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案

 

中年農民夫婦離開後,莫少晟陷入沉思:僅為了土地糾紛,上官婉兒就雇凶將村總支書致殘?沒有把受害者杀死,而是挑斷手筋、腳筋,這樣做僅為報復?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為什麼要這麼殘忍?難道真如她哥哥說的那樣:是寧顯貴製造了婉兒一生的不幸?”

這時,隔壁的同事楊威推門進來了,臉上洋溢著興奮的神采:“搞定了,五萬元的訴訟費到位了。”莫少晟知道他接手一個大宗的經濟案子,為外地一個公司被清明縣一個私企騙取數百萬元材料費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啟動保全凍結資金,就把本地私企降服了,執行款都要經過他的操作。這樣的案子容易資金兌現,手到擒來,收取費用又高又容易。

莫少晟知道他又要炫耀收入成果,笑道:“你這個月至少提成一萬五千塊,可得請客喲!”

楊威得意地道:“那個自然——不過,誰叫你喜歡接那些費力費時的爛活兒?民間稱讚你是良心律師,但我們官方承認嗎?每年的先進律師,跟你有緣嗎?”

莫少晟不快地道:“難道說,我本著良心為受害人打官司也錯了嗎?你當律師,就為了錢嗎?”

楊威笑道:“現在的律師,還有幾個按良心辦事?按良心打官司,這樣下去,你飯都沒得吃的……”

抬頭一眼看到莫少晟桌子上的“委託代理協議”,拿起來念道:“委託人:上官雲峰,委託代理上官婉兒的官司……代理費五千元,預交兩千元,哈哈哈……”言下之意,對他接了這樣的官司嗤之以鼻。

莫少晟笑道:“沒辦法,人家跪在我面前了,不接這樣的官司,于心何忍?”

楊威笑著說:“我笑的不是別的,笑這兩個農民夫婦昨天找我了,也差點跪著求我了,被我趕走了,沒想到……沒想到……哈哈哈……”

說到最後越笑越歡。莫少晟愣頭愣腦地看著他:“找過你?你把人家趕走了?”

楊威:“是呵,你腦子是不是進水了?這樣的刑事案件,至少一萬元,而那兩個農民一看就知道沒有錢,到時候跑證據,路費、生活費都夠你墊的。”

正說著,室外有人喊:“楊威,電話……”

楊威忙道:“紅月公司那案子的老總請客,等一會跟我去。現在電話在催。”

莫少晟不假思索地道:“算了,我還得給孩子輔導作業,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