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严先生,你好!
读了你写的《中国经济,尚未跳出历史学派的叙事》一文后,我有一种感觉,你的文章只谈观点,不做论证,像是一个人自说自话的漫谈。
我赞同你的某些观点。
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面子进入了世界体系,里子仍是党国至上,由此决定了中国经济的性质与质量以及走向”。这句话尖锐地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党国至上。
你揭露习近平“与其大撒币,不如藏富于民,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的活力。因为有一点极重要,那个争做经济体量世界第一,满足的是领袖的虚荣心,实质是毛泽东时代的争做世界革命中心”,“把目光关注在目的是扩展权力权威的反腐上面,偏又不是制度反腐,而是权术反腐,结果是大小‘土围子’实在太多,层出不穷,腐败反不下去。经济转型干脆不提,因为他本来就不懂经济,他是法学博士,不是经济学博士。他作为凡人也没得无限精力和能力,靠世袭得来的权力今天的时代终究让他底气不足”,“偏偏他又不肯不敢放权,末了是主管经济的总理也只能半躺平。笔者以为,三年疫情后,习总书记醒悟到了不抓经济不行了,因为今天的经济就是最大的政治,但是早干什么去了?梁家河的故事反映的是土窑、虱子、黄段子,如何出得来当代经济思想”。
这些话语揭露习近平妄图当世界领袖的虚荣心。习近平不懂经济,又不肯放权,靠世袭得来的权力让他底气不足。你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习近平的权力是不合法的,且志大才疏,不学无术。
我不赞同你的另一些观点。
例如,“六•四一出来,有望良性发展的路又中断,需要谈六•四,是因其行为和后续效应皆恶劣”,“从经济上讲,六•四一出现,胡耀邦、赵紫阳的夯实地基、疏通河道的努力便停滞下来”。你没有论证,谁也无法与你讨论。
再如,“从来的商品社会自身就存在诱发人性缺陷的一面”。这句话显然是片面的,你为什么不提商品社会也存在诱发人性善的一面呢?
我们来看,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阐述:尽管每个人都试图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清楚增进的公共福利有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个人的利益。但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就会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达到另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个人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效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商品交易不仅利己,也利他。所以,商品社会也存在诱发人性善的一面。
再如,“改革开放使经济出来了活力,源于对先前明显的荒谬不得已的纠错,成效主要在农业上,对工业只能叫纠偏”。
“改革开放成效主要在农业上”这句话是明显的错误,我想与你讨论。
再如,“从经济自身的规律来看,朱镕基主导的国企改制和积极入世,不失为精彩篇章。前者引发了阵痛,如公产一夜之间变成了掌握公权力人的私产,对几千万下岗工人补偿极微,成了事实上的任其自生自灭。但也要从另一个方面看问题,若由得那些僵尸般中小国企继续存在,势必拖累经济整体。入世和争取到美国的永久贸易优惠地位,就更加不消提了”。
这句话也是明显的片面之词,没有提及朱镕基的严重错误,我也想与你讨论。
针对你以上的两个值得讨论的话题,我分三个小结与你讨论:1、农业“改革开放”的严重失败;2、朱镕基主导的国企改制贻害无穷。
1、农业“改革开放”的严重失败
毛泽东统治下,中国农民饿死了几千万。为了活下去,中国农民不得不冒杀头的风险,自发地开始了大包干。
1978年11月24日晚,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在“大包干”协议上按下鲜红的手印:这就是被中国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所欺骗的中国农民的悲惨境地!这就是当年推小车帮助共产党打内战农民的悲惨境地!他们目睹过中国共产党是如何残杀地主的,所以不敢提出重分土地的要求,只是要求“大包干”,给中共当佃户。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谈长期规划问题。姚依林说:工业、农业都要甩掉一些包袱。农委同志建议如甘肃、内蒙古、贵州、云南等省,中央调给他们粮食很多,是国家很大的负担。可不可以考虑,对这些地区,在政策上放得宽一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让他们自己多想办法,减少国家的负担。邓小平说:我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张学兵《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谈话的几点研究》)。
为了减少国家的负担,邓小平肯定了包产到户。
中国共产党暴力土地改革以前,中国部分农民是拥有土地的。中国共产党利用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欺骗中国无地农民支持共产党。土地分到手后,无地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紧接着,中国共产党又通过合作化、公社化以集体所有的名义,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从推行“包产到户”到今天,农民获得的是土地经营权,没有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依旧属于中共政府。在中华民国时代,中国部分有地农民是自由民,到了毛泽东时代,所有的农民都成了毛泽东的农奴;到了邓小平时代,农民从农奴变成了佃户。
农民真苦
“包产到户“使得中国农民吃饱肚子、不再挨饿,但是农民的日子依然过得真苦!
