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佳案中,我的博客发挥了作用。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体被噤声,我的博客成了消息发布平台。”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在接受多维电话访问时说:“后来连记者也从我这里获得消息,有人说我干涉了司法公正,其实我只是行使了我的公民权力。”
7月1日杨佳杀警,7月6日刘晓原律师开始以博客的方式介入此案。因为这一天的《新京报》发文《上海袭警案受伤民警上升至五人》:闸北公安分局纪检委副书记孔中卫新增为杨佳案的受伤者。刘晓原觉得其中有蹊跷,写下了关于杨佳案的第一篇质疑博文《袭警案中有领导受伤,为何拖了五天才公布?》。
随后五个月,刘晓原的一百四十篇杨佳案博文,都以案件疑点为轴线,逐文作答。刘晓原告诉多维:“律师关注社会事件不是为出名,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批评和建言的权力,我作为律师,接触的社会面大看到的事情多,我不能改变现状,但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欣赏呐喊的鲁迅先生。”
刘晓原曾从事过历史研究,后自学法律,获得律师资格,开博三年来,以真名注册的博客数量达二十多个,写作博文八百多篇,自称中国律师界博客狂人。
一位律师的公民平台
刘晓原写博客始于2006年初。在博客里,他自由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对中国社会重大事件和自己代理的冤案发表看法。“博客是我的公民平台,当然接受记者采访也不错,但毕竟不如自己写博客方便。”刘晓原律师说。
在08年7月介入杨佳案之前,刘晓原已成为中国律师界的最大博主,其在凤凰网的博客已经有了240多万的点击率,搜狐博客有160多万的点击,新浪博客也接近一百万。在关注杨佳案的5个月里,其搜狐博客点击率上升到230多万,新浪网中的刘晓原博客点击率也增加了60万。他告诉多维:“增加并不多,以前我的文章会被网站推荐到博客首页甚至新闻网首页,一篇文章的点击率动辄几万几十万。”
刘晓原的博客集中在国内网站,海外有媒体网站邀请刘晓原去开博,但他无暇顾及,至今没有在海外开博。“我不把凤凰网看作是海外网站,它的读者实际上都在国内。”刘晓原告诉多维:“我经常使用的博客有十二三个,在博文结尾,我总是写上‘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有人看了我的博客后找上门来,或是通过电话和邮件进行法律咨询,例如这次写杨佳案后,竟有受冤的外地警察来北京找我,但我写博客不是为了寻找案源。”刘晓原的案件写作注重事实,有人希望他帮助曝光一些问题,在对事实进行全面了解或看到法院的相关诉讼文书之前,他称自己很谨慎。实际上,刘晓原更热衷在博客里对社会重大事件作出评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在社会事件发生后,会主动关注。律师的关注和介入,会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更符合法律程序。”刘晓原说。
2008年,进入刘晓原律师博文的社会焦点事件就有: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山西溃坝、上海袭警、有毒奶粉、陇南事件,当然还有杨袭警案。
一百四十篇杨佳案博文
杨佳袭警案是刘晓原写作博文最多的社会事件,从七月到十一月,除了出差,他坚持每天都写,高产时一天写好几篇,写完近140篇杨佳案博文,刘晓原对多维感概此案程序上的问题,他坚信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实体的正义。“司法程序上的问题有:一审律师的指定、不让市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非医疗机构作出的精神病鉴定。中国强调依法治国,而杨佳案在司法程序上有很多人为的瑕疵和漏洞,在现代法治理念中,程序公正是第一位的。”
为了杨佳案,刘晓原不但写作,还出行。他曾三次去上海:9月8日,刘晓原陪杨父去上海拿一审判决书;10月13日刘晓原旁听开庭;杨佳案二审宣判时,他再度赴上海。为司法程序正义问题,刘晓原还给最高检、上海高检和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写过信,并放入博客里。
11月30日,杨佳母亲王静梅通过刘晓原律师博客写给读者的致谢信!
这期间,有人发文说刘晓原应该被抓,有人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还接过匿名电话,警告不得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还有匿名电话对他讽刺挖苦,说他想借杨佳出名。连司法局还两次打来电话,表示要跟他谈谈。“我当然没去,因为之前司法局找过我,那次我去了,结果是叫我不要写。”刘晓原告诉多维:“这两次我都回答,‘你们不要找我,写博客和我的律师职业无关,它是个人的写作自由,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如果我的文章违法,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来追究我。’”
刘晓原顶住压力写的杨佳案博文,在网站也被冷处理,以至于他众多的博客里没有一个有完整的杨佳案博文,有的被完全删除,有的文章被隐藏后只剩下个标题。新浪网从开始就冷处理他的杨佳案博文,20多篇博文被删除或隐藏了,据刘晓原本人统计,08年11个月里,他共有31篇博文在新浪网里遭此命运。搜狐网在7月初,还曾把刘晓原的杨佳案博文推荐到博客首页,后来有四十多篇遭隐藏。
刘晓原在凤凰网中拥有很高的点击率,博文经常被推荐至凤凰网首页或凤凰博报首页,曾有过一篇文章点击率达50多万的记录。但7月份后,他的杨佳案博文一次也没有获得推荐,点击率从几万猛跌到几百。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07年搜狐网站多次隐藏我的文章,被我两次起诉,但两次我都败诉。”刘晓原律师告诉多维。
典型的“网络精神病人”
中国律师写博客者不乏其人,但整天写作者,刘晓原自认为绝无仅有,他经常写作的网站有新浪、搜狐、凤凰、网易、最高检的法律博客、法天下等十多个,刘晓原这种天下第一的狂劲,引得人民网也邀他去开博。
刘晓原自认为是鲁迅的信徒,就连写博客都引用鲁迅的话。“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它就如海绵里的水,你压它就出来。”他告诉多维他的写作习惯:“如果今天不去法院开庭或没有当事人找我,手头又没有案件资料要处理,我就上网,在门户网站看国内重大事件,在专业网站看司法机关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感到有话要说时就敲打键盘写文章。”
刘晓原自认为属于典型的网络精神病人
11月23日,他在《中国法院网》看到《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中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被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其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指标是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超6小时,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而刘晓原在律师所的作息时间是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每天上网至少十小时,周末也不例外,如此这般三年有余。
他在11月25日写下博文“由《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所想到的”:按照诊断标准,我属于典型的网络精神病人。
即使这样,刘晓原也不愿意把自己当成一个赚钱机器,拼命去接官司。“我不是一个想靠案件赚钱的律师,我接的案子多半是死刑复核案、经济案和民事案件,在我们所里,我接的案件数排在中间位置。”刘晓原说。
开博三年来,刘晓原博客关关开开,文章更是经常被删除或隐藏。“关了我的博客还会注册,博客不行就在论坛发。”刘晓原告诉多维:“该说话时封我的口,我还是要说,不想说的话逼我我也不说。”
刘晓原的生活很单调,自称除了会打官司和码几个字外,并无什么特长,不会跳舞,不能唱歌,不爱打牌,不去旅游,能使他上瘾的只有互联网。刘晓原律师说:“成为‘网络精神病人‘没有什么可怕,不过担心的是,不知那天会被送去免费强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