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网络图片)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国国家监察部部长杨晓渡于3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经济峰会上公开表示,中国一些富豪企业家“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取政治上的权力,这是十分危险的”。
杨晓渡表示,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正在形成新型的“亲”、“清”政企关系,而反腐败将在构建这一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杨晓渡解释,“亲”是指政府和企业之间团结、协同、互相尊重;而“清”代表清白干净,是指政府廉洁,企业规矩。
杨晓渡表示,通过反腐败可确保公权力正确行使,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杨晓渡直言,实现这一新型政企关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政府方面,一些官员为了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涉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大搞利益输送。大发不义之财。
在企业方面,一些企业家特别愿意与官员打交道,有的希望求得照顾,但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有的希望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取政治上的权力。
有媒体指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对党内不少高官被富豪“围猎”,成为富豪的代言人十分恼火,不但公开告诫高官要警惕成为商人的“围猎物”,同时批杀对一批知名富豪进行调查……。而杨渡的讲话正好为近两年中共针对某些富豪采取拘查动作揭开了谜底。
笔者对杨渡讲话中关于官商勾结形成利益链造成官员腐败这一观点无异议。但他在讲话中把官商两者在腐败中所起的坏作用同等视之或各打五十大板,却不敢苟同。特别对他所说的一些富豪企业家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取政治上的权力是十分危险的说法,不敢苟同。
我首先要对他的“经济权力”概念提出质疑。我认为从来没有什么“经济权力”之说,只有“权力”和“政治权力”这一通行的概念。
“权力”(Power或Authority)意味着由公众、社会和国家主要是国家授予某人、某些人为了公众和国家的利益来制定政策、法规和计划等,并强制贯彻实施的行为,凡不顺从和反对者,可以依法对其处置和处理。这就是权力。
而享有这种权力的人是不需要有经济基础或经济实力的,只要有法定机关授权就可以了。这种权力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领域,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而这三种权力都属于人统治人或人管理人的政治范畴,都属于政治权力。人们通常所说的权力指的就是这种政治权力,而不包含所谓经济权力。而政治权力绝对只是少数人或小部分人才具有的。因为任何国家和社会都不可能让所有人都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这是基本常识。否则,整个国家和社会就会乱成一锅粥。
经济则是每一个人为了维持生命和生存,都必须具有的某种生存手段,如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住房、资金等物质财富。占有这些财富的人,既不具有以此对别人实施强制的力量,更不具有法律上的对别人实施强制的力量。如果说占有某种财富就是一种权力或经济权力,那么,除了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外,几乎所有国家的所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占有一定财富,也就意味着他们都握有一定的经济权力;而权力是带有强制性暴力性和私利性的,这就意味着国家将会陷入四分五裂,乱成一团泥浆。多么可怕的景象!
正因如此,人类的先哲先贤们才有智慧地提出权利与权力这对概念,即权力只能由少数人占有和掌握,只能由全体成年国民授予,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大多数国民的意志和意愿,并随时接受国民的监督和罢免。这就是政治权力(但专利国家的权力是武力夺取或世袭或僭取的)。
而授予少数人以权力的全体成年国民的这种行为则叫权利(Right)。这是所有成年人都享有的。它是天赋的,不需要任何先决条件,不需要别人授予。用中国的通俗话语说,这叫对国家和社会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些人就是国家的主人,而那些享有权力的少数人则是国家或国民的公仆。
总之,权力产生于权利,权利是母,权力是子,权力服务于权利,权力服从权利,权利支配权力。
既然权力是由权利产生和支配并服务于权利的,所以,企业家或富豪企业家即使占有了巨大财富,但只要未被国民的大多数通过法定程序授予某种权力,他就不能称之为权力人。因此杨晓渡把富豪企业家占有巨大的经济财富称之为“掌握经济权力”是不能成立的,是不正确的。因为权力意味着可以强制他人执行某个人或国家的意志,直至惩处那些抗拒执行者。
而中国的任何富豪企业家可以强制他人或全体国民执行他的意志和指令吗?世界首富、美国的比尔·盖茨能强制美国人执行他的个人意志或美国政府的意志吗?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除非他们当选或被任命为某个高官。因此,人们绝对不能因某些人握有巨额财富就认为他们握有巨大权力或“经济权力”。总之,有经济力量不等于就有权力。经济力量和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之所以反复论述这个问题,还因为政治权力在任何国家和社会总是凌驾于所有其他力量包括经济力量、社会力量、文化力量、思想力量甚至军事力量之上的最强大最可怕的力量,它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而同时它又是最具破坏性和腐蚀性的力量。所以即使富豪企业家的巨大财富显示出某种经济权力,这种经济权力仍然只会臣服于更强大的政治权力,受政治权力的支配和摆布。原因在于政治权力握有最强大又可怕的国家机器,如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军队、警察、监狱等。而共产极权国家的政治权力更掌控了全部国家自然资源、土地、矿山、水资源、国有企业等等,任何富豪企业家的经济实力或权力,在它面前都不过是大象脚下的一只小蚂蚁而已,何足道哉!
