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我在自由亚洲电台的民主沙龙做节目时,总有听众痛诉自己深受集资之害,数万元投资血本无归。痛诉之后就是痛骂政府不作为,抓了人也没帮他们要回钱。这些听众并不知道,目前社会矛盾的一大引爆点就是以集资、传销、理财产品等名目出现的金融诈骗案频发,据中国公安部不完全统计,亿元以上案件逾百余起,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金融维稳正成为中国当局深感头痛的问题。
中国“庞氏骗局”的新特点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说过,中国经济早就陷入“庞氏增长”。“庞氏增长”这一词,是从美国庞氏骗局(ponzi’s scheme)引伸而来。“庞氏骗局”之称源自美国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于1919年成立一空壳公司,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7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一骗局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被戳破。
中国的集资、理财产品与传销,本质与庞氏骗局相同。据中国公安部官员在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的发言,2016年全国新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发案数量前十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3562起,涉案金额1887亿元。
京沪两地是中国经济最发达之地,其金融犯罪也代表最高水平。
今年6月,上海市发布《2016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其中涉及非法集资、理财产品等的犯罪问题。7月下旬,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发布《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6~2017)》蓝皮书,称北京市非法集资类犯罪发案数量、投资人数、涉案金额均呈上升态势,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语境下,如“e租宝”等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非法集资等案件频发,并引发如群体性事件等次生问题。将两地报告综合起来看,这种金融犯罪具有专业化新特点:
一、涉案公司组织结构严密,专业化程度高;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均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复制出数量庞大的公司群,波及全国。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之手,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也造成了参与犯罪的人员数量远超过传统的非法集资案件。如“e租宝”、“申彤大大”、“中晋系”等均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销售层级众多,销售数额巨大。
二、与新兴金融业相关的非法集资案大量出现,一些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犯罪。这种情况是指各类依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公司,在“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口号的导向下,虚构一些理财产品吸引投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平台。
三、追赃减损工作难,返还比例普遍偏低。北京的返还比例10%-30%左右。这与其他地方相同同,2016年,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非法集资案件多年处置情况来看,涉案资金发还比例极低,基本在10%-30%之间,有的案件可能更低,基本称得上血本无归。今年4月,《半月谈》杂志在《涉案金额屡屡破亿能追回的九牛一毛——非法集资案追款善后问题调查总结》: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返还比例最高的是“e租宝”,案发时,其未兑付集资款共计380亿余元。据业内人士计算,“e租宝”投资人目前可以返还的比例也仅为3成左右。大多只有10%左右。
四、投资人缺乏理性,易产生极端化诉求。这话说得比较隐晦,其实就是指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2016年,“传播大数据”与非新闻曾对2015年群体性事件类型加以归纳,做出了相同结论:与中国金融系统影子银行的大规模商业欺诈有关的群体性事件快速上升。
“影子银行”靠谁背书?
全国各地通过25家金控平台(即依托银行生存的影子银行系统)所做的业务,大都具备跨地区特点,国有银行通过赋权给影子银行系统,不断吸纳各种中小储户投资,所谓P2P是一种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个人”、“第三方平台”、“小额借贷”是其中几个关键词。但几年之后,P2P业务模式就变成了金字塔骗局,中国有2520家经营P2P业务的网贷平台,绝大多数陷入破产,只有约1/20幸存下来。民生银行爆出30亿元假理财产品案,以及国海证券的“萝卜章”事件,动辄逾百亿资金,就是近年来较大的理财产品诈骗案。
中国政府高调宣称“金融去杠杆”,结果却“发现”杠杆最高的地方,恰恰是在正规金融系统之外、且很难被监管的影子银行系统,而这个影子银行系统恰恰是正规金融系统培养出来并授信的。中国的金融系统的主干是国有银行,由政府信用背书,这些银行为了集资,通过赋权给影子银行系统,推出各种理财产品,骗得中小投资者的资金,经营不善倒闭,国有银行却无需负任何责任。国际评级机构穆迪2017年5月发布报告称,它测算出中国2016年影子银行资产已达人民币64.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从2010年到2016年,金融系统发生了重点变化,大型银行资产所占比例从52%下降到28%,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即“影子银行”)所管理的资产却从9%激增至20%。
正是国有银行与影子银行系统这种夹缠不清的关系,加之各地方政府因监管资源不足、专业性不够及税收动力驱动,往往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放任不管,导致被骗的民众对政府产生怨念。
在传销活动及地方性小规模集资活动中,利用熟人关系网络行骗则是常见现象。江苏省是传销活动高发之地,当地公安部门总结案件发生原因时,发现传销者在发展下线过程中,多以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熟人为主要欺骗对象。传销者为了发财,不惜以亲情换取一己之利,甚至骗自己的妻子、丈夫、兄弟、姐妹加入传销。公安部总结近年办理的各类金融诈骗案件时,发现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集资活动正呈现“下乡进村”的趋势。这种乡村融资活动,主要是依赖熟人网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