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七十天审讯及陪审团三天退庭商议后,九名陪审员裁定涉及两年前旺角骚乱的港大学生梁天琦及另一位被告卢建民暴动罪名成立,还柙候判;另外两名被告因陪审员未能达成有效裁决,可能要面对重审的命运;还有一名被告则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梁天琦被定罪后各方反应相当两极化,支持、同情、惋惜的人甚多,他们说梁是争取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不是为自己,又说不管刑期多长都会等他回来。痛骂他罪有应得,自作自受的人也不少,稍为浏览网上留言就看得到。

 

这样南辕北辙的反应不让人意外,毕竟过去几年在北京当权者及梁振英政府大力挑动下,香港社会陷于空前分化及对抗,想法言论各走极端,壁垒分明,对任何人与事的评价都容易出现两极的情况。

 

骚乱是对强权管治的反弹

 

纯从旺角骚乱当晚发生的事及冲突情况来看,梁天琦及有份参与骚乱的人的确犯下重大的过错,对市民、执法人员以至旁观的人造成伤害与威胁,也令社会秩序与安全一度陷于瓦解边缘。回想当晚旺角街头骚乱期间,有人焚烧的士,幸好没有酿成爆炸与火灾,不然附近楼宇在睡梦中的居民随时受波及,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当晚旺角街头有警员为了保护倒地同袍向天鸣枪示警,希望逼群众退后。要是开枪达不到后果而是惹怒更多在现场的人,引发更大的冲击,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令暴力升级及引发向人开枪行动,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与伤害。只能说,两年前的旺角骚乱没有发生更大的人命伤亡悲剧是不幸中之大幸,并非因参与者有节制或自行收敛,参与骚乱者包括梁天琦不可能不为当晚发生的事负上责任。

 

然而,旺角骚乱并不是无缘无故爆发的,也不是少数几个人有组织有预谋发动的,而是民怨民愤长期累积的结果,是对北京强权管治加上梁振英政权分化挑衅下的反弹。

 

北京早在前特首曾荫权政府推动的政改中承诺到2017年让港人可普选特首,大家都期待北京信守这个在基本法及政改协议的承诺,让港人圆民主普选的梦想。可惜北京当权者视承诺如儿戏,一心想的是全面加强控制。市民从基本法1990年完稿开始等了四分一世纪的特首普选,得到的却是人大831决议,是北韩式的伪选举,大家只能在北京钦点的几个候选人中作选择,根本当不了家作不了主。

 

市民没有因此而绝望,大家仍奋力争取。接着出现雨伞运动,数十万港人占领金钟、铜锣湾、旺角闹市街道,以和平理性非暴力抗争的方式,以无畏坚定的决心留守79天,希望凝聚力量,推动改变。可惜,市民的和平理性抗争换来的是麻木不仁,寸步不让。

 

梁振英挑动分化争取权势

 

另一方面,2012年上台的梁振英奉行以斗争为纲的管治策略,肆意挑动不同意见、不同阵营之间的分歧以获取政治利益,对大学管治及大学生尤其刻意挑衅。学生会内部刊物刊登讨论港独文章,梁振英居然在施政报告点名批判,还发动亲中建制舆论围攻,把原来无害的学生内部讨论变成政治斗争,把大学生及学院变成政治斗争的场所,当中激起的反弹反抗难以低估。

 

此外,梁振英又透过任命的校委成员千方百计阻挠干扰大学的人事任命程序,不惜破坏程序公义硬生生阻止陈文敏先生出任副校长。引发的争议不但令港大校方与师生严重对立,更大大破坏学生及社会人士对确当程序的信心与信任。

 

先是北京当权者任意扬弃窜改宪制责任与承诺,再有梁振英政府带头破坏确当程序及行之有效的社会规则,怎能不削弱市民对和平理性非暴力改变社会的信心,怎能不削弱对现有社会秩序、规范以至法律的信任!再加上个别政界人物、意见领袖在网上、集会上散播甚么「以武制暴」、「以暴易暴」的说法,鼓吹他人采取暴力抗争(自己则躲在幕后不出手)。

 

几个因素把累积的不满、愤慨、无望发酵,变成暴力抗争的药引。一场旺角街头抗争就变成一场骚乱,把梁天琦等年轻人、市民推上「暴徒」的被告席上。可他们都不是为私利而行事,更不是想乘乱获取个人利益,跟梁振英之流借挑动分化争取权势不可同日而语。

 

现在,梁天琦面对严厉惩罚与牢狱之灾,梁振英之流则贵为国家领导人,继续搞他的分化、斗争大业。当中的不公不义实在教人痛心、惋惜又不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