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纪中期,中国和英国都发生了革命。革命冲击了旧秩序,产生了新思想。英国的洛克和中国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都是这一时期杰出的思想家。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洛克的思想在欧洲得到广泛的传播,并和十八世纪法国孟德斯鸠的思想一起构成西方近代民主宪政理论的基石。但中国因满清统治者实行残酷的文字狱,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人的思想则被埋没在故纸堆中,只是在经过了近两百年后才被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发现,并作为反对满清专制统治的思想武器,如孙中山曾刊印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宣传革命。
一、黄宗羲的反专制思想和民主思想
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明万历三十八年至清康熙三十四年),字太冲,号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曾参加过抗清斗争,是浙东学派的创立者。黄宗羲是一位勇猛抨击君主专制制度的学者,被后人称为“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思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其反专制思想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天下为主,君为客”,彻底否定君主专制“家天下”的合法性。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首篇《原君》中写道:“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里,“天下”是指“天下之民”,即普通民众;“君”即最高统治者君主。意为天下是万民的天下,不是君主一人的天下,君主不过是万民请来的客人,不能反客为主,窃天下为己有。“古者”二字,有学者认为是指远古时代的尧舜禹三代,也有人认为是指“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从中国古代学者的思想源渊来说,应当是指前者。不管哪种说法,都是从根本上否定君主专制制度。黄宗羲揭露封建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得出了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的结论。
(二)官员是“分身之君”的分权思想。君和臣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君主不应该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君和臣都应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为天下兴利除害。他说:“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官职是为天下万民设置的,而非为君主设置的,官员是“分身之君”而非君主的仆役。既然是分身之君,就应该从君主手中分出一部分权力,不应“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而应该“以万民之生死为职志”。为了限制君权,黄宗羲主张设置宰相。他主张设置宰相的理由是两个。其一,“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彼此是平等的,因宰相多少能牵制君主的一部分权力,对君主起到制衡作用。其二,历史上,“天子之子不皆贤”,而宰相传贤不传子,这“足相补救”。如果没有这样一种补救机制,那么“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黄宗羲所说的宰相,实际上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人。该团队由宰相一人、参加政事若干人组成,每日与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与天子共同议政。此外,宰相设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务。
(三)、“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立法思想。黄宗羲提出的另一个分权的措施是使学校成为舆论、议政的场所。他认为,设立学校,不仅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明夷待访录•学校》)。他主张学校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设法左右政局。只有这样,才能使“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黄宗羲还主张太学的祭酒(校长),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的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郡县官亦须前往听学官讲学,而且执弟子之礼。黄宗羲的这一设想,实际上把君权和行政权、议政权三足鼎立,可称为中国式的三权分立。可见,后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来的君主立宪方案,在黄宗羲这里已经有了最初的萌芽。
