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但是,由爱发生的悲剧也屡见不鲜。是人们不该爱么?不,问题是很多人不懂得怎样去爱,于是,爱反而造成了伤害。如果说,爱本身是一种非理性的情感的话,那么,爱的行为则应该是理性的。爱国也是如此。希特勒难道不爱国么?但他却给德国以及全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可见,仅仅有一颗爱国之心是远远不够的,还应懂得爱国之理。
  
  2001年7月,我国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一时举国欢腾。某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幅照片,照片上是正在举杯欢庆的人们,这是记者在一家俱乐部随机拍摄的。一位警察碰巧看到了这份报纸,他惊讶地发现,照片上正在举杯欢庆的人群中有一个居然是分局追寻了两年之久的通缉犯!两个月后,警方以此为线索将其捉拿归案。

  另有一个网名“无情”的电脑黑客,他为4600元入室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却在被捕后的“悔过书”中声称自己“有一颗不容置疑的爱国之心。”他这样自我定位的根据是他参加过针对美国、日本的黑客大战。

  他们真的爱国么?如果这种随意侵犯同胞公民的生命财产权的人也算是爱国者的话,那么,这样的“爱国者”不要也罢!

  在这个时代,宣称自己爱国的人多如牛毛,但真正懂得怎样去爱而且付诸了行动的人又有多少呢?
  
  一、爱国就是喊口号?
  
  仅仅是口头上的爱国显然是不够的。“真正的爱国主义不应该表现在漂亮的言辞中,而应该表现在为祖国谋福利,为人民谋福利的行动上。”这是俄国作家杜勃罗留波夫的一句话。但遗憾的是,当前我国很多人的爱国还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空喊几句爱国的口号是太容易了,比一个男人对一个漂亮女人说“我爱你”还要容易得多。所以有人说,爱国在很多情况下只是最不需要成本的许诺,是最廉价的情感付出,是假、大、空的情感宣泄。其他的美德,比如孝心,它需要我们对父母不断付出时间、金钱和精力。但是对所谓的爱国主义,无须付出成本,只要发泄式地叫几句“打倒小日本!”或者“打倒美帝国主义!”,就足以满足某些人那看似膨胀其实虚伪的爱国情怀了。也许,太膨胀的东西内里往往是虚的吧。真正的爱国,首先应该不是语言,而是行动。从小事做起,这是爱国的第一要义。

  当然,喊口号具有鼓动人心的宣传作用,但爱国不能只靠宣传。而且,盲目地喊一些过激的口号虽然痛快,但它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使问题复杂化,从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爱国需要热情,更需要冷静。盲目的爱国可能恰恰是误国。
  
  我们都知道,那些曾经向美国示威的学子们不久又开始了托福、GRE的拼搏,虽然这也无可厚非,但它至少说明当初的那种热情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现在,他们又恢复了生活的常态。但是,爱国难道仅仅体现在本国遭到外国欺凌时的愤然一呼么?而在日常生活中则没有爱国的需要?
  
  二、爱国主要体现在对外?
  
  在国家面临外敌入侵的危难时刻不怕牺牲、为国捐躯,这自然是令人敬佩的。但这绝非爱国的唯一方式,甚至也不是主要方式。这是一个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因此,爱国应该主要体现在我们国内的日常工作之中。作为一名爱国者,首先应该致力于促进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而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国内。至于维护国家的独立与尊严,这只是必须的外部条件。我认为,可以把前者称为积极的爱国主义(因为它主要致力于使国家进步),而后者则是一种消极的爱国主义(虽然也是爱国,但它主要关注的是使国家免于外部的祸患)。

  当然,这两者可以而且应该结合起来。可许多人就是只对后一方面感兴趣!如果很久没有国际争端发生,他们还会感到寂寞、无聊呢!当他们在看到本国与外国发生冲突时,感到的与其说是难过,不如说是兴奋。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能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甚至不惜损公肥私,但在对外时,他们则表现得似乎不惜为国抛头颅、洒热血。为什么会这样?最大的可能是因为,这样做既叫好又安全(因为他们心里明白,其实轮不到他们去冲锋陷阵),而且还可以满足一下他们的虚荣心——我也可以指点国际风云!至于在国内事务上默默奉献,那真是既困难又琐碎,一点也不激动人心。如果批评本国政府,那又太危险了。所以,还是关注国际事务好!
  
  三、爱国不一定要爱民?
  
