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7月6日以整版篇幅报道,在官方的“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中,活跃着一支有全国上万名志愿者组成的重要力量。他们聚集在设于吉林通化的一个名叫“宝贝回家”的网站周围,建立联系,交流信息,甚至直接采取援救行动。两年多来,经过艰辛的努力,先后解救了54名儿童,搜集到3000多条有关失踪儿童的信息。读着这一版报道,我除了对这些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深怀敬意之外,还特别注意到他们的工作引起官方重视的细节。就在这次打拐行动开始的前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给“宝贝回家”网站的创办人张宝艳打电话,告诉她,志愿者们所积累的一些情报,甚至填补了警方资料的空白,他们愿意在打拐行动中与这个民间组织相互配合、沟通,并且促成政府部门和民间力量的合作机制。
建立沟通与合作的最初成果,是促使官方改进了两项打拐的工作制度。第一项,据《北京晚报》的报道说,在过去,“当家长们发现孩子失踪之后,赶到派出所报案时,基层民警往往以失踪时间不满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也许就是在这24小时里,人贩子已经将孩子转移甚至贩卖,从而错失了最宝贵的‘黄金24小时’。”志愿者反映了这个情况后,“警方很快便出台相关举措。在此次打拐行动中,公安部负责人明确宣布,凡是儿童失踪的案件,在儿童没有找回来之前,一律立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立案制度的变革,使家长们赢得了最宝贵的‘黄金24小时’。”
第二项,志愿者在解救被拐儿童的过程中,曾经利用DNA测试帮助他们寻找自己的父母。而“此前公安机关建立的失踪人口信息库,主要以照片作为比对标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失踪儿童的相貌发生很大改变;如果利用DNA作为比对标准,准确率会更高。”公安部听取了志愿者们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DNA数据库。
我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摘引这些报道,是因为这个细节反映的是一个民间组织和政府部门沟通合作、改进工作的范例,一个官民联合共同解决社会难题的范例,一个朝野互动促进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范例,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应该推广发扬的范例
公民社会与国家机器、市场经济并列为“文明社会铁三角”。当代社会是否能够迅速而健康地发展,取决于这三个构件是否牢固,是否稳定——有没有民主的政治结构,完善的市场经济,健全的公民社会;这三者的发展是否均衡。长期以来,人们对完善市场经济和改革政治体制比较关注(虽然两者发展极不均衡),而对建立健全的公民社会则缺乏足够的注意。
民间的社会团体是公民社会的重要构件,在国外被称为“非政府组织”或“非赢利组织”。它对于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迄今还没有被大家普遍认识。特别是当政者,根本不理解民间组织存在与发展的社会价值,更看不到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可以帮助自己解决社会难题,摆脱政治困境;相反,总是把他们看成是对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威胁,只有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附庸,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放心——或者是成立伪民间的社会团体,或者是通过登记核准的手续,把民间组织控制起来。结果,使那些本应是民间性的社会团体,成为由官方操纵、为官方服务的准官僚机构。最近北京律师协会以没有通过年检为借口,吊销许多维权律师的执照,剥夺他们的执业权利,直接充当了专制势力压迫维权人士、打击维权运动的打手。这个事例,典型地表现出民间社会团体的异化和腐化。
与官方控制操纵社会团体的同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大量民间组织却如雨后春笋,悄然丛生,他们拒绝登记审查,排除官方干扰,完全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灰暗而单调的社会增添了点点亮色。去年四川地震发生后,许多民间团体的志愿者自发地前往抗震前线,捐钱捐物,尽心尽力,展现了民间社会组织的潜在能量。
这些民间组织成立的动因各不相同,只是有着共同的理念和需求,志趣相投而集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个独立于政治经济实体的公民联合体。一般说来,他们除了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外,还以不同的方式服务于社会。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履行登记审批的手续,因而他们开展的活动,往往被认为是“非法活动”而遭受不应有的阻挠和打击。这是因为,专制政体的基本特征就是垄断权力,它不能容忍那些越出专制权力的统辖范围的独立活动。即使是像去年四川地震的救灾活动,有些民间志愿人员不远千里,奔赴灾区,忘我奉献,也难以避免官方或准官方组织的排挤、刁难。这是我国的公民社会发育缓慢的症结所在。
网络的兴起打破了对民间社会团体束缚和限制。有许多网络实际上是无形的社会组织,它广阔无垠,无远弗届;进出没有门槛拦阻,活动没有空间限制。在这个丰饶的园地里,既有宏富的信息来源,又可独立地表达意见。这是现代科技赐予我们的潜在着无限能量的神器法宝。它为公民参与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公共活动,开辟了宽广的天地,把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引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宝贝回家”网站以解救54名被拐卖的儿童和积累3000多条有关信息的出色业绩,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进而建立起政府和民间力量的沟通和合作,为全国创造了朝野合作、官民双赢的良好范例。就公安部来说,通过与“宝贝回家”的合作,获得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信息,改善了“打拐”的运作机制。这个明智的选择,对所有政府机关都有明显的示范意义和启蒙作用。目前遍布全国各地的有形无形的民间组织,成千上万,参与其中活动的数以亿计,这是何等宏大的力量!如果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同有关的民间团体建立联系,实现和解,进行沟通,确定经常性的合作制度,就可以有效地改善政治权力的运行机制,遏制腐败力量,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就民间组织“宝贝回家”来说,得到政府机关的合作与支持,无疑将可以更顺利地开展今后的工作。《北京晚报》说张宝艳接到公安部负责人的电话后,喜极而泣,大哭一场。她的激动、兴奋,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值得其他民间组织的志愿者思考与借鉴的,是如何选择既有利于社会、又有助于权力机构改善工作的项目,创造朝野合作的条件,以求在合作中实现双赢。
希望各个权力部门都能从公安部与“宝贝回家”建立合作机制的范例中得到应有的启发,转变思想观念,摆脱把民间组织看做“非法组织”、“非法活动”、“与政府为敌”、“被敌对势力利用”等等阶级斗争思维方式,正视他们的存在和活动对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意义,支持、帮助他们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朝野互动合作,共同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使构建和谐社会的“铁三角”更加牢固、更加稳当。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