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2日在网上看到“国际刑事法院”(ICC)预审分庭11月21日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在加沙战争期间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对国际刑事法院这一因果颠倒、是非不分、欺软怕硬的逮捕令,本人感到十分震惊。之所以说这一逮捕令因果颠倒、是非不分,是因为这场哈(马斯)以(色列)之间的战爭和真(主党)以(色列)之间的战爭,完全是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哈马斯主动挑起的。
去年10月7日,哈马斯恐怖份子经过密谋策划对以色列发动了突然袭击,哈马斯屠杀了1200多名男女老幼(主要是以色列人),其中包括46名美国人和30多个国家的公民,这是自二战希特勒德国对猶太人的大屠杀以来,对犹太人的最大规模屠杀。女孩和妇女遭到性侵犯,哈马斯恐怖份子当天还劫持了254名人质。
面对哈马斯恐怖份子的滔天罪行,以色列对哈马斯恐怖份子和对支持哈马斯的、并主动对以色列发动火箭、炮火袭击的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进武力打击,完全是为了维护以色列和其他国家人民的安全而采取的自卫反击行动,这无疑是合理合法的、声张正义的行动,理应受到全世界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国家、国际组织(包括“国际刑事法院”在内)和全世界民众的大力支持才对。
当哈马斯恐怖份子屠杀一千二百余名各国民众,并劫持二百五十多各各国人质时;当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为友持哈马斯恐怖份子而对以色列平民发动炮火袭击时,旨在伸张国际正义的“国际刑事法院”非但没有对对以色列发动战爭、屠杀无辜民众、劫持人质的哈马斯恐怖份子领导人哈尼亚、席尔瓦和对以色列发动战爭的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领导人拉斯鲁拉以战爭罪和危害人类罪发出逮捕令。是非不分、因果颠倒的“国际刑事法院”,反而以战爭罪和危害人类罪对受害一方、站在正义一方的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了逮捕令,这使“国际刑事法院”已经沦为国际恐怖组织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的帮凶。
不仅“国际刑事法院”,还有一些是非因果不分的国家和国际“和平”人士也发表言论或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谴责以色列武力反击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的恐怖袭击的自卫行动。
他们的所谓理由就是以色列不同意立即停止与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之间的战爭;以色列对恐怖份子动打击造成了巴勒斯坦“平民”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们来看看这两点理由是否成立:首先看以色列为什么不同意立即停止由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主动挑起的这场战爭?这是以色列从以往的历史经验中得出的惨痛教训。
在过去历次由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组织挑起的对以色列的战爭中,每当以色列要将巴勒斯坦和黎巴嫩恐怖势力彻底消灭之际,以色列领导人往往迫于是非不因果不分的“和平”国家、各种“和平”势力和人士的压力,而不得不半途而废,中止了对这些威胁以色列生存和安全的恐怖势力的彻底消灭,从而导致这些被以色列打击削弱了的恐怖势力在世界各种邪恶国家的支援之下,再次复苏壮大,又对以色列的生死存亡构成重大的威胁。
这一次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为首的以色列领导人吸取了以前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决心不再重蹈覆辙,决心彻底消灭导致以色列人和普通巴勒斯坦人一切灾难的总根源的巴勒斯坦各派恐怖势力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势力,以迎来以色列人和普通巴靳斯坦人长久稳定的和平与安宁。这就是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被彻底消灭之前;在被劫持的人质全部被解救出来之前,拒绝停止与与巴勒斯坦和黎巴嫩真主党恐怖份子之间的战斗的原因,这难道有什么错吗?
至于这场战争导致了一些巴勒斯坦民众的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是任何一场战爭中都无法避免的现象,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这笔账也应记在挑起战爭的啥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的头上。
老实说以色列为了减少对巴勒斯坦普通民众的误伤,已经作出了人类战爭史上罕见的巨大努力,有时甚至不惜降底对恐怖份子的打击效果,也要尽量減少对巴勒斯坦普通民众的误伤。为此以色列在对恐怖份子的重要军事目标进行打击之前,都要通知巴勒斯坦普通民众撤离该地区,尽管这也会导致许多真正的恐怖份子也假冒巴勒斯坦普通民众趁机逃脱以色列对他们的打击,以色列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仍然坚持这样做,这是危害人类罪吗?
以色列对对以色列和其他国家公民实施恐怖袭击的巴勒斯坦恐怖份子进行自卫反击;对黎巳嫩真主党恐怖份子对以色列的炮火袭击进行自卫反击,这能算得上是战爭罪吗?这是一个国家在遭到侵犯时进行自卫的正当权利。
更何况导致巴勒斯坦普通民众伤亡的最主要原因是怯懦、凶残、狡诈、卑鄙、毫无人性的哈马斯恐怖份子把普通的巴勒斯坦民众当作他们逃避以色到军队打击的“人肉盾牌”。他们极力阻止普通巴勒斯坦人撒离以色列要进行军事打击的地区;他们藏身在难民营、学校、医院、清真寺,甚至藏身在联合国驻中东援助机构之中,对以色列军民进行袭击,当遭到以色列军队的反击而造成误伤一些巴勒斯坦人时,他们便使用从中共那里学来的制造假像、颠倒因果是非关系和恶人先告状的手法以蒙骗世人;他们收买一些傀儡声泪俱下地在国际新闻媒体面前控诉以色列屠杀巴勒斯坦平民;指责以色列袭击难民营、医院、学校、清真寺和联合国援助机构的罪行,这导致一些不明真像的国家、别有用心的国家和“和平”人士对以色列横加指责。
综上所述事实和道理都已经十分明显,作为伸张国际正义的“国际刑事法院”如果真的要履行自己伸张国际正义的神圣职责,那么它理所当然地应该对挑起这场战争、屠杀无辜平民、劫持人质,并把普通巴勒斯坦民众充当他们的“人内盾牌”;把医院、学校、难民营、清真寺和联合国援助机构当作他们的掩体的哈马斯和真主党的恐怖份子领导人,以“危害人类罪”和“战爭罪”发出逮捕令;而不是对进行自卫反击并竭尽全力减少普通巴勒斯坦民众伤亡的以色列领导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以“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发出逮捕令。
之所以说“国际刑事法院”欺软怕硬,是因为它之所以敢于颠倒是非因果关系对以色刻领导人发出逮捕令,是因为“国际刑事法院”诸君知道以色列是一个民主宪政国家,加之地狹人少,不会像恐怖组织领导人那样采取下三烂的手段危害他们的安全,所以敢于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逮捕令,以取悦于众多不明事理的国家、别有用心的国家和国际“和平”人士。
但是“国际刑事法院”对世界上犯“危害人类罪”最严重的中共领导人、北朝鲜领导人;犯“危害人类罪”和“战爭罪”最严重的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领导人却不敢发出他们理应发出的逮捕令,使这些恐怖国家和恐怖组织的领导人至今仍逍遥法外未遭惩罚和谴责,因为“国际刑事法院”诸君害怕得罪这些什么下三烂的事都干得出来的恐怖国家和恐怖组织领导人会危及自己的安全。
幸亏“国际刑事法院”已对无端发动侵略乌克兰战爭的俄罗斯的威权统治者普京以“战爭罪”发出了一张逮捕令,这多少为这个经常颠倒是非因果关系的国际组织挽回了一点颜面。
2024年11月24日写于望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