(四)、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的法治思想。所谓“天下之法”是指三代以上之法,这也是指老百姓向往的公平合理的法律。这个法“未尝为一己而立也”(《明夷待访录•原法》),因此“法愈疏而乱愈不作”。而所谓“一家之法”是皇帝出于一姓“利欲之私”炮制出来的,“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明夷待访录•原法》)。不仅如此,他还反对为专制君主辩护的“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阐明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思想的合理性,认为不打破君主的一家之法,虽“有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其才智,虽有促进社会发展的措施也难以取得功效。相反,法如果是良法,即使不得其人也不至于“深刻罗网,反害天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认为,黄宗羲的法治思想,是针对明末皇帝专横恣肆、宦官擅权、法纪荡然的积弊而发的,他企图以法来限制皇帝的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近代君主立宪的因素,同时也表达了工商市民要求法律上平等权利的呼声(张晋藩:《清初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呐喊》)。
二、顾炎武主权在民的思想
顾炎武,1613 – 1682年(明万历四十一年至清康熙二十一年),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名炎武,字宁人,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出身名门,少年勤奋读书,14岁中秀才。青年时常议论朝纲,反清复明,失败后遍访名山大川,潜心治学。他的代表作是《日知录》和《天下郡国利病书》。
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这实际上是一种主权在民的思想的最朴素的表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梁启超的概括,顾炎武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顾炎武在这里提出了“国”与“天下”的关系。他所说的“国”,是指一家一姓的朝廷,也就是现代实行专制独裁的所谓执政党;他所说的“天下”,指的才是国家,是老百姓世世代代生息繁衍的疆土。“国”的兴与亡,是统治集团的事,与老百姓无关;而“天下”的兴与亡,则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的每一个人都负有负责任和义务,当然每个人也都享有在这块土地上所有的权利,这就是主权在民。顾炎武的“亡国与亡天下”,与我们现在所说的“亡党与亡国”在理论上是一样的。现在的中国统治者硬把亡国与亡党连在一起,这是典型的强奸民意。实际上,中国老百姓希望“亡党”,但绝对不允许亡国。
顾炎武也激烈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他把批判的锋芒指向“私天下”的君主专制。他在《日知录•卷十三•守令》中写道 :“所谓天子者,执天下之大权者也。其执大权奈何?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这里提出了“天下大权”怎样执掌的问题,也就国家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宪政思想。顾炎武认为,国家权力应交到人民手里,由人民行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当从君主手里分权,各自管理自己的政务。他认为把所有权力集中在手里,是“不善治”,一个人怎么能管理好万里江山所有的事情?把权力集中在一人手中,导致“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盖至于守令日轻,胥吏日重,则天子之权已夺,而国非其国矣。”(《日知录•卷十三•守令》)。君主事必亲躬,虽然日理万机,忙忙碌碌,而身边重要的官员因无事可做而变得怠惰,贪官污吏则日益猖獗,国事怠废,最终国家不成为国家。顾炎武这种“众治”的主张,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独裁的早期民主启蒙思想的色彩。
三、王夫之:从民本思想走向民主思想
王夫之,湖南衡阳人,1619-1692年(明万历四十七年至康熙三十一年),字而农,号姜斋,曾起兵抗清,兵败后隐居在衡山石船山麓,人称船山先生。王夫之一生著书358卷,其代表作是《读通鉴论》。王夫之生活的年代,土地兼并严重,面对这一现实,他提出了均天下的主张。“均天下”的核心是解决土地高度集中,使凡有劳动能力者都有田可耕,即“有其力者治其地”。王夫之认为,即使是君主也不例外。他还提出了“宽以养民、严以治吏”和“保民”的主张,因此,一般认为王夫之的思想是以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民本思想。但是,王夫之把平均思想同反专制思想结合起来,认为君主也不能“擅天下之土”,天下之土不是君主一人的私产,应该由天下人平均占有。由此,他的民本思想里具有反专制的民主思想。
