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告密成为一个社会热点,我曾写过两篇文章,分别以《从〈闻香识女人〉看中外告密观》和《漫长的1984:窃听风暴结束了吗?》为题,从文化的角度解读告密。文章发表后贴到博客上,陆续看到网友的一些反馈,感到有必要回应一下,并把想说的话说完。
我在文章中曾谈到基督教文化的“告密对象”是上帝,有网友跟帖说:还有宗教裁判所。不错,在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宗教迫害曾盛行一时,很多妇女被告发为“女巫”,遭到宗教裁判所的逮捕拷问,被判监禁甚至处以火刑,一些科学家和宗教改革家也遭到同样命运。基督教徒的忏悔,当然是向神父或牧师告解,因为他们是上帝在人间的牧人。将告发异端视同告密于上帝,这与个人崇拜年代的告密观极其相似。
我提出了评判告密行为的三条底线:一看动机是被迫坦白还是主动陷害;二看告发的内容及伤害程度;三看事后有无补救和忏悔。有网友在表示赞成的同时,指出这是“良心”层面上的,还应考虑“愚弄”、“受骗”层面。我很同意这位朋友的观点,在极权主义时代,很多告密者是在被“洗脑”后主动“大义灭亲”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是,在信仰权力的狂热年代告密不断,在没有信仰的功利年代告密不绝,才是一个民族的双重悲哀。
我谈到1989年东德倒台之际,秘密警察的档案被公开,人们震惊于至亲好友的卧底身份,引发了一场社会休克。有网友说:“我建议焚毁。时过境迁,何必还要一些人惴惴不安呢,曹操战胜袁绍后烧书信的做法德国应该学学。”接着又有网友跟帖说:“那是因为曹操要接着玩那一套。”生性多疑的曹操,在焚毁部下通敌书信之前是否看过?谁也说不清。他无非是玩弄“使功不如使过”的权术,与起用“右派”当告密者同出一辙。
有朋友访德归来谈到,经历过希特勒时代的人,特能理解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威权时代不仅有集团作恶,而且有群体作恶,很多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或岗位,程度不同地做过伤害他人的事情,是一个互害的体制及群体。引爆告密材料“伤人太重”,招致各方的制止和反对,是因其触发了很多人灵魂深处的罪孽感:从八九十岁的老人到莘莘学子,都可有能干过这种下三滥的勾当,有不少人至今仍在干……
回顾告密的历史:基督教文化和儒家文化的教化体系,在道德价值上都不认同非正义的告发;但只要有专制政治存在,统治者都鼓励告密,宗教迫害和文字狱史不绝书;极权政治更发展到以权力为上帝,伦理屈从于权力,不仅介入你的私生活,而且要控制你的灵魂。事无巨细都在权力的掌控中。
在20世纪,当一种外来的威权文化被输入到中国后,个别地区开始“以革命的名义”,开展“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并迅速实现了本土化。50年代推广到全中国以后,不断鼓励告密和背叛,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年代更是登峰造极,不仅革命“触及灵魂深处”,而且文斗武斗并举,令全国陷入“红色恐怖”的活地狱。如今,这套违背良心和伦理的“特色文化”虽早已衰败,但仍蛰伏于我们的生活中。
当告密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便习惯于“以不正常为正常”,一旦把这套告密体系晾到阳光下,各种反应反令人大跌眼镜。或许是出于善意,有朋友主张历史创疤揭不得,一笔糊涂账推给体制当总替罪羊,不追究多数人的责任。应该承认告密是体制的产物,但如果没有众多的告密者,告密体制也无法维持,一个告密成风的社会,同时也是多数人参与的暴政。
从文化的角度考察,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也会有什么样的人民。坏政府也是人民的儿子,毛病是爹妈惯出来的。一个坏政府是不希望有好公民的,因为有好公民它就干不了坏事,所以从教育上重点培养奴才、告密者和小人,盖因其内部就不乏小人之辈。这种恶性循环的文化怪圈,难道不需要彻底打破吗?
有人指责“鞭尸式”的拷问对于长者太过严酷。尊老是一种美德,但不包括他的错误,“大家有错”不是免责的理由,提出控诉者也是受害当事人,非你所指的道德审判者。请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也是受害者之一,或有长者伤害了你家长者,难道事后连求证真相的权利都没有吗?如果你伤害了他人且天良未灭,难道连道歉的勇气都不具备吗?宽恕应以忏悔为前提,无原则的“恕道”等于乡愿。儒家讲“反求诸己”“三省吾身”,但中国人很少反思自己从权从众、助恶为虐的“国民性”。
曾有作家对德意志民族发出这样的感叹:作为个人是那么优秀,但作为群体又那么可悲。第三帝国灭亡后,德国的孩子们经常会向父亲发问:“爸爸,那时候你干过什么?”东德政权倒台后,孩子们再次提出同样的问题。这不仅是未来对历史的拷问,也是对一个民族灵魂的拷问。
今天,我们严肃地向自己的长辈和同胞求证真相,进行从历史到文化层面的反思,就是要从根本上祛除这种扭曲人性的“低俗文化”,不再重犯历史的错误,让孩子们健康成长,让这个民族有未来。
2009年5月17日 风雨读书楼
《中国周刊》2009年第三期(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