小岗村村民严宏俊深有感触地说:“分那一亩二分地,现在只能管温饱,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家里地靠留下的老弱病残人也照料不好,不是荒废着,就是廉价卖给私企老板。村民想干什么都不成,迈不开步子啊!”
2000年8月24日的《南方周末》发表了湖北省监利县一个乡党委书记写给国务院领导的信。这位乡党委书记在信中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由于种田亏本,田无人种,负担只有往人头上加,有的村的人头负担高过500多元/人。我经常碰到老人拉着我的手痛哭流泪盼早死,小孩跪在我面前要上学的悲伤场面。我除了失声痛哭外,无法表达我的心情。痛苦与无奈一切尽在哭泣中。今年的负担还要加,您说这是怎么回事啊!少壮去打工,剩下童与孤,又见负担长,唯望天地哭!“
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所有权依然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土地的集体所有权。“集体”究竟是谁?由于土地产权主体模糊,造成这个“集体“就是各级中共政府。在集体所有制的名义下,政府就可以借土地所有者的名义来侵蚀农民的土地产权。
今天中国“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当年通过农业集体化,消灭了土地私有,也就取缔了土地市场。至今,中国的土地属于中共政府所有,不能私有化,导致无法土地资本化,还谈什么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高效的美国,土地以私有制为主,国有土地只占一小部分。
三农问题是阻碍中国经济未来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要解决这一问题,已故的杜润生先生曾经指出,土地制度再改革是“第一位重要的“。
对于土地所有权,所导致的农村问题,辛子陵先生建议:兑现“耕者有其田”,稳住农村,稳住农民。
“由于实行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空前紧张。所谓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已经完全变质。它为地方诸侯掠夺农民的土地提供了法律保障。卖地的钱,各级政府得 90%以上,农民只得5~10%。在土地问题上政府与民争利,已经闹得烽烟四起,民不聊生。”
“反对耕者有其田,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人,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防止农民失地,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是为地方官员霸占农民土地制造理由。在这种名义下已剥夺了四千多万农民的耕地”。
“我们听听农民的声音。2007年岁末,黑龙江富锦市72个村4万多农民向全国发表的《公告》说:“中共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应本着当年实现农民‘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理想和承诺,像当年带领农民土改和像改革初期支持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一样,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支持和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中央多年来关心农村、关心农民的优惠政策为什么总落不实?为什么总不能让农民的处境有大的改观?根子就在‘惠而不政’。把土地彻底给农民,才是最见效、最真实的惠民政策”,“长期以来的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架空了农民作为土地主人的权利。富锦市各级官员和豪强以国家名义和集体名义不断大肆侵占和私分农民土地,成了实际的‘地主’,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却被迫成为租种‘地主’土地的农奴。”
陕西农民由七十多岁的马连宝领衔,于2007年12月12日发出的《陕西省原黄河三门峡库区约7万农民向全国告诉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公告说:“我们拥有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争取到自主办教育,自主办医疗的创业权,压在农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就会被推翻,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自己就基本解决了。近几年,中央给了农村、农民一些小恩小惠,我们认为农民的土地权、创业权才是大恩大惠,也才能从根子上解决农村问题,农民也才能和城里人平等,才能参加分享现代化的成果。”
“把地分给农民,给农民完整的产权,不是要农民在一亩地上致富,主要是制止地方诸侯抢地卖地的狂潮。实行耕者有其田,简便易行的办法是以农民承包地为基础,把产权给农民。农户分得土地后,可以像承包时那样继续单干,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卖自己的份地,可以自愿联合起来组织土地私有﹑入股分红的家庭农场,都是合法的,都是光荣的。党和政府在宣传上不要带倾向性,在政策上要一视同仁“。
“国家建设需用农民的土地,地价形成要靠市场机制。农民要成为有法人资格的卖方,行使参与权﹑要价权和谈判权。除法定的税收外,卖地的钱全部归农民。政府要考虑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安置失地农民为前置原则“(2010年春节辛子陵在上海与朋友座谈时的讲话。)
土地制度改革受制于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是不会放弃党国专制制度的。因此,直至今日,中国共产党依然霸占着中国农民的土地!