  有些人说自己“爱国”,但却不爱国人;说是“爱民族”,却不爱一个个具体的公民。这难道是真正的爱国吗?

  国家不是超越于人民之上的抽象物,国家本身没有利益可言,它是属于人民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因此,爱国就必须爱人民,为人民服务就是爱国。要注意的是,为人民服务也不能抽象化。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和人民的一部分,爱国就应从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爱起。否则,就象一个笑话所说的:一位消费者到一家国营商店去买货,售货员服务态度很差,于是消费者指着墙上挂着的“为人民服务”的宣传标语说:“你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售货员却答道:“我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
  
  四、爱国就要护短?
  
  爱国当然意味着为本国而自豪,但这绝不意味着以为本国一切都好。“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在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因此而影响理智的判断,那就变得可笑了。一个男人可以认为他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她就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能干的。

  有些人只听得进赞扬本国的话,而听不得只言片语的批评。这也许跟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爱面子有关。正如我国最早的社会学家李景汉先生所说的:“有的只喜欢外人说我们民族如何如何优秀,而遇到指出我们的缺点时,即生反感,而替自己辩护;至于说得对不对,往往不加深思的。”如果说对来自外国的批评很多人虽然表示不满但却无可奈何的话,他们对来自国内的批评就更加难以容忍了。古人教导我们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可是,某些自称爱党爱国的人却把这些给忘了。这种表面上非常爱国但却妄自尊大、不肯承认错误的态度对国家是有害无益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国家都不会是完美无缺的。即使强大如美国,也有许多缺点。所以,个人应该从善如流,国家也应该有容忍批评的宽宏气度。只有这样,个人才能不断进步,国家才能不断强大。正如李景汉先生所言:“了解与承认自己的弱点,不是耻辱,惟有不努力从事民族的改造,不看清民族的出路,才真正是耻辱。”

  美国曾有人写过一本《丑陋的美国人》,写出来之後,美国政府不仅不生气,美国国务院还拿来做为他们行动的参考。这样的国家怎会不强大呢?八十年代,台湾的柏杨也写过一本《丑陋的中国人》,结果却掀起了轩然大波,受到了无数国人的唾骂,甚至有一段时间在大陆被列为禁书。两相对比,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么?
  
  我们都知道,敢于指出自己的缺点的才是自己真正的好友,而那些一味对自己阿谀奉承的反而要么是交情不深者要么是别有用心的小人。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所谓“爱之愈深,责之愈切”,真正的爱国者由于希望自己的国家变得更好,所以对本国政府和民族的要求也就特别严格,常常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赞扬的时候少,而批评的时候多。所以批评自己国家的不一定不爱国,而一味护短的人虽然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效果往往恰恰相反。当然,还有一些护短者(尤其是那些只知一味维护现行体制的“爱国者”)则完全是出于私心,因为他们是既得利益者,他们的护短是为了抗拒改革,以维护其既得利益。
  
  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或译为《中国人》)中对我国民族性格中的一些缺陷作了中肯的自我批评,其语气其实比鲁迅先生的要温和得多,尽管如此,他还是受到了很多国民的激烈批评,甚至被骂为“卖国贼”。对此,林先生倒早有预料,他在该书的序言中写道:“我能直言不讳,因为,不像这些爱国者,我不以我的国家为耻。并且我能暴露中国的毛病,因为我未曾失望。中国是比她的小爱国者们伟大,也无须他们的洗刷。她要和她已往一样,再纠正自己。”
  
  五、爱国就要仇外?
  
  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摩擦是在所难免的,正如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一样。对此,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

  有些人一听说我国跟外国发生了冲突,就热血沸腾、喊打喊杀,作出一副毫不妥协的姿态,好象非如此就不足以显示其爱国。从伦理观上来说,他们所持的是一种传统的意图伦理而非责任伦理,只问动机,不问效果。他们根本没想过战争的后果。自古以来,战争都是很残酷的。所谓“伤敌三千,自损八百”,就算最后取得了胜利,代价也是惨重的。真可以说是“胜,百姓苦;败,百姓苦。”当然,在面临外敌入侵,民族独立与领土完整受到直接威胁的时候,我们要敢于起来战斗,绝不能委曲求全。但当代国际上的绝大多数冲突其实并没有到这么严重的地步,而是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正如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矛盾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一样。在这种时候,我们应该支持政府的理性决定,拒绝狭隘的民族主义。即使我国已足够强大了,也不应该轻易地使用武力。正如印度诗人泰戈尔所说:“我认为那种主张有权把他国人民的权利与幸福作为本国祭坛牺牲品的爱国主义,将危及任何伟大文明的基础。”
  
