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

 

 

 

回归后长期缠绕香港的政改争议,也许还可以说是北京当局没有诚信,没有根据“基本法”的承诺,千方百计阻挠香港去进行“基本法”写明的政治体制改革。但从高铁立法一事可以看见,为了达到目的,北京当局,香港特区政府,以至那一班所谓建制派,都越来越不介意,甚至是明目张胆主动破坏香港的制度。

 

这件事足以说明,继续殖民地时代那一套政治体制,在殖民地时代还可以因为宗主国对制度的尊重,对法制的重视,执政的政府也受到民主机制的制约,才不会出现严重侵害香港人的自由和利益。但当今天的主权政府一向都没有诚意去尊重典章制度,也习惯了不受宪政条文制约,更根本没有打算实践其承诺的情况下,香港人原来享有的制度保障,曾经被承诺过会得到捍卫的生活方式,已是岌岌可危。

 

作为“基本法”界定下的一个特区宪制组成部份,立法会本质上应是特区体制内的最高民意机关。其主要职责,就是透过制订法例的严谨程序,监督公共财政及透过政策辩论来制衡政府,令政府的施政要符合整体社会的需要及期望,也要平衡不同社群的诉求与利益。议会运作的精神,就是要把社会对各种问题的意见,以致难以取得完全一致的政治纷争,透过公平选举产生的民意代表,在规范的程序下表达及辩论,然后透过一套大家都接受的程序作出决策。如果这个过程是公平的,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有机会表达其意见,不同的阵营自然会有赢有输,最后决策就算并不符合某些群体的利益和诉求,但决定仍然会得到尊重,或者起码就算无奈也得接受。

 

议会失效对立势回到街头

 

但香港的立法会在结构上已经十分偏重工商界的利益,其组成方式及九七回归后改变了的选举方法,已经令整个立法会必然被建制派操控。不去改变这种已经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市民期望,权力极不平衡,更可以说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承诺的状态,已经造成过去多年的政治纷争。香港现时这个议会体制已经十分不健全,已经极不公平,政府又运用选举确认书及DQ这些不合理的手段,进一步扭曲议会的权力分布。立法会在拨款,立法以致其他政策辩论上的政治公正性已经一再受到破坏。

 

在这次高铁一地两检立法,连已经受到质疑的议会程序也受到一班所谓建制派主动破坏。议会的目的就是要让议员有充份的发言机会,而所谓充份,其实已经受到限制。以法案二读辩论来说,每位议员也只有这15分钟。看遍立法会的议事规则,都不可能找到任何依据,说明立法会主席有权力如此主观随意地削减议员在这方面的权力。这一位立法会主席,竟然够胆说是“基本法”赋予他不容挑战的权力,究竟又是出自“基本法”哪一章哪一节?如果随意拿“基本法”说立法会主席有权主持会议这一句,主席便可以随意妄为,那立法会的议事规则还有什么存在意义?

 

连应该要保证议事程序得以执行及对议事规则作出裁决的主席,也赤裸裸地违反议会秩序,不依据应有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令这个所谓议会的议长也赤裸裸地变成政府的政治打手。议会就只会失去了其监察政府权威,其在宪政架构上应有的制衡权力作用也就完全破产了。

 

如此强词夺理竟然可以成为一个香港这个高度文明社会的议会议长,足见香港议会制度确实是千疮百孔。看看特区政府及那一批建制派议员的表现,也足以说明不断破坏香港制度的,其实正正就是所谓建制派。

 

当人人都认为议会再不是能够公平摆平纷争的地方之后,政治对立便只能被带回街头。出现更激烈的政治对抗,甚至暴力对抗的可能性便只会更大了。如此下去,香港社会今天面对的社会撕裂甚至中港矛盾,都只会进一步恶化。

 

如果说香港社会近年出现严重的撕裂与政治对立,政府在施政上大如觅地建屋,小至废物处理都难以服众,根源不在于势孤力弱,资源紧绌的那一些泛民主派,也不在于被政府中人不断抹黑为眼光浅窄的年轻一代。香港问题的真正根源,在于那个不守信诺,没有诚信的中央政府,也在那一个徒有港人治港之名,却不见得会捍卫香港人权利的特区政府,也在于那一批只知跟大队,依傍权势来寻求个人政治利益,视香港长远利益不顾的所谓建制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