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3被告提上诉 工会促立法禁辱警
香港律政司晚上向本台证实,因殴打罪被判刑的七名警察,其中3人已提出上诉。另外,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决定去信特首梁振英,要求政府就“辱警罪”立法,保障警员不被辱骂。“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计划提出私人草案促使立法,并得到建制派最大党“民建联”支持。但民主派议员就表示反对,并建议警队自行反思。(林国立 报道)
7名警员在占领运动期间,殴打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日前被判入狱两年,超过3万名警员和家属,星期三晚举行集会声援7警后,决定去信特首梁振英,要求立法保障所有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免受侮辱。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她计划以私人草案方式,提出就 “辱警罪"立法,针对公安条例作修订,保障执法人员免受挑衅,让警务人员有一个受尊重、有尊严的环境执法。
梁美芬指,希望辱警罪有阻吓作用,令公众特别是年轻人有一个很清楚意识,某些行为是不应该做。
梁美芬说:为何10年前不见大家讨论这件事,不见5年前大家觉得有必要讨论这件事,以往都试过有个别公职人员犯了错,都不见这么大的公众反应,最主要是现在愈来愈离谱,去到可能小学中学幼稚园都觉得,我闹警察有甚么问题,这真的此风不可长,不是说一定要严惩,罚款都可以,但起码普通人会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
她承认,私人草案在立法会获通过机会不大,但希望讨论过程可以令公众理解尊重警察的重要性。民建联葛佩帆表示,民建联认为政府应立即研究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
葛佩帆说:现行法例我们看到,没有一条法例可以保障,执法人员公职人员,不被故意侮辱辱骂或挑衅。
本身是律师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接受本台访问时认为,目前已经有足够法例保障警务人员,与其立法,警队其实应该反思,愈来愈不被尊重的原因。
杨岳桥说:香港除了警察,消防员海关惩教处官员议员老师护士医生,每天都有被不同人辱骂,是否全部都要立一个防止侮辱罪,这简直是天荒夜谭,更何况要得到尊重,不是透过法律获得,而是自己争取回来的,到底有甚么原因令近几年,警察受到这么大的批评,我觉得警察要自己思考下。
民主党的林卓廷质疑,难以界定何谓侮辱,亦担心立法会进一步激起矛盾。
林卓廷说:立法我担心会激起进一步警民冲突或社会矛盾,第二有关罪行其实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遇上阻挠,其实已有相关法例规管,例如有妨碍警务人员,去执行职务的罪行。
除了促请订立辱警罪,警察团体和建制派亦透过不同立式,支持7名涉案警察,警察员佐级协会已经去信会员,呼吁筹款资助7警的家人,经民联亦从友好及工商界,筹得500万元,协助7警案中警员的家人。而文汇报就引述警察员佐级协会创会会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表示,有银行界表明,7警出狱后会立即聘请他们。另外有数十名市民,下午就在立法会请愿,并向警方、律政司代表递交请愿信,批评法庭对7警的判决不公平。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和朱凯廸,就去信保安事务委员会,要求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警方星期三的大型集会,是否违反了警察通例中,警员应避免参与政治活动的规定。而以色列驻港总领事馆发表声明,表示星期三晚的警察集会中,有出席者将警察比喻成受纳粹德国迫害的犹太人,是不恰当和令人遗憾,期望不再有人以犹太大屠杀作比较。
香港民主派议员忧订“辱警罪”进一步挑警民冲突
香港七名警察因在雨伞运动期间殴打示威者而于日前被判刑两年。当地两个警察团体22日晚上就此事开会商讨,并计划去信特首,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免受侮辱;有亲中的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赞同订立“辱警罪”;但也有民主派议员反对,认为这会进一步激起警民冲突。
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计划去信行政长官,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免受侮辱。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考虑以私人修订草案的方式订立「辱警罪」,保障执法人员免受挑衅。
梁美芬表示,辱警罪,首先有一个阻吓的作用,令到公众特别是年轻人有一个很清楚的意识,某一些行为是不应该做的。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则认为,订立「辱警罪」可能会进一步激起警民矛盾,他也强调,执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因被挑衅而影响工作,警队对於违法的警察也应该一视同仁处理。
林卓廷表示,“侮辱”的范围、界线相对模糊,究竟是态度不理想丶不礼貌,还是用粗言秽语,还是怎样呢?什么样才属于侮辱?他觉得不应该考虑设立一个所谓“辱警罪”或者侮辱公职人员的罪行。
对於早前警方两个协会举行特别大会,并有三万馀人出席,林卓廷认为有展示实力的意味,当中可能有部份警员的言论较冲动,影响警队的公众形象。
他认为,目前市民将对梁振英政府的不满和不信任投射至前线执法人员,同时个别警务人员操守受到公众诟病,而警方处理对警务人员的投诉时,亦令到公众质疑当中有双重标准,令警方形象跌至谷底,因此建议警方当下应该着重重建警队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