而政治权力支配和摆弄经济权力的行为在赵家人统治中国大陆的60多年中则表演得最露骨和凶残。
1949年赵家人夺取全国政权前,他们需要企业家的经济财政支持,不断献媚和拉拢企业家,鼓励他们大胆发展经济。
1950年代上半期,一旦政权企稳,害怕私营企业的发展压过国营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他们直接掌控更大的经济力量和财力,又立即采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措施,将私人资本全部纳入自己的囊中,彻底消灭私人企业。
进入1978年代末期,由于毛泽东的一大二公政策导致中国经济出现彻底崩溃的危险,为挽救党的存亡,又部分恢复私有制,发展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非完全的市场经济,一下使中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但这以后,赵家人的政治权力仍然对所有私人企业家持警惕和严控态度,害怕他们超越自己所定的发展规模和范围。除了在政治上大量收买这些企业家外(让他们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某些行政、立法、司法官职),对少数在他们看来更危险和不听话的企业家,则以某种莫须有的罪名违捕、关钾、判刑甚至处死。
浙江东阳20多岁的女企业家吴英,先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在全国舆论的强烈反对和斥责下改判无期徒刑。湖南湘西民营企业家曾成杰被判死刑,两年后被秘密处决。
两人都因显示非凡的经营才能,善于集资谋划发展,结果以“非法集资罪”被处重刑和死刑。因为若不除掉他(她)们,将构成对垄断一切的红色极权统治的巨大威胁。而两人所在地的红色极权主义者则因榨取了他们的财富,害怕劣迹被暴露,以先下手为强,制造杀人灭口。前不久,海内外网站公开披露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某就是对曾成杰杀人灭口的主谋。因为他当时主政湖南。
这一切,就是以铁和血的事实证明中国的政治权力是垄断一切,决定一切,支配一切的最凶恶最可怕最危险的力量,任何再强大的经济力量也逃不过它的魔掌。
同时也证明,杨晓渡所谓富豪企业家“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求政治权力,这是很危险的”说法是毫无根据,没有道理的。目前的中国,不是富豪企业家牟取政治权力很危险的问题,而是他们根本没有政治权力,一直受政治权力的奴役,随时可能被灭绝的问题。这正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出走他国的根本原因。而从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来说,任何人包括富豪企业家,都有权利牟取政治权力。因为他们都是国家的主人,主人当然有权利通过合法程序取得某种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包括国家最高管理和决策权力。任何国家的治理权都不应该只是一个人、一些人、一个集团或一个党的特权,而是所有成年人都有权利获得这种权力。这是最普通的常识。怎么能说富豪企业家牟取政治权力是很危险的事呢?
何况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民主制度下,富豪企业家掌握国家和地方政治权力,虽然不能绝对保证不滥用权力和权力私用,但基本上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牟取政治权力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扩大自己的经济领域和财富,而是要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用服务回馈社会,报效社会。
美国的历任总统中就有多位总统将高达几十万美元的法定年薪献给国家和社会。前年刚卸任的美国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在其两届任期内都不拿工资,只拿象征性的1.2美元的年薪。新任美国总统川普已公开宣布将40万美元年薪捐赠给慈善机构,只拿1.2美元的年薪。
而对中国人最有说服力的是2012年河南中年民营企业家、诗人、作家曹天曾公开宣布要以一亿元保证金,不拿工资,保证消除官员腐败等承诺竞选郑州市市长。但他的此举竟被红色极权主义者视为洪水猛兽,必欲除了而后安,最终以各种无耻手段迫使他销声匿迹,至今不知所踪。
这一切不又有力地驳斥了杨晓渡的富豪企业家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取政治权力是十分危险的谬论吗?人们不知道他的所谓危险究竟是什么危险,而这种危险又到底来自何处?
