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前所长,前《美国研究》主编资中筠说:“小至个人,大至整个民族,只有能正视历史,有反省的勇气,才有光明的前途。”(《能反省历史的民族才有光明的未来》)镇反运动就是我们应该正视的一部历史。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了狂人的这么一节“心语”: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日记》是小说,故事和主人公都是编出来的,所谓“吃人”不过是一种借喻的说法,是写封建主义的“仁义道德”吃人,并非是实写“吃人”。

现在我要打开一部书。它不是小说,是历史,是真实的历史,它有年代,月份和日期,它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革命革命”几个字。写的不是“吃人”,而是“杀人”,杀反革命,要杀的反革命不是一个人,几个人,而是成千的反革命,成万的反革命。

这部书叫做《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据说,毛泽东一辈子没有放过枪,打过一粒子弹,因此可以说他没有杀过人,但是他有权,有杀人权,可以下令成千成万地杀人,只要加上“反革命”的罪名,就可以格杀无赦。据毛泽东后来洋洋得意地说,最后按照他的一系列指示,总共杀了71万反革命,这还不包括清匪反霸土改中杀的人。毛泽东是镇反运动下令杀人的总指挥。因为有了这些“解密”的资料,使我们这些经历了镇反运动历史却对内情一无所知的局外人,可以略略窥探到当时毛泽东如何发布一道道密电,指挥全党全军全国“镇压反革命”。这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他的每个电报中都离不开这样的指示:“再杀一批”,“处决一大批”,“要大杀几批”,“应当放手杀几批”。这种批量杀人的“批”,是以“千人”作为计量单位的。大概因为“批”是一个模糊概念,杀戒一开,下头就放手杀开了。

于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也可以看做一部新《狂人日记》。这部日记的主人公就是指挥杀人的杀人狂毛泽东。

和毛泽东时代的其它运动,如反右、文革等等一样,镇反运动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他领导指导运动的主要方式就是不断地下达指示批示,逼令各级党的领导人毫无异议地执行。这是所谓“党性”纪律性的大问题,也是保住官帽的唯一条件。毛泽东的绝对权威,使他的副主席、政治局委员们除了同意之外,别无异议。至于各大区、大军区、省市党委的书记们,就更加别无选择了。

初次阅读毛泽东为镇反运动下达的指示真是惊心动魄,魂不守舍。下面选择几则毛泽东的指示批示原文,供大家欣赏,所谓“奇文共欣赏”之意。

(一)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七日)

饶陈,邓谭,邓贺,习张,薄聂刘,高贺,叶方诸同志:

顷接中南局转来湘西四十七军关于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在湘西廿一个县中杀了匪首恶霸特务四千六百余人,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以为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使敌焰下降,民气大伸。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华北新区约有二千万左右人口是在一九四九年及一九五○年两年内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至今这些地方的地主威风还有很多没有打下来,贫苦群众不敢抬头。一贯道等会门甚为猖獗,有众二百余万。故现在须重新提出镇压反革命的问题。而在华北老区及东北老区则因对反革命镇压彻底,人民高兴,生产积极,匪患绝迹。当然,我们不应重复华北老区在一九四六年及一九四七年许多地方所犯过的乱捉乱杀错误,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各新区必须注意这一点。只要不杀错,又注意策略(事先事后向各界人民多做宣传解释工作,注意时间地点,分期分批,分军队地方等等),对于真正的匪首恶霸及坚决的特务分子,必须在人民群众拥护的基础之上,坚决地处以死刑。特别是那些土匪猖獗,恶霸甚多,特务集中的地方要大杀几批。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就不怕他们叫唤。现当反美土改两个高潮的时机,请你们抓紧此事,善为处理。湘西四十七军关于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附后。

毛泽东

一月十七日


(二)关于镇反部署给上海市委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委,并告饶陈:

你们一月六日关于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二月的综合报告,由华东局转来,业已收到,甚好,甚慰。在这个报告中提到了今年一二月份的几项中心工作,也是好的。其中说到你们准备在一月份中给予反革命分子以有力打击,望你们对此进行周密的侦察布置。布置好了,同时动作,做一次准确的逮捕。然后好好清理审讯,处决一大批真正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压低敌焰,伸张民气,是很必要的。请你们在华东局直接领导下,斟酌情形,妥善处理。南京方面,请华东局指导该市市委好好布置侦捕审讯,争取在春季处决一二百个最重要的反动分子。

毛泽东

一月二十一日

(三)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判刑问题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叶黄肖林并告中南局:

一月十七日电悉。广东情况已明了,你们的部署是正确的,希望努力完成任务。此外,望注意镇反工作。凡与剿匪有关的匪首恶霸大特务,可由军区军分区的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凡与剿匪无关的反革命重要分子,则由地方法院及军管会的军法处判处死刑;乡村普通恶霸及不法地主,则由农民斗争、监视及由人民法庭判刑,如此分三方面进行,可期迅速,又较妥当。广东必需有计划地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才能降低敌焰,伸张正气,望妥慎布置施行。

毛泽东

一月廿二日

(四)关于转发广西镇反报告的批语和给张云逸的复电(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

陈饶及华东军区党委会,邓谭及中南军区党委会,贺邓及西南军区党委会,张习及西北军区党委会,聂薄及华北军区党委会,并请转发所属各军区、兵团及军的党委会:请你们检查一次军队中军以上党的领导机关及负责同志对于中央一九五○年十月十日关于纠正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中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是否引起了注意,是否传达了这个指示,自己在剿匪工作及帮助地方工作中是否有过这种右倾偏向及是否克服了这种偏向,将检查结果向军委做一次报告。根据广西方面的报告,广西军区在剿匪工作中,曾经犯了警〈惊〉人的右倾错误,宽大无边,不杀匪首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以致匪祸猖獗,达于极点,土匪越剿越多,人民受害极大。广西于去年九月起开始纠正此种错误,三个月中,正确地杀了匪首惯匪及其他首要反动分子三千余人,情况就完全改变过来,匪焰大降,民气大伸。现将中南军区政治部一月十六日转来广西报告一份转发给你们阅看,这是一篇极有价值的报告,希望你们认真研究,并做出自己的结论报告我们。

