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民间商人的不同命运
相比32年前唐山大地震的救灾,汶川大地震的最大变化是民间爱心的喷发,社会上有更多的力量汇入这场救灾中。江苏商人陈光标在地震发生后,自觉带领人员和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区,救回128条生命,捐了785万元现金(曾直接向灾民分发百元现钞)……温总理曾握着他的手说:“你是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我向你表示致敬。”
陈光标的出现,是中国民间社会空间日益扩大、公民社会正在发育的标志之一。被舆论誉为侠义商人的他或许可被视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民间商人阶层成长的一个标杆人物——原来,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受到压制、被边缘化的商人不但有担当社会责任的自主意识,亦有担当责任的能力。
有舆论将陈光标的“传奇”行为和“弦高犒师”类比。春秋时期,秦国遣师偷袭郑国,在边境遇到正赶着一群牛去贩卖的郑国商人弦高。弦高知道自己的国家毫无防备,急中生智的他径直将牛群赶到秦军军营,对其主帅谎称郑国国君特命他犒劳远道而来的秦国客人。秦军认定郑国早有准备,立刻班师回国。一个商人就这样化解了自己国家的一场危机。
两件事相隔了两千余年,中国的社会状况已有了天翻地覆的变迁,但两位商人急纾国难的责任感和智慧是相同的。比之秦汉以后皇权时期的商人,陈光标和春秋时期的弦高距离更为接近——在商人的自由度与自主性方面。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弦高犒师的故事发生在明清将会怎样?这弦高事后很可能以“矫诏”入罪,尽管他办了一件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好事。野史记载,朱元璋定都南京后,江南大富豪沈万三为了讨好征服者,不但捐资修建南京城墙,且要掏钱犒劳朝廷军队。朱元璋大怒:你一个商人,要犒劳皇家军队,居心何在?于是沈家被抄,沈万山死于流放云南的途中。这个故事是否真实有待考证,但故事的背景是真实的,朱元璋为了维护皇权的统一,不遗余力抑制资本,打击工商业。
中国人并非天性冷漠
春秋时期虽然礼崩乐坏,各国攻伐不已,但旧秩序尚有着巨大的维系作用,整个社会还处于前皇权时代,也可以说是前臣民时代。周天子只是天下诸侯名义上的共主,对各国内政无法干涉,各国之内也是国君分封大夫,封地之内政务、财务相对独立,平民阶层亦有相当的自由度。在这种情形下,国君对贵族和庶民的控制是有限的,国与国之间人员流动频繁,各国统治者最头痛的事情是本国百姓逃到别国去,国民中的精英分子也动不动就“用脚投票”,去别国当客卿,比如苏秦、李斯。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商业必定发达,思想必定活跃,所以才有临淄那样繁华的商业城市,才有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黄金时期,也才有弦高这类商人——他们对自己的国家有一种朴素的共同体概念,能自觉地做出保护性的决断,而不需国君宣传动员。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特别是从汉武帝开始到1911年清朝覆亡,长达两千年的帝制时代,最具有经营天才的中国商人却活得最窝囊,他们对公共事务根本不敢有自己的主张,必须仰官府的鼻息。看看明清时代的大商人,无一不是成也官府,败也官府。
这两千年内,怎么可能产生公民和公民社会呢?只可能有臣民。而臣民必然是冷漠的,因为臣民不但对公共事务,哪怕对自己的命运都没有发言权,让他爱国爱朝廷岂不是苛求?因此我对鲁迅所谓的国民性和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之说不以为然。中国人并非天性冷漠自私,是因为政治制度让他们丧失种种权利。一个对国家大事毫不关心的农民,可能在宗族械斗中毫不怕死,那绝不是族长在后面拿枪逼着,而是因为宗族为他遮风挡雨,与他利益攸关,他有为之奉献的理由。阿Q如果不是个流民,而是赵氏宗族接纳的殷实的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关心宗族公共事业的人——可他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能不破罐子破摔吗?
