四个月。

在她失踪期间,她的儿子杨佳在上海杀了6名警察。她的家人找不到她,以“人口失踪”报警。上海一位律师拿着“失踪”的她签的委托书成为杨佳案的代理律师,杨佳父亲请的律师则不被官方接受。她的儿子一审被判处死刑。她的儿子二审被维持原判。

昨天,她的姐姐向本报记者证实,已确认王静梅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昨天上午,北京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中披露,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杨佳姨妈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她已于11月9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看望了妹妹王静梅,估计在接下来的一两周内能够出院。

居委会通知找到人了

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携带刀具等作案工具在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行凶,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该案发生之后,杨佳母亲一直未出现,杨佳姨妈王静荣曾一度向警方报案,说妹妹王静梅失踪了,但警方一直没有答复。王静荣说,由于自己一再公开要找妹妹王静梅,当地警察上门找过她两次,提醒其不要上当受骗。

11月5日,王静荣所在居委会主任告知,王静梅找到了。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主任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一所三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

“我以为(妹妹)精神病得不行了。”王静荣说,之前妹妹脾气急躁,但是不是有精神病自己也不知道。王静荣发现妹妹还很正常,住在一个约10平方米的病房里,里面一张床,一张长桌,没有特殊的看护,医生会给做检查。进入病区不用搜身,但设有监视器。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属人格障碍,偏执性。

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

杨佳母亲曾多次上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王静梅被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11月9日,王静梅在安康医院告诉前来探望的姐姐,自己7月初被送进了这所医院。

北京警方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杨佳母亲王静梅此前也是个上访“钉子户”。据媒体报道,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发生了一次肢体冲突,她认为自己被人打了。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但最后法官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

这位人士说,上访者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通常都会出现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甚至过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应表现。他强调,这不一定就是精神病,需要具体鉴定,但上访者患精神病的几率比普通人要高。据了解,目前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于上访者进行精神病鉴定还比较少见,但通常会严格区分是普通心理问题还是病态。

杨佳可能也有精神疾病?

一直关注杨佳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最早在博客中披露了杨母找到的消息。

刘晓原为王静荣起草了一份“紧急情况反映”,昨天下午特快专递寄给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其中提出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杨佳也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建议杨佳案发回重审,重做精神病鉴定。

刘晓原认为,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佳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这些情况综合起来分析,杨佳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北京警方有关人士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杨佳母亲虽然在接受治疗,是否属于精神病,究竟有无行为能力,则需要组织相关的鉴定。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在出具鉴定期间,也需要进行一段时间观察,患者进入精神病医院,并非就等同于人们平时想象中的“疯子”,安康医院也治疗严重心理疾病的患者,比如抑郁等等。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虞伟

杨母看杨佳案

王静梅:杨佳说被打了

去年10月5日,杨佳在派出所里究竟有无挨打,上海警方否认,而杨佳坚称被打了。事发当晚,杨佳曾给其母亲打了电话,那中间谈了些什么呢?杨佳姨妈王静荣在安康医院询问了王静梅,将王静梅的答复向记者作了转述。

去年10月5日晚上,杨佳给母亲打来电话,说在派出所给人打了。王静梅通过电话对当事警察说,这个事情解决办法有两条,一是道歉,二是要出具回执(就此事的说明)。但警察不同意,还威胁说,“你不要这么闹了,否则找个证人,就可以把杨佳给拘留了。”王静梅听后非常恼火,在电话中对警察说,“如果拘留了我儿子,我跟你们没完。”最后杨佳被放了出来。

之后杨佳就一直上访,王静梅曾劝儿子不要争这个事情了,但杨佳不理睬。上海警察到北京来过两次。第一次王静梅没有见到,第二次,她见到了。但王静梅仍然要回执,对方不给,说只给1500元,她仍然不同意。后来对方又提出给1万元私了,但她和杨佳均认为,不给回执,就不要钱。

