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 当年若不是陈云力阻毛夫人江青的脑袋已经被邓小平砍了》中,已经向读者和听众们介绍了中共前国家主席王光美与毛泽东、江青夫妇之间按说是有杀夫之仇的,但王光美被“平反”之后不但有机会就宣讲毛泽东对她“刀下留人”的伟大恩德,甚至还带着自己家的老保姆跑到江青的亲生女儿李讷家里一同抚养毛泽东和江青的唯一的一个外孙子。就这样王光美仍还觉得做得不够,还要赶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让毛、刘两家“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与王光美相比,口口声声要让中国人民世世代代怀念毛泽东,必须世世代代地用毛泽东思想来指导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邓小平,对毛泽东的家人和后代不但没能象王光美那样“慈悲为怀”,不但一度想把毛主席夫人江青直接砍头,对毛泽东的后代他邓小平也曾百般刁难,甚至让毛泽东和江青所生的女儿李讷“失去自由”长达五年时间。
在中共内部,所谓“陈云同志曾力排众议反对判江青死刑”的故事尽人皆知,主要依据之一是著名中共党史专家陈东林发表的《陈云为何力排众议反对杀江青?》一文。文中记载:陈云曾对浙江省委书记铁瑛说:“处理‘四人帮’与处理林彪反革命集团要有区别,‘四人帮’这些人祸国殃民,‘文化大革命’十年干尽坏事。而在战争年代,他们也没有任何战功。林彪反革命集团则有些不同,他们主要是部队的。像黄、吴、李、邱他们,包括林彪,过去这些人都打过许多仗,也立过各种战功。他们现在犯了罪,应该处理,但与‘四人帮’应该有所区别。”即使对江青集团的首犯,陈云也不主张完全按刑事犯罪处理。审判“四人帮”前,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许多同志主张判江青死刑。陈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陈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
这里所说的“政治局开会讨论”,“主张判江青死刑”的“许多同志”,包括了邓小平,华国锋,王震和韦国清等。笔者也听到过当时的政治局委员邓颖超和乌兰夫也都是主杀派。
前中组部常务副部长、中顾委委员李锐著文披露,1989年4月5日下午两点半,胡耀邦在他与世长辞的前十天,约李锐到会计司胡同家中长谈7个半小时,在这次最后的长谈中,胡耀邦谈到处理”四人帮”的问题:”大家一致赞成公审,最初邓小平主张江青、张春桥应处死刑,立即执行。叶帅和我、赵紫阳等都反对,徐帅坚决反对,陈云说,如只我一票反对,也要记录在案。主张杀头的邓小平最后也同意大家的意见了。
中国大陆有回忆文章说, 在审判“四人帮”期间,有一天,洪老(学智)来看徐帅。一进门就说,老帅呀,唯一的一票啊,好啊,老帅的意见还是有作用的。什么唯一的一票?老帅事后才向我们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中央在讨论对江青的量刑时,多数同志主张杀江青,只有徐帅提出,从国际国内的大局考虑,建议不杀江青。中央采纳了徐帅的意见。
笔者也就此向几位内部人士,包括陈云二公子陈方的朋友讨论过,按照陈方朋友的说法,“唯一”的说法肯定不准确,徐帅是第一个提出反对小平死刑意见的,陈云接着徐帅的话,在政治局会议上向“主杀派”很不客气地说:“如果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继而又有胡耀邦等人相继表态“刀下留人”。正因为邓小平坚持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并以当时的“著名民主党派代表”屈武的一封给中共中央的“主杀信”为例,政治局里议来议去,终于决定把江青和张春桥判处死缓,其实是用“刀下留人”否定了邓小平和另外几个主杀派的意见。
按照陈方朋友的说法,邓小平和陈云第一次摆上台面的分歧就是这次“杀不杀江青” 的党内激辩。
陈方的朋友当时还告诉笔者,当时那次政治局会议的讨论过程中,陈云除了强调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的理由,还因为一句“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令邓小平心生不快。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李锐先生在美国哈佛访问期间,笔者也曾向李锐先生询问过此事,李锐先生说,自己的长子文革跳楼自杀落下高度截瘫,他邓小平当然恨江青不死(大意)。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江青被宣判死缓,当年在北大整过邓朴方的造反派头头聂元梓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刑满出狱后,连生活费都没有着落,完全靠几个亲戚接济过活。