杨晓渡在讲话中指出一些官员为了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涉租寻租,大搞利益输送、大发不义之财,同时指出一些企业家特别愿意与官员打交道,希望求得照顾,有的希望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牟取政治上的权力,却并未点这些官员和企业家之名。而内地官方微信公众号“观海解局”却代为点了一些这类官员和企业家的名字。其中包括刚被从香港拘押回大陆的富豪企业家肖建华。但其落脚点是:“有外逃的富豪打着帮助中共反腐败的旗号,在海外爆料,却绝口不谈自己如何围猎中共高官政要、导致中共重要的政法情报系统大崩溃……”,“中纪委派出一个副书记跟他对话,好言相劝,他若执迷不悟……他将一错再错。现在杨晓渡的讲话已经说到很明白,对富豪的行动是为了形成新型的‘亲清’政企关系,反腐败将在构建这一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这里不难看出,“观海解局”的这些话就是向富豪传达杨的讲话的意思:官商勾结形成的官员腐败链条中,富豪企业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罪过,现在是清算和惩处你们的时候了,你们不要只说官员如何如何的腐败,而不谈自己是怎样无耻地把官员拖下水的时候了,否则后果自负。
笔者认为,官商勾结形成的官员腐败现象,官商双方都有责任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两者之间必有一方是主要的和主导的,绝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平分秋色。而其中官员一方绝对是主要的决定性的,这也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因为官员握有审批权、法定授予权,企业家是无权者。官员是主人,企业家是顾客,企业家有所求,给不给完全取决于官员的意愿,企业家无权也无力强迫官员给。企业家是商人,商人当然唯利是图,否则就不是商人。商人既然唯利是图,他用一切合法的非法的手段乞求官员授予或赐予也在情理之中。关键是官员不能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只能公开公平公正地依法满足商人的要求。因为官员的权力,是代表公众的利益和意志,以权谋私就是侵害公众的利益,背叛公仆的职责,当然应当受到谴责和惩处。所以从本质上看,官商勾结造成的腐败,官员应负主要责任是正确的合乎逻辑的。因此,在官商勾结形成的犯罪过程中,无论在认识和实际惩处上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公平的。
特别应当指出,从寻根究底来认识,在红色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中国,官商勾结所造成的腐败,又不能完全将责任推到官员个人头上。从根本上说,是制度起了主要作用(当然是坏作用)。即共产极权制构成了官员贪腐的绝佳土壤。
谁也无法否认,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利己的。所谓见利忘义乃人的天性。官员有权在手,以权换利,势所必然。防备的关键是缩小和限制官员权力,监督官员行使权力,权力行使公开化透明化,公开官员的财产,严厉惩处官员的贪腐,等等。
但共产极权制恰恰相反。在中国,作为国家整体,共产党的一党专政是不可挑战的,任何其他政治力量不得分享这种统治权。这在本质上意味着她不受任何监督和替换。
而国内所有各种不同的权力机构的主要官员又都是自上而下由共产党直接或间接任命(有些也走一下由共产党掌控的间接选举形式)。所有这些官员原则上不受国民的制约和罢免,他们只对共产党负责,听共产党的安排。所谓立法、司法机关的监督,只是形式上的走过场。因为这两个机构也受共产党的直接领导,只是它的一个执行工具而已。
因此,整个执政党及其各级主要官员的权力可以说是无限的,不受任何挑战的。而执政党的权力又是无所不及无所不在,所谓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任何人都要对它有所求,商人更不例外。加上人性的自私贪婪,共产党员也不例外。这就形成了中国人普遍认同的“官员不贪也不行。”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局面。
所以从这个深层次来挖掘,中国目前的官商勾结和官员腐败之深重,根本原因还在于共产极权制的祸害。它是人类历史上滋生贪腐的一块最肥沃的土壤。
正是从这个深层原因来看,不管赵家人怎么大力反腐,怎么严厉地查办官员腐败(包括判处死刑),打击商人对官员的围猎,如果不根本改变极权制度,不实行普世的民主自由制度,即使反腐百年千年,即使杀掉无数贪官和商人,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这种严厉惩处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的贪婪和无耻心态。
如果有人不相信这一断语,那么就请看看成熟的民主国家的现实,与中国作个对比吧!这些民主国家当然也有官员贪腐,但绝对找不出中国这样严重的贪腐例证。前几年美国联邦检察机关派员卧底联邦政府各机关十年,追查贪腐行为,结果只找出十个贪腐官员,最高贪腐金额才一万美元,最少者才几百美元。这就是美国的制度真正达到了使人不敢贪、不愿贪、不能贪、不需要贪的地步。
一个最现实最生动的例证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贪腐等罪名被弹劾罢免下台。韩国人取得这一战果的主要贡献力量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的灵敏嗅觉和穷追猛打,揭露了现总统的诸多丑事,使她最终被拉下马。而新闻自由正是民主制度的核心内涵之一,是对任何权力人实行监督的利器。
所以,从这样一些纵向和横向的历史和现实来考察,中国的反腐败,不管查处了多少大小老虎,打击了多少奸商,取得了多大的成就,只要仍然坚持极权制度,靠纪委、监察机关少数人的内部反腐,腐是绝对反不完的。
也是从这个角度看,笔者认为中国的腐败之所以永远反不了,也同现在的最高掌权者们顽固坚持极权制不改有关。他们对中国的腐败也负有不可推卸的助力作用。他们明知在世界上有一条直路能把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但就是顽固抗拒不走,非要维持滋生贪腐的旧制度不放。所以他们名义上在大力反腐,实际上又在保护这块滋生贪腐的肥沃土壤。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自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永远保存自己的统治特权不放。
从这个意义上说,杨晓渡的讲话,名义上是要对贪腐官员和围猎官员的富豪企业家展开双向打击,加大反腐力度,实际是要掩人耳目,保护他们永远统治中国的特权——红色极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