吴严先生,你竟然认为“改革开放成效主要在农业上”,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2、朱镕基主导的国企改制贻害无穷
前文讲过,“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谈长期规划问题。姚依林说:工业、农业都要甩掉一些包袱。—-邓小平说:我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张学兵《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谈话的几点研究》)。
甩包袱
经过十几年的国企改革,国企还是大面积亏损。中共的农村集体化失败了,利用“大包干”甩包袱。中共的国企改革失败了,利用“抓大放小”甩包袱。
1997年底,由于实在无法保住亏损的国企,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开始推行国企改革。中共十五大对国有经济提出“抓大放小”,“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方针。朱镕基曾经说过:把大型企业掌握在国家手里,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小企业不掌握国家命脉,不影响公有制为主体。
所谓“抓大”,就是把资产规模大且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金融、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抓在政府手中。所谓“放小”,就是把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使其私有化,甩掉政府的包袱。
“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让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继续掌控中国人的经济命运,中共专制统治野心暴露无遗。
“抓大放小”造成的恶果是,甩掉了中小型国企的“包袱”, 直接产生了大规模的下岗工人,国企资产大量流失,官商勾结,以无偿或象征性代价获得巨额财富。同时,“抓大放小”培育了一批大型垄断国企,例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成为中国共产党掠夺老百姓和敛财的大型金库。自此,中共政府的财政能力增长远远高于GDP的增长,国民工资增幅远远低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中共政府拿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养着全国几千万”吃财政饭”的人,滋生出一大批中共官二代的富翁。
1998年,朱镕基出任国务院总理。 “国有资本开始从纺织、家电、食品等一百多个竞争性领域中次第退出,转而在资源、能源、重化等所谓战略性部门形成了主导和垄断的地位”。
“国有企业经营者与地方政府、银行上下其手,据国有资产为己有,而数以千万计的产业工人则以‘工龄买断’的方式(一般是一年 工龄折算为800到2000元,南方低,北方高)被迫离开工作岗位“。
“按当时官方的统计显示,全国下岗工人的总量约为1500万人,成了非常可怕的‘社会炸弹’。在1998年前后,世界银行和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分别对社保欠帐的数目进行过估算,一个比较接近的数目是2万亿元。一些经济学家和官员建议,划拨近2万亿元国有资产存量‘做实’老职工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以补偿这些下岗工人为改革所付出的代价。2000年初,国家体改办拟定了相关计划,最终却遭到国务院的否决,其理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了职工的私人资产,明摆着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晚年吴敬琏在评论这一往事时,用了八个字:“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是谁不为,是朱镕基不为也!
“相关计划遭到国务院的否决"遭到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否决。他以“把国有资产变成了职工的私人资产,明摆着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为由,否决补偿下岗工人的方案。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国有资产是谁的资产?是中国共产党的资产!朱镕基胆敢不顾1500万工人的死活,全力保护中国共产党资产,罪大恶极!
“产权清晰化运动中的经营层暴富以及上千万产业工人的被抛弃,再次以非常血腥的方式展现出中国经济变革的残酷一面:非均衡的发展造成非均衡的财富分配,在经济复苏和物质财富增长的过程中,基层农民及产业工人付出了最大的代价” (吴晓波《朱镕基改革的得与失》)。对于朱镕基造成的中共官吏的暴富和中国工人的巨大代价,吴严先生竟然用"入世"来为朱镕基解脱,还有良知吗?
