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曦

 

二,炼狱:没有在中国大陆的七年,就没有后来的陈若曦

就当时中国大陆的政治环境来说,卢新华和刘心武能够率先于整个中国大陆文坛,写出〈伤痕〉和〈班主任〉,是非常了不起的。但也正是因为当时的时代局限环境局限,这两部作品可以说浑身都被打上伤痕。就说〈伤痕〉吧,根据披露的资料,卢新华这位刚考上大学的小青年,为了求得发表,不得不按领导意图对稿子作修改,而修改意见竟有十六条之多。比如,小说一开头说除夕夜里,窗外“墨一般漆黑”,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也不行,说是有“影射”之嫌,要改成“远的近的,红的白的,五彩缤纷的灯火在窗外时隐时现”。还有,车上“一对回沪探亲的青年男女,一路上极兴奋地侃侃而谈”,遵嘱改成“极兴奋地谈着工作和学习,谈着抓纲治国一年来的形势”。在小说中一直关心主人公王晓华的“大伯大娘”,要改成“贫下中农”。小说的结尾,被认为太压抑,需要点亮色,于是最后一句改成了主人公“朝着灯火通明的南京路大踏步地走去”。

至于〈班主任〉,当时比较敏锐先进的文学批评家如陈思和就指出,刘心武害怕他的作品被戴上“暴露黑暗”的帽子(这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御制的可毁人一生帽子),尽量掩盖他的“解剖刀”,有意让他的人物“安全可靠”(陈思和,〈思考,生活,概念化〉,《光明日报》,1979年4月3日)。时隔二十八年之后,刘心武在他的《心灵体操》一书中说:现在看来,在当时的背景下,〈班主任〉的要害在于写了个谢慧敏,作为一种诉求的载体,她的存在非同小可,但以今天的文学标准来看,她的文学形象却极为苍白。刘心武还无可奈何地说,〈班主任〉遮蔽了他此后几乎所有的创作成就,成了他此生最大的心病。他对自己这部作品毫无兴趣,懒得再说。刘心武这个意思,其实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流露出来。

即使这样,卢新华和刘心武这两部作品发表之后,各种攻击源源不断,整个文学界掀起了一场关于“伤痕文学”关于“社会主义悲剧”的大辩论,直到1984年末1985年初在中国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伤痕文学”才得到官方正式的认可(见张光年,〈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学在阔步前进〉,《人民文学》,1985年第1期,页6)。

这样一比照,陈若曦的确“有福”——她在香港可以享受完全自由的另外一种写作和发表作品的环境。

说她“有福”,应该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陈若曦和段世尧自离开台湾在美国求学,多年来可谓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狂热崇拜者。陈若曦仔细读完《毛泽东选集》四卷后,觉得很能接受。而段世尧在枕头下面放着一本《毛主席诗词》,每晚睡前必定摇头晃脑地朗诵两首,念得津津有味。他们坚决要回中国大陆工作,实现多年追求的美好梦想。

1966年10月18日,他们终于从巴黎转折飞到上海,回到祖国怀抱。当时,“文革”的种种悲剧无日不在发生,民众已处在痛苦与恐惧的深渊之中,但他们两个,正可谓不见棺材不流泪,虽然在巴黎时已从报上得知老舍被政治迫害而投湖自尽,但居然能够不为所动。就这样,他们在大陆生活了七年,刚好经历了“文革”的疯狂、残酷和荒诞。最后,他们觉得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于1973年11月16日,带着两个出生不久的儿子黯然离开了原要满腔热情来报效的祖国。陈若曦这七年可以说是受罪,但作为一个作家,这又是炼狱,是达至思想升华的一种特别方式,犹如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金睛火眼。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这七年,就没有后来的陈若曦。

陈若曦与丈夫段世尧一九七四年在香港。

因为经过炼狱,陈若曦能够顽强不屈地坚持她以巨大的代价而获得的信念。〈尹县长〉等作品问世后,反响很大,赞美与诽谤并起,劝告与引诱齐来。特别因为她回归大陆复又出走,再写小说“揭大陆的短处”,这给一些左派人士很大打击,也使他们无法容忍。他们施加压力,要陈若曦“不忘祖国”“不当汉奸”。段世尧也劝她说要写就写些风花雪月一类的东西,甚至威胁说如果她再写下去就分手。陈若曦连这也不怕,准备到加拿大后便离婚。幸好到加之后,段世尧的观点也改变了,特别1976年第一次天安门事件发生后,他不仅不反对,而且支持陈若曦写作了。

陈若曦的信念是:“正因为我太爱中国,看到她的缺点,我就要把它写出来,希望得到改正。”(汤淑敏,《陈若曦:自愿背十字架的人》,作家出版社,2006年7月,页57。)她完全站在历史正义的一边!而这也是古今中外所有青史留名的优秀作家应有的基本见识基本立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