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批评以言论罪指控起诉维权律师浦志强是法制倒退RFI内存图 – 中文网络照片 DR
本星期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讯吴淦“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于是闭门审理,外界无从得悉内容如何,但在此之际,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在金融时报中文网撰文,质疑国家机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谨慎,又认为吴淦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而是积极践行权利、守护宪法、监督政府的模范公民”。 在众多声援人士之中,北京大学的张千帆教授在金融时报撰文指出,罪名越大,公权滥用的风险与后果也越严重,国家机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理应更加谨慎,但现实却恰好相反。他指“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如过去的“现行反革命”,一旦被安上罪名就似成为“阶级敌人”,其正当程序权利一概被剥夺。
他举例指,这些疑犯可被屡次延长30天拘留羁押期间,律师会见的申请一般会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而遭到拒绝,令疑犯要在和外界完全隔绝的环境下,独立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如此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用起来自然十分‘方便’,这也就难怪‘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罪名近年来变得越来越普遍了”。
张千帆认为批评体制、政府或官员,显然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只要不是直接鼓励、教唆或煽动人们暴力推翻政府,人民有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即便批评方式严重不当,政府至多只能给予行政处分,绝不能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此等严重罪名惩罚批评者。
张在文章中认为,既然中国宪法保护言论自由,就应谨慎界定“颠覆国家政权”的边界。真正意义的颠覆国家政权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暴力推翻政府,而不是通过各种方式的言论批评政府,不论这种批评多么激烈或令人难堪。以此标准衡量,吴淦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犯,“而是积极践行权利、守护宪法、监督政府的模范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