杨佳案开审后,王静梅没有收到一审判决,10月底收到了二审判决。作为母亲,王静梅始终认为儿子是最棒的,最优秀的。

▲美国之音(VOA)11月12日报道:杨母被关精神病院杨佳案疑点重重

北京市民杨佳杀死上海6名警察案二审被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杨佳7月出事被捕判刑到现在,杨佳母亲王静梅一直下落不明。星期一,人们得知,王静梅被关在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然而随着王静梅的下落为人所知,社会也对杨佳案是否得到公正审理产生更多的疑问。

*杨母突然消失有如人间蒸发*

星期一,外界从杨佳的姨母王静荣那里得知,一直不知去向的杨佳母亲王静梅原来被关进北京安康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杨佳7月1日在上海出事后,王静梅7月2日就突然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有如人间蒸发。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星期二对记者说,王静荣在接到居委会的通知后,已经在11月9日前往精神病医院见到了王静梅。杨福生对把王静梅送进精神病医院、但却在过去4个多月里不通知家属的做法发出质疑:“因为精神病人和其他病种是不一样的,她需要有人监护,况且你也应该通知家属,她有姐姐、有父亲。你不通知家属算什么?说你是秘密绑架、秘密软禁、秘密治疗?”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视为是杨佳袭警案最重要的证人之一,她了解杨佳在今年7月1日到上海闸北区袭警之前,为向警方讨说法而展开的9个月的整个申诉过程。杨佳的家属为寻找王静梅的下落费尽了周折。

*警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曾受杨佳父亲委托为杨佳辩护律师。他对记者说,北京公安局下属的安康医院的医生已经证实,是公安部门把王静梅送进该院的。医生告知家属,王静梅确实有病:“医生说7月2号就被他们送过来了,医生告诉王静荣,说王静梅有偏执性精神病,有人格障碍,认为她的病长期就有了,你们家属没有发现,以为她是性格不好,脾气暴躁,实际上从医学上看她是一种精神病。”

刘晓原说,王静梅在听到上海警方告知她的儿子杨佳袭警杀人,有可能出现精神崩溃。她被警方送往医院治疗,也合乎有关条文规定。但他指出,同样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病人家属。但是在王静梅家属的多次问讯下,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没有说实话,谎称王静梅在接受调查后自行离开,这是严重违规行为。

*精神病人能否签署委托书?*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诊断有精神病的事实导致的直接问题是,她在病中签署的委托书是否有效?刘晓原律师说,一审律师谢有明到精神病院找一名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签署委托书,不但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且委托无效。

刘晓原说:“按照民法通则,经中国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病人要么就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要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两种都不能对外办理授权委托的,她(王静梅)的授权委托法律上是无效的。”

此外,刘晓原律师说,杨佳母亲被诊断患有精神病,这也证明杨佳可能有遗传性精神病。他说,不论是一审律师谢有明,还是二审律师翟建,都认为杨佳有精神病,都提出要求对杨佳再次进行医学鉴定。因此刘晓原律师再次置疑上海有关机构做出的对杨佳没有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是违规的、草率的、不具法律效应的。

*上海警方数天前仍拒绝透露杨母下落*

北京郝劲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说,他3天前刚刚收到上海警方拒绝披露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信息的答复,上海警方就在11月9日说出了王静梅下落。郝劲松说,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他于10月中旬向上海警方要求提供有关王静梅下落的信息。

他说:“三天前,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就寄来了答复,内容就是,关于您申请‘杨佳母亲现在何处,是否被限制人身自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这不属于我们公开的范围。如申请人郝劲松对本信息公开不服,可以在60天内向上海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上海市某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郝劲松认为,上海警方披露杨佳母亲下落是被逼无奈,因为他们担心郝劲松真的会把他们告上法庭,成为众矢之的,给他们带来更大麻烦。

*紧急报告最高法院要求慎重复核*

杨佳案目前正处在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复核杨佳死刑的阶段。刘晓原律师说,他跟杨佳的姨母王静荣已经在昨天就杨母患病的情况写了紧急情况反映,递交给中国人民最高法院负责杨佳死刑复核案的刑事审判第5庭。他们要求把案子打回上海,对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此外,他们还计划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约见有关法官,由杨佳姨母当面申诉。刘晓原说,上周二最高人民法院的李法官和方法官在约见他时曾经向他表示,最高法院可以被信赖。