毛泽东

一月二十三日

云逸同志,并告子恢、剑英:

一月十六日电悉。广西工作大为开展,歼匪九万余,处决匪首恶霸三千余,土改亦已发动,匪焰大落,民气大伸,成绩甚大,我及中央同志都很高兴。云逸同志患病亟须休养直到病愈为止,到广州后请叶方妥为照料。

毛泽东

一月廿四日

(五)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反应注意之点的电报的批语(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子恢,剑英,小平,仲勋,一波,高岗同志:

华东局给福建省委电所说肃反应注意之点,我以为是对的。即为了打落敌焰,伸张民气,对匪首惯匪恶霸及确有证据的重要特务和会门头子,应当放手杀几批。 为了不致弄错,使自己陷于被动,对尚无证据的特务及会门头子,应当进行侦察,取得确证,而不要随便捕人杀人。分清这两种情况的界限是必要的,请你们转知所属注意为盼。

毛泽东

一月廿四日

关于毛泽东指示批示杀人的电报,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和其它文献中公开出来的,多得很。这里不采取摘录的方法,而是原文抄录几则是为了使大家看到原貌。这里摘录的原文,按照时间顺序,都是在2月21日毛泽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命令,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之前的部分。这有什么重要性呢?非常重要,因为毛泽东下达以上一系列杀人指示的时候,对于杀人对象,规定为“匪首恶霸特务”,“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但是却是无法可依,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没有法律依据,没有量刑标准,却可以不断地下达杀人指标,要求成千成万地杀人。那是杀人,而不是割韭菜啊!你说毛泽东伟大不伟大?不是一代枭雄,能有这么大的胆量、气魄吗?即使在中共领导人中,敢于这样下达指示的人,恐怕难有第二人。

“在湘西廿一个县中杀了匪首恶霸特务四千六百余人,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以为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当时的湖南全省人口不过两千多万,湘西人口要稀得多,因此21个县杀人4600人,肯定已经超过1‰,但还要“再杀一批”,毛泽东认为“是很必要的”。

毛泽东对于上海特别钟情。他认为上海要“处决一大批真正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

广西“处决匪首恶霸三千余,……成绩甚大,我及中央同志都很高兴”。

这样指挥杀人,请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古今中外可有过这样的皇帝、君王、总统?毛泽东规定的数字当然和中国人口多有点关系,但是在相对数和绝对数上,世界上可曾有过这样下达杀人标准的前例吗?

镇压反革命工作开始于1951年初,10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决定出兵朝鲜,毛泽东两天后就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又称“双十”指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从此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才在全国正式开始。到1951年2月21日正式公布《惩治反革命条例》,中间起码有四个多月,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条例作为依据的状况下,仅仅是按照毛泽东的杀人指标杀反革命的头。但是以今天的标准来看,《惩治反革命条例》实在太粗疏,缺少基本的法律规范。再过了两个多月,毛泽东大概是感觉到杀人“太多”,已经“丧失社会同情”,而且杀了那么多的男人,“损失劳动力”,留下多少孤儿寡妇、失子老人,给社会留下太多后患,因此龙心震动,于4月30日《转发西南局关于镇反问题给川北区党委的指示的批语》下达全国道:“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不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超过这个比例,但须得中央局批准,并报告中央备案。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例如北京人口二百万,已捕及将捕人犯一万,已杀七百,拟再杀七百左右,共杀一千四百左右就够了。其原则是凡有血债或其他重大罪行非杀不能平民愤者,应坚决杀掉,以平民愤而利生产。……”

毛泽东指挥镇反,起先是反右倾,批评各地犯了“宽大无边”的错误。再说,何谓“匪首”?何谓“恶霸”?何谓“特务”?都是没有法律界定的概念。那时,据参与过其事的人介绍,杀或不杀就是碰运气。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纠正了“宽大无边”的错误,下头就杀杀杀,反正是少杀有错,多杀正确,杀错无罪,那谁还不敢大开杀戒啊?毛泽东终于发现“宽大”还是要划定一条边,怎样做到“宽大有边”呢?聪明过人的毛泽东想出了一个好法子,改为比例数,要求各地按照人口比例杀人,县以下农村是1‰,“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半个月后再指示减为0·5‰。这种按照比例抓人、整人、杀人的做法,简洁明快,易于执行,易于检查,成了日后毛泽东领导政治运动的基本套路。

我真心实意地感谢20年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了《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假若延至今日,这部书是否会按照现在的内容出版,就不敢揣测了。《毛泽东文稿》也节选了一些毛泽东关于镇反的论述指示批示,但是我拿上面的引文对照了一下,《文稿》删去了若干重要的数字,例如上面“在湘西廿一个县中杀了匪首恶霸特务四千六百余人”,就删去了“四千六百余人”。还有“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不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超过这个比例,但须得中央局批准,并报告中央备案。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例如北京人口二百万,已捕及将捕人犯一万,已杀七百,拟再杀七百左右,共杀一千四百左右就够了。”这么一大段比例数也删去了。

毛泽东,作为镇反运动的总指挥,大概只有希特勒、斯大林、波尔布特可以具有他的胆略和气魄!

(2009-2-7于山东大学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