“公天下”是王夫之反专制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他反对将一姓之兴亡置于万姓之生死之上,提出“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读通鉴论》卷十七)的著名论断。他认为政治制度的设计应该循天下之大公:“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之所可私,而抑非一姓之私也”(《读通鉴论》卷末)。“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同上书,卷十七)。王夫之的这些言论,明确区别了广大生民之公和君主一姓之私,指出了天下国家为万民的国家,而不是一姓君主的国家。
王夫之总结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时,认为最坏的制度是皇帝独揽一切的专制制度。他把这套制度称为“孤秦陋宋”。“孤秦陋宋”首先是“孤”。“孤”的核心是“私”。在他看来,尧舜禹三代禅让制度是公天下,在民主推举制度之下,国家是大家的国家,天下是大众的天下,尧舜禹可以为最高统治者,众人也可成为尧舜禹。这种天下众人相同的社会,尧舜禹当然不孤了。禹的儿子启出于一己之私将公天下成为一姓之家天下,夏启通过分封同宗,建立封建制度,这种家天下实质是宗族天下,即是夏氏一族的天下。然而到了秦汉以后,国家政权体制又不同了。秦始皇嬴政从彻底极端的个人主义与绝对的自私自利出发,将天下完全视为个人的家产,由宗族天下一变而为一人之天下。因此,自秦以来,高度集权的专制独裁的政治制度,是与天下人为敌的制度,也就是“孤家寡人”的制度。与“孤秦”相适应的是“陋宋”。所谓陋宋,是指独裁者为巩固其专制统治不择手段而实施的陋政,陋政之“陋”,是指浅陋、丑陋,但归根到底是“私心之陋”,这种陋政在宋代表现尤为突出。宋朝建立后,赵匡胤出于巩固赵家天下的目的,“杯酒释兵权”,将为他打天下的将帅全部解职,削弱国防,以致边患严重,国家积贫积弱。宋高宗赵构为了赵家小朝廷的偏安,杀死了岳飞,剥夺了韩世忠、张浚之兵权,以致造成“裂天维、倾地纪、乱人群、贻无穷之祸”,最后国家亡于异族。因他提出去私心之陋,立天下之大公,将天下视为天下人之天下,不是哪一个家族的天下,更不是哪一个人的天下。这样才能让天下人自己去保卫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的国土,国家才有力量。
与黄宗羲、顾炎武一样,王夫之也提出了一套分权制衡的设想。在宰相负责制的基础上,王夫之设想以君主、宰相和谏官三环相扣,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良性运转的政治体制,从而可以将君主制的弊端降低到最低程度。他希望君主能“虚静以统天下”,不要越出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外,这已经近于一种“虚君制”的理想。
四、唐甄:抑制君主至尊权势、倡导社会人人平等
唐甄,1630-1704年(崇祯三年至康熙三十三年),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省达州人。清顺治十四年 (1675)中举人,曾在山西长子县担任过10个月的知县,因与上司意见不合被革职。后曾经商,因赔本乃流寓江南,靠讲学卖文维持生活。著作主要有《潜书》。《潜书》原名叫“衡书”,志在权衡天下。后因无法出版发行,更名《潜书》,共九十七篇。这部巨著,唐甄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写成。这本书的主要特色,就是激烈地批判专制制度。在明末清初四大思想家中,唐甄对专制制度的批判是最尖锐的。
唐甄对专制制度的批判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对“君主神授”说。他认为,“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潜书•抑尊)。这就把君主降到了普通人的地位,这是对皇帝无上权威的公开贬亵,从某种意义上动摇了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自西汉董仲舒倡天人感应说以来,君权神授成了历代帝王专制统治的合法性来源。而唐甄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天子虽尊,亦人也”,“人之生也,无不同也”(《潜书•善游》)。也就是说,君主和普通人一样,生下来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这与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是一个意思。但唐甄提出这个观点要早了近一个世纪。
唐甄把君主分为贤君、懦君、辟君、暗君、暴君五种。一个朝代有十多个君主,但最多只有两三个贤君,其余非暴即暗,非暗即辟,非辟即懦。“懦君蓄乱,辟君生乱,暗君召乱,暴君激乱,君罔救矣,其如斯民何哉”(《潜书•鲜君》)。而暴、暗、辟、懦祸乱天下之人,却可以君临万民之上;十数世只有二、三贤君却依然世代相承。这决不是天意,而是专制独裁制度造成的。