他说:“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约见我时他也说过,你可以相信,我们最高人民法院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来复核这个案件,一定会保护好被告人的人权,他说,这一点你们可以相信。我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一定会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会不同意上海司法机关,会更加注重民权的保护,更加注重本案的事实。”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说,自从杨佳母亲有了下落的消息昨天晚上在网上公开后,他注意到很多人都在关注此事,直到今天凌晨2点,他还看到有人在广东上网发帖子。

他说:“这件事情不是某个杨佳的事情,而是牵扯到每个公民的事情,大家伙才关心,不牵扯每个人的利益,不牵扯咱们大家伙的公民权利益的话,我想大家不会这样。就因为这件事情它有一种代表性,老百姓也想弄个明白的事情,所以全国的呼声才会这么高。”

郝劲松律师说,中国法律对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时间没有做出规定。自从2007年1月1日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复核各个死刑案的时间从十多天到几个月不等。随着杨佳母亲有了下落,人们更加关注最高法院将对杨佳案做出何种复核决定。

▲南方都市报11月12日报道,这也是国内唯一敢于报道杨佳母亲现身的媒体:杨佳母亲进精神病院系警方所送 住院费政府垫付

医院解释,之所以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不肯说家庭情况

杨佳姨妈王静荣昨天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即北京市安康医院),申请会见王静梅(杨佳母亲),院方以患者情绪不稳定为由拒绝。王静荣也未能拿到妹妹王静梅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王静梅的主治医师潘主任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将王静梅送到医院来的。医院之所以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自行探望杨佳母亲遭拒

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安排下,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找到了妹妹王静梅,昨天她决定自行前往探望,“不想让居委会的人陪着”。昨天上午,她和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等人一起去了安康医院。进入大院之后,他们并不能直接进入医院,因为医院的铁门是关着的,工作人员都是按密码打开侧门进去。

王静荣在医院外面的探视室办理了登记手续,负责登记的警官帮忙叫来了负责给王静梅看病的潘主任。

王静荣对潘主任说,今天来是给王静梅送几件衣服,还想向她了解一点情况。潘主任说:“你星期天来会见后,王静梅情绪一直不稳定,还是不要见了。”王静荣表示,经过再三请求,医生也没有让见王静梅。据安康医院官方网站显示,该医院探视的时间是每周二、五。

未能拿到病历或诊断证明

随后,王静荣提出要求复印病历。潘主任解释道,王静梅还在治疗中,现在不方便复印病历,等治疗完结再给。此时在现场的刘晓原律师对潘主任说,家属是有权要求复印病历,了解相关病情的。如果因为还没有治疗完结,不方便给病历的话,也应先给诊断证明。其间,刘晓原律师还介绍了杨佳杀警案,表示王静梅可能患有精神病,她儿子杨佳也可能存在遗传。他还解释现在要诊断证明,是因为要将诊断证明作为证据,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对杨佳进行精神病鉴定。在反复强调了精神病诊断证明对杨佳案的重要性后,潘主任表示可以由王静荣居住地的居委会开出一份证明,再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就可以给出具了。

王静荣说,随后她赶往居委会开证明,中午找到居委会主任,但对方推给乡政府,说自己不能决定,就这样推来推去。下午5点左右,居委会主任来电话告知,乡里不同意开证明。目前王静荣也就没办法拿到杨佳母亲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在昨天的交谈中,刘晓原律师反复询问潘主任,到底是谁将王静梅送到安康医院的。潘主任说是大屯派出所。至于缘何未通知家属,潘主任解释,王静梅入院之后,一直不说家庭情况。 本报记者 虞伟

