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吴良述在法院内被法警殴打后惨况(参与网图片)

中国多位律师星期六发表联合声明,就今年在不同地区法院遭遇的违法暴力侵害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呼吁外界关注,要求当局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涉事法官、法警等人员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和社会通报,以取信于社会,重新树立法院的公信力。

广西律师吴良述今年6月到法院立案时被人殴打,衣服被撕烂至“半裸”,南宁青秀区法院近日以行政警告或处分和诫勉谈话,处分了三位涉案人员之后,吴良述表示,法院调查报告否认律师受到殴打,而打人者涉嫌犯法,因此拒绝接受这种处理,坚持走完程序,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吴良述、李静、赵和绪和董前勇四位先后遭受暴力侵害后法院不依法处理的律师,发表联合声明,指除吴良述遭遇殴打的“撕裤”事件外,其他三人在几个月内,也先后遭到法警强行脱衣检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打耳光等违法暴力行为。

声明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律师向法院纪检、检察院、司法局、律协等部门四处控告、投诉,但都无人理睬,至今没有得到依法处理,有的只是拖延、敷衍,甚至粗暴拒绝,或颠倒是非、睁眼说瞎话,完全不再顾及依法治国的脸面,也全然不顾及国家机关的形象。

声明强调,律师依法履行职务,人身得不到保障,可想而知,法律成为摆设,法院成为违法乱纪者滥权的道具,有关部门官官相护,护短心切,受害律师无处说理。

执业十多年的广西律师吴良述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们发表联合声明,是要社会继续关注律师在法院所遭受的暴力对待,即使得不到公平正义,也要让社会看清真相和法院人员滥权的面目。

他说:“我们律师遭受的这种人身侵权,而且是赤裸裸的暴力侵权,相关的部门根本没有进行及时的追责,他们就是拖,实在交待不过去了,他们才作出一个欺世盗名的所谓的处理。那我们肯定是要团结起来,合理地进行这种维权,肯定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继续维权。”

今年6月3日,吴良述律师因代理一起合同纠纷到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法官拒绝出具收件收据,交涉过程中受到法院人员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衣服被扯烂至“半裸”,手机被摔坏。吴良述在网上发文,详细记录了遭殴打的经过,引发各界广泛关注,被舆论称为“撕裤”事件。

8月5日,河北李静律师到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办案,法警强行对李静安检,并在未发现任何问题情况下,法官等人将李静挟持到一间小屋,强行进行侮辱性的脱衣检查,受到强烈抵制后,将李静控制在小黑屋长达数小时,最后李静报110才被巡警解救。

8月17日,山东赵和绪律师进入青岛市黄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受到法警强行安检,被拒绝后,几名法警将赵和绪拖拽扔出法院,后又骗赵和绪进法院,并强迫他写书面检查,否则拘留,遭拒绝后,限制赵和绪人身自由达两个多小时。

此外,10月11日,北京的董前勇和张赞宁两位律师,前往河北邯郸肥乡县法院参加庭审。刑庭庭长不让律师带案卷材料进入法庭。董前勇在交涉过程中被一法警打了两个耳光,当律师质问为何打人,法警称“打人是强制手段的一种”。董前勇的两个手机被法警抢走,下午要求参加庭审,又被强行搜身、开包检查,后被拒绝参加庭审。

河北的李静律师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她几个月来到过多个政府部门投诉,要求惩处法院违法侮辱和强制性限制她人身自由的责任人,但是一直没有答复,更让她感到气愤。

她说:“别说我是一个律师,就是我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只要是我是个人,我进了法院,都应当有这个法律保护。你脱人衣服,这是法院的行为。我要求有关部门对这个责任人进行严惩,得给我一个说法。我到中级法院、纪委、检察院,都投诉过,但是没有任何部门有答复。挺气愤的,但是也很无奈。我还在继续坚持,怎么也得要个说法。”

李静律师表示,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一些人员表现粗暴无理,在她打110报警要求解救后,告诉巡警那是法院地盘,警察无权带人走。

她说:“当时那个公安机关的人去了之后,110巡警去了之后,他们法院的一个院长竟然说,这是法院的地盘儿,你公安管不着。这是法院的领导该说的话吗?你法院的地盘,这是你法院的地盘嘛,这都是人民的地盘儿。这是什么话呀,这也太狂了,真是无法无天。”

中国媒体报道,南宁市中院10月28日发布通报,称根据事件联合调查组处理意见和启动责任调查程序,对青秀区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靖行政警告、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行政记过,以及院长林中材诫勉谈话。不过,吴良述认为,两名法警已构成刑事犯罪,但对他的刑事控告,青秀区检察院10月中旬已做出不予立案的通知,他拒绝签收,将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另外,四位律师的联合声明,呼吁中国法院能够真正贯彻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平正义,以一个法院应有的衡平、中立原则,正确处理和律师的关系,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为建立法治中国努力。

同时,声明还要求律协协助律师维权,也希望律师在律师行业风雨飘摇之际,团结互助,共同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律师个体及律师行业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