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字竞存)是近代中国颇具争议的历史人物之一,当年国民党以“党化教育”的历史,斥之为“叛徒”和“军阀”,即可见莫大的贬义。事实上,陈炯明参加辛亥革命、护国讨袁和护法运动,尤其主政广东期间,严禁烟赌,发展教育,提倡新文化运动,坚持“联省自治”的政治理想,反对武力统一中国,因此与孙文政见相左而决裂。从那以后,国民党史家对陈炯明大都“诬蔑诟谇”,国民党元老之一莫纪彭无不痛心疾首,尝言:“大多出诸个人之恩怨好恶,而各种批评之悖于史实者,莫甚于否定竞存献身革命之光荣经历。”

今人对陈炯明的评价或有改变。尤其与孙文的矛盾及生死冲突,或能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辨析,这自然是理性的回归。不过,从历史实证看,陈炯明确实是一个复杂多面的政治人物。你说他是“军阀”,他一生最注重的是“文事”,即唐振常老先生所言,“他本人就长于文事,虽掌军而反对军治”;你说他曾经出资捐助中共在广东的机关报《广东群报》,后来的政治取向则又突然转变;你说他曾经希望在苏俄军事顾问的帮助下改造军队,又不赞成“党治”和“党化教育”;你说他是孙文革命最重要的推手之一,却反对武力北伐,甚至认为选举“大总统”非其时,请孙下野……尽管如此,陈炯明在当时主张“联省自治”并不失为历史的一种选择,有史家认为,“就20世纪上半叶而言,联邦制———‘联省自治’是统一和发展中国最好的道路”。

1920年以湖南省为首,西南各省相继展开“省宪运动”,广东社会也出现类似情况,“这一方面是受到舆论报刊之影响,而另一方面,实在也是因为桂系和政学系控制下的护法军政府在广州存在的三年多期间中,使广东省民有了痛苦的经验”(胡春惠语)。就陈炯明个人而言,除受风潮影响之外,“且其在闽南之政治经验,也是鼓励其决心自治的原因”;再加上“护法已不足为号召”(陈炯明语),全国人民渴望的是“和平统一”。此时,北有“非法”总统徐世昌,南有“非常”总统孙文,当时的舆情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南北政府已完全破产:论法则南北皆非法……论武力则南北自身皆无本领以统一中国。欲解决此不死不活之局,舍实行联省自治外,更无其他比较妥善的办法”。

1921年初,广东省议会起草省宪时,省长陈炯明同时写了一个文件,即《建设方略》,其中强调建立“地方分权”政制的必要,即“徒以中央与地方之权尚未规定,中央恶各省之异,而思以兵力制服之。各省患中央之专制,而思以兵力抵抗之,兵革既起,政治之纷乱,乃不可收拾矣”。也就是说,“联省自治”并非要破坏“国家统一”;在军阀割据的情况下,只有“废督裁兵”,走“联省自治”的道路,建立一个有实权的中央(联邦)政府,才能实现真正的统一;若如诉诸武力来“统一中国”,以新军阀或拥有军权的党派来代替旧军阀,结果还是“弄成集权专横的局面”。

实际上,孙文就任非常大总统时,也赞成“联省自治”。在宣言中称:“……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孙文后来却改变了这一想法,认为中国原来即是统一的,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他,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为武人割据作护符……陈、孙二人之争,及至1922年发生“6.16”炮轰广州观音山总统府事件,以胡适当年的看法,即“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之酿成“武装的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政治不曾上轨道”。但无论如何,“这件事表露了南方内部的公开破裂,给联省自治运动一个重大的挫折”,由此和平统一运动终被以武力为手段的革命运动所压倒,而此一转折,对中国近代化方向的影响,可谓深远。

陈炯明当年对美国教授杜威说过,“中国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真统一’的问题”。在他看来,“北之军治,南之党治,皆违反共和原则”;客观地讲,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并未脱离当时的现实,就广东而言,不仅物产丰富,“更有庞大的侨汇为其后盾”,所以,在民国初年,“各省皆穷的情况下,被认为是有着自力更生条件和最能实行立宪自治之省份”,同时代的历史学家李剑农就认为:“若要解决国内的争端,还是非用联邦的方法不可;这是国民团体的一般心理。”从这一点看,陈炯明并非是一个“空想的理论家”,其“政治理想”亦并非毫无历史价值。事实上,他是一个面对挑战,在上世纪20年代复杂的中国南方社会,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改良者”———尽管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