(二)揭露专制制度的暴虐,认为君主是万恶之源。帝王与盗贼无异,暴虐君主是残害天下人的罪魁祸首。他认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社会,就是一部“杀人如麻”、“血流漂杵”的悲惨历史。“盖自秦以来,屠杀二千余年,不可究止。嗟乎!何帝王盗贼之毒至于如此其极哉!”(《潜书•全学》)。他说:“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人,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潜书•室语》)。皇帝杀人有两个方面,一是亲手杀人,一是暴政杀人。唐甄这里说的天子杀人,显然是指后者。因他得出的结论是“天下之人视君主如寇仇”。
(三)主张平民干政。著名历史学家侯外庐认为,唐甄思想的精华是“平民干政的精神”。他认为唐甄把君主看作一个公仆以及把匹夫看作上帝的思想,代表了近代的城市平民反对派的阶级要求。唐甄发展了传统儒家民惟邦本的思想,认为民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治理国家只知道治军、立法,理财而不知爱民,国家就会衰弱,离开了民众,国家的政事也无从谈起。他说:“政在兵则见以为固边疆,政在食则见以为充府库,政在度则见以为尊朝廷,政在赏罚则见以为叙官职……国无民,岂有四政?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潜书•明鉴》)。边疆,是民众保卫的;府库,是民众充实的;朝廷,是民众尊崇起来的;官职,是民众养活的。所以,保卫疆土地、生产粮食、建立制度、实施赏罚这四件大政方针,都必须有民众参与。他认为“皂人可以为圣人,丐人可以为圣人,蛮人可以为圣人”(《潜书•取善》)。既然普通民众可以成为“圣人”,那么平民参与政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提出要加强公卿、民众的政治权力,允许臣吏谏政于朝,士人议政于学,庶人谤政于道。在政治上,君主要平等地对待臣吏百姓,虚心地接受臣民议政:“接贱士如见公卿,临匹夫如对上帝”(《潜书•善施》)。
(四)人人生而平等。他认为人们之间,无论是在政治、经济、伦理关系上,都应当破除封建纲常伦理,实现君臣、官民、夫妻、男女之间社会关系的平等。他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而彼薄,此乐而彼忧”(《潜书•大命》)。他认为君主应该“处身如农夫,殿陛如田舍,衣食如贫士”(《潜书•尚治》),“贵为天子,亦可以庶人之夫妇处之”(《潜书•去奴》)。他还主张夫妻平等、男女平等。他在《潜书•夫妇》中说:“恕者,君子善世之大枢也。五伦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不恕于妻而能恕于人,吾不信也”。恕是指忠恕,平等待人。在五伦(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中,平等对待是最重要的,而这首先要从平等对待妻子开始。如果不能平等对待妻子而能平等,是不能平等对待别人的,当然更谈不上男女平等。
综上所述,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思想家对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专制制度提出了猛烈的抨击,并提出了以平等为主要特征的初步民主理念,是值得珍惜的本土遗产和思想资源。
一、黄宗羲的反专制思想和民主思想
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明万历三十八年至清康熙三十四年),字太冲,号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曾参加过抗清斗争,是浙东学派的创立者。黄宗羲是一位勇猛抨击君主专制制度的学者,被后人称为“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思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其反专制思想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天下为主,君为客”,彻底否定君主专制“家天下”的合法性。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首篇《原君》中写道:“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里,“天下”是指“天下之民”,即普通民众;“君”即最高统治者君主。意为天下是万民的天下,不是君主一人的天下,君主不过是万民请来的客人,不能反客为主,窃天下为己有。“古者”二字,有学者认为是指远古时代的尧舜禹三代,也有人认为是指“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从中国古代学者的思想源渊来说,应当是指前者。不管哪种说法,都是从根本上否定君主专制制度。黄宗羲揭露封建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得出了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的结论。