臣民对公共产品没有主动的请求权,对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更不能选择。他们有纳粮完税服役的义务,却缺乏应有的权利。顾炎武说: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即使是顾炎武这样的精英,也认识到一家一姓所统治的王朝衰亡,不值得惋惜;而匹夫所忧的,是“亡天下”,即普通人生活于其间的文明衰亡。
近百年的历史规律暗含什么秘密
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肇始于近代欧美的一种潮流。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奴才推翻主子自己当主子这类造反外,没有追求权利与责任对等这样的社会潮流。造反者喊出的“等贵贱,均贫富”,只是没有任何制度予以保障的乌托邦口号,用来吸引民众参与队伍。“所有人享有同等公民权”的意识,则是晚清革命党人从域外引进的。中山先生的“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核心是民权,即公民权的保障。如果人与人在基本权利上是平等的,政府的统治是征得公民同意的,那么由公民分别组成的民族才有平等的基础,民生才可能得到根本的保障。无民权的民生只能是统治者的赏赐,予夺皆由人。
建构公民社会必然要有两大自由:即人身的自由和资本的自由。如果人和资本完全控制在政府手里,政治权力通吃一切,哪里可能有公民社会的空间?关于中国古代普通百姓人身是否自由,史界争议很大,一些史学家比如钱穆认为中国老百姓主要是农民生活状态相当自由,只要交完皇粮国税,政府根本不管你。这样的分析有道理,中国古代依附大地主丧失人身自由的农奴确实很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古代的百姓有多大的自由。因为人的自由和资本的自由是不可分的,而中国自秦汉以后,人的自由和资本的自由是被分割开的。士农工商,商人为四民之末。商业的发展必然促进人员和资本流动加快,但人和资本流动规模浩大,必然对帝国的政治形态产生巨大压力。这是朝廷不愿看到的,于是通过抑制资本控制商人和自由手工业阶层的崛起,将大多数老百姓控制在土地上。这样的百姓就是一个个散落的马铃薯,有何可担忧的?就如野生动物园一样,将铁丝网圈起来,里面的动物在圈内也很自由,但它们不能自由选择走出圈外。
“皇权不下县”常被用来证明历代朝廷允许民间自治,但这不是现代意义的民间自治,因为与之对应的是“民权不上县”。只有农民中的精英——读书人——通过科举选拔方能进入官僚体系,但他们显然不是现代政体产生的地方政治代表,而是“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成为帝国的雇员后,屁股只能坐在雇主即朝廷那一边。这和出身、血缘没关系,而与制度设计有关系。今日看到电视上某些被曝光劣迹的地方官员,对着媒体言之凿凿地说他是农民的儿子——这能说明什么呢?古代考上举人、进士的不也有农民的儿子么?
清朝覆亡后,中国从皇权社会艰难地向现代社会转型,伴随这一过程的则是具有现代意义、不同于传统官商的民族工商业兴起。而过去的一百年内,有这么一个规律:什么时候政府对工商业控制减弱,民族工商业繁荣,这个时候一定是民间社会空间较大、新闻相对自由的时期,反之亦然。
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华民族空前团结、民族共同体理念得到强化的时期,参加抗战的社会各界人士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为与个人安危与利益息息相关的国家而战,而非为某一家的朝廷而战,“忠君”与“爱国”之间有了明确的分野。民生轮船公司总经理卢作孚指挥船队将下江的战略物质和人员疏散到三峡以西,被称为中国的“敦刻尔克大撤退”,远比弦高犒师和陈光标入川更为悲壮。
由于几十年的政治原因,至1978年改革开放初始,中国的民间工商业几乎从零开始,民间社会的空间也被挤压到极点——这个时期连商人都几乎没有了。前改革时代不是臣民社会,但也不是公民社会,政府通过城镇的单位体制和乡村的人民公社体制,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管理和高度控制,多数普通人被赋予一个具有高度意识形态色彩的集合名词——“人民”。这个名词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抹杀了公民间的个性差异,也遮蔽了单个公民所应有的一些权利。
历史告诉我们,人民的权利要得到保障,必须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改革开放以来,可以看到两条相辅相成的脉络:一条是私营经济不断壮大,一条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正是这两股力量,不断促进着民间社会的良性发展,使中国人看到了公民社会的雏形。
30年庆典已经过去,改革开放如何向纵深发展?中国的社会如何更加和谐稳定?公民的人权如何得到更好的保护?全社会都在关注。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寒冬,这些问题和中国仍然稚嫩的民营经济能否健康发展,以及市场规则的公平性更有紧密的联系。利用政治权力垄断市场,不仅将极大地伤害市场经济,也将影响民间活力、影响公民社会的进程——恶性循环中,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这个国家的政治。
从小处说,企业家只有摆脱了沈万山、胡雪岩这些巨贾的悲剧命运,中国才可能有秩序良好法制健全的公民社会。从前臣民社会到臣民社会,从臣民社会到前公民社会,民间力量推动社会逐渐向前发展——公民社会是下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陈光标的“传奇”已让我们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