国进民退
20世纪末,冲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束缚的中国民营企业“异军突起”,迅速发展。2002年,正是朱镕基当任时,眼红于民营企业的财富,中国共产党开始恶意兼并、掠夺民营企业,强制民营钢铁企业国有化,强制山西煤炭国有化、内蒙古煤炭国有化和山东煤炭国有化,强制航空业国有化,钢铁、煤炭、航空、房地产等领域的民营企业遭到致命打击。
在朱镕基恶意兼并、掠夺民营企业后,“到2003年前后,国有经济的面貌已焕然一新。朱镕基在离任前的最后一项重要布局是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垄断能力最强、资产规模最大的189家超大型国有企业定义为‘中央企业’,其资产总额7.1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59万亿元,基本聚集于石油、钢铁、金融、通讯等传统垄断性产业,这些‘中央队’成为国有经济的‘基本盘’”。(吴晓波《朱镕基改革的得与失》)
这个基本盘,是中共统治中国国民的财政基石,是中共官吏贪污腐败的大金库。
朱镕基是一个全力推进中国共产党掌控中国经济命脉,剥夺国民血汗钱的中共官僚。他为习近平上台后,大搞党管经济,消灭私有制奠定了基础。
国企应该退出中共霸占的石油、钢铁、金融、通讯等私人产品领域,交由民营企业经营。政府只应关注公共产品领域,公共产品交由国有企业经营。
最后,我再举一例,说明朱镕基一心维护中共统治集团利益,不关心中国民众利益。
朱镕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1998年11月13日至15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朱镕基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一些地区在贯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粮食收购市场还没有管好,私商粮贩违法收粮屡禁不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人员多、费用高、亏损大”,“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对农民出售的余粮,只能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能侈谈什么‘放开’。在这方面,过去的教训是深刻的。
1992年秋收后,一些地方盲目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结果大量私商进农村抢购粮食,粮食市场混乱,粮价猛涨。国家不得不采取抛售专储粮等措施,才把粮价稳住,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
在中国农村,为什么农民普遍不愿意将粮食卖给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因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采用压级压价的手段恶意压低粮价,农民自然不愿意把粮食卖给官商。然而,私人粮商不敢压级压价,并且粮价要高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粮价,否则农民就不卖给他们。私商粮价高,农民自然愿意把粮食卖给私商。正是因为官商恶意压低粮价,才显得私商粮价高,“粮食市场混乱,粮价猛涨”是官商造成的!
朱镕基说,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
国家是什么?
国家的基本要素是国土、国民和政府。国土指国家领土,是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范围内的地域空间,属于全体国民所有。国民是生活在自己国土上拥有国籍的人,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由国民选举产生,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管理机构。
知晓了国家的定义,我们就可以清楚,朱镕基说的“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是谬论。作为国民的农民没有付出代价,而是获得了收益。作为国民的私人粮商也获得了自己的收益。国家主人有收益就是国家有收益。国家主人农民和私商都没有付出代价!由于人员多、费用高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亏损,为了弥补官商亏损,中国政府不得不付出代价。朱镕基竟然混淆是非,将“政府付出了巨大代价”说成是“国家付出了巨大代价”,并将罪名扣在了私人粮商头上,岂有此理!
朱镕基强调,“要完善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的配套政策,严禁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私商粮贩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
为什么“严禁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私商粮贩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
粮食收购属于私人产品收购范围,政府无权干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私人产品的生产营销交给民营企业,政府重点关注公共产品的提供和服务。为了维护中共统治集团的利益,朱镕基一心维护的公有制,实际是中国共产党党有制!
1998年,读了朱镕基的讲话后,我立即给《经济日报》发文:“‘严禁私企和私商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不是改革的方向”。《经济日报》回复:建议直接向总理朱镕基反映。
我打电话给朱镕基办公室,阐述了意见。办公室人员回答:知道了。
温家宝就任国务院总理后,2004年5月3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宣布,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还好,中共体制内还有明白人!
朱镕基还有其他问题,本文不做专门论述。
吴严先生,欢迎你批评指正。
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