(二)官员是“分身之君”的分权思想。君和臣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君主不应该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君和臣都应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为天下兴利除害。他说:“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官职是为天下万民设置的,而非为君主设置的,官员是“分身之君”而非君主的仆役。既然是分身之君,就应该从君主手中分出一部分权力,不应“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而应该“以万民之生死为职志”。为了限制君权,黄宗羲主张设置宰相。他主张设置宰相的理由是两个。其一,“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彼此是平等的,因宰相多少能牵制君主的一部分权力,对君主起到制衡作用。其二,历史上,“天子之子不皆贤”,而宰相传贤不传子,这“足相补救”。如果没有这样一种补救机制,那么“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黄宗羲所说的宰相,实际上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人。该团队由宰相一人、参加政事若干人组成,每日与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与天子共同议政。此外,宰相设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务。
(三)、“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立法思想。黄宗羲提出的另一个分权的措施是使学校成为舆论、议政的场所。他认为,设立学校,不仅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明夷待访录•学校》)。他主张学校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设法左右政局。只有这样,才能使“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黄宗羲还主张太学的祭酒(校长),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的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郡县官亦须前往听学官讲学,而且执弟子之礼。黄宗羲的这一设想,实际上把君权和行政权、议政权三足鼎立,可称为中国式的三权分立。可见,后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来的君主立宪方案,在黄宗羲这里已经有了最初的萌芽。
(四)、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的法治思想。所谓“天下之法”是指三代以上之法,这也是指老百姓向往的公平合理的法律。这个法“未尝为一己而立也”(《明夷待访录•原法》),因此“法愈疏而乱愈不作”。而所谓“一家之法”是皇帝出于一姓“利欲之私”炮制出来的,“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明夷待访录•原法》)。不仅如此,他还反对为专制君主辩护的“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阐明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思想的合理性,认为不打破君主的一家之法,虽“有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其才智,虽有促进社会发展的措施也难以取得功效。相反,法如果是良法,即使不得其人也不至于“深刻罗网,反害天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认为,黄宗羲的法治思想,是针对明末皇帝专横恣肆、宦官擅权、法纪荡然的积弊而发的,他企图以法来限制皇帝的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近代君主立宪的因素,同时也表达了工商市民要求法律上平等权利的呼声(张晋藩:《清初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呐喊》)。
二、顾炎武主权在民的思想
顾炎武,1613 – 1682年(明万历四十一年至清康熙二十一年),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名炎武,字宁人,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出身名门,少年勤奋读书,14岁中秀才。青年时常议论朝纲,反清复明,失败后遍访名山大川,潜心治学。他的代表作是《日知录》和《天下郡国利病书》。
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这实际上是一种主权在民的思想的最朴素的表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梁启超的概括,顾炎武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顾炎武在这里提出了“国”与“天下”的关系。他所说的“国”,是指一家一姓的朝廷,也就是现代实行专制独裁的所谓执政党;他所说的“天下”,指的才是国家,是老百姓世世代代生息繁衍的疆土。“国”的兴与亡,是统治集团的事,与老百姓无关;而“天下”的兴与亡,则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的每一个人都负有负责任和义务,当然每个人也都享有在这块土地上所有的权利,这就是主权在民。顾炎武的“亡国与亡天下”,与我们现在所说的“亡党与亡国”在理论上是一样的。现在的中国统治者硬把亡国与亡党连在一起,这是典型的强奸民意。实际上,中国老百姓希望“亡党”,但绝对不允许亡国。
