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眼不眨、脸不红的说中国是个法治的国家,将按法治原则处理刘晓波的案件只感到既可悲又可笑。可悲的是,堂堂大国的外交部发言人睁眼讲大话而毫不羞愧。可笑的是,北京当权者根本不知法治为何物,根本不明甚么是法治,它怎么可能按法治原则来处理刘晓波的案件呢?

先不说北京当权者将如何处理刘晓波案的法律程序,单单是拘捕刘晓波先生已缺乏法律依据及基础。是的,刘晓波先生过去二十年来的确一再在报章、杂志、互联网上撰写文章,要求中国政府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要求中共开放报禁及解除新闻封锁,要求中共开放政权。

但是,发表这些言论或批评是宪法保障的权利,是刘晓波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受到政府侵害,更不应因此而被追究或拘捕。偏偏中国政府毫不理会、毫不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以言论入刘晓波先生的罪,强行将他拘捕。这算是那码子的法治呢?

是的,刘晓波先生在去年底发起“零八宪章”行动,邀请理念相近的学者、知识分子联署,敦促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及言论自由。但是,“零八宪章”联署行动只是一份联合声明,既不涉及永久的政治组织,也没有任何实质的政治行动,更没有任何暴力行为。偏偏北京当权者却要大兴问罪之师,把“零八宪章”这类和平表达意见的行为定性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并因此拘捕刘晓波先生。像这样的拘捕怎能说是实践法治呢?

更令人气愤的是北京当权者连刘晓波先生作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也不尊重,拒绝让原来代表刘晓波的律师处理他的案件,迫使家属要临时另聘律师,令刘晓波的处境更困难。对一个手无寸铁,任凭宰割的知识分子也要千方百计的算计他,侵损他的法律权利,这能算是法治吗?

北京当权者也许相信,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管制,以铁拳对付刘晓波先生这样的异见人士可以令全国人民乖乖听话,可以遏止人民批评政府的声音,可以确保中共对政权及社会的控制,避免出现任何不稳的情况。然而,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不再是闭关锁国时代的中国,中国社会已变得相当多元化,中国人民已尝过开放的甜头,他们不会再轻易被官方宣传蒙骗,他们不会再对中共的强控制照单全收。

即使北京当权者透过扭曲法律及司法制度定了刘晓波先生的罪及把他囚禁,争取言论空间、言论自由的努力不会因此而停止,将有其他人像刘晓波先生那样勇于为中国人的人权、自由发声。人民甚至会以更有力、更直接的抗争行动捍卫本身的权益,捍卫本身的基本权利及自由。到时候,北京当权者面对的是一幕又一幕的抗争,是此起彼伏的官民冲突,是停不了的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