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致函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指出,中国政府迄今仍未能履行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出的承诺。

 

美国行政当局的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 在向国会作有关中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状况年度报告前,请求公众发表意见。美国国会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CECC) 的两名共同主席日前发出的信函予以回应。两位主席是美国国会共和党籍众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以及共和党籍参议员马克鲁比奥。

 

他们922致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对中国政府迄今还没有履行它15年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时所作的一系列承诺,如改革司法改革、健全法制、尊重人权等表示关注,并指出,中国当局继续打压人权。信函中指出,中国作为现有国际贸易体系的最大受益者,却未能履行和兑现它本身所作的承诺,因此,向中国追究有关责任是“至关重要的”。

 

在美国纽约的“美中科技与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表示:

 

“美国和欧盟应该在迫使中国履行承诺方面拿出更具压力的举措,否则中国会继续我行我素。”

 

美国国会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共同主席的信函提出的问题还包括: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加强审查,不尊重法制,对美国商人潘婉芬(Sandy Phan-Gillis) 的任意拘禁,以及中国新近通过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

 

信函说:“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观察到,中国在人权保护和法治方面的具体改善与美中两国的安全与繁荣之间所存在直接的关系。”他们希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信函中提到的、中国未能履行承诺的问题纳入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国会的年度报告。

 

两位主席还提到了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征用从美国投资者那里没收的财产问题。这些财产与2010年的一起迄今还未得到解决的案件有关。信函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把这个问题也包括在其年度报告中,并敦促美国官员与澳门和中国政府交涉,尽快解决该纠纷。

 

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的谢家叶表示:

 

“中国领导人在经济快速发展后,表现出一种其它国家需要中国市场,所以中国没有必要遵守国际贸易协议的态度。”

 

美国国会2000年通过了美中关系法,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就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承诺方面的进展向国会提供报告。美国国会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也是根据美中关系法的旨意建立的。它负责监督中国在遵守国际人权标准等方面的状况,鼓励在中国实施法制。

 

信函提到,美国国会于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2015年有关中国的年度报告提到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人权、司法改革、及法治等领域并没有取得令人鼓励的进展。即将发表的2016年年度报告也明确提出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