顾炎武也激烈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他把批判的锋芒指向“私天下”的君主专制。他在《日知录•卷十三•守令》中写道 :“所谓天子者,执天下之大权者也。其执大权奈何?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这里提出了“天下大权”怎样执掌的问题,也就国家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宪政思想。顾炎武认为,国家权力应交到人民手里,由人民行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当从君主手里分权,各自管理自己的政务。他认为把所有权力集中在手里,是“不善治”,一个人怎么能管理好万里江山所有的事情?把权力集中在一人手中,导致“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盖至于守令日轻,胥吏日重,则天子之权已夺,而国非其国矣。”(《日知录•卷十三•守令》)。君主事必亲躬,虽然日理万机,忙忙碌碌,而身边重要的官员因无事可做而变得怠惰,贪官污吏则日益猖獗,国事怠废,最终国家不成为国家。顾炎武这种“众治”的主张,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独裁的早期民主启蒙思想的色彩。
三、王夫之:从民本思想走向民主思想
王夫之,湖南衡阳人,1619-1692年(明万历四十七年至康熙三十一年),字而农,号姜斋,曾起兵抗清,兵败后隐居在衡山石船山麓,人称船山先生。王夫之一生著书358卷,其代表作是《读通鉴论》。王夫之生活的年代,土地兼并严重,面对这一现实,他提出了均天下的主张。“均天下”的核心是解决土地高度集中,使凡有劳动能力者都有田可耕,即“有其力者治其地”。王夫之认为,即使是君主也不例外。他还提出了“宽以养民、严以治吏”和“保民”的主张,因此,一般认为王夫之的思想是以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民本思想。但是,王夫之把平均思想同反专制思想结合起来,认为君主也不能“擅天下之土”,天下之土不是君主一人的私产,应该由天下人平均占有。由此,他的民本思想里具有反专制的民主思想。
“公天下”是王夫之反专制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他反对将一姓之兴亡置于万姓之生死之上,提出“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读通鉴论》卷十七)的著名论断。他认为政治制度的设计应该循天下之大公:“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之所可私,而抑非一姓之私也”(《读通鉴论》卷末)。“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同上书,卷十七)。王夫之的这些言论,明确区别了广大生民之公和君主一姓之私,指出了天下国家为万民的国家,而不是一姓君主的国家。
王夫之总结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时,认为最坏的制度是皇帝独揽一切的专制制度。他把这套制度称为“孤秦陋宋”。“孤秦陋宋”首先是“孤”。“孤”的核心是“私”。在他看来,尧舜禹三代禅让制度是公天下,在民主推举制度之下,国家是大家的国家,天下是大众的天下,尧舜禹可以为最高统治者,众人也可成为尧舜禹。这种天下众人相同的社会,尧舜禹当然不孤了。禹的儿子启出于一己之私将公天下成为一姓之家天下,夏启通过分封同宗,建立封建制度,这种家天下实质是宗族天下,即是夏氏一族的天下。然而到了秦汉以后,国家政权体制又不同了。秦始皇嬴政从彻底极端的个人主义与绝对的自私自利出发,将天下完全视为个人的家产,由宗族天下一变而为一人之天下。因此,自秦以来,高度集权的专制独裁的政治制度,是与天下人为敌的制度,也就是“孤家寡人”的制度。与“孤秦”相适应的是“陋宋”。所谓陋宋,是指独裁者为巩固其专制统治不择手段而实施的陋政,陋政之“陋”,是指浅陋、丑陋,但归根到底是“私心之陋”,这种陋政在宋代表现尤为突出。宋朝建立后,赵匡胤出于巩固赵家天下的目的,“杯酒释兵权”,将为他打天下的将帅全部解职,削弱国防,以致边患严重,国家积贫积弱。宋高宗赵构为了赵家小朝廷的偏安,杀死了岳飞,剥夺了韩世忠、张浚之兵权,以致造成“裂天维、倾地纪、乱人群、贻无穷之祸”,最后国家亡于异族。因他提出去私心之陋,立天下之大公,将天下视为天下人之天下,不是哪一个家族的天下,更不是哪一个人的天下。这样才能让天下人自己去保卫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的国土,国家才有力量。
与黄宗羲、顾炎武一样,王夫之也提出了一套分权制衡的设想。在宰相负责制的基础上,王夫之设想以君主、宰相和谏官三环相扣,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良性运转的政治体制,从而可以将君主制的弊端降低到最低程度。他希望君主能“虚静以统天下”,不要越出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外,这已经近于一种“虚君制”的理想。
四、唐甄:抑制君主至尊权势、倡导社会人人平等