关于医院

杨母住院费政府垫付

该院规定精神病人住院一般需家属出面,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可直接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显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始建于1965年,1982年划归北京市公安局管理,为市局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12月,因机构调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安康医院改为行政机构,更名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保留北京市安康医院的牌子),正处级建制,担负着北京市强制戒毒,强制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并指导分县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区监护管理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开设精神科床位500张、戒毒床位1000张。

该院对于精神病人收治,有着详细的规定。精神病人住院需由家属陪伴,先到医院门诊部就诊,符合住院条件后,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交纳住院押金。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无责任能力”者,可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住院费支付单位和付款方式。与医院联系后,再送入住院治疗。据悉,目前杨佳母亲住院的医院费用均由政府垫付,杨佳母亲一家并未支付任何款项。

▲南方都市报11月13日报道:杨佳家人致信最高法 “杨母精神病”自相矛盾

本报讯 (记者 虞伟)杨佳的父亲、姨妈昨天分别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在复核死刑过程中,对杨佳是否有精神病作出鉴定,如果杨佳母亲患有精神病,此前签的律师委托书则无效。

杨佳父亲昨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如果杨佳母亲确诊精神病,那么一审前签的律师委托协议则无效,如果没有精神病,警方就是非法拘禁。在写给最高法院的信中,他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几点疑点,申请该案发回重审,对杨佳是否有精神病作出鉴定。

杨佳姨妈王静荣昨天也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信,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母亲患精神病情况进行调查,“杨佳案中疑点重重,杨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作为杨佳的亲属,我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避免错杀精神病人。”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14日报道:杨佳亲属致信最高法院要求重作精神鉴定

杨佳案继续引发中国各界关注,杨佳的母亲失踪多日又发现是被公安机关送进了精神病医院,这增加了杨佳案的疑点。杨佳的父亲和姨妈最近又一次上书司法机关,请听本台驻北京特约记者周西的报道:杨佳的父亲和姨妈昨天分别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高院在复核死刑的过程中,对杨佳是否患有精神病重新作出鉴定。

杨佳父亲昨晚在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时说,如果杨佳母亲被确诊患有精神病,那么其一审前与上海律师谢友明所签署的律师委托协议则应宣告无效;如果其没有精神病的话,那么警方目前的做法就是不折不扣的非法拘禁。在写给最高法院的这封信中,杨父提出了自己对案件的几个疑点,申请将该案发回重审,并对杨佳是否患有精神病作出客观准确的鉴定。

与此同时,杨佳的姨妈王静荣昨天也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信,请求高法对杨佳母亲患精神病的情况进行调查。信中写道:“这个案子疑点重重,杨佳很可能就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作为其亲属,我恳请最高法院能够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原判,以避免错杀精神病人”。

另据《南方都市报》的消息,杨佳姨妈王静荣11号上午还和北京律师刘晓原等人一起去了安康精神病医院。刘律师向医院的主治医生潘主任介绍了杨佳袭警案的情况,并表示如果王静梅患有精神病,她的儿子杨佳也有遗传的可能。刘晓原还解释说,现在需要院方的诊断证明作为证据,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对杨佳进行精神鉴定。不过,虽经各种途径和努力,王静荣依然没办法拿到杨佳母亲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报道又说,在11号的这次交谈中,刘晓原律师反复询问潘主任,到底是谁把王静梅送到安康医院来的?潘主任说是大屯派出所。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规定,精神病人住院,一般须由家属陪伴,只有那些当场肇事闯祸的疑似精神病人,才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强行送院治疗。

▲南方都市报11月14日报道:郝劲松申请公开杨佳案细节 上海警方婉拒

本报讯 (记者 虞伟)就有关杨佳案件的部分细节,法律学者郝劲松此前向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上述两家单位近日作出决定,以不属于政府信息等理由婉拒,并认为有关杨佳母亲下落的信息,不属于该机构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2008年11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认为“杨佳所写的投诉信和电子邮件内容是什么?”、“上海市公安局在收到杨佳投诉材料后是否进行了调查?调查处理结果是什么?”不属于政府信息:“杨佳母亲王静梅现在何处?人身自由是否受限制?”不属于该机构公开职责权限范围。2008年11月6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与前者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