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感化是自以为清高的中国文化人特别是稍有文化的大小官吏所享有的“劳心者治人”或者说是“以吏为师”的特殊权力,这种特殊材料的特殊权力在毛泽东及其政教合一的执政党手里,更是被发扬光大到了空前绝后、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倒过来平等公正地教育感化“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最高权力者,在中国历史上只有胡适和他的朋友们尝试过。笔者没有胡适先生的信心与胆魄去直接教育感化比温家宝更加顽固不化的当权者,只好尝试一下教育感化喜欢流着眼泪表示亲民的温家宝总理。

从“经济与法”的教育感化说起

2009年7月29日,作为执政党宣传喉舌的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栏目,播放的节目叫“难还的情债”,主持人小雨的开场白是:“一场车祸,儿子命在旦夕,四处奔波,母亲跪地筹钱,儿子获救却将父母推上法庭,是忘恩负义还是另有难言之隐?一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纠缠,一次现实困境与法律规则的碰撞。”

据介绍,梁月是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他拉村的村民。2008年10月14日下午4点左右,他在邻村姐姐家里帮工之后,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返回家中。当他准备超越前面的一辆客车时,被突然出现的农用拖拉机拦住去路,一场车祸随之发生。梁月被送到医院抢救后,昏迷十多天才苏醒过来。在此期间,他的父母梁继华、姜丽敏为了救活他的生命,已经欠下5、6万块钱,并且把家里的房屋连同承包地以几千元的价格转让给别人。在交通事故肇事方还没有兑现赔款的情况下,为了继续筹钱给梁月看病,母亲姜丽敏只好找到村支部苏万江请求救助。苏万江及村级政权并没有给予实质性的资助,只是特别准许姜丽敏到各家各户以及村里的奶站、学校去募捐筹钱。于是,姜丽敏给村民逐户磕头,陆续筹集了8000多元的救命钱。

55天后,梁月出院回到自己的小家,已经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梁继华、姜丽敏夫妇却只能选择外出打工。没有想到外出第三天,儿子梁月就打来电话索要继续治病的钱款,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甚至于诅咒自己的母亲不得好死。

据梁月介绍,自己名下有14万元钱,其中肇事方赔偿10万元,合作医疗报销2万5千元,母亲募集捐款8000元,出卖承包地的款项是4000元,另有朋友资助2000元。自己55天的住院治疗费用是84238元,剩余的4万元钱被父母拿走了。自己的腿上、胳膊上当时还装着手术时留下的钢架,之所以要向父母要钱,是“为了孩子,我想把病治好,我想养这个家,我想生存”。

梁继华、姜丽敏一方给出的解释是:4万元钱中的一万多元偿还了给梁月结婚时欠下的债务,另外的两万多元用在了梁月住院期间亲友们的来往车费及食宿费。梁月不认同这样的解释,于2009年4月15日把父母告上法庭。

6月10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法庭送法下乡,在巴彦他拉村公开审理这一案件。父亲梁继华在法庭上含泪诉说了老夫妻为救治儿子付出的一切,最后以“良心啊,伺候你几个月,……天地良心啊”之类的哭诉,感动了梁月及在场的所有人,从而导致梁月当庭认错并且撤诉。

作为执政党宣传喉舌的“经济与法”,并没有认真讲解该项案例中最为基本的法理常识特别是经济法理,而是借助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所谓的“人民法院”院长黄耀东,居高临下地讲出了通过送法下乡把教育感化融入案件审理之中,从而消除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道理。

但是,稍微明白一点事理的人都应该明白,在中国社会里最应该被教育感化的并不是几乎没有生活出路的底层民众梁继华、姜丽敏、梁月,反而是包括温家宝及其政治局同僚以及“人民法院”院长黄耀东在内的养尊处优的公务人员。

查阅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政府网站,该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有蒙古、汉、满、达斡尔等17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8.2%。公元十五世纪,元太祖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的第十六世孙爱纳嘎率部游牧于此。这里资源丰饶,物产丰富,是大庆外围油田的主要产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砂矿、地热等地下资源,。然而,把持国家政权60周年的执政党,长期剥夺本国人民特别是本国农民的土地产权的结果,导致梁继华、姜丽敏、梁月一家为了救命,只能把土地房屋抵押变现为区区几千元钱。当地丰富的石油资源被执政党强行共产掠夺之后,连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体系都没有给当地居民建立起来。无论是当地的村级政权还是县级政府的民政局,在梁月生命垂危、无钱救治的紧急情况下,都没有主动出面提供实质性救助。21世纪的中国公民姜丽敏,到头来只能通过中国传统的逐户磕头方式,为儿子募集救命钱。

教育感化温家宝

并不重大的梁月案连同新近发生的石首抢尸案、邓玉娇杀奸案、吉林通钢事件、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案、处女访民李蕊蕊黑监狱里被强奸案、人大代表许志永被违法关押案、以及“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控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案、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郭泉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作家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再突破现代社会的法治底线和道义底线,在善良国民的千呼万唤中,却再也看不到喜欢流泪的家宝总理的亲民形象或亲民表演。

2009年8月14日,《武汉晚报》报道了更加荒诞离奇的一例教育感化案。武汉市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于13日在仙桃开庭审理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副厅级)操尚银受贿案。操尚银为了获得减刑,当庭流着真假难辩的泪水念诵了自己所写的《悔恨诗》:“忘其宗旨,触其法律,悔其自己,伤其亲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做其新人。”

这里的“其”,显然是既代表操尚银所在的执政党又代表操尚银个人,是所谓“三个代表”的极好表现。然而,在该报道中另有这样的介绍:“2008年6月18日,他被省纪委‘双规’,6月24日,退缴了赃款222万元(222万元中有部分是借款和自己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

稍微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借款和自己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是不可以与所谓的“脏款”划等号的。而湖北省纪委在对操尚银实施“双规”并且移交法庭审判的过程中,竟然连“借款”及“合法收入”与“赃款”之间的法律界限都不能区分,如此办案实在是对于本国法律制度及社会常识的公然践踏。一个连本党官员的基本人权都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公然侵犯的执政党及其纪委,其教育感化的真实性及生命力可想而知!

尽管如此,笔者依然痴心妄想,假如最高当局的温家宝等人稍微有一点点人性,就应当彻底放弃极其野蛮落后的共产专制的意识形态,进而尽一切可能把土地房屋及其附属资源的私有产权归还给本国本土的合法居民,并且把所谓国营企业的公共产权充分量化到每一位产业工人的名下。同时还应当像美国总统奥巴马、法国总统萨克奇那样,把自己家里的私有财产公开登记,以便于接受本国人民正大光明的依法监督。而不是恬不知耻地大讲什么代表一切的先进性和发展观,更不是大张旗鼓地举办什么祸国殃民的六十大庆。假如“人民法院”院长黄耀东稍微有一点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理常识与公民理性的话,他最应该教育感化的只能是比自己官位更高的温家宝们,而不是连最低限度的生存权都没有得到切实保障的底层农民梁继华、姜丽敏、梁月以及他们的乡亲们。

2009年8月15日于北京家中。