唐甄,1630-1704年(崇祯三年至康熙三十三年),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省达州人。清顺治十四年 (1675)中举人,曾在山西长子县担任过10个月的知县,因与上司意见不合被革职。后曾经商,因赔本乃流寓江南,靠讲学卖文维持生活。著作主要有《潜书》。《潜书》原名叫“衡书”,志在权衡天下。后因无法出版发行,更名《潜书》,共九十七篇。这部巨著,唐甄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写成。这本书的主要特色,就是激烈地批判专制制度。在明末清初四大思想家中,唐甄对专制制度的批判是最尖锐的。
唐甄对专制制度的批判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对“君主神授”说。他认为,“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潜书•抑尊)。这就把君主降到了普通人的地位,这是对皇帝无上权威的公开贬亵,从某种意义上动摇了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自西汉董仲舒倡天人感应说以来,君权神授成了历代帝王专制统治的合法性来源。而唐甄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天子虽尊,亦人也”,“人之生也,无不同也”(《潜书•善游》)。也就是说,君主和普通人一样,生下来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这与美国《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是一个意思。但唐甄提出这个观点要早了近一个世纪。
唐甄把君主分为贤君、懦君、辟君、暗君、暴君五种。一个朝代有十多个君主,但最多只有两三个贤君,其余非暴即暗,非暗即辟,非辟即懦。“懦君蓄乱,辟君生乱,暗君召乱,暴君激乱,君罔救矣,其如斯民何哉”(《潜书•鲜君》)。而暴、暗、辟、懦祸乱天下之人,却可以君临万民之上;十数世只有二、三贤君却依然世代相承。这决不是天意,而是专制独裁制度造成的。
(二)揭露专制制度的暴虐,认为君主是万恶之源。帝王与盗贼无异,暴虐君主是残害天下人的罪魁祸首。他认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社会,就是一部“杀人如麻”、“血流漂杵”的悲惨历史。“盖自秦以来,屠杀二千余年,不可究止。嗟乎!何帝王盗贼之毒至于如此其极哉!”(《潜书•全学》)。他说:“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人,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潜书•室语》)。皇帝杀人有两个方面,一是亲手杀人,一是暴政杀人。唐甄这里说的天子杀人,显然是指后者。因他得出的结论是“天下之人视君主如寇仇”。
(三)主张平民干政。著名历史学家侯外庐认为,唐甄思想的精华是“平民干政的精神”。他认为唐甄把君主看作一个公仆以及把匹夫看作上帝的思想,代表了近代的城市平民反对派的阶级要求。唐甄发展了传统儒家民惟邦本的思想,认为民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治理国家只知道治军、立法,理财而不知爱民,国家就会衰弱,离开了民众,国家的政事也无从谈起。他说:“政在兵则见以为固边疆,政在食则见以为充府库,政在度则见以为尊朝廷,政在赏罚则见以为叙官职……国无民,岂有四政?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潜书•明鉴》)。边疆,是民众保卫的;府库,是民众充实的;朝廷,是民众尊崇起来的;官职,是民众养活的。所以,保卫疆土地、生产粮食、建立制度、实施赏罚这四件大政方针,都必须有民众参与。他认为“皂人可以为圣人,丐人可以为圣人,蛮人可以为圣人”(《潜书•取善》)。既然普通民众可以成为“圣人”,那么平民参与政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提出要加强公卿、民众的政治权力,允许臣吏谏政于朝,士人议政于学,庶人谤政于道。在政治上,君主要平等地对待臣吏百姓,虚心地接受臣民议政:“接贱士如见公卿,临匹夫如对上帝”(《潜书•善施》)。
(四)人人生而平等。他认为人们之间,无论是在政治、经济、伦理关系上,都应当破除封建纲常伦理,实现君臣、官民、夫妻、男女之间社会关系的平等。他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而彼薄,此乐而彼忧”(《潜书•大命》)。他认为君主应该“处身如农夫,殿陛如田舍,衣食如贫士”(《潜书•尚治》),“贵为天子,亦可以庶人之夫妇处之”(《潜书•去奴》)。他还主张夫妻平等、男女平等。他在《潜书•夫妇》中说:“恕者,君子善世之大枢也。五伦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不恕于妻而能恕于人,吾不信也”。恕是指忠恕,平等待人。在五伦(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中,平等对待是最重要的,而这首先要从平等对待妻子开始。如果不能平等对待妻子而能平等,是不能平等对待别人的,当然更谈不上男女平等。
综上所述,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思想家对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专制制度提出了猛烈的抨击,并提出了以平等为主要特征的初步民主理念,是值得珍惜的本土遗产和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