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授权发布)由于得到进乡派出所所长的盛情邀请,我于2009年1月5日9点按要求赴约。当我找到迟所长向他表明我是陈惠娟时,他愣了一会儿,问我:“有什么事?”我说:“不是你让我来的吗?”他恍然大悟:“啊!你是赵景洲的爱人啊!”我说:“对。”他转身喊来片警小苏,让小苏参照昨天对赵景洲的询问笔录对我进行询问。我调侃地说:“所长怎么不接待了?给我降档次了?”
我和苏警官来到另一个房间,进行对话,他先例行公事地询问我的姓名、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现住址等问题,我都如实回答。之后进入正题:
问:“你是否在《零八宪章》的文件上签字?”(他记录为参加《零八宪章》组织,在我坚决要求下他予以更正)
答:“是。”我问他:“你看到过《零八宪章》的全文吗?”他回答:“没有,昨天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看我要把他引入另一个话题——我要向他宣传《零八宪章》,只好婉转地劝我:他是奉上级命令,完成工作,以后有时间会找我慢慢聊。
问:“记得大概内容吗?”
答:“我背不下来,但是主要是要求民主、自由多一些,腐败少一些,社会更进步、更文明。还有联邦共和。”我举例:“象香港、澳门那样一国两制的办法对待台湾根本行不通,只有联邦共和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统一。”说道腐败时,他也很赞同,说:“腐败,大家都恨。”
问:“在那里看到?签字的?”
答:“在北京,大街上,最高院附近。”
问:“什么时间?”
答:“11月中旬,具体哪一天记不清了。”
问:“人家怎么要求你加入这个组织的?”
我再次声明:“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一个30岁的男子,拿着《零八宪章》的文件,赵景洲看过后签字的,让我看。我看过后,非常赞同其中的观点,对方说在征集签名,我就签了我的真名:陈惠娟,黑龙江人。”
问:“以后还会签名吗?”
答:“我是中国人,因为《零八宪章》没有违宪,没有和现行的宪法相悖,所以我签字。今后只要对国家进步有利,对中国人有好处,我还会签。”
我跟他反复强调:不是人家强迫我签的,因为我赞同《零八宪章》所提出的理念,所以我签名支持。
他说:“国家允许通过正常的渠道上访,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我晃了晃头对他说:“没用。”我问他:“你知道咱们省有省长信箱吗?”他回答:“知道。”我向他说了一个实际的例子:“90年代初,中央下文件要求地方在十一以前,解决拖欠退休工人工资问题。可是我父亲单位至今拖欠他们这些‘青春献给党,老了没人养’的工资十年之久,我把这个问题反映到省长信箱。得到的答复是:‘不予受理。’我很生气,继续问:‘为什么不予受理,拖欠退休工人工资问题不应该管吗?请给明确答复!’这会受理了,道外区的事情转到香坊区长信箱了。问题能解决吗?”
他也感觉到这样的工作态度不对。
最后他劝我,为了老赵的事或我自己的事上访都是允许的,只是希望不要为了别人的事上访,他也是端人家饭碗的听人家管,希望我能配合他等等客套话。要求我签字画押,我看到他记录的“你是否参加《零八宪章》组织……。我答:是……”我坚决要求他更正否则,我不签字,我再次强调《零八宪章》不是组织,只是公民一种维护宪法,使用赋予的言论自由等权利。他更正为“是否在《零八宪章》文件上签字”后,我签字,画押。
他完成了任务,把两份询问笔录交给迟所长。迟所长对我说:“我们就是想问你是否退出。”我反问他:“你看到《零八宪章》了嘛?……”他打断了我的话,大概是他已经听到了我和苏警官的对话了,他也只是例行公事那。
我得到他们的允许,转身走出了派出所。有机会我会让他们看到《零八宪章》,再送他们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让他们自己认真研究一下的。
《零八宪章》签名人:黑龙江省陈惠娟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