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中共建政67周年。无论是中共政权,还是港共政权,都在实施政治高压,试图化解执政合法性危机。将于本月下旬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更将政治高压由党外引向党内。但是,无论是中国还是香港,如果不解决权由民所赋的问题,仅强调主政者的道德、能力,仍然是缘木求鱼,何况中共高干、香港特首现时都要面对贪腐、无能的质疑。
贪腐乏政绩催化合法性危机
2004年9月,中共举行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就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形成决议,喊出的口号相当动听:中共要「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讽刺的是,中共执政的民主、法治因素未见提升,执政道德反而加速堕落,高干惊现崩塌式腐败,自十八大至今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党政军领导已近200人。
在香港,董建华于2005年3月请辞,后继两任特首的操守、能力都进一步受到质疑,卷入贪腐丑闻的政府高官也越来越多。曾荫权去年被控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梁振英也被踢爆收受澳洲公司巨款、在横洲事件中涉官商乡黑勾结等问题,被判囚七年半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更爆出曾收取北京提供的1,100万元秘密款项,怀疑是中共挽留他继续从政的「奖金」。
中港官员的贪腐、政绩乏善可陈,无疑都是加重执政合法性危机的催化剂。但执政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在于政府的组成未经民意授权,而且,中港当权者不是从理顺权力来源、接受人民授权及监督着手,去提升执政合法性,而是侧重政治高压,试图透过整肃异见人士、整肃媒体,掩盖危机。
中共近年打压维权律师、打压网络大V、打压敢言报章之凶恶猛于虎狼,而成就斐然的肃贪,也令人看到权斗的刀光剑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题是从严治党,试图重塑党的形象,但讲政治、讲纪律、讲党内监督,无非是老生常谈,怯于面对舆论监督、公众监督,无异于讳疾忌医、本末倒置。
当权者须得到授权受到监督
熟谙中共政治斗争套路的梁振英,一路紧跟,大肆安插梁粉干预校园学术自由,借反港独打压异见声音,频频向传媒发律师信图收寒蝉效应,结果天怒人怨, ABC(Anyone But CY)成为城中共识。至于梁振英向《苹果》发律师信,指摘社论阻其竞选连任,证明梁振英不只无意成为进入看守状态的跛脚鸭,而是还在幻想连任,但因合法性受到质疑而狗急跳墙。有时事评论员讽刺梁振英:「破世界纪录——史上首名以律师信控告别人,来竞争连任的地方首长,简直系震惊全地球!」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去年曾公开为中共执政的合法性辩解,指这种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不论中共建政,还是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的成立,或者有其历史的合法性,或者也代表了当时的人心向背,但是,历史的选择和人心向背都不是静止不变的。当人民被剥夺再次选择的权力,即失去民主选举的权力,而当权者的道德、能力又严重变质或不足时,政权的合法性必然濒临崩溃。
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Habermas)说过,所谓合法性问题,就是一个政治制度,一个政权的威严和权威能否得到人们信任和承认的问题。中共政权、港共政权的威严和权威正面对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承认危机,要解决这一危机,不只要求当权者具备高尚的道德、高超的能力,更要求当权者必须得到人民的授权、受到人民的监督。由此可见,中共的整党、梁振英的整肃异己,都不可能化解执政合法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