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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被通过实施(网络图片)

 


 

自11月7日起,《网络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审议、表决、通过,已经开始生效了,这是事关中国近十亿网民生活的一件大事。不知这个国家的主流媒体为何对这件事报道不多且鲜有评论,却对美国大选、韩国政治等丑闻事件兴趣盎然、鸡血满满?

       

不管“主流”媒体对西方的民主政治进行怎么样的丑陋描绘、劣性评价和没落判断,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是: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中国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美国、台湾等地方的民主选举了,西方的公开选举和民主政治,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多影响了中国。

         

每一个清醒而远见的中国人都会认识到:美国大选与韩国政治各种丑闻的不断爆料,不但不是民主政治的劣根性、没落性与腐朽性表现,反而是其科学性、合理性和生命力的真正特质。正是各种政治黑暗、政治丑闻甚至是政治罪恶的及时曝光和不断暴露,才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与警惕防范,才不至于影响到整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性发展。

       

这次的美国大选再一次证明: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完美的人,也没有绝对完美的圣贤和明君,民主制度也从不自认完美,自称绝对真理,而是不停地把那些不完美甚至丑恶的东西翻捯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断地自觉修正和自我改进。

        

那些全国只有一个声音——“我主圣明”、“领袖伟大”的国度,那些真理主义称霸宇宙、伟大思想不容质疑、大政方针不能妄议的国度,反而到处隐藏着众人看不到的罪恶。因为其善恶与功罪的判断标准,常常被特权利益者强行垄断,本来应有的客观性和常识性判断标准,已经不知何去了。这就让整个社会难辨善恶进而黑白颠倒,让参与罪恶的人浑然不觉而丧尽天良,不以为耻而反以为荣,一次次伤害着社会的良心良知和公平正义,伤害着一个个被孤立的个人、家庭和群体,一点点地积累着愤怒和仇恨,一步步走向混乱动荡和衰弱败亡。

        

那些根据表象而对西方民主进行简单、片面、浅显和粗俗的评论,其名目越大,越来自高层、高端的媒体和学术机构,越占据中国的舆论主流,就越显现出这个国家社会理论的简陋浅薄和整体无知,越增加了每一位清醒的国人对中国社会前行方向的焦虑和隐忧。

        

我从中国主流媒体对西方民主的评论中,完全看不到其政治的伟大、正确、光荣和各种自信,我只看到有一帮人,用对西方民主穷心尽力的贬损,来试图掩饰自己的浅薄无知或心虚理亏。

         

这个话题就暂且打住,还是回到我想说的《网络安全法》问题吧。

         

刚刚通过而生效的《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通读《网络安全法》全文,我的感觉是,所有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保障和所有对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的防范等说法,都好像在为《网络安全法》的这个五十八条准备其合理性与合法性。

        

但这个《五十八条》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其社会效果到底怎么样,我以为还有必要再认真思量。

        

我们都知道,网络与语言、文字一样,只是一种信息流传的通道和工具。所谓网络安全,应该是这个信息通道和工具的安全运行,也就是说,须保障所有信息(包括正反两向)的全息流传,而不是要对其进行任何有好恶色彩的干扰、限制和破坏。

        

对“特定区域”的网络通讯采取限制等临时性措施,尽管有“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作为前因和缘由,但在实质上,却正是对网络安全的干扰和破坏。

        

语言文字和网络信息,是人类灵性和智能发展而成就的文明工具,不是破坏“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的真凶和元凶。

         

不错,是有网络欺诈、伤害他人权利甚至是破坏“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的网络信息。可语言和文字不也是这样吗?难道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国也要像对待网络一样对待语言文字,再创建一些什么《语言安全法》和《文字安全法》吗?

       

 作为的立法意向,应该从如何辨析和判断什么样的语言文字和网络信息,会伤害他人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处来考量,应该从根本和源头,来防范语言文字和网络信息对个人权利、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破坏性影响,而不是不问根由、舍本逐末,事到临头了才想起怎样限制通讯、阻断网络。

        

而事情一旦积累到“重大突发”且能影响和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程度,就决不是一时之兴、一日之功,而是不平、不公、不满和愤怒仇恨日积月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要不然,即便事件如何“重大和突发”,也不至于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而事件一旦积累到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程度,就决不是通过简单粗暴地“限制通讯”、阻断网络和隔离信息就能消除得了的。特别是在现代文明对网络信息已养成依赖性习惯的情况下,社会管理还按照旧有的僵化思维和管理模式,在紧急情况下实行强制措施,限制网络通讯,会不会让其中一部分人感到焦虑恐慌、孤立绝望而不顾一切、铤而走险?会不会让这个“特定区域”的一些人趁黑行窃、趁火打劫、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由于看不到真实信息,会不会有更大的、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谣言在瞬间风生水起,很快传遍全国,引发混乱动荡?

        

在某个限制了通讯,阻断了网络,信息暂时不能传播的特定区域”内,手机、摄像机、摄影机里的图片、音像都不存在了吗?把所有手机、摄像机、摄影机全部收缴管控,事件就不会在每一个人的头脑记忆中留存吗?一旦放开管控,会不会有各种更加残暴和血腥的谣言或是现场描述、记忆口述被迅速传播和扩散?

        

如今,已不是那个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的历史时期了,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特定区域”,与周边地区甚至全国、全世界,都存在着无法隔断的依存关系和信息联系,这个“特定区域”绝对不会成为一个信息的孤岛。即便这个“特定区域”的所有人都被消灭了,但他们的亲朋好友可能遍布周边和全国各地。没有一点信息而不知死活的“特定区域”,会让周边区域和全国各地怎么想?会让整个世界怎么想?这不正给更危言耸听的谣言出现提供契机吗?这不正让整个国家和社会陷于更深的恐惧与更大愤怒中吗?限制通讯和阻断网络可能造成的恐慌和混乱,那些唯上是尊、体察圣意、帮权理政的立法者、审议者、表决者和通过者,你们考虑过吗?