  有些人说,我们曾经受到过外国的侵略与压迫,因此,当我们强大起来之后,就应该找机会复仇。这种想法(或称“1840情结”)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只要冷静地想一想,就会发现大谬不然。虽然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但牢记屈辱历史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奋发图强、使历史不再重演,而不应该是为了复仇。我们既然痛恨侵略,又怎能自己去做侵略者呢?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就等于我们其实已接受了侵略者所持的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就等于我们在精神上已被彻底打败了。何况,复仇不应该针对仇人的后代,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所以,我们应继承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以德报怨的优良传统,与世界各国人民和睦相处。

  爱国不仅不应该排外,相反还应勇于并善于学习别国的长处。这才是真正自信的表现。

  我们应该反对崇洋媚外的行为,但绝不能反对向外国学习。事实上,一个固步自封、总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国家是必然会走向没落的,而那些兼收并蓄、善于学习别国长处的国家才是充满活力、前途无量的。

大家都知道,古代中国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领先于世界,正因为如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广大民众都以为本国就是世界的中心,所谓“天朝大国,无所不有”,而别国都只是些蛮夷之邦,不值一提,它们只有来进贡的份,而绝没有我们主动去学习之理。这种妄自尊大的心态堵塞了我国学习国外先进文化的道路,使得我国在近代大大地落后了,陷入了被动挨打的局面。如此惨痛的历史教训,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吸取么?

  如此简单的道理,你要说有人还不懂那也未免太看不起人了。可是,有些人还是一听其他人说美国或日本的好话就怒从心头起,“崇洋媚外”、“洋奴”、“卖国贼”之类的帽子就飞了过去。真是奇哉怪哉!想来想去,我觉得原因不外乎如下三种。
  
  (一)嫉妒。正如有些人见不得别人比他强一样,有些人也见不得别国比本国强。要说好强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嫉妒者的好强是一种“恨人有,笑人无”的心态。它的着眼点不是自己的奋发图强,不是知耻而后勇,而是因不如别人而恼羞成怒。这种人只有在比自己弱的人面前才能感觉到有尊严。当他们在谈到非洲或南亚国家时,往往是一副轻蔑的姿态,而当话题转到欧美发达国家时,顿时就感到底气不足了,但由于要与崇洋媚外者划清界限,于是就变得咬牙切齿起来。很明显,这类仇外者与媚外者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骨子里都是自卑在作怪。与其说他们缺乏爱国主义精神,不如说他们缺乏的是内在的尊严与平等意识。之所以有的卑有的亢,关键在于他们爱的不是国家本身,而是国家的富强程度等外在的东西。
  
  (二)感情与理性不分。有些人由于仇恨某些发达国家曾经对我国的侵略,从而也恨起该国所有的东西来。这可以叫做“恨屋及乌”。说实话,在感情上,我对日美英等国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是,感情归感情,理智归理智。在关系到国家发展大局的问题上,岂能感情用事?就算是恨美国人,该学的也得学呀?一百多年前的古人尚且知道“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道理,今天的人反倒忘了?

  有些人似乎很讲骨气,认定“仇国的东西,再好也不能要”。且不说这种想法之愚腐,更重要的是,它把很多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当作某些国家的专利了。比如说民主,就是最令某些爱国者敏感的一个词,一听有人说要学习英美的民主,他们就会将“崇洋媚外”的大帽子扣过去。殊不知,民主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绝非少数国家的专利,只不过目前有的国家实现得较好而有的还刚起步而已。所以,这完全与国格无关。若顽固地坚持不学习,才是自绝于人类社会的有损国格之举。

  更有甚者,有人仍顽固坚持极端的“敌我逻辑”:“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支持。”照此逻辑,“敌人”提倡民主,则我们就该提倡专制了;“敌人”重视人权,我们就该忽视人权了!有些人本来对伊拉克并无感情,但一看到美国去攻打它了,顿时就成了它的坚实盟友,“人体炸弹!”“焦土战!”等,叫得比伊拉克本国人民还要响。因为反美而将萨达姆、本拉登之流的也视为同志,也就丧失了基本的人道立场。
  
  (三)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类人反对学习外国的先进东西是为了抗拒改革,以维护其既得利益,因为他们是不合理的旧体制的受益者。当然他们的理由肯定是冠冕堂皇的,决不会把自己的这番私心说出来,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里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