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占据新闻版面的各类城市创建活动正在或已经沦为一场无聊的升级游戏。最新的例证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近日正式授予广东省广州市是\”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从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手中接过了\”国家森林城市\”牌匾。(《信息时报》11月20日)报道还透露,\”国家森林城市\”并不是广州的终点,广州的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建成\”花园城市\”。而在这之前的2008年2月,广州还被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应当说,绿化城市、美化城市,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生态和健康的环境是城市管理者应有的一大选项。若居民(或多数居民)能生活在园林、森林或花园之中,必然对城市有更多的对内认同,城市对外也将有更多的吸引力。在同比条件下,我想不会有居民意愿居住在一个\”沙土城市\”或\”烟雾城市\”。城市管理者在城市美化上所作出的努力是否合格,本地居民最有评价权。较之来自上级部门的荣誉,本地民众的认同更应成为城市管理者最优先考虑的选择。

  然而事实却是各部委热衷于向下搞\”城市创建评比\”,来自上级部门派出的评估组取代了本地居民,成为决定城市荣誉的主体,进而也决定了地方官员的政绩。这种自上而下的评估制度不但欠缺程序正义,也极不合理,更难称科学。相反,各色评估活动还常常影响城市自有的秩序。从公众的视角来看,有的地方为\”创建\”乐于全民动员,常弄得全城鸡飞狗跳,民怨四起。更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由上面派来的极少数人评估下面的创建活动,还极易引发\”荣誉腐败\”。

  从部委的视角来看,权力总是具有自我扩权的冲动。中央集权的体制背景,根深蒂固的管理型政府理念为部委的自我扩权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各色\”创建活动\”的实质就是部委自我扩权的表现形式。\”创建\”是对地方而言的,评选权和评估权才是对部委而言的。越大的事权,意味着越多的利益。这也是为什么已经有了\”1.0版\”的\”国家园林城市\”,还要有\”2.0版\”的\”国家森林城市\”的原因之所在。当评估权横扫了全国各地之后,\”创建\”的版本无疑还要继续升级。

  今年以来,在国家部委的权力自肥上其实已经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国家质检总局在舆论的压力之下,就已停止了\”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商务部等部委主导的一些与市场相关的评选活动,也先后叫停。在一轮又一轮的公众表达中,让市场来评价市场化产品已经凝聚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在市民社会初现,公民权利勃兴的当下,部委发起的\”创建活动\”也理应停止。对城市发展等公共事务的评价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来自上级权力的评估永远不可能获得公信力。就算一个城市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或\”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对于城市居民本身并无任何意义可言。有意义的是,城市管理者在公共事务上的努力必须获得城市居民的认同。也只有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居民,对于这座城市的公共管理水平,才最有发言权。他们的评价才是最为准确,他们的诉求才是最为切实的。

  在各色文件、政策与口号中,\”执政为民\”都代表着\”政治正确\”。执政理应为民,执政也必须为民。\”执政为民\”的核心其实不是\”为民作主\”或\”为民评估\”,而是尊重民众作主的权利。对地方政府的评估权本是公民权利,中央部委若是能做到不剥夺,不干涉,地方政府若是能做到勤听取,乐汲取,地方政务自会规范起来,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也会正常发挥其特有的外部监督效能。

  权力与权利永远是一种你进我退的关系。无视部委的权力自肥,就是对公民权的伤害。林林总总的\”创建\”,请停止升级,追随\”中国名牌评选\”的背影远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