        

与事后执法不同,审定立法必须遵循一般性、普遍性和持久性的人性原则,而不能是临时抱佛脚般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举措。只有符合普遍性、一般性和持久性原则的法律,才能彰显其公平和正义,才易于公众接受和方便司法执行,才不至于产生不良影响、导致不良结果。

       

为了“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而背离普遍性、一般性和持久性原则的所有仓促立法、粗暴执法与简单行政,不但不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产生持久的良性影响,反而彰显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知识浅薄、简单愚蠢和野蛮粗暴,最终让立法行政变为恶法暴政,让司法人和执政者变为人世间的恶人、恶霸和恶魔。

       

至于什么网络主权之说,更是荒唐荒诞。网络的发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所有国家,都没有谁主张什么网络主权,而我们这个对网络层层设防、信息处处受制的国家,竟然提出什么网络主权?这种国际级别的无知玩笑,难道就是中国的思想特色、文化特色和政治特色吗?是不是我们以后还要主张什么语言主权、文字主权、菜刀主权、煤气主权?

       

这让我又想起了中国荒唐至极的《慈善法》,其内容竟然规定:不经政府合法机构允许的民间私人募捐是非法行为,说是为了防范什么骗捐诈捐,保护人民的财产安全?那么市场交易也存在假冒伪劣等各种欺诈行为,我们是否就完全阻止和取缔民间的市场交易和自由贸易?民间的所有交易行为是不是也都需要某政府合法机构的批准与许可?驾驶汽车也不断出现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和惨烈的交通事故,我们是否就要查禁所有车辆、封锁所有道路?所有道路的每一台车辆出行,是否也要某政府合法机构的批准与许可?官员不断出现贪污腐败行为,我们是否就要取缔一切政府?这些荒唐的立法逻辑是怎么生成的?背后又藏有怎样的立法动机?这些法律的根本原则与立法精神是什么?谁来给公众解释一下?

        

这种违反普遍原则和公正道义的立法和行政,这种本质是霸王规则和强盗逻辑的立法和行政,必然导致道德沦丧与人心冷漠的趋向和结果,这种趋向和结果,绝不是任何伪善文化和文明外衣所能掩饰得了的。

       

中国那些高高在上的伟大人物啊,不要说为了什么民族未来和国家前途,就是为了你们的既得利益,也该学点知识、长点心智吧!难道你们就一点也不了解和相信真正的人性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吗?一点也没有想过:你们怎样在经济逐渐下行和彻底衰败之前见好就收与华丽转身吗?难道你们非要把改革开放、权利释放和西方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在中国近四十年所积累的社会财富,都送光耗尽、糟蹋干净,才知道回头吗?难道还不知道:现代世界的政治文明越来越照见了你们的虚假虚伪与虚张声势吗?难道还要在你们不堪回首的历史罪恶和政治污点上,再作新恶、再造罪孽吗?等到丑行和罪恶昭然若揭、原形毕露而大势已去再临时抱佛脚,再想回头是岸,到那时,还有你们的归岸和空间吗?

        

思想认识不避简单粗俗,有些浅薄幼稚的问题也需要说一说。有人可能会讲,菜刀也是工具,有人如果要拿它害人,法律就有权对这个工具进行收缴和管控,难道网络就是例外吗?我只能告诉他,对菜刀的这种收缴和管控必须有具体所指,必须明晰是针对哪一个人、哪一群人,针对一群人也须一个个仔细辨别并指明。不问青红皂白地对某一个人或一群人的刀具进行强行限制,一定会侵犯这些人的自由生活权利。

         

菜刀是这样,语言、文字、汽油、煤气、天然气和烟花、爆竹也是这样,汽油、煤气、天然气等也可能成为某些人制造燃烧瓶、燃烧弹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工具,但我们总不能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而对某特殊区域的汽油、煤气和天然气进行全部限制和管控吧,我们总不能让这个区域的所有人都禁止使用这些东西吧?

        

为什么强大的美国连枪支都没有强禁,为什么他们不怕那些普遍留存于社会上的枪支会影响和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而中国却担心网络、语言、文字、出版和新闻等等会影响“国家安全”,威胁“社会秩序”?

         

难道就仅仅因为网络在每个区域都有总端口而便于限制和管控,就可以对它进行立法限制与随意管控吗?

        

强制管控一旦偏离了普遍、一般和持久的人性原则,就必然对人们的正当权利和正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所谓的法律和政治,就必然变为人人厌恶的恶法和人人憎恨的恶政。特别是自由制度和人权文明已经发展为普世价值的现代社会,任何伪善文化与文明外衣最终是无法掩盖这种恶法恶政的。这个问题,每一个国家的领导核心与执政团队,都不能不详察明辨,因为,这才真正是影响“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大事情啊!

         

然而,这篇对中国当局和社会问题苦口婆心、良言规劝的文章,尽管题目和内容比今天呈现出来的更为诚恳与温和,竟然也到处受堵被删,在国内网站一刻也不能露面。难道这也是为了什么“网络安全”?那帮自称最自信的政权操控者与国家管理者,对所有的苦口良药和逆耳忠言不但一直充耳不闻、听而不问,而且现在已发展到不让人言的全面禁声阶段,只留下了那些颂圣浮言与自淫狂欢在自己搭建的舞台上自娱自乐。

         

浮华盛世下,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黑暗世界?中国将面临一个怎样的未来?身处全世界的中国人、中华人,难道还不应该好好思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