邓朴方在北大跳楼自杀摔成高位截瘫时,邓小平夫妇还没有被发配江西,但父子、母子却不能相见。临去江西之前邓小平与子女们,特别是与邓朴方相见的要求被无情拒绝。
在江西生活了一段时间后,邓小平才收到妹妹邓先群的信,告诉他邓朴方的处境已经非常恶劣。于是邓小平直接给毛泽东写信,表示自己对党别无所求,只希望允许将重残的大儿子接到身边自己护理。
毛泽东那里于一九七二年初批准了邓小平的请求,但有关方面又拖延到六月份才将邓朴方送到邓小平在江西的住处。
按照邓小平女儿邓榕的描述,第一眼看到自己长子的惨状,卓琳和邓小平的继母夏老太太都忍不住痛哭失声。
邓朴方告诉父母,一九七一年的大年初一,北大军宣队即派人把他从医院里赶了出去,押送到条件极差的北京郊区清河社会救济院。刚刚被送进去的时候,一股难以忍受的大小便气味熏得我直流眼泪,脏兮兮的床上用品已经用了好几个月。一个房间住了十一个残废人,冬天没有暖气,只有一个小煤球炉子,烧不多久就灭了。小屋里仿佛象个冰窟,床上的被褥十分单薄,每夜都会被冻醒。他下肢瘫痪了,但但上肢还灵活有力。每天他都咬着牙和别人一块用铁丝编织字纸篓,每编出一个篓底可以赚一分钱,编出一个篓帮赚四分钱,一个月拼命干也只能挣到四、五块人民币……
邓朴方说:这段岁月最难打发,因为他急於知道家人,尤其是父母双亲的下落。一天早上,他趁同室的哥们还在熟睡未醒时,一个人摇轮椅溜出救济院,直奔北京城里。二十多公里的路程,他用了四个多小时摇到……
听完了儿子的诉说,已经年近七十的邓小平成了每天照顾高位截瘫儿子的唯一“壮劳力”,每天在卓琳和夏老太太的帮助下为儿子翻身、换衣、洗澡,艰难地把儿子从床上挪到轮椅上,晚上再把他挪回到床上………
往事不堪回首,没人知道邓小平在默不做声地照顾自己高位截瘫儿子时是否会随时产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念头。
曾已何时,毛泽东夫妇曾使邓小平一个完好的家庭肢离破碎,令邓家数名子女在饥寒交迫中哀嚎,令邓家最寄厚望的长公子永远丧失了正常人的大部分生理功能。而毛家的公主李讷(当时化名萧力)此时却二十六岁便成为《解放军报》负责人(正大军区级);毛家子侄毛远新年纪轻轻便跃升大军区政委,後又担任“毛泽东同志联络员”(同邓小平女儿萧榕日后在邓小平身边担负的职责一样,只是职务上的叫法不同),毛夫人江青更是骄狂不可一世。
也就是在江青被宣布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同时,邓小平成功扳倒了华国锋,中国的“第一家庭”从此正式被邓家取代。紧接着,改革开放开始,“第一家庭”的全部成员迅速开始了“带头致富”的过程,原“第一家庭”的落魄公主李讷同时也开始了她这一生最惨淡的时光。随着江青的入狱,江青与毛泽东所生的女儿李讷被赶出中南海,并神秘地失踪了一段时间(据称是住院治病),毛泽东的外孙、李讷的儿子李效芝(後随继父姓王)从五岁开始即被迫跟着一位阿姨度过了五年无父无母的凄惨生活。
恢复自由之身以后,李讷已经落得了全身病痛,长期在家里病休,只拿“基本工资”;而改嫁的丈夫从云南离休调京后工资收入微薄,不足以应付北京城里日益上涨的物价,故两夫妇的日子一度过得十分艰难—-尤其是当时的中国大陆 的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每月的奖金和其他外快收入要远高于基本工资的年代。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大陆官方的公开文章中曾以赞扬的口吻提到李讷“平民生活”的苦辛,甚至冬天还要自己蹬着车轮车去市场采买按人口配购的五分钱一市斤的“冬贮大白菜”;每年的十二月二十六日都要和普通人一样,挤坐公共汽车赶到天安门,排着长队等候“瞻仰毛主席遗容”。
一九九一年五月江青自杀前,李讷因为多种慢性病需要同时治疗和保养,前后花了数千元医疗费。她自以为所谓“公费医疗”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仍然没有被他父亲的叛逆者取消,所以开始并没有着急。但到单位报销时,单位会计向她出示有关财务规定,说明她的药费中有一大部分属於“公费医疗”制度规定不能报销的“自费药品”……
此后发生的故事为何令杨尚昆指责邓小平“对主席后代不够厚道”,是本专栏下篇文章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