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遗憾,尽管有一些法律人发文支持杨师群并以“法治”与“言论自由”的话语来叙述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告密”案,进而夺得这一个案的叙事权,但笔者并不全然认同:虽然言论自由可贵,但是当今中国社会,形式法治也相当可贵,它可能能给公众意想不到的东西,亦即,杨师群案发展下去比半途夭折要好(当初深圳富士康案就是因为媒体先行唱衰结果不了了之)。法律人对执法机关要有应有的耐心与信心。

  但是,美国美国费城天普大学传播学院助理教授徐开彬在其博客中发文(博客文为《学生告教授不荒唐》,中国青年报已发并刊了一个可怕的题目《课堂不是教授们发表自己政见的场地》)称,“如果按照美国大学的处理模式,她们(两学生)向市教委告杨老师利用课堂灌输自己的政治观点是正确的”;接着,徐教授言之凿凿地搬出现今“美国有一个由125所主要大学的学生组成的‘学生学术自由’组织,其核心理念就是倡导‘教室免受教授向学生灌输自己的政治偏见(笔者猜“政治偏见”应是political prejudice,或许译成“政治先见”更合适)’之说,并云自己在美国当教授教授学生时就不敢乱说乱动,保持中立。很显然,此言一出,“法治”与“言论自由”一说似乎炮火哑然,杨师群挨告真是罪有应得!笔者不是执法者,也无意在执法机关定夺的案件上说三道四,倒是对徐开彬教授(助理,下称教授,免得繁琐)的“美国模式”一说很感兴趣。

  显然,徐开彬教授是洋鳖(无意讽刺,江湖中人敬送),笔者是土鳖,土洋虽然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讨论问题都应该讲逻辑应该是一致的。不过,笔者可没有徐教授大胆(徐教授称之前“在国内大学授课时,也曾像某些老师那样无所顾虑地谈政治”),虽然也忝颜大学教师行列,上课时可是规规矩矩,从来不会乱说乱动,也无意触及政治,自寻政治之奥义与敏感的烦恼。

  那么,徐教授文中的美国模式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模式呢?徐教授露一半遮一半,语焉不详。笔者虽然是土鳖,不过,对美国资产阶级统治者这种处理教授失之“学术中立”模式的本质也是一目了然:美国资产阶级统治者通过虚伪的民主假装赋予社会和公众以言论自由,而社会公众正是在这种表面上的言论自由中丧失了真正的话语自由。不仅如此,美国的资产阶级统治者还非常无耻地认为,既然社会大众已经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获得了“言论自由”,那就不允许教师利用特殊的地位再来灌输一定的政治倾向。这样一说,徐教授的美国模式也就非常好理解了——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美国政府通过法律提供了社会以虚伪的“言论自由”权,所以,如果那些美国教授还不知足,再要到学校中去给学生灌输虚假自由之外的political prejudice(政治偏见),那就可能要挨告了。这种处理模式非常巧妙地剥夺了美国公众的言论自由并达到了言论控制的真正目的,维护了美国的资产阶级统治!既然如此,我们就绝对不能引用美国的模式来证明我国的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案。笔者理解错了吗,徐教授?!

  笔者是个土鳖,笔者很爱自己的国家,不会为了拍一张照片到美国去看看。只是,土鳖有土鳖的好处,那就是脑袋里的逻辑虽然古旧又“山寨”,但毕竟是没见过世面,因而思虑很是忠纯,不会因外界花花绿绿的言论自由与多元世界冲昏了头脑,